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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当时——你嫌周士辉什么不好?”

“他老土。”

“哦?”

“他什么都不懂,只会画几张图则。”

“是吗?”我微笑,“如此不堪?”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会玩,也不看书,整个人是一片沙漠,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活了三十多岁,连恋爱都没经历过,土得不能再土,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坐井观天,洋洋自得,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简直是浊。后来又借着我的名闹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点都不会处理。”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士辉是苦出身,大学是半工读念的,自然没有气派,也不会玩。但士辉有士辉的优点,他待你是真心的。”

“他?”玫瑰冷笑,“他与他妻子真是一对活宝贝。”

“算啦!”我又生气,“拆散了人家夫妻,嘴上就占便宜了。”

玫瑰说:“所以我说只有苏姐姐是个明白人,隔了这么久你还怪我。”

“隔了这么久?”我嚷:“人家孩子还没懂得走路呢。”

“苏姐姐说,我只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

“你跟苏更生狼狈为奸。”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他就藉我的名来逃避。”

我没好气:“你们真是佛洛依德的信徒,什么都可以解释演绎一番。我觉得士辉是爱你的。”

“他最爱他自己,”玫瑰说:“见到我之后,他发觉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你铁石心肠。”

玫瑰抖一抖长发,“或许是。”

“雅历斯呢,他又怎么样?”

“我很寂寞,大哥,他可以陪我。”

“你这样玩下去,名誉坏了,很难嫁得出去。”我太息。

“那么到外国去,”她丝毫不担心,“在唐人街找个瘟生,我照样是十间餐馆的老板娘。”

“你真的不担心?”

“不担心。”她眨眨眼。

我担心的,我担心周太太会拖着两个女儿再来找我算账。

夏天转深,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鸣,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老妈埋怨,“晒得那个样子,坐在柚木地板上,简直有保护色呢,脏相。”

我笑说:“奶还是奶,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巧。”

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一,已可以用一只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课,小心点!”

她说:“啊,大哥,我有摄影机记忆,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别担心。”

我气结,居然自称过目不忘。

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

——“对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

——“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

有时候玫瑰在家,也会摇头摆脑的装蒜,叫我代她遮瞒,说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话筒一摔,对她说:“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头装鬼脸,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唔,”地敷衍数声,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

再过一个星期,我索性告诉雅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亲戚家,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好,我代你告诉她……”

没出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巴巴的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

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

玫瑰有一个好处,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她根本懒得做,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

玫瑰这孩子,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往往一万数千元。

几件白蒙蒙的衣裳,贵得这样,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

“还是中学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岁。”

“十七。”她说。

“十六岁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

“三千元!”她几乎要昏厥,“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坏了,”我说。“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妈去说。”

我也知道一切劝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对忠告免疫。

过不久,下班回家,就发觉雅历斯林在门口等。

我叹为观止。

“雅历斯,没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这里了,你回去吧,别浪费时间。”

他说:“我情愿在这里等。”

“我不会请你进屋的。”我说。

“我知道。”

“告诉我,玫瑰有些什么好处?”我问:“为什么不去约会其他的女孩子?雅历斯,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学愿意陪你。”

他疲倦地靠在墙上,英姿荡然无存,“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以莎士比亚。我回他巴尔扎克:“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了一个上午。”

“我爱她。”他说。

“你们这么年轻,懂得啥子叫爱情?”我问:“进来喝杯酒吧。”

“谢谢你。”

我斟一杯威士忌给他,加冰块。

“放弃玫瑰。”

“可否代我劝劝她?”他问。

“没有可能,她的感情问题我无法干涉,跟玫瑰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没有幸福的。”

“但她令我这么快乐——”

“那么你应该高兴庆幸,曾经一度,你快乐过。雅历斯,情场如战场,失败不要紧,输要输得漂亮,你是体育家,怎么没有体育精神呢?”

“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内——”

“你也风流倜傥过,是不是?”我微笑,“你也令不少女孩子伤心落泪,雅历斯,回家去,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起来,约会其他女郎。”

他抬头来看我,目光涣散,终于站起来走了,我送他到门口。

我很庆幸他没有碰见玫瑰。

玫瑰那夜很晚才回来,我在听音乐。

她探头进书房,吓得我——

“你剃光了头!”我叫。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大哥,”她笑,“老为小妹的头发怪叫。”

我脱下耳机。

“但是你有那么漂亮的长发。”我惋惜,“现在却剪得只剩一吋了。”

“倦了,换个样子。”她说道:“头发很快就长出来,你叫嚷什么?”

