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邓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50中文350zw.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再瞧瞧右边,她不禁打了个战:“讨厌的葛登住在那儿,他会把你的腿扯下来的。”
那么前面几条街呢?她注意到了一座灰色的房子,院子里有个秋千,门口停着几辆自行车。“也许在那儿你能找到一个家,”她自我安慰,“至少,这已经是最好的地方了。”
她温柔地抱着小狗,穿过街道来到那座灰色房子前,把他放了下来,轻轻地推了推。然后,为避免他跟上来,她便转身迅速离开,飞奔回去了。
当她跑上台阶时,突然想到:要是贝贝跑掉了怎么办!要是她从阿克提家跑出来找我怎么办!要是她在外面流浪,和那只可怜兮兮的狗狗一样,没人喂她照顾她可怎么办!
这个想法真可怕,甚至连肚子都有点不舒服了。她匆匆忙忙跑回家,冲上楼去回到房间—以前是艾丽丝奶奶的缝纫间,里面有一张折叠沙发床—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床头桌上有一支铅笔和一个便笺本,安迪把它们抓了起来,躺在沙发床上开始写诗。诗的题目叫“贝贝”,灵感倾涌而出,她的铅笔在纸上迅速地移动着:
清晨迷雾浸湿了我的双眼,我独自徘徊,只为寻找那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
每当难过时,安迪就会写诗,到现在她已经写了一大堆了。开心时她也写诗,还有偶尔无聊时,但这些诗就没有悲伤时写得那么空灵。
诗写好了,她便工工整整地誊抄在白纸上,然后寄给《时尚好管家》和《纽约客》,因为她看见爸妈的咖啡桌上有这两本杂志。她九岁时,就投了第一次稿。也不知她从哪里得知的,莎士比亚十一岁那年写成了第一部戏剧,于是她下定决心,要是到十一岁还一首诗都没发表,就放弃写作,干点别的吧。
有时诗很难写,有时却很好写。但因为她内心激昂,并且洋溢着灵感,于是慢慢地她发现,写起诗来竟能驾轻就熟了。
她甚至想都不用想,文字便一个个洒落到了纸上。
刚写完最后一行,就有人敲响了门。
“安迪?”是布鲁斯的声音,“妈妈叫你下来摆桌子。”
“该吃饭了吗?”安迪惊讶地抬起头来,这才发现窗外已然暮色四合,“我都不知道你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