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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犯傻了……”

“我没犯傻……我在阿富汗断了条腿。”

“宝贝儿,真可怜……”她低声说道,“我帮你揉好它。”

“好吧,但那不是我的腿啊……管他的,还是有帮助的……”

罗宾跑上铿锵作响的金属楼梯,穿着她前一天穿的那双低跟鞋。二十四小时前,她满脑子都是“套鞋”这个词,于是,就选了这双最过时、但最好走路的鞋。虽然穿着这双黑色旧鞋走了一天,但她的收获不小。她非常兴奋,觉得这双鞋简直能媲美灰姑娘的水晶鞋。她迫不及待地踏着洒满阳光的碎石路面,跑向丹麦街,想着一定要赶紧把她的发现告诉斯特莱克。她相信分享了她前一天的那些惊人发现后,斯特莱克两天前醉酒的那段尴尬小插曲一定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而,走到二楼时,她却突然停住了。玻璃门还锁着,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办公室里没开灯,也没有半点声响。

她走进去,飞快地查看一番。里间办公室的门开着。斯特莱克的行军床整整齐齐地收在一边。垃圾箱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人在这儿吃过晚饭。电脑显示屏是暗的,水壶也是冷的。罗宾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斯特莱克没有(她只想到了这个)在这儿过夜。

她挂好外套,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小笔记本,打开电脑。她满怀希望地等了几分钟,但斯特莱克还是没有出现。于是,她开始把自己前一天发现的东西打出来。一想到要亲口告诉斯特莱克这些事,她就兴奋得无法入眠。把这些打出来可真有点扫兴。他到底跑哪儿去了?他不会冲着整条查令十字街大喊,说夏洛特不爱杰戈·罗斯吧?难说,毕竟事实的确如此。也许,夏洛特已经投入斯特莱克的怀抱。没准儿他们已经和好了,正睡在四周前他被赶出来的那栋房子里,亲密相拥,四肢交缠。露西对夏洛特的旁敲侧击的询问,以及她对这个女人含沙射影的嘲讽,罗宾都还记忆犹新。她怀疑如果他们重修旧好,她的工作就保不住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愤怒地敲着键盘,连连出错,你还有一个星期就走了。然而,想到这儿她更生气了。

当然,事情也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斯特莱克去找夏洛特,但她却把他赶走了。那样的话,他现在在哪儿就成了个更急迫、但却没那么私人的问题。如果他出去了,不受约束、没人保护,又喝醉了怎么办?罗宾忙碌的手指慢了下来,停在一句话中间。她猛地一转电脑椅,看向办公室里那部静悄悄的电话。

科莫兰·斯特莱克不在他该在的地方,她可能是唯一一个知道这事的人。或许,她该打他的手机?他要是不接怎么办?她还要等几个小时才能报警?她想给马修的办公室打电话,征求他的意见。但再一想,她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上一次,她陪喝醉的斯特莱克从托特纳姆酒吧回办公室,很晚才到家。她刚到家,马修就跟她吵了一架。马修又跟她说,她太天真,容易受别人的影响,听到什么悲惨的故事都相信。他说,斯特莱克根本就是在找廉价秘书,用情感敲诈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可能根本就没有夏洛特这个人,那完全是斯特莱克耍的手段,为的是博取罗宾的同情和服务。接着罗宾情绪失控,她告诉马修,如果有人在敲诈她,那个人也是他。他一直在喋喋不休地念叨她应该挣多少钱,讽刺她没有尽心尽力。他难道没有注意到,她喜欢为斯特莱克工作吗?他那颗迟钝的会计师脑袋难道就没想过,人力资源那种无聊得要死的工作,可能正是她避之唯恐不及的吗?马修很惊讶,然后(不过,他还是保留了谴责斯特莱克行为的权利)向她道了歉。但一贯和蔼可亲的罗宾仍旧一副冷冰冰的气愤模样。他们虽然休战,但第二天早晨仍然受到战争的影响,并产生了对抗情绪,尤其是罗宾的对抗情绪。

此刻,在一片静谧中,她盯着电话,把对马修的一部分怒气转移到斯特莱克身上。他上哪儿去了?他在做什么?马修控诉他不负责任,他就真的要用实际行动证明马修说得对么?她还在这儿坚守阵地,可他却跑去追前未婚妻,一点儿都不关心他们的生意……