“没规矩!”我喝道。

“雅历斯林来找过你?”她问。

“你怎么知道?”我反问。

“大哥,别责怪我——”

“算了算了,”我说:“我要是怪你,怪不胜怪。”

“我会打发他。”玫瑰说:“他不会再麻烦你。”

“快点把他消灭掉,”我说。

“遵命!”她笑着敬一个礼。

你看,谈恋爱也跟所有的事一样,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玫瑰一点也没有把雅历斯林放在心上,若无其事的吃喝玩乐。

她现在约会另外一个男孩子,常常去听音乐与观剧。玫瑰蛮喜欢艺术,就像她喜欢时下流行的手袋、皮鞋、发型,很粗糙的一种感情。

她对什么都不认真。

她的新男朋友是个混血儿,长得并不算好看。混血儿要深色头发与浅色皮肤才漂亮,但这位仁兄头发是一种暧昧的黄色,皮肤也泥酱兮兮,不过谈吐不俗,人很聪明,混血儿多数古怪,要不太开朗,活了今天没有明天的样子,要不就很沉郁,像这一位,玫瑰说他时常一小时也不说半句话。

我也并不喜欢他这一任男朋友,想没多久又要换人的。但对于雅历斯林的痴心,我的估计可是太低了。那天在办公室,玫瑰一个电话来找我,说是在派出所,叫我马上去一次。

我的心几乎跳出胸腔,忙问:“你怎么了?告诉我,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雅历斯打了人,抓在这里,我是证人。”

“他打的是那个混血儿?”我问。

玫瑰不出声。

我赶到警局,铁青着脸,觉得很吃力,玫瑰不停的惹事,添增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我骂她也骂疲了,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对付她。事情是这样的:混血儿去接玫瑰,雅历斯在校门守了好多天,两男见面,一言不合,在校门口撕打起来,被校役报了警,扭到派出所。

结果是两人都失去了玫瑰,因为玫瑰为了这件事被校方记了一个大过,生气了,两个都不要。

校长召了我去,叫我管教小妹,我还不敢把这件事告诉爸妈。

我对雅历斯林说:“一个人要懂得适可而止,你越这样,玫瑰越讨厌你,将来连个好的回忆都没有。”

他瘦了很多,头歪在一边,眼泪随着脸颊淌下来。

我摇摇头,“真是现世,有什么事,国家还指望你站起来去革命呢,大丈夫流血不流泪。”

他呜咽地说:“黄先生,你这样子说,不外是因为你运气特别好,还未曾爱过恨过。”

我一怔。

我不相信,我冷笑着,我何尝不爱苏更生,她是我寻觅了半生的好对象,但我俩理智、平和、愉快。

爱得像他们那么痛苦,那还不如不爱。

“保重”我说。

他痛哭起来。

当夜他就自杀了。

玫瑰并没有出去,她在房中温习功课,我在书房拟一份合同。

林家的人气急败坏的要找玫瑰,我说我是她大哥,有什么话可以对我说,于是他们找上门来。

林老太歇斯底里的拉着我,几乎没跪下来,“求求你,黄先生,我只有一个儿子,现在躺了在医院里,他口口声声要见黄玫瑰,求求你,你们就去看看他吧。”

我看着这可怜的母亲,心中却并不同情她,只想打发她走。

“你先去,我们跟着就来。”我把她推出大门。

玫瑰吓得脸都白了。

我说:“叫更生来陪你,不是你的错,与你无关,不要怕,他能叫得出你的名字,就死不了。”

“你呢,大哥?”她问。

“我到医院去转一个圈。”我说:“这种懦夫。”

雅历斯林死不了,他吞了三五颗安眠药,闹得天翻地覆,被送到急症室,洗了胃,躺在床上休息,他母亲在一旁哭得天昏地黑,一家人都仿佛很具演剧天才,够戏剧化。我尽快离开了医院回家,更生在书房里陪玫瑰。

我说:“幸亏老妈不知道这事,否则,咱们又得去配锁把玫瑰软禁。”

更生白我一眼,“亏你还如此幽默。”

“怎办呢?”我摊摊手,“玫瑰没有见这个人已经超过三个月,如果他坚持要殉情,我们也只好幽默一点。”

更生笑,“这次你倒明白了。”

我瞪了玫瑰一眼。“我明白什么?这些狂蜂浪蝶又不是傻子,你不跟人家撒娇撒痴,人家会为你自杀?”

