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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终极审讯技巧》或为钟表匠行凶杀人蓝本。出版方处未得到有用信息。
·一撮黑灰相间的毛发,初步推测为中年女子头发。
·车身内外没有发现任何指纹。
·肉色棉质纤维来自手套。
·后座沙粒与柏树街小巷中使用的细沙相符。
·发现十三码平底鞋鞋印。
犯罪现场四
地点:
·格林尼治村,巴洛大街。
被害人:
·露西·里克特。
罪犯:
·钟表匠。
·同伙。
作案手法:
·计划杀人手法未知。
·闯入与逃跑路线尚不明确。
证据:
·时钟:
·与之前发现的时钟相同。
·将之摆放在了浴室。
·无爆炸装置。
·时钟沾有甲醇,无其他痕迹。
·没有留下字条或诗。
·近期没有使用沥青翻新屋顶。
·没有指纹或鞋印。
·无明显痕迹。
·发现来自外套或大衣毛领上的羊毛纤维。
文森特的口供与教堂搜索信息汇总
地点:
·第十大道与第二十四大街交会处。
罪犯:
·钟表匠:
·名叫杰拉德·邓肯。
·来自中西部的商人。从事的具体行业尚不清楚。
·妻子死于纽约;为妻复仇而杀人。
·携带一把手枪和裁纸刀。
·手机不可追踪。
·收集古旧时钟和手表。
·在钟表匠组织与钟表学组织中进行了搜索。
·尚未得出结果。
·国际刑警处和罪犯信息数据库中均没有相关消息。
·同伙:
·文森特·雷诺兹。
·临时工。
·居住在新泽西。
·有性骚扰犯罪记录。
证据:
·发现另外五座时钟。与之前发现的时钟一样,少了一座。
·在文森特房间内发现:
·垃圾食品、饮料。
·安全套。
·胶带。
·破布。(堵嘴用?)
·在邓肯的房间内发现:
·几本钟表学杂志。
·一些工具。
·波士顿和坦帕市博物馆展览表。
·更多胶带。
·沾有泥土、细沙和盐的旧扫帚。
·三只比克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