……好吧,是他的生意……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罗宾觉得她能听出这就是斯特莱克那略微有些不平衡的脚步。她瞪着楼梯口,等确认脚步声已经穿过二楼,才坚决地把椅子转回来,面对显示器,又开始狂敲键盘,心也越跳越快。

“早上好。”

“早上好。”

她打着字,飞快地瞥了斯特莱克一眼。他看上去很累,没刮胡子,但不同寻常的是居然穿戴整齐。她立刻确认了自己的想法:他去找夏洛特和解,而且看样子成功了。她接下来的两个句子全打错了。

“事情进展得怎么样?”斯特莱克注意到罗宾紧绷着下巴的侧脸,以及她冷冰冰的态度。

“不错。”罗宾说。

现在,她想把这份完美的报告呈现在他面前,然后用无比冷静的口气讨论一下她离职的事。她可能要建议他这周再雇个临时工。这样,她就能在离开之前在日常工作上指点一下那个替代她的人。

几个小时前,斯特莱克简直鸿运当头,他觉得自己马上就可以继续过很久之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了。他想见到秘书,却不想告诉她自己昨晚做的事(至少不想多说修补了他那残破的自尊心的事)。对于那些事,他本能地想要保持沉默。他喝了太多“厄运沙洲”,很多限制都被打破了。现在,他要加固那些边界。于是他开始酝酿一篇声情并茂的道歉词,以弥补自己两天前的失态行为。他要向罗宾表达感激之情,还要把他从昨晚会面得出的所有有趣结论都说给她听。

“想喝杯茶吗?”

“不,多谢了。”

他看了看表。

“我只晚了十一分钟。”

“你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我是说,”她试图挽回,因为她的语气已经极不友善,“你做——你什么时候到这儿来都不关我的事。”

四十八小时前,斯特莱克喝醉了。他或许会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她已经在脑中演练过无数遍,自己会如何宽宏大量地原谅他,并好心安慰他。现在她却觉得他毫无悔意,也没有任何羞耻感。

斯特莱克手忙脚乱地摆弄着水壶和茶杯。几分钟后,一大杯冒着热气的茶便摆在她身旁了。

“我说了我不要——”

“你能把那份重要文件先放一放吗?我有话跟你说。”

她重重地敲了几下键盘,保存报告。然后她抱起胳膊,转向坐在旧沙发上的斯特莱克。

“前天晚上的事儿,我得跟你说声抱歉。”

“不用了。”她声音很小,也很紧张。

“不,有必要。大部分的事情我都记不清了。我希望我没惹你不高兴。”

“你没有。”

“你应该已经大体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的未婚妻跟她前男友订婚了。我们分手以后,她只用三个星期就在手指上戴了另一枚戒指。我只是打个比方,其实我从没给她买过戒指。我一直都没钱。”

罗宾从他的语气推测出他和夏洛特没有和解。但如果是这样,他在哪儿过的夜?她放下手臂,不假思索地端起茶杯。

“你没有义务来找我,还看到我那副样子。但也许正是因为有你,我才没栽进水沟,也没跟别人干上一架。所以,非常感谢。”

“不客气。”罗宾说。

“还有,谢谢你的阿司匹林复方制剂。”斯特莱克说。

“有用吗?”罗宾生硬地说。

“我差点吐出来,”斯特莱克边说边捶了塌陷的沙发一拳,“但药效一发挥出来,的确还挺管用的。”

罗宾笑了,而斯特莱克则第一次想起她趁他睡觉时塞进门里的便条,以及她老练地为回避寻找的借口。

“好了,讲讲你昨天的收获吧,我可盼望好久了,”他撒谎道,“别吊我胃口了。”

罗宾就像水中的花儿一样,展开了笑颜。

“我正在打……”

“直接说吧,你待会儿再把它整理成文件。”斯特莱克心想这样就很容易剔掉没用的信息了。

“好的,”罗宾既兴奋又紧张地说,“就像我在便条上说的,我看到你要调查阿杰曼教授,还有牛津的康乃馨酒店。”

斯特莱克点点头,对她的提醒深表感激。他只在宿醉最厉害时读过一遍,简直没法记住便条上的细节。

“所以,”罗宾激动得都有些喘不过气了,“首先,我去了罗素广场,还去了亚非学院。你在笔记上就是这么写的,对吧?”她补充说,“我查了一下地图:那儿离大英博物馆只有几步远。便条上那些潦草的字迹就是这意思吧?”