玫瑰冷笑,“我偏偏一点好脸色都没给过他们。”

“你有本事连搭讪都不屑,我就服你!”我咆哮。

“对不起,大哥。”她低下头。

“我劝你别见那个混血儿了,那个也不是什么好人。让我的耳根清静一下,老妈的身体近来很差,我也够担心的了。”

“是。”玫瑰答。

更生说:“去睡吧,明天都考试了。”

玫瑰考试期间,我们着实舒坦了一阵。

有人来找玫瑰,我都代她回掉了。

我对那混血儿颇不客气,很给了他一点气受,我记得我说:“人各有志,我们的玫瑰是要考港大的。”那意思是:不比你,做一份小工就很开心,也不想想将来如何养家活儿。说了之后,自然觉得自己没修养没风度,像粤语片中那些势利的母亲,但不知如何,奚落了他,有种痛快的感觉。

这些男孩子,蓄着寒毛就当胡髭,见了女孩子乱追,利用人家的天真无知,根本不量一量力,我讨厌他们,也不服气玫瑰随随便便,便假以辞色。

没多久,父亲陪老妈到美国去看气管毛病,临走之前不免嘱咐我俩一番。

玫瑰喜不自禁,犹如开了笼子的猢狲,一直编排着十七岁生辰要如何庆祝,在什么地方请客,她该穿什么样的衣服等等。

我早说过她是个没有灵魂的人,少替她担心,她的心智低,根本不懂得忧伤,她的世界肤浅浮华,就如她的美貌,只有一层皮。

但是她的运气真不坏,有更生替她办妥这一切,陪着她闹,安排生日会也像安排婚礼。

玫瑰这次净请女客,但是女同学自然可以邀请她们的男友陪同。

而玫瑰因为“怕”的缘故,不打算约舞伴,她恳求我陪她跳舞。

我勉为其难的陪她闹,更生这个儿童心理学院院长曾经警告过我,我觉得乏味的事,比我小十五年的妹妹可能深表兴趣,我得迁就玫瑰。那日我请了下午假,回到家中,玫瑰已经打扮好了,深粉红的嘴唇,紫色眼盖……

短发浓密的贴在头上,一条白色的花边裙了,大领口拉低,露出肩膀,脖子上挂一串七彩的珠子。

我笑说:“我们是在里奥热内卢吗?”

玫瑰过来说:“大哥,今天我十七岁生日,愿你记得我的好处,忘记我的过错。”

“生日快乐,玫瑰。”我看仔细她,“你比任何时候更像一朵玫瑰。”

“谢谢你,大哥。”

“苏姐姐呢?”

“她迟些来。”玫瑰说:“回家换衣服。”

“客人呢?”

“客人快到了。”她说:“一共五十人。”

长枱子上摆着点心与饮料,我只看了一眼,走入书房,最应记得今天的是周士辉,去年今日,他认识了玫瑰,铸成大错,改变了他的一生。

或者士辉已经忘记了玫瑰,我希望是。或者士辉在异乡终于寻到了他自己,或者他现在又恢复健康,生活正常。

电话铃响。

我接听。

“振华?”一把苦涩的声音。

我一震,说到曹操,曹操就到。

“士辉?你在哪里?”

“康尔瓦。”

“怎么音讯全无?”我问,“你好吗?”

他答非所问:“今天是玫瑰的生日?”

“是。”我百感丛生。

“她仍美丽?”他问。

“是。”我承认:“你要叫她听电话吗?她现在与我住。”

“不必了。”

“要我替你问候她?”我忽然温情起来。

“也不必了。”

“你——你好不好?”

“很好,振华,我很好,我在伦敦大学……今天到康尔瓦度假。”

“有空写信来,士辉,我们都想念你。”

“玫瑰比去年更美了吧?”他又问。

“振华——”

“她是否长大了?”

