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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黄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械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舅舅已是这样,我母亲不知是个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种张了嘴合不拢如录音机般不断说话的女人。”

“你不欣赏黄振华?我是欣赏的。”

“嘿,”太初说:“还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仿佛我头上出了角的样子。”

“你长得漂亮嘛。”

“太没礼貌。”

“顾及礼貌便大失眼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与我舅舅两人简直可以搭档唱相声。”

“人家可是都记得你呢,”我说:“小玫瑰的确非同凡响。”

“我可不记得人家。”她说。

“你不想见你母亲?”我问。

“不想。”

“真不想?”我问。

“真讨厌,你拷问我还是怎么地?”她反问我。

第二天黄振华约了我出去详谈,在他办公室里,他跟我坦白的说,希望我留下来,也希望太初留下来。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说:“可是太初的父亲很寂寞,而你们这儿……又不愁不热闹。”

“你怎么知道小玫瑰的母亲不寂寞?”黄振华反问。

“我想当然而已。”我说。

“她很想念小玫瑰。”黄振华说。

我心想,那么想念她,何苦当年撇下她。

黄振华微笑,“我知道你想什么,当年她撇下小玫瑰,实有不得已的苦衷,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你或许不相信,但我妹妹并不像我,她是个至情至性的人,而我在感情上也并没有她那么伟大,事实在感情上,我是失败者,我妻子曾经一度离开我,经过九牛二虎之力复合,天天侍候她眼睛鼻子做人,不知有多痛苦。”

他真没把我当外人。

“你会喜欢你岳母,”黄振华说:“她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人。”

我心又想:四十岁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能够抛下稚龄的女儿不理的女人,美极有限。在感情方面,我绝对站在太初这一边,于情理方面,我则赞成太初见一见她的母亲。

我说:“我与太初是要回美国的。”

黄振华沉默。

“你很久没有见过我岳父了吧?”我说:“他很潦倒,我相信我们应该给予他最伟大的同情。”

黄振华说:“我完全反对,从头到尾,我对方协文这人有浓厚的偏见,所以我不便开口。这样吧,我能否请求你们延长留港的时间?”

“我与太初商量,”我说。

黄振华诧异。“棠华,你对太初真好,事事以她为重,我自问就办不到,难怪我太太说我一点不懂得爱情。”

“爱情不是学问,不用学习,”我微笑,“若果爱一个人,几乎内心,难以遮掩,自然而然以她为重,这是种本能,不费吹灰之力。”

黄振华一呆,叹了口气。

隔一会儿他说:“我想你知道一下她的近况。”

“好的,请说,我会转告太初。”

“她五年前又再婚了。”

我心想:有什么稀奇。她那样的女人。

“丈夫是罗德庆爵士,年龄比我略大,但与她很相配,生活也很美满。我们这一代很幸运,健康与外貌都比实际年龄为轻,见了你岳母,你恐怕不相信她能做你岳母。”

脸上多刷几层粉,充年轻也是有的。

“历年来她寄给小玫瑰的信件包裹不计其数,全数被退了回来,相信你也知道。”

几件漂亮衣裳就顶得过母爱?

黄振华笑:“你这小子,你在频频腹诽你岳母是不是?”

我脸红,什么都瞒不过这个八面玲珑的人。

他说:“回香港来结婚,你周家只有你一个儿子。咱们周黄两府大事庆祝一下,多么热闹。”

我说:“我岳父会觉得被冷落,他也就这么一个女儿。”

“好,”黄振华拍我的肩膀,“周棠华,你是个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比她母亲好。”

他仍然对我岳父有偏见。

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黄振华无论在才智学问方面,都是一流人物,我岳父是个迟钝的老实人,两人的资质相差数十光年,毫无交通。可怜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不幸,便是认识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与他一般安份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尽天伦之乐。

“现在罗爵士请你们到他家去吃饭,去与不去,随便你们。”

我沉吟半晌,“我们去。”我一直认为太初没理由不见母亲。

“那么今晚八点有车子来接你们。”他说。

“我尽量说服太初。”我说。

太初很不高兴,她埋怨我在这种事上往往自作主张。

我陪笑道:“你舅舅还说我事事以你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轻轻说。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亲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欢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说得一点也没错,黄太太非常认真,补了一个电话:与太初说了一阵话,叫她安心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说她心中根本没有母亲这个人,“母亲”对她来说,只是名义上的事儿而已。

但是好奇心炽热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没见过母亲,故此还是决定赴宴。

“——她嫁了别人。”太初感喟,“罗德庆是什么人呢?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挥霍的,而我父亲没有钞票。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我结好领带。“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我承认黄振华的看法,“不被倚赖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黄振华的车子把我们接到石澳。