斯特莱克又点点头。

“嗯,我去了那儿,谎称我正在写一篇有关非洲政治的论文,想了解一下阿杰曼教授。后来我在政治系遇到一个愿意帮忙的秘书。事实上她为阿杰曼教授工作过。她给了我很多跟教授有关的信息,包括一份参考书目和一本简短的传记。教授本科就是在亚非读的。”

“是吗?”

“是的。”罗宾说。“我还拿到了一张照片。”

她从笔记本里拿出一张复印的照片,递给斯特莱克。

他看到一个长脸的黑人,颧骨很高。灰白的头发和胡须都剪得很短。超大的耳朵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他盯着照片看了好半晌,才终于说道:“天啊!”

罗宾十分得意。

“天啊!”斯特莱克又惊叹一声,“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五年前。秘书说起这事时很沮丧。她说,教授那么聪明,人那么好,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有家人吗?”

“有。他留下了一个寡妇和一个儿子。”

“一个儿子。”斯特莱克重复道。

“没错,”罗宾说,“在部队里。”

“在部队里,”斯特莱克脑中回荡着她低沉悲哀的声音,“不要告诉我。”

“他在阿富汗。”

斯特莱克猛地站了起来,攥着乔赛亚·阿杰曼教授的照片,不停地走来走去。

“没查到哪个团,是么?不过没关系,我能查出来。”他说。

“我的确问了,”罗宾翻着笔记,说,“不过我没搞懂——真有一个叫‘工兵团’的团么?”

“是皇家工兵军团,”斯特莱克说,“这个我完全可以查出来。”

他停在罗宾桌旁,又盯着乔赛亚·阿杰曼教授的脸看。

“他是加纳人,”她说,“但他们全家都住在克拉肯维尔,直到他去世。”

斯特莱克把照片递回给她。

“别弄丢了。你干得太漂亮了,罗宾。”

“还不止这些,”她红着脸,努力克制着笑意,激动地说,“下午,我坐火车去了牛津,去了康乃馨酒店。你猜怎么着,那是家旧监狱改造的酒店。”

“真的吗?”斯特莱克说着又坐回到沙发上。

“真的。事实上还挺不错的。总之,我想我得装成艾莉森,查查托尼·兰德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落在那儿……”

斯特莱克啜了口茶,心想,调查这么一件三个月前发生的事,秘书还愿意亲自跑一趟,真是太难以置信了。

“但我真是大错特错了。”

“是么?”他说,谨慎地不让语调带有感情。

“嗯。七号那天,艾莉森真的去过康乃馨酒店,试图找到托尼·兰德里。真是太尴尬了,因为有个接待小姐那天也在场,而且,她还记得艾莉森。”

斯特莱克放下杯子。

“这样的话,”他说,“就真的很有意思了。”

“是啊,”罗宾兴奋地说,“所以,接下来我脑子就得转快点儿了。”

“你跟她们说你叫安娜贝尔?”

“没有,”她险些笑出来,“我说,那好吧,我说实话,我是托尼的女朋友。而且,我哭了一会儿。”

“你哭了?”

“其实也没怎么哭,”罗宾说,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我只是立刻进入了角色。我说,我觉得他在乱搞。”

“不是跟艾莉森吧?她们要是见过她,肯定不会相信的……”

“没有,我说我压根就不相信他在酒店里……总之,我小闹了一场。那个跟艾莉森说过话的姑娘把我拉到一旁,努力安慰我。她说,除非必要,她们都不能泄露客人的信息,这是酒店的规定……不过,为了让我不哭,最后她还是告诉我,托尼六号那天晚上开过房,直到八号早晨才退。退房时,因为给他的报纸错了,他还发了通脾气。所以她对这事有印象。看来他的确去过那儿。我甚至问了那姑娘一些……呃,有点儿歇斯底里地问她,怎么知道就是托尼。于是她便详细描述了一番托尼的长相。我知道他长什么样,”斯特莱克还没来得及问,她就补充道,“我去之前就查过,‘兰德里、梅和帕特森事务所’的网站上有他的照片。”

“聪明!”斯特莱克说,“不过,这些都他妈太可疑了。关于艾莉森的事,她是怎么说的?”

“艾莉森到那儿之后就要求见他,但他不在。不过,她们确认他还没退房。接着艾莉森便走了。”

“真奇怪。她应该知道他在开会啊,她干吗不先去会场?”

“我不知道。”

“除了开房和退房之外,那个热心的员工还在别的什么时候见过托尼吗?”

“没有,”罗宾说,“但他的确去开会了,不是吗?我已经查过这事,还记得吗?”