“她这种女人是永远不长大的,士辉。”

“这……我也知道的。”

“好好保重。”

“再会。”他挂上电话。

他尚且念念不忘于玫瑰,我惆怅的想,他尚且不能忘却一个不爱他、伤害他的女人。

外面开始响起音乐声,玫瑰的客人陆续的来到,派对很快就会热闹起来,这里容不下周士辉,这里没有人记得周士辉,但士辉远在一万里路外,心中只有玫瑰。

我用手托住头,在温暖的下午,觉得自己特别幸福,但因为非常自觉的缘故,快乐中又带点凄凉。

更生敲敲我的房门走进来。

我握住了她的手,把她的手按在脸颊上。

我说:“虽然我们的感情并不轰烈,但你仍是我的皇后,让我们订婚吧。”

更生站在椅背后面,双臂围着我的脖子,“你为我准备了皇冠?”她问。

“都准备好了。”

“让我们先订婚吧。”她说:“我喜欢订婚仪式,浪漫而踏实,这是女人一生中最矜贵的一刻。”

“更生,这一生一世,我会尽我的力善待你。”

“我知道……”她犹豫一刻,“但振华,你会爱我吗?”

“不,”我悲哀的说:“如果你要我像士辉爱玫瑰般的爱你,我办不到,也许我太过自私自爱。”

“但士辉遇见玫瑰之前,也是个最自爱不过的人呀,”更生感喟的说:“我害怕你也会遭遇到这一刹那。”

“更生,你的忧虑至多……”

玫瑰推门进来,一见我俩的情形,马上骂自己:“该死,我又忘了敲门。”但见她脸上一点歉意都没有。

“不要紧,玫瑰,”苏更生大方的说:“你大哥向我求婚呢。”

玫瑰放下手中的两杯果子酒,“是吗?”她诧异的问道:“这才是第一次求婚吗?我以为你已经拒绝他三十次了。”

更生侧了头,“我答应他了,我们将订婚。”

“太好了,太好了,有情人终成眷属,快告诉老妈,”玫瑰说:“老妈最爱听的消息就是这一件。”她吻更生。

更生搂住她的腰,“谢谢你,玫瑰。你长大了,今年不问我们送你什么礼物了?”

“我要你们永远爱我。”玫瑰说。

我说:“你是我的小妹,我将饶恕你,七十个七次。”

“可是你始终觉得我是错的,是不是?”玫瑰问。

“玫瑰,我原谅你也就是了,你怎么可能要求我们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

她叹一口气。

外头有人叫她:“玫瑰!玫瑰,出来教我们跳最新的舞步。”

她又活泼起来,“马上来——”转着大裙子出去了。

更生看着她的背影说:“玫瑰最关注的男人,还是她的大哥。”

我正在开保险箱,闻言一笑。

我取出一只丝绒盒子交给更生。

“是你自己买的?”更生问:“抑或是母亲给的?”

“是母亲一早交在我手中的,你看看。”

她取出戒指,戴上看个仔细,“很漂亮,太漂亮了。”

“要不要拿去重新镶一下?”

“不用,刚刚好,”她说。

“要不要在报上登个广告?”

“不必了。”她笑。

“那我们如何通知亲友呢?”我问。

“他们自然就知道了,在香港,每个人做的事,每个人都知道。”她说。

“明年今天,我们举行婚礼,如何?”

“很好,”更生笑,“到时还不结婚,咱们也已经告吹了。”

我们听到外边,传来的笑声、乐声、闹声,玫瑰的客人似乎全部到齐了。

“千军万马一般。”我摇摇头。

“来,别躲这儿,振华,我们出去瞧瞧。”

我与更生靠在书房门口看出去,客厅的家具全搬在角落,玫瑰带领着一群年轻人在使劲的跳舞。

我担心:“上主保佑我那两张黄宾虹,早知先除了下来。”

“真婆妈。”更生说道。

我们终于订了婚,我安心了。

舞会在当天八点才散,大家玩得筋疲力尽,留下礼物走了,一边说着:“明年再来。”

玫瑰的双颊绯红,她冲着我问:“大哥大哥,你有没有看到那个穿白色的男孩子?”

“哪一个?”我反问道:“今天那么多人都穿白,我怎么看得清楚。”

男人穿白最矫情,一种幼稚的炫耀,成熟的男人多数已返璞归真,不必靠一套白西装吸引注意力。而女人,女人穿白色衣服却刚相反,像更生,永远不穿别的颜色,她已经炉火纯青了。

“大哥,你在想什么?”玫瑰问。

我叹口气:“玫瑰呀,你眼中的白色武士,大哥看着,都非常马虎。”

“但那个男孩子不一样。”她辩道。

“又是谁的男朋友?”我问。

“不,他跟他妹妹来的,他已经在做事了,是理工学院的讲师,廿七岁,上海人,未婚,”玫瑰报流水账般,“而且他在下午三点就告辞了,他坦白说这派对太孩子气。”

“呵。”我点点头。

“我想再见他,大哥,有什么办法?”

