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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连忙过去,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手指头。漂亮修长的手指因为过度用力,指甲盖那里都有些发白了。

路人乙看来是个文明人,还没习惯动手动脚的架势,也明显没料到一句念叨能引来这么大的报复,惶惶地看着我。

我将方予可拉出食堂,喘了口气:“你怎么都学会打人了?”

方予可幽怨地看着我,眼睛里是汹涌不停的玄色,好看的眉毛都拧巴在了一起,睫毛一颤一颤地望向我,委屈得就跟我找了别人,把他踢走了一样。我有些心动,想摸摸他的脸,手举到一半才想起今天是来分手来着,只好顺势搭上他的手说了句:“保重,我会祝福你的。”

说完便扭头走了,我不敢回头,怕一回头自己又会癫癫地跑回去,抱着他的大腿死不撒手,跟他说我其实很中意你,你能不能甩了那个狐狸精,不要出国了。

晚上宿舍几个人都有课,我一个人躲在屋里胡思乱想,将这分手的所有对话在脑海里过了一过,总觉得哪里不对。话说我和方予可在一起,本来就是对我智商的一大挑战。当初在一块儿唇枪舌剑,我也不免被他的渊博和我的无知中伤,往往在他曲径通幽、晦涩朦胧的话语羞辱我半个时辰后,我才恍然大悟自己早被批得遍体鳞伤万劫不复。而现今这位毒舌中的翘楚入了魔障般颠三倒四的分手方法着实也是诡异。

十点钟,就在她们快要回宿舍的当口,手机响起来,我一看竟是方予可。

我的心突突地跳,木木地接起,那边却没有声音,只有诺拉琼斯唱的懒洋洋的音乐声还有忽隐忽现的呜咽声。我喂了好几下,都没有发声。

再打过去,已是没人接的忙音。

这个剧情越来越向诡异的悬疑方向发展,杀人越货绑架之类的场景在我脑海里都过了一遍,我心一跳一跳的,心慌得厉害。

我收拾收拾,加了件厚外套,走向方予可在校外住的地方。

走到那里,我却吃了个闭门羹。白色的防盗门在冷光下显得冰凉。我深呼吸了一口气,按下了门铃,没人答应。按了好几次后仍然一片清明,我失望地正想折回,背后却传来屋里哐当一声东西倒地的声音,门“嘎吱”一声开了。我欣喜地转过身,门前却是那神秘女子,如水的眼神看着我,她的身后是方予可聒噪的英语。

心脏被碾过一样地疼,我尴尬地搓了搓手:“I am just coming by. I go back now.”

终归英语还没考四级,所用的词汇都停留在初一阶段。

然而这个时刻也无暇去思考英语不英语的问题,即便我听不懂她背后的那个人用英语在叫嚣什么。

我只知道我痴情脉脉地赶来看我的郎君,我的郎君却早已是金屋藏娇。

我当自己对他终有些用场,却不料是他夏日里的棉袄,冬天里的蒲扇。我当自己是他的蜜糖,此时却成了他的砒霜。我这到底算是捉奸在床还是棒打鸳鸯?

叹口气扭头走便是,脚下却像被灌了沉重的铅,一步不能往前。

心有不甘,万千个不甘。那个有着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的男人最终不属于我。

她却好奇地打量我,拉着我的手往房里走。

进了房,我却看见桌子上一堆横七竖八的酒瓶,酒瓶旁趴着脸红扑扑的方予可。

那位神秘女子也越发神秘,将我引到方予可身边,自己却收拾东西要出门。

我连忙叫住她,我实在不想让情况变得复杂。

那女子便露出甜甜的笑:“He needs you.”

这位姐姐,不才在下能听懂这句话。

我知道我能说的英语多有限,却在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Who are you? Lover?Sister?”

那位姐姐却跟我玩文字游戏:“ Sister, but feeling like lover. Please take care of him. When he wakes up, you can ask him by youself.”

喝醉酒的方予可眼神迷离了点儿,动作迟钝了点儿,只知道抱着酒瓶子不放手,嘴里不清不楚地一会儿说中文,一会儿说英文。

我心里堵得厉害,连喝醉酒都能说英语,这人得多崇洋媚外啊。祖国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人家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再不济也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你小子倒好,正当大好年华,却逃到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逍遥了。

我趁他这迷糊劲,使劲儿拧了拧他的脸颊。唉,以前要是这么嘲笑你,你肯定会损我对不对?估计以后都没有被你拉下马的机会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心里的那点儿伤感又升了几级。悲从心来,我也就势抿了几口酒。

从小到大,我是没劝过别人不喝酒的。和妖子在一块儿,我喝酒慢,她喝酒快,每次我俩一起喝酒不久,她就喝得酩酊大醉,我也不过问或作势劝她一劝,因此她的酒量在我的纵意下突飞猛进。方予可要是打小和我一块儿喝酒,绝不会被这几瓶酒为难住的。

我的酒品不好我自己有所耳闻,丢脸的事情一一干齐,鼻涕眼泪高歌朗诵摸摸亲亲,无所不能。方予可显然从小家教严格,即便喝醉酒了,也肆意不到哪里去,除了说点儿胡话,倒也安静得很。

不过,这也忒安静了,似乎快要睡着了。

北京初冬刚开始,还没到供暖的时候。怕是睡在这冷冰冰的客厅,明天就会感冒。

我只好推了推他的身子,他倒轻松得很,头一沉便搭在我肩上。

我唤了唤他:“方予可,醉了吗?”