“嗯,我们知道他去报到了,可能还拿了张名牌。然后,他就回切尔西去见他姐姐——布里斯托夫人了。为什么呢?”

“因为……她病了。”

“是吗?她刚做完手术,据说能治好。”

“子宫切除术,”罗宾说,“做完这种手术,谁都不会感觉良好吧。”

“这人跟他姐姐可不亲。这话是他自己说的。他相信他姐姐刚做完一场能够拯救她生命的手术。也知道有两个孩子正在照顾她。那他干吗还要急着去见她?”

“这个嘛,”罗宾不那么笃定了,“因为……他姐姐刚出院……”

“开车去牛津前,他就应该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所以,如果真那么有必要的话,他干吗不待在城里,等看过他姐姐之后,再去参加下午那个会议?为什么要多开五十英里,在那个豪华的监狱过一夜。然后去会场报到之后又折回城里呢?”

“也许他接到电话,听说他姐姐不舒服?也许约翰·布里斯托给他打电话叫他过去?”

“布里斯托从没提过要他舅舅顺道来看望他妈妈的事。我敢说,他们那时候正在闹矛盾。一说起去看望布里斯托夫人的事,两人心里都有鬼。谁也不愿意提。”

斯特莱克站起身,又开始踱来踱去。他微微有些跛,但没怎么在意腿上的疼痛。

“不对,”他说,“约翰·布里斯托让他妹妹去了。他妹妹是他妈妈的心头肉,所以……这倒也说得通。但让他妈妈的弟弟来,就有点说不通了。首先,他舅舅跟他妈妈一直不怎么亲。其次,他当时还不在城里,叫他绕那么远的路回来……不太对劲。现在,我们还发现艾莉森去了牛津,去酒店找托尼。那天还是工作日。她是为自己去的,还是别人派她去的呢?”

电话响了。罗宾拿起电话。让斯特莱克惊讶的是她立刻操起一种很不自然的澳大利亚口音。

“噢,不好意思,她不在这儿……不,不,我不知道她在哪儿……不知道……我叫安娜贝尔……”

斯特莱克无声地笑了。罗宾佯装生气地瞪了他一眼。说了将近一分钟蹩脚的澳大利亚英语后,她挂上电话。

“是‘应急’中介公司。”她说。

“我最近老是遇到叫安娜贝尔的。有一个说起话来更像南非口音,而不是澳大利亚口音。”

“好啦,说说你昨天发生了什么事吧。我现在想听听了。”罗宾再也无法隐藏自己的迫不及待,“你见过布莱妮·雷德福和西娅拉·波特了?”

斯特莱克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了她,只略去他离开埃文·达菲尔德公寓之后的遭遇。他尤其强调了这几件事:一、布莱妮·雷德福坚持认为,是阅读障碍让她无意中听了厄休拉·梅的语音留言。二、西娅拉·波特不断重申,卢拉跟她说过会把一切都留给自己的兄弟。三、卢拉在乌齐夜总会不停地看时间,让埃文·达菲尔德十分恼火。四、唐姿·贝斯蒂吉给已分居的丈夫发了敲诈邮件。

“那么,卢拉坠楼时,唐姿到底在哪儿?”罗宾说,她十分满足地听完斯特莱克说的每个字,“如果我们能找到……”

“噢,我知道她在哪儿。我十分肯定,”斯特莱克说,“但她要是承认,可能就没法讹到弗雷迪几百万英镑了。所以,这一点还挺难办的。再看一遍警方的那些照片吧,我相信你也能找出来的。”

“但是……”

“看看卢拉死的那天早上,那栋大楼的正面照。然后,再想想我们看见那栋楼时,它是什么样子。这有助于锻炼你的侦查能力。”

罗宾一下子激动起来,心头涌起一股巨大的幸福感。但接着这种愉悦的心情又被一阵失望的痛楚压了下去。因为,她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做人力资源了。

“我要换身衣服,”斯特莱克站起来,“再帮我联系一下弗雷迪·贝斯蒂吉,行吗?”

