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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华说:“棠华,我不会亏待你,你说服太初回来,我给你准备一张合同,起薪三十万一年,借钱给你买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膊。
我们还是登上了飞机。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黄振华给我的条件。
如果不是为了太初,他可不会待我这么好——刚毕业,什么功夫都没有把握,人才不见得出众,说话也不怎么玲珑,值三十万?
太初说:“你有心事。”
我不否认。
她轻轻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们不要靠别人,”她说:“我们靠自己,没有必要去沾别人的光。”
“是。”我说。
方老先生在机场等我们,他特地剃了头,换上亲衬衫,那件衬衫刚刚拆开穿上,还有折痕,也不先熨一熨平,看上去难为情相,但他已经尽了他的力了。
太初对他父亲的爱是无限量的,她上前去拥抱他。
方老憨憨的笑,“你们回来了。”
我也与他拥抱。
他端详太初,“你更漂亮了,怎么,见到你母亲了吧?”
太初愕然,看着我。
“是的。”我代答:“见到了。”
方老说:“我早知他们有法子,真神通广大,”他问太初,“你觉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说:“爸爸,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顿晚饭?”她不愿多说。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来,他的背弯着,头发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搀扶着他。
我们吃了一顿颇为丰富的晚餐,然后太初说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进他的公寓小坐,我觉得疲倦,但还是应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饮。我知道他想与我说几句话。
方老问我:“太初的母亲,她好吧?”
我说:“很好,”这可怜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么美?”他嗫嚅的问。
“是。”我说。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挂一个微笑,想是记起从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飞到老远。这个可怜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别想太多。”
他跟我说:“棠华,我实在不应恨她,她给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么。”我有说不出的难过。
“她凭什么跟我一辈子?你说,她有什么理由跟我一辈子?她与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钱不够用,她以私蓄搭够,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喷喷,小玫瑰她亲手带大,我没有福气,棠华,是我没有福气。”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现在我想通了,黄振华说得对,我还想怎么样?许多人连一日也未曾活过,”他干笑数声,“我是个平庸的人,廿年来我尽心尽力的工作,但我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机会升职,人们不喜欢我,他们嫌弃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还有太初,你还有我。”
“是呵。”他脸上泛起一阵红光,“是,我还有你们。”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该睡了。”
“好,好。”他还不肯放开我。
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方老先生。他从来不顾及别人的需要,从来不替别人着想,妻子跟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图报的打算,浑浑噩噩地享福,而妻子离开他之后,他也不做什么,糊里糊涂的过了。就像今夜,我已经坐了十多小时飞机,累得不亦乐乎,他却没想到这一点,巴不得我陪他谈个通宵。
人倦了脾气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别,驾车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听得电话铃响了又响,却没有力气去取过话筒。
电话铃声终于停了。
我翻一个身继续睡。
过没一会儿,门铃大作,夹着大力急促的敲门。
我无法不起床去开门。门外站着惊惶的太初,一额一头的汗,她拉着我尖声问:“你为什么不听电话?爸爸在医院里!”
我顿时吓醒了。“医院?”我忙抓起牛仔裤套上,“怎么会?我昨夜与他分手时还好端端的。”
“他心脏病发作,倒在地上,房东发觉,把他送进医院,我已去看过他,医生把他当作急症处理,不准探访,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来。
我一语不发,与她赶到医院去。
这是太初最需要我的时刻。
她父亲于当天下午心脏病逝世,享年四十九岁。
大初哭得双眼红肿,伤心欲绝。
我把消息报告香港那边。黄家电报电话络绎不绝的来到催我携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伤得根本连说都不会说,天天抱着她父亲的遗物伤神。
对于黄家的势利,我亦十分反感,现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时间动身?她爸的尸骨未寒。
太初整个人消瘦下来,晚上睡得坏,白天吃得少。
她内疚在她父亲有生之年没有抽更多的时间出来陪他。
四十九岁。无论如何,谁都得承认这人是英年而逝,但方老先生活着的时候不论外表与内心,都已像一个五十九岁的老人。
他早就死了。
在他妻子离开他的那一日,他就死了。
黄家派来的第一个说客是溥家敏。
溥家敏与黄家有莫大的渊缘,这我知道。
我对溥没有反感,他温文有礼,英俊风流,而且他的态度好。
来到我们这里,他说明来意,便坐在客厅中出任说客。显然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不过忠人之托,只好跑了来坐着。
他跟我说:“罗太太叫我来的……她叫太初别太难过。”
太初问:“她自己为什么不来?”
