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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我已经不是问题了,我需要时间来做我现在做的事。”
“好,只要你高兴就行,”她嘲讽地说,“现在我要回头去谈送你来这里的那件事了。上次你谈起的时候,只是泛泛地说了一点,也很简短。我懂为什么,因为我们还在摸索彼此。现在我们已经有点了解彼此了,我得要知道全部过程,那天你说是庞兹警督引发的?”
“对。”
“怎么发生的?”
“首先,他是警探的上司,不过他自己从来没当过警探。哦,他可能在什么地方坐过办公室,挂过几个月警探的头衔,所以他履历上有警探的从业经历,但是基本上他是干行政的。我们叫这种人机械警,一个拿警徽的官僚。他连最基本的查案要领和技巧都不懂,只会在办公室的一张表上画画线,他连询问和审讯之间的差别也不清楚。这不是问题,局里这种人多的是。我想说他们只要干他们的事,我干我的事就行了。但问题是庞兹不知道他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这就引发了你说的事件。”
“他做了什么?”
“他碰了我的嫌疑人。”
“你解释一下什么意思。”
“办案的时候,如果你押了人进来,那人就只归你管,别人不会靠近。只要说错一个字、问错一个问题,整件事就有可能泡汤,这是一个基本原则,绝不碰别人的嫌疑人。不管你的官阶是警督还是局长,你得回避,要做什么得先跟办案的人打招呼。”
“结果呢?”
“我上次说了,我的队友埃德加和我带了一个嫌疑人到案,一个女人被杀了,她是那种在小报上登广告的妓女。她接到一个电话,到日落大道一个便宜的汽车旅馆去见客人,结果被杀了,简单地说就是这样,刀伤在右胸上方。这个嫌疑人玩的把戏是自己打电话给警察,说刀是妓女的,她想威胁他。他只是顺势把她的手扭回去让她刺到了自己,自我防卫。好,我和埃德加去了,我们马上发现他的话有问题。”
“例如什么?”
“她个子比他小得多,我觉得她不可能用刀威胁他;第二,那把刀本身是一把八寸长的、切牛排的那种刀,她只有一个很小的皮包,没有带子那种。”
“带按钮的手包。”
“对,不管怎样,那把刀放不进皮包,她怎么带去呢?还有,用她们街头的行话,她的衣服在身上裹得那么紧,所以刀也不可能藏在身上。还有呢,如果她的目的是骗钱,干吗还先上床做了交易?干吗不先拿出刀来,拿到钱就走?他说他们先做完交易,她才动手的。这可以解释她为什么光着身子,这当然又引起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光着身子威胁对方?你怎么逃走呢?”
“那个男的说谎。”
“看起来很明显,我们还发现了别的。她的皮包里有一张纸,上面写了旅馆的名字和房间号码。那是惯用右手写的字。我说了,刀伤是在被害人的右胸上方,所以这完全不合理。如果是她刺他,她比较可能用右手拿刀。如果他把手反过去回刺她自己,伤口应该在她左边,不是右边。”
博斯示范用右手伸向他的右胸是多不自然的姿势。
“有很多迹象都不对。那个伤口是往下的,这就跟刀在她手里的说法对不上了。若是在她手里,刀伤应该是向上的。”
伊诺霍斯点点头表示她了解。
“问题是我们没有反驳他的实证,什么都没有,我们只是觉得他的话有问题,她不可能活过来告诉我们真相,光凭刀伤不够。另外,那把刀对他有利。刀在床上,我们看的刀上面有指纹。毫无疑问是她的指纹,人死了很容易弄上指纹的。所以我不信,但这没有用,重要的是检察官怎么想,陪审团的人怎么想。合理的怀疑只是一个大黑洞,常常把这类案子吞掉。我们需要证据。”
“然后呢?”
“我们称呼这种案子为各说各话,双方各持己见。这个案子只有一方开口而已,所以更难搞。我们除了他的说辞之外,什么都没有。碰上这种案子,解决办法只有问他,用各种办法把话套出来。这有许多种方法,但最基本的一点是你在房间时就要抓住他的弱点。我们……”
“房间里?”
“审问犯人的房间,在局里,我们把他带进房间,以证人身份。我们没有正式逮捕他,我们问他能不能过来,告诉他我们还要问几个最常规的问题,死者到底做了什么,等等。他同意了。非常合作,还是一副无辜的样子。我们让他在房间里等,埃德加和我到看守室去拿那里的好咖啡,那儿有很多很好的咖啡,是因地震而关门的餐馆捐赠的,大家都到那里去拿咖啡。反正我们不急,我们在商量怎么对付他,以及谁先问哪些事。同时,那个王八蛋——对不起,庞兹——从窗子里看到那个家伙,竟然跑进去告诉他,他……”
“什么意思?告诉他什么?”
“告诉他他的权利。这是我们的证人,庞兹懂个屁,以为他必须去告诉这家伙他的权利,他以为我们忘了。”
博斯一脸怒气地看着她,马上发现她不懂是怎么回事。
“难道那不是应该做的吗?”她问,“法律不是规定你们要告诉他们有关他们的权利吗?”
博斯努力控制住愤怒,告诉自己伊诺霍斯虽然替局里做事,可是她的想法和外面的人没两样。她眼中警察的工作可能来自媒体的报道,和实际情况有一大段距离。
“我来告诉你法律是怎么回事、真实世界是怎么回事。我们,我指警察,有一大堆法律规定必须遵守。像米兰达权利和别的一大堆,结果就是我们找了我们知道或者是怀疑有罪的人来,我们基本上要告诉他们:‘我知道是你干的,可是从最高法院到所有的律师都会告诉你不要跟我们谈话,可是,你还是跟我们谈吧!’这样是行不通的,你必须另找出路。你必须又哄又骗,恩威并施,那些法院的规定就像绑在你身上的绳子,你得小心,但你还是有机会带着绳子走。所以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浑蛋跑来搅局,你这一天都完了,更别提整个案子了。”
他停下来看她的表情,他看她还是有点不信,他知道她就跟多半人一样,知道大街小巷的真实情况后会吓得屁滚尿流。
“如果有人告诉他们权利,他们就会识破,事情就完了。”他说,“没戏唱了!等我和埃德加喝完咖啡回到房间,那个宝贝坐在那里说他要找他的律师。我说:‘什么律师,谁说律师了?你是证人,又不是嫌疑人。’他告诉我们庞兹才把他的权利念给他听了。我不知道当时我比较恨谁,恨他杀了人还是恨庞兹搞砸了破案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