“你是玫瑰呀,你没有办法,谁有办法?”

“如果我开口约他,会不会太明显?”

“问你苏姐姐。”

更生笑,“我哪知道?我不过等着你大哥来追求我罢了,廿九岁半才订婚的老小姐,并无资格主持爱情难题信箱。”

我说:“玫瑰,你不必心急,或许现在他已经到处在打听你的行踪,稍安勿躁,等待一、二天,这个人便像其他所有男人一样,送上门来,给你虐待。”

“我真有那么厉害,就没有那么多瘟生肯牺牲了。”

“说话恁地粗俗。”我摇摇头。

我与更生订婚消息飞快地传出去,大家都很替我高兴,尤其替更生庆幸。

更生一次笑笑地说:“我倒是有点晚福,都说黄振华是个好男人,身为建筑师,钞票麦克麦克的赚,名字却从来不与明星歌星牵涉在一起,现在在中环赚到五六千元一个月的男人,便已经想约有名气的女人吃饭,普通小妞是不睬的了。”

“这么说,女人要有名气。”

“不,”她说:“女人至紧要有运气,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我有点运气——年纪不小了,又长得不怎么样,居然还俘虏到黄振华……”

我诧异,“你计较街上的闲人说些什么?乡下人的意见也值得重视?”更生微笑。

“我认为你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女人还不够么?”

“谢谢你,”她说:“我不该贪心,企图赢得全世界。”

女人!

周末我与她出去应酬,在派对上,更生指给我看,“有没有看到那边那一对?”

我目光随她的手指看过去,一对飘逸的男女正在跳舞。

两人都穿白色,无论服饰、神情、年纪,都非常配合,堪称是一对璧人。

我点点头,“很漂亮的一对,肯定不会有很多人欣赏,人们都喜欢玫瑰,一种夸张、浮浅的美。”

“不,玫瑰的美是另外一回事,我现在不与你辩论,可是那个男人,正是玫瑰看中的那位讲师。”

“啊——”

我更加注目起来。

那真是一个英俊的男人,长挑个子,脸上带种冷峭的书卷气,白色的衣裤在他身上熨贴舒服。他女伴的气质竟能与他相似,一举一动都悦目。

我低声与更生说:“如果我不是追到了你,我就去追她。”

更生瞅我一眼,“你有追过我吗,怎么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我问。

她在熟人那里兜了个圈子回来,告诉我,男人叫庄国栋,而女郎是他的未婚妻,是个画家。

像是有第六感觉,我认为玫瑰这次肯定要触礁。

更生笑说:“很伟大的名字,你要振兴中华,他要做国家栋梁。”她停了停,“所以我喜欢玫瑰。她安分守己地做一朵玫瑰。”

“你认为她有多少机会?”

“什么机会?”

“这男人有了未婚妻——玫瑰得到他的机会。”

更生想了很久,不出声。过一会她说:“我不明白为甚么大家不能和平共处,一定在别人手中抢东西,这世界上,独身自由的男人还很多的。”

我说:“你敢讲你从没眷恋过有妇之夫?”

“除非他骗我说没老婆?”

“乡下有。”我说:“城里没有。”

我看着那一对爱人在另一个角落坐下。

“玫瑰为甚么要看中他呢,”我说:“这样的男人也还是很多的。”

“别担心,玫瑰顶多喜欢庄国栋三个月。”更生说。

“三个月。”我喃喃的说:“这年头的女孩子真可怕,全是攻击派。”

“有没有女孩子自动要结识你,黄振华?”

“不会。我不穿白西装,不开名贵跑车,不往高级饭店亮相,不想充任公子,谁来追我?”

有漂亮的女孩子追着跑,未必是福气,男人成为十三点兮兮的交际草,这里去那里去,身边老换人,名誉照样会坏,一样娶不到好太太。

“我们走吧。”我说。

“怎么突然之间兴致索然?”