“她……不方便来。”
“我知道,”太初含泪说:“她看不起他,她看不起他!可是他已经死了呀。”
“不不不,”溥家敏分辩,“没有这样的事,太初,她并不是这样的人,你们误会了,她要来,又怕你们不欢迎,她天天等你们的消息,你们又没有唤她一声。”
溥家敏说:“罗太太的脾气是这样,过去的事便过去了,并不是薄情寡义,对方协文,对溥家明,她都是一贯的态度,你不能误解她,太初,尤其是你不能。”
我叹口气。
这溥家敏一表人材,说起话来有时却夹缠不清,像个恋爱中的女郎。
太初打发他,“你请回吧,我可以动身时自然会动身。”
他凝视太初,“我在这里陪你。”声音很轻。我不由得生气了,“这里有我。”
“多个人也好,葬礼还没举行,多个人帮手也好。”他说。
太初犹豫了,她终于点点头。
我感觉到溥家敏对太初有特殊的感情,也许是为了她母亲的缘故,爱屋及乌。但是,他太目中无我,可恶。
“我住在喜来顿酒店。”他说:“你们可以随时找我。”
我说:“反正你每天早上九点总会来这里报到。”
溥家敏没有理会我语气中的讽刺,他温柔地对太初说:“我明白你的心情,当我大哥去世的时候,我也只有一种感觉:我巴不得跟了他去。”
太初听到这话,如遇到知己,抬头看着他。
他嘲弄地说下去,“能够跟去倒也好,这就少了数十年的烦恼。”
我愕然,像他那样的人也有烦恼,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该买条绳子来自我了断。
“但我还是活下来了。”溥家敏说。
溥家敏说:“活得健康,活得高兴,也就是报答了你父亲的养育之恩,你想想看,如果他知道你这么伤心、消极、精神不振,他会怎么样?”
他真会说话,那张嘴,树上的鸟儿都骗得下来。
果然,太初精神一振,全神贯注地聆听。
“我会每天来看你,”他说:“你要当心身体。”
“是是是。”太初感激说。
他拍拍她的手。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问溥家敏:“溥太太没有来嘛?”
他微笑,“她要照顾孩子。”
太初问:“溥先生有几个孩子?”
有心思管闲事了,由此可知心情是好点了,这溥家敏几句浮滑的场面话生了奇效。
他答:“目前六个孩子,四男两女。”
太初睁大眼睛,“这么多!”
“多吗?并不多,咱们上一代都有五六个孩子,孩子们有生存的权利,不必担心他们的将来,如今的父母为了自己自由,逃避责任,只肯生一两个……”
“人口太挤了。”太初说。
我没有插嘴,因我觉得给太初一个轻松的谈话机会,也是好的。
“当然,我只是说:有资格生养的父母,可以多多生养,”他欠欠身,“我不是指每个人,世上总能为聪明人腾出空间。”太狂妄了。
太初问:“溥先生认为自己是聪明人吗?”问得好。
溥家敏微笑,“我为聪明误一生。”
太初困惑了。
我咳嗽一声,“喝杯咖啡好吗?”
太初没答,他先答:“我要一杯黑咖啡。”
岂有此理,他当我是侍役?是后生?
太初说:“我来做。”我与她挤到小厨房去做蒸馏咖啡。
太初教训我:“你怎么对他不客气?”
“他是老几?我干吗要对他客气?”
“话不是这么说。”
我冷笑一声,“我现在才知道岳父的心情,但我比他坚强,我会斗争到底。”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神经病!”太初白我一眼。
溥家敏探头进来,“我能帮忙吗?”
“这儿没你的事!”我忽然露出不满。
他一怔,太初白我一眼。她端出咖啡。
“改天我想替小玫瑰拍一点照片,”溥家敏说:“罗太太老想要小玫瑰的照片。我第一次见你,你才那么半丁点儿大。”他看着太初,“可是那天我在饭店外碰见你,真是弄糊涂了,我还以为你是罗太太,可是罗太太有什么理由这么年轻?”他声音确实有点迷茫。
太初问:“真那么像?”