我心想我问的真是废话,就跟确认一个睡着觉的人睡没睡一样。

令我诧异的是,方予可恹恹地答了句:“没醉。”

因这句话他答得没有像醉汉般胡搅蛮缠,甚至还有几分理智和清醒,于是,我又问了一句:“方予可,记得刚才是谁揪你的脸了吗?”

他眼皮眨得有些慢动作,小声地答道:“知道,是个叫林林的笨蛋。”

以前他说我笨蛋的时候,眼神里多是鄙视,忽然变得如此柔和,倒显得这个“笨蛋”很是亲昵和宠溺了。

然而他毕竟喝了些酒,接下去那句话又是很不着边际:“我后悔了。”

这句话虽然与前后语境没有关联,却在我现在敏感脆弱的心里又平添了更多伤痕。如果一个男人在半醉不醉间,唤了一下现今女朋友的名字,叹了一声悔恨,怕是心思粗如电线杆的人都会唏嘘,何况我这几日被磨得尖尖的神经呢?

我也不去管他是否还能听懂我的话,只淡淡道:“我知道你后悔了,但我们小镇民风开放,又不是谈了一次恋爱便嫁不出去。我妈平时彪悍了点儿,大事上还是能知轻重,绝不会拿菜刀逼你负责,我们又不是发生了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即便是发生了,如今也讲究个好聚好散,你绝不需要喝酒伤身,做这么一番痴情种两头难的模样。我周林林虽没有貂蝉西施的长相,但终也开过半开不开的桃花,凑合凑合也有那么一两个倾心与我的人,我也不算失败。你无须自责……”

我心里想着这番话说得真是通事明理,方予可现在要是神志清明,怕是要感动得流出几滴热泪来感激我如此豁达的。

我抬眼一看,方予可的眼里着实有些湿润,眼角的一处终于在闭眼的瞬间流下一行热泪来。

离别的眼泪、感激的眼泪还真是能触动到人的深处。

尤其是默默流泪,总能在无声处胜有声,让看到的人动容,于是我也呜咽起来。

透过我蒙眬的泪眼,我看见方予可慢慢地靠近我,将我紧紧地抱住,嘴唇也颤抖着寻找目标。

我想,这怕是最后的吻了。

以为是蜻蜓点水般的礼仪,却没想到这个吻来得狂风暴雨了些。方予可像要将满腔的委屈发泄到我身上,或咬或吮,几乎是要将我吞下才满意。

果然没有料错,方予可确实有些暴力倾向了。

我的唇和舌头都有些麻痹,甚至嘴里都有了些血腥味。感觉自己的魂魄已分离,一半的我沉浸在这个疯狂的亲昵中,另一半的我却在高空又悲哀又怜悯地看待这一切。

然而方予可总归酒喝多了,快要将我吻得窒息时,手也开始不老实地上下摸索,开始来解我的扣子。

半个元神出窍的我终于瞬间回归冷静。方予可怕是已忘了我是谁,只受一丝欲望牵引,醒来时一声对不起,他照旧还能飞向英国。何况刚才我说了,即便发生了实质性的关系,这也是好聚好散的年代了。但恰恰,这种只愿今朝拥有、不能拥有你的心也要拥有你的身体之类的看似潇洒行为是我不愿的。

所以我在这场天雷勾地火的狂吻中,趁机呼了口新鲜空气,便急急地说:“方予可,你醉了。”

方予可气息不稳地说着:“我没醉。”此时的语气倒有些醉汉的意味。

我只好问:“那你告诉我,你存折放哪里了里面有多少钱?”

方予可却应付得自如:“以后都给你。”

我心想,在喝醉的情况还能讲出这么称心如意的话来,委实也是个人才。

我平时不善思考,此时却也要去算算,他和我发生的所有动作有多少是真心多少是兽性。而这里面即便有那1%的兽性,99%的真心我也不乐意见的。真心永远不能打折,便是我感情的洁癖。

所以我用力挣脱,跟他做近身肉搏战。

而我不到一米六的身子在一米八的庞然大物下便显得单薄了些,再怎么挣脱,也是徒增情趣罢了。方予可一只手轻松地将我双手高高钳住,另一只手解了我的外套,整个人趴在我身上。

我很是后悔,为什么没有穿我常穿的套头衫,至少还能增加些行事的阻力。大冬天晚上出来,我只穿了一件衬衫加一件对扣的厚外套。

方予可的唇已从我的下唇蔓延到了肩窝,颈脖间传来淡淡的酒香,还有一阵一阵的啮痛。

我瞬间觉得无助无力和绝望,巴巴地看着这即将发生的一切,只好叹一句:“方予可,你知道吗?我们已经分手了。这么做到底算什么呢?”

颈间的动作突然停滞住。

方予可的头深深地埋在了我的肩上。

好一会儿才感觉到,他的肩膀在不停地上下抖动,在棉柔的衣物里传来一句闷闷的“对不起”。

这句迟来的对不起勾起了我这几天忍受的一切冤枉和委屈,生生让我号啕大哭起来。

这天后,我变得很乖。

每天早晨我都会在七点准时起床,去学一买冬菜包和豆浆,吃完后我会读一个小时的德语,接下来规规矩矩地去上课。在课上我不开手机、不吃零食,也不睡觉。即便是最枯燥的思想政治课,我也听得聚精会神。下完课,我就会去机房听一会儿英语,做英语听力题。傍晚时分,我还会去湖畔散散步。

我觉得日子过得甚好。

见不到方予可的人,听不见方予可的声音,消失在方予可的世界,我觉得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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