我完全不明白玫瑰的感情问题,她喜欢故意制造困境,造成万劫不复的局面,现在暂时的宁静,不过是暴风雨前夕。

玫瑰自然会采取主动,去接近庄国栋,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不出半个月,小妹便约了庄国栋到家里晚饭。

刚好我与父亲通了长途电话,知道老妈的病况大有进步,因此心情很好,于是便坐在家中陪他们吃饭。

玫瑰对庄国栋的神情,我看在眼内,一颗心直往下沉,上帝救玫瑰,她真的对庄国栋已发生了浓厚的感情,她从来没有这样静默与温柔过,眼光像是要融在庄的身上。

因为玫瑰紧张,所以我也特别紧张,我这个人一惊惶便不停的伸筷子出去夹菜,因此吃得肚子都胀了。

而庄国栋一直气度雍容,处之泰然,咱们两兄妹完全落了下风,他真是个强敌。

庄国栋说:“……在香港找事做,真不容易,念高温物理,当然更无用武之地,胡乱找个教席,误人子弟。”

庄国栋这番话说得轻描淡写,但言下之意有形容不出的傲慢。

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玫瑰说:“那你为甚么不学大哥那样读建筑呢?”

庄国栋欠欠身,“城市内光盖房子,没有其他的学问是不行的。”

玫瑰一脸仰慕,她看着他。

我几乎气炸了肺。

事后跟苏更生说:“他妈的那小子,一副天地之中,唯我独尊的样子,真受不了他!”

苏更生笑,“你呀,小妹的男朋友,你一个也看不入眼,这是甚么情意结?”

“恋妹狂,”我瞪大眼睛,“好了没有?”

更生抿着嘴笑。

“老实说,只有这一次,我站在玫瑰这一边,要是这小子阴沟里翻了船,栽在玫瑰手里,他要是跑到我面前来哭诉,我会哈哈大笑。”

更生转过了头,轻轻的说:“恐怕这样的机会不大呢。”

虽然不喜欢庄国栋,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品味极高的男人,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不讲一句废话,所有的话中都有骨头,是个极其不好应付的家伙,喜怒哀乐深藏不露,他心里想些甚么,根本没人晓得。

照说这样的一个人,不应该令人觉得不自在,偏偏他使我觉得如坐针毡,有他在场,气氛莫名其妙的会绷紧,我也不能解释。

玫瑰间中约会他,但他并没有按时接送玫瑰,也不见他开车来门口等。

我问小妹,“怎么,尚没有手到擒来吗?”

“没有。”她有点垂头丧气。

“为甚么呀?”我大表失望。

“我不知道。”玫瑰摇摇头,“他说他有未婚妻,那个老女人。”

“胡说,那个不是老女人。”

“廿七岁还不是老女人?”玫瑰反问:“我要是活得到那个年纪,我早修心养性的不问世事了。”

“你少残酷!”我跳起来,“这么说来,我岂非是千年老妖精?”

“谁说你不是?”她仿佛在气头上。

“那么爱你的苏姐姐呢?她也是老妖怪?”

玫瑰问非所答:“他与他未婚妻的感情好得很呢,他老说:大机构里一切职位都不值一哂,不过是大多数人出力,造就一两个人成名,通力合作,数百人一齐做一桩事,但创作事业是例外,像他那画家未婚妻,作品由她自己负责,那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

我冷笑,“啊,有这种事,那么他与你来往干甚么?他应该娶个大作家。”

“我爱上了他。”玫瑰说。

“鬼相信,狗屁,”我说:“你也会爱人?你谁都不爱,你最爱的是你自己。”

玫瑰抬起头,大眼睛里含着眼泪,她说:“但是我爱他。”

我呆呆地注视玫瑰。

“你——爱他?”我问:“你懂得甚么叫爱?”

“不,我不知道,”她说:“可是第一次,我生平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对我的喜怒哀乐有所影响,他们说爱情是这样的。”

“你糊涂了。”我说。

“我不糊涂。在一个荒岛上,任何男女都会爱上对方,但现在那么多男人,我偏偏选中了他,这有甚么解释?”玫瑰说。

“因为他没有拜倒在你裙下,你认为刺激,决定打这一场仗。”我把脸直伸到她面前去。

“这是不对的,”她摇摇头,“我并没要与他斗气,我真正的爱他。”

她的眼睛非常深沉,黑溜溜看不见底。

“他这个人不值得你爱,”我说:“他不适合你,他会玩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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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之第四天灾

一大夫
如果穿越有风险时,秦天元会唯唯诺诺。如果能让别人穿越时,秦天元就会重拳出击。好处我拿,风险你担,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当秦天元拥有诸天穿越召唤系统之后,面对危险的穿越时,他高呼让异世界来的更多一些!当秦天元都赚麻了的时候,玩家们兴奋的冲向了新开启的世界,又开新版本了!这游戏开发商简直超级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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