太初诧异地问:“这也是香港?多么不同啊。”

黄太太说:“这里比法属利维拉还漂亮。”

太初说:“我从没去过欧洲。”

黄太太有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欧洲其实早已被游俗了。”

我说:“将来我与太初去那里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的朝我笑。

黄振华不悦说:“你母亲有所别墅在‘碧蓝海角’,而你居然没去过利维拉。”

太初即刻说:“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黄振华笑着咆哮,“你们这两个家伙,少在我面前对答如流。”

我俩握着手大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罗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门内全是影树,红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黄色碎叶纷纷如细雨。

网球场、腰子型泳池。四只黑色格力狗向我们迎上来。

太初轻轻非议,“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张床,她做过些什么,配有如此排场?”

“嘘——”我说。

黄太太侧侧头,向我微笑,她永远洞悉一切。

黄振华与主人寒暄。

罗爵士穿一套深色灯芯绒西装,头发全白,双目炯炯有神,额角长着寿斑,约有六十出头了。雍容华贵,姿态比黄振华高出数段,他含蓄得恰到好处,非常客气,但并不与任何人过份接近。

太初很直率的问:“我‘母亲’呢?”

罗爵士对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温柔的答:“亲爱的,你母亲因要见你,非常紧张,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她立即就出来。”

太初轻轻冷笑一声。

我们坐在美奂美伦的客厅中,喝上好的中国茶。

门铃一响,另外有客人来了。

黄太太为我们介绍,“你们其实已经见过,这位是溥家敏。”

溥家敏英俊得不知像哪个电影明星,风度翩翩,他皱着眉头,带着心事似走过来,目光似上次般逗留在太初身上便滞留不动。

太初不自在,别转了脸。

黄家上下的亲友一个个都像童话故事里的人,我叹口气,上帝待他们未免太厚,既有财又有貌,更有内容,难怪我岳父成了外来的异客,受到排挤。

而太初,太初绝对是黄家的一份子,虽然她从来没去过欧洲,虽然十多年来跟着一个寒酸的父亲生活,但她的气质不变,脸上一股倨傲纯洁的颜色,使她身处这种场合而毫无怯容。

“玫瑰呢?”黄太太问:“还没出来?”

黄振华说:“家敏,过来喝杯威士忌。”

黄太太又问:“快开饭了吧?这个厨师听说是新请的,手艺如何呢?”

溥家敏心事重重,不出声,喝着闷酒。

大家很快归于沉默。

罗爵士跟太初说:“我知道你与你母亲之间有点误会,可否容她解释?”

我们身后传来一声咳嗽,“叫各位久等了,对不起。”

我第一个转过身子去,看见一个女子站在走廊尽头娉婷地急步走过来,环珮玎珰地有点匆忙。

我呆住了。

她并没有什么仪态,也没有怎么打扮,神情还很紧张,握着双手。

这女子年纪也断不轻了,穿很普通样式的一件黑衣服,唯一特色是一条配玉的腰带。

但她的美貌是不能形容的!她的脸简直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一双眼睛如黑玉般深奥,身材纤弱苗条,整个人如从工笔仕女图中踏出来,她便是太初的母亲?

我本来并不相信天下有美女这回事。太初的漂亮只令我觉得和煦舒适,但这位女子的美是令人惊心动魄,不能自已的,我忽然有种恐惧,说不出话来。

可是她比我们还紧张,她并没有如小说中与女儿失散的妇女般扑过来拥抱痛哭,她只是结结巴巴的问:“是太初吗?是棠华吗?”如一个稚龄少女般羞怯,声音中却一丝做作都没有,最自然纯真不过。

我看得出太初在过去十五年内建立起来的敌意在那一刹那完全融解了。

“是母亲吧”。太初温和的说。

“是,是。”她母亲略为镇定。

罗爵士过来说:“大家坐下慢慢谈谈。”

太初始终没有过去拥抱她的母亲。

她称母亲为“罗太太”。诚然,她不折不扣是罗太太,但自红楼梦贾宝玉之后,鲜有人称自己母亲为“太太”的,太初如此别出心裁,倒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活了这么大还第一次遭遇如此戏剧化的场合,不知如何,居然应付自如,想必是因为太初的缘故,而我同时也第一次发觉,太初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本事。

我竟小觑了这小妞。

饭后我们喝茶闲谈。

罗太太说:“你们说太初很像我……”

太初忙说:“我哪敢像太太!”好家伙,由“罗太太”简称变“太太”了,“一半也及不上。”

黄振华说:“我看是母亲不及女儿一半才真,你们看看,太初多么冷静智慧?才二十岁呢,你母亲一辈子都像一团云。”