“如果你眼角下多颗痣,更像。”
太初摸一摸眼角的小瘢痕。
他们约定了星期六去拍照。
我知道我应当跟着去看他们照相,但格于一种骄傲,我没有那么做。男女之间最重要是一个“信”字,如果我不相信太初,咱们这一段就不乐观,只有千年做贼的,哪有千年防贼的。
话虽然说得如此漂亮,心中却不是滋味,这个温文儒雅的中年男人令我倒翻了五味架,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光他一个人已经够麻烦了,没到一星期,太初她舅母也到了。
黄太太为人再可爱,我也没好气。
我说:“太初,早知你娘家人多兼烦气,咱们两个人的事又作别论。”
说了出口又害怕她会随口应我一句:现在作别论也还来得及,于是心惊肉跳地看着她。
太初自然知道我心中想什么,她岂有不知道之理,这个聪明玲珑的女孩子!她既好气的又好笑地睨着我,却又放我一马,不作答,呵可爱的太初。
葬礼举行的那天,太初的舅母穿了套黑衣服,手里捧一大束花,仪态端庄肃穆,溥家敏站她身边,太初开头抱怨她母亲没有出现,后来看见棺木就饮泣不止。
牧师以呆板和煦的职业语调读诗篇第二十三篇:“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心不致缺乏……。”
溥家敏掏出手绢要递给太初,我故意趋前一步,挤开他,把手搭在太初肩上。
“……我虽经过死荫的幽谷,也不致害怕,你的杖你的竿,都领导我……”
礼成后我们撒上泥土与花,太初伏在我肩膀上哭。
黄太太什么都不说,陪着我们回家。
晚上太初先睡,溥家敏回酒店,就剩我与黄太太,我做了咖啡与她一起对饮。
她说:“你不必担心溥家敏。”
我脸马上就红了,这个明察秋毫的太太。
她说下去,“家敏神情是有点恍惚,他有点糊涂,”黄太太的声调很感慨,“他跟我说:
以为小玫瑰就是玫瑰。”
“太初才不像她母亲。”我抗议。
“你不喜欢罗太太?”黄太太说。
我不出声。我倒不是不喜欢罗太太,那么美丽的女人……
“你是嫌罗太太命中的男人太多?”
我面孔又红了。
“你这孩子,好一块古老石山。”黄太太叹息。
我轻轻说:“正经人从一而终。”
“你瞧我可是一个正经人?”黄太太问。
“自然。”我由衷地说。
她微笑:“我也结过两次婚。”
“我不相信!”我下巴跌了出来。
“我还拿这种事来唬你不成?”她说:“棠华,事情不临到你自己头上,你不明白,因此就不谅解,你与太初都太年轻,只知道黑是黑,白是白,却不知道这两种颜色当中,还夹着许许多多深深浅浅的灰色,你们太武断了。”
“无论如何,黄太太你最好对溥家敏说一声,叫他别枉费心机,罗太太与她女儿是两个人。”
黄太太点点头,“诚然,太初是一个精明的女孩子,她不见得肯为感情付出偌大的代价,感谢上帝。”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太初很爱我。”
“自然。”
“我不明白你刚才那句话,爱情是免费的,根本不需要代价,爱情是愉快的——凭什么人们认为要生要死的才是爱情?晚上睡不着也已经够受罪了。”
黄太太微笑,“这又是一个新的理论。”
“当时机成熟的时候,太初自然会跟我回香港。”
“太初已答应回香港。”
“谁说的?”我跳起来。
“家敏说的。”
我心中如被利刀刺了一下,“他说的,他是怎么知道的?”明知故问。
“自然是太初答应他的。”
“几时的事?”我双手发冷,胃部绞痛,额角发汗,所有的血一下子涌到头上。
“大概是这一两天吧。”
“可是……”我的声音有点呜咽,“可是她从来没向我提过,可是……”
“棠华,你们男人都有这个毛病,她有什么事,她自己会得决定,迟些告诉你,你也不必气成这样。”
我不是气,我只是彷徨,以往太初有什么事都与我商量,芝麻绿豆到剪一吋头发,都要问过我,现在连这等大事她也当我没到,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降到什么程度了。
我自问一向信心十足,是个情绪稳定的人,现在也不得不承认乱了步骤。
我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尽量镇静。
他们要我乱,我就偏偏不乱,我不要步方老先生的后尘,我才不。
我知道黄太太可以觉察到我这种倔强。
“刚才是你说的,棠华,恋爱要愉快,不是打仗,应是娱乐。”
我苦笑,“但是我有点发觉真相了,不管它是什么,决不是轻松事儿。”
黄太太拍打我背部,用力颇大,一下一下的安慰传过来。黄太太是那种使人忍不住要拥抱她的女人。
第二天,我见到太初时间间问她什么时候回香港,肚子里的气相等于五百吨黄色炸药,脸上还得作一派不在乎状。
苦过“弟弟”。
现在如有什么人来访问我,问及我有关恋爱,我就答以一个“苦”字。
太初沉吟着说:“本来我挂着父亲在这里一个人寂寞,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我何必留在这里……”
我提醒她:“你还没有毕业。”
“舅舅说可以转到香港的大学。”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欢香港?”
