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巡官麦克弗森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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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是一个糟糕透顶的计划。斯特罗恩立刻就会告诉大家他是如何把车借给法伦的。或许他还能提供人证物证。事实本身也不可信,谁会把尸体放在自己的车里呢?事实上,这一点巡官马上就能想到,而法伦呢,事后一想,也不难想到自己的第一设计是行不通的。在开着坎贝尔的车回门城的时候,他有时间将整件事情考虑清楚。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计划——在米诺奇伪装意外事故现场。那么,然后呢?接下来他应该干什么?
当然,首先他要将坎贝尔的车开回去,把它放在车库里。然后他从斯特罗恩的房中取回自己的自行车。到了深夜,他就可以在悄无人知的黑暗中进行所有的活动。假设,他将车子就近停在某个地方——例如,就在花园门内。
巡官难抑兴奋激动之情,列出了一张简单的时间表,并标注了粗体标题:“休·法伦案件”星期一:
晚上六点:法伦返回家中,发现坎贝尔在那里。将他赶出去。(珍妮的嫂子可以作证。)
晚上七点:与妻子发生争吵之后,法伦骑自行车离开,假设争吵中法伦夫人说了一些关于坎贝尔的不中听的话。
晚上九点:法伦进入默里·阿姆斯酒吧,寻找坎贝尔。(来自农民的证据。)
晚上九点十五分(大约):法伦去斯特罗恩家里借车。
晚上九点四十五分(大约):在科尔库布里郡路上遇到坎贝尔,并谋杀了他。(海伦·麦格雷戈可以作证。)
晚上九点五十五分:法伦将尸体装进斯特罗恩车中。
晚上十点(大约):法伦回来取走坎贝尔的车。
晚上十点十分:法伦回到门城(大约五英里),将坎贝尔的车放进车库中。
晚上十点三十分:法伦徒步返回斯特罗恩家中取回自己的自行车。
晚上十一点:法伦骑车返回案发现场。
晚上十一点十分:法伦带着坎贝尔的尸体返回坎贝尔家,将尸体藏于屋中或者车库中。
晚上十一点二十分:法伦到斯特罗恩家中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