“太太”也不分辩,好性子地笑。

我简直不相信我的眼睛,她是我岳母?她看上去直情不过如太初的大姊姊,她示意我走近长窗一角说话。

她轻轻跟我说:“你与太初明年就打算结婚了吧?”“是的。”

“我并不赞成女孩子早婚,”她极其温柔,“因为我本人早婚失败,有个戒心。但我相信你们会幸福,棠华,因为你是一个出色的男孩子,我不会相人,但我大哥振华对你击节称赞,他错不了。”她的语气是那么柔弱倚赖,我马上发觉了。

女人的温柔艺术在今时今日早已失传,略为迁就,咱们做男人已应感激上帝,时代女性冲锋陷阵的本事绝对比我们高超,她们与我们一般地硬绷绷,真刀真枪地上阵拚个你死我活,事实也不允我们这一代从来得不到这种享受,而在罗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个女人,具有女人的韵味是多么可爱动人。

她忽然悲哀起来,“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做太初的母亲呢?我有什么资格开口说话呢?我不配呢。”

我岳父把她形容成一个俗艳的,虚荣的、泼辣的女人,真是不实不尽。他与她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她应该得到目前的男人,一个全心全意、有能力有资格照顾她的男人。

我又不敢说岳父错,这整件事是一个悲剧。

“你会好好照顾太初吧?”她问。

“我会。”我略为犹疑,“但是我们不能长期留在香港。”

“我可不敢要求你们陪我,”她很忧郁,“但大哥说你最好留在香港。”

我点点头,我明白,以我的专业,跟着长袖善舞的黄振华,凭罗爵士的关系,若干年后,不难成为第二个黄振华。

我转头,发觉溥家敏正与太初在谈天,太初脸色慎重,因此可知谈话必有内容。

我忍不住问:“那个英俊的男人是谁?”

她答:“呵,那是溥家敏,我们家的老朋友,将来,我告诉你。”

黄太太走过来,问道:“很紧张吧,岳母见女婿。”她笑了。

“真不相信,儿女已可以结婚了。”罗太太感喟地答。

“你这一生人,玫瑰,传奇过传奇,应该有人写篇小说,叫做玫瑰的传奇吧。”黄太太笑道。

“我还算玫瑰呢,”她说:“老太婆还顶着个这样的名字,死不要脸,太初才是玫瑰。”

但她仍然这么美丽,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四十岁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开出深黄的花蕊,她眼角多一颗闪动的眼泪痣。

那天回家,我不能成寐。

我与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谈论她的母亲。

“她是那么美丽,”太初太息说:“美得超乎我想像,而且她已经四十岁了,你能否想像她二十岁或三十岁的样子?”

“我自然知道。”我说:“颠倒众生。”

“说得很对,”她说:“她那种恐怖的美丽,真是……一个人怎么会美到这种地步?本来我也以为舅母长得好,但比起她,简直不是那回事。呵,太超乎我想像力了,我整个人晕眩。”

“最令人吃不消的是她并不自觉她的美丽,呜呼,于是她的美又添增三成,你有没有发觉她走路都没有信心,彷徨无依,常被地毯角绊着?”

“有。”太初低下头来。

“你眼角原本那颗痣,跟你母亲的痣长得一模一样吧?”我问。

“我现在明白了,父亲让我到医院去把痣除掉,是不想看到我太像母亲。”太初摸摸眼角。

“你那可怜的父亲。”我说。

“今后叫我怎么安慰他呢,我再也不能帮着他憎恨罗太太。”

“那个叫溥家敏的人,他跟你说什么?”

“他说我长得像罗太太。”

“不止这么多吧。”

“他告诉我,罗太太抛下我不理的原因。”

“他是外人,他怎么知道?”

“因为罗太太为他的哥哥而放弃我。”

“他哥哥是谁?”

“去世了。”

“我没听懂。”

“很简单的故事:两夫妻闹婚变,因孩子的抚养权而僵持着,女方与一个患癌症的律师发生了感情,为了那剩余的三个月时光,她放弃女儿离婚去跟那个垂死的人。”

“那女方是罗太太?”我震惊问:“男方是溥家敏的哥哥?”

“以前的罗太太。”太初点点头。

“呵,这么荡气回肠?”我说:“现在还有这种故事?”

“是。父亲一直没告诉我。”太初说:“溥家敏告诉我,后来父亲居于报复,说什么都不肯让罗太太见我,本可告到法庭,但罗太太又怕孩子受刺激。这些话,原本我都不会相信,但不知为什么,一见了罗太太,我全无保留的相信了。”

“你可生你父亲的气?”