“我现在改变了主意了。”
“我也是为了你才答应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与他们处得来,而且舅舅说得对,男人做事业要把握机缘,做建筑这一行,最好发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说现在还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动,我想到一举数得,便答应下来。”
我的气消了一半,“是吗?是为我吗?”
“你怎么了你?”她说。
大势已去,我帮着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舍得,大部份东西送的送,丢的丢,对她来说,唯一宝贵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画。
我却忽然婆婆妈妈起来,连当年咱们在佛罗列达沙滩拣的一大盒贝壳都要带在身边——如果太初变了心,那么保留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为自己悲哀起来。
我快变成个拣破烂的了,在杂物堆中徘徊,回忆。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发展到新的阶段,大家都不再是从前那个人,转变是好是歹,谁也不晓得。人类对未知数的恐惧最大,转变也是一种未知,对太初来说,这项未知不会太坏。
黄家上下会来不及地照顾她呵护她,以便弥补过去十余年来的不足。而对我——
而对我来说,他们对太初的爱会分薄太初对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这么坏,我又可以名正言顺的不回去,事实上父母也想我同他们团聚,而且我学会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捞番一笔,也太对不起合家上下。
于是我们离开了圣荷西。
太初将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内,她执意不肯搬进罗宅,黄家的人对她千依百顺,便在山上的新建筑内挑一层小公寓,替她装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业主。
那层房子是溥家敏负责设计的,他是个中好手,白色与米色的装修正是太初喜爱的,甚至连书桌上的笔架都准备好了,楼下两个车位内泊着一辆小房车与一辆小跑车。
衣柜一打开,里面挂着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挂在衣架侧,内盛干花瓣,传出种草药的清香。
有钱的确好办事,但黄家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钱那么简单,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们对太初的爱。
我浩叹,如今我势孤力单,要应付黄家谈何容易,当年罗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来?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还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间房间打通成曲尺型的宽大睡房,一架檀香木的古董屏风内隔开了小型书房。
太初见了这阵仗便连声道谢,显然她是被感动了,我也很感动,他们对太初,确确实实是下了功夫的。
我没有进黄振华的写字楼办公。我打算考公务局的职位。
黄振华着意劝我,一番话把我说得俯首无言。
他说:“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业与妻子的娘家无关,诚然,气节是重要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不避这种忌讳,但是棠华,请你记住,香港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商业社会,你若是不值三十万年薪,任凭你是我黄振华老子,我也不会付你这个数字,我只认得才华,不认得人,你别以为三十万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税还是笔大数目,足够你在小镇舒适地生活,告诉你,在香港,这笔薪水约莫刚刚够你一个人略为宽裕的开销,养妻活儿还谈不上,你当然希望家人过得舒服,这里的生活程度就有那么高,不信你去问问溥家敏一家八口连两个女佣人的开销是什么价钱,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不得不顾及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单为亲戚颜面便拉了你进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业。”
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他骗我有什么好处?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了黄氏建筑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说:“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用好了,每星期来三次,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茶来伸手,饭来开口,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呜,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人会变懒精的,”她笑,“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都是狄奥的,我忽儿变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昨天下楼运动,才跑半个圈,肺都险点儿炸了,唉,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太初说道。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她几乎天天作画,作品改了作风,从写实转为抽象。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
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岳父临终的郁郁寡欢,他提到玫瑰的时候,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一身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怆才是最大的痛楚,没有任何开脱借口的痛苦,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有个扔炸弹的机会,杀与被杀,都落得痛痛快快,好过历久受折磨。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份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身后,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末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来不及的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是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我烦恼的说:“结婚有什么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点都不忌讳,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择手段,他妈的!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士,不要脸。”
母亲说:“你想他们还懂得‘君子不夺人之所好’?结了婚到底好些。”
“妈妈,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太悲哀了,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
“你若爱她,就不必争这口气,”母亲:“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
“向谁求婚?”
“罗太太她母亲呀。”
妈妈把家中烂铜烂铁都拣了出来,研究如何重镶过,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来,“妈妈,谢谢你,别烦了,再搞也搞不过人家,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覆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母亲见了罗太太,一怔,坦白开朗的说:“罗太太,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嗫嚅的说:“我也没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