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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我没有,可不是吗?我希望你不介意支票。”
“呃……”
“只是一个小笑话。”他说,然后打开了他的公文包。
我还没有向你描述过这个人,对吗?或者告诉你他的名字。
他初次来访我的书店时,用的名字是史密斯,但很明显他并不认为我会相信那是他的真名,无论是作为他的出生名还是法律承认的名字。“如果你坚持要问,”他说,“我也可以编出一个全名来,甚至再来个中间名的首字母,但是那对于你我的利益又有什么用处?所以史密斯就可以了。”
他比我矮了几英寸,也比我重一些。他的棕色头发浓淡适中,长度也适中,他太阳穴边缘的发根已有了灰色。他的嘴很小,嘴唇很薄,牙齿平坦。他的眼珠透着淡淡的蓝色,表情隐藏在牛角框眼镜后面,让人难以捉摸。
他在第一次拜访时穿了一件三件套的西装,灰白条纹的。他的领带,至少露在马甲上面的那部分是纯蓝色的。而他的白衬衫是单扣领口的。
但这一次,他的穿着不太正式,剪裁合身的牛仔裤配锈褐色花呢的诺福克外套<a id="zhu4" href="#zs4"><sup>[4]</sup></a>。翻领上有一个扁平的黄铜色小圆盘扣,我回想起他的西装上似乎有一个类似的装饰。今天他的衬衫是深蓝色的,在喉咙处开着口,仍是单扣领口的样式。
他交给我一个信件大小的信封。信封的重量让人愉悦。
“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