“不会不会,我原谅他,得到过又失去罗太太那样的女人,一辈子也就完了。”

一个人的一辈子,其实是多么脆弱短暂。

我问:“溥家敏还跟你说什么?”

“他说他有六个孩子。”太初微笑,“四男两女。”

“我的天!”我也笑,“这么多孩子。”

“是呀,现在都不流行生那么多了,他说其中一对女儿是双胞胎,失去预算,可见原本他打算生五个,那也实在是大家庭,但他说他们两夫妻原本打算生九个呢,医生劝阻,这才停止,溥先生说,他大哥生前的愿望是希望多子侄。”

我哑然,过一阵子说:“那溥先生的兄长,想必是位超然的人物了。”

“溥先生说他大哥真是十全十美的一个人哪。”

我不悦,“你相信罗太太也就罢了,怎么连陌生人也相信起来?”

太初讪讪的,“我没有想到罗太太有那么多的男朋友。”

“你要学她吗?”

“我几时有那么说过?”太初瞪起眼睛。

我立刻投降。

“鸟儿都出来了,”她说:“天亮了。”

“闹市中什么鸟?那是隔壁养的两只八哥。”我说。

“棠哥哥,我还是觉得圣荷西好,那边的生活,多么安逸平静,这边这样复杂,我应付不了。”

“是,我也喜欢平实的生活,我们很快就回去。”

“男儿志在四方,你不是不知道,回圣荷西找工作,一生也不过比我父亲略好一点,你会满足?要不就干脆现时开始在香港打天下,三五载之后烦腻了,回圣荷西休息。”

我有一丝丝惧意,太初把我心底的意思完全看出来。

“棠哥哥,我是很了解你的,你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比父亲,倘若你要留下来,不必为我浪费时间,我回去继续读书,陪着爸过日子。”

我说:“我不要听这种话,我不要听。”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说吧。”

“随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妈妈说,我今天不去市场。”这个太初,她叫我妈为“妈妈”,自己的妈妈是“罗太太”,我真正服贴了。

妈妈安排早餐出来,只我一人吃。

我告诉她太初在床上。她老人家深深疼爱太初,并不会见怪。

但是太初坚决要回美国。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种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呢?

可怕。

之后黄家约我们一连串宴会,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着她的方太初——一个来港度假的女学生。她对于升官发财这一些事,丝毫不感兴趣,真是正牌艺术家。

太初对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吃茶。

黄太太并不是黄振华的说客。

她只是简洁的说:“香港的人,不论男女,都想往上爬,难得你们两人出污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说:“往上爬?爬到什么地方去?人们并不见得那么上进,他们的向上不外是弄钱,舅母,原谅我的口气。”

黄太太说:“你说得很对。”

太初说:“我要钱来无用,我什么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对荣华富贵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与你一样。”

太初白我一眼:“真无耻,舅母别信他这八个字,这是他惯技,一点诚意也无,说了等于白说。”

我恐吓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诋毁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听听这是什么话。”

黄太太叹口气,“这是打情骂俏话。”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红了。

她舅母微笑说道:“你们俩,很好呀,真是一对,我很替你们高兴。”

太初说:“跟这种人白头偕老,未必得了什么好处去。”她瞟我,“不过没他呢,日子又闷,不知怎么过。”

“彼此彼此。”

“你们结婚时要回来。”舅母说。

“知道。”

“几时结婚?”

“明年,”我说:“我打算这时回去找工作,半年后略有积蓄,便可以结婚,起码要找一间公寓,买套西装,跑一次欧洲。”我向太初挤挤眼。

黄太太微微点着头。

“我穷,”我耸耸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将来生了孩子,她得趁喂奶粉的空档画画。”

太初说:“你再说这种话,我就逼你回香港来赚钱兼立万儿。”

“怕怕,”我立刻举手投降,“千万不要呀。”

我与太初最爱混日子过。

“你们决定回去了?”她舅母问。

太初说:“是,棠哥哥也赞成。”

黄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会失望呢。”

黄振华诚然失望了。他发了许多牢骚,说我在浪费时间——年轻的时候不为事业打好基础,老了就后悔。

“你以为你是专业人士又如何?”他说:“什么人都分九等。到美国去做工,十年也积蓄不到一只手表。”他叹气。

黄太太碰碰他的手肘,“人各有志,振华。”

我不作声,黄振华说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这是我十载难逢的机会,我只是舍不得太初。

“当年溥家敏何尝不以为可以往加拿大隐姓埋名的过活?三年之后,闷出鸟来,还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诉你,香港这地方,住住是要上瘾的,自然有它的好处,否则这么多人挤在这里干吗?”

“去去就回来。”黄太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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