他走进里间,关上门。他脱下那套幸运西装(他觉得以后都可以这么称呼这套衣服了),换上一件舒服的旧衬衫、一条更宽松的裤子。经过罗宾的桌子去厕所时,他发现她在打电话,一脸专注却不感兴趣的样子。可想而知等着接电话的是什么人了。斯特莱克就着那个裂了缝的洗脸盆刷牙,心想:既然已经心照不宣地承认自己就住在办公室里,那有罗宾在,生活肯定会轻松得多啊。他回到外间办公室,发现她已经挂上电话,但却一脸怒气。

“我觉得他们现在甚至都懒得帮我捎口信了,”她告诉斯特莱克,“他们说他出去了,去了派恩伍德的电影制片厂,不能被打扰。”

“啊,好,至少我们知道他回国了。”斯特莱克说。

他从文件柜里拿出那份临时报告,坐回沙发里,开始一言不发地把昨天谈话的笔记加进去。罗宾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就立刻被斯特莱克一丝不苟的样子吸引了。他做了个表格,详细记录每条信息的获取方式、获取地点和泄露该信息的人。

然后,两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罗宾用谷歌地图查看“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的正面照,一边不住地偷偷打量工作中的斯特莱克。终于,她开口了:“我想,你一定得非常仔细,以免忘掉什么东西。”

“不止如此,”斯特莱克边写边说,并未抬头,“还不能给辩护律师留下任何把柄。”

他的口气太冷静、也太理智,害得罗宾想了好半天,生怕误解了什么。

“你是指……大体上?”最后她说,“原则上?”

“不是,”斯特莱克继续写着报告,“我的意思是,我特别不希望在审判杀害卢拉·兰德里的凶手时,辩护律师指出,由于我做的记录有问题,请求法官考虑我证词的可靠性,从而让凶手逍遥法外。”

斯特莱克又开始炫耀了,他自己也知道,但就是忍不住。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已经做得顺风顺水。有些人可能会质疑,调查凶杀案的过程中真的会有乐趣吗?是的,他的确在暗处找到了乐趣。

“罗宾,能出去买点儿三明治吗?”他又说道。只有这样,他才能一抬头就看到她满足且惊异的表情。

她不在时,他完成了笔记。他正要打电话给德国的一个旧同事时,罗宾突然进来了,手里拿着两个三明治和一份报纸。

“你上《旗帜报》头版了。”她气喘吁吁地说。

“什么?”

是一张西娅拉跟达菲尔德回他公寓的照片。西娅拉看上去美极了。那一瞬间,斯特莱克仿佛又回到了今天凌晨。两点半,她赤裸着白皙的身子,躺在他身下。婉转低吟之际,美人鱼般柔软丝滑的长发披散在枕头上。

斯特莱克重新集中一下注意力:照片上的他已经被剪得只剩下一半了。他抬起一条胳膊,挡着狗仔队。

“没关系,”他耸耸肩,把报纸递回给了罗宾,“他们以为我是保镖。”

“上面说,”罗宾转到内页,“凌晨两点,她和两名保镖离开达菲尔德的住处。”

“嗯,瞧,你都知道了。”

罗宾瞪着他。他说的都是在达菲尔德公寓里,他和达菲尔德、西娅拉的事。她对呈现在自己面前的各种证据太感兴趣了,都没顾得上想他到底是在哪儿过夜的。她以为他是同时跟那个模特和那个演员道别的。

他回到办公室时,仍然穿着照片里的衣服。

她转过身,开始读报纸的第二页。文中清楚地暗示:西娅拉和达菲尔德享受二人世界时,他们以为的保镖一定在走廊上等着。

“她本人是不是很漂亮?”罗宾合上《旗帜报》,随口问道。

“嗯,很漂亮。”斯特莱克说。是他的幻觉吗,怎么这三个字听起来就跟打雷一样响?“你想要奶酪泡菜馅的,还是蛋黄酱的?”

罗宾随便挑了一个,回自己桌子后面吃去了。她对斯特莱克在哪儿过夜的新假设,甚至浇熄了案子进展带来的兴奋感。她很难想象刚刚感情破灭的他,竟然就跟一个超模上床了。虽然这似乎太不可思议,但她还是听出了他口气中掩饰不住的骄傲。电话又响了。斯特莱克满嘴奶酪面包,但还是抬起一只手阻止罗宾。他咽下食物,自己接起电话。

“科莫兰·斯特莱克。”

“斯特莱克,我是沃德尔。”

“你好,沃德尔。你好吗?”

“呃,不太好。我们刚从泰晤士河捞起一具尸体,死者身上有你的名片。你想对我们解释解释吗?”

这是斯特莱克把自己的东西搬出夏洛特的公寓后,第一次找到一个正当的理由搭出租车。车子开向沃平时,他注视着计费表,它已经开始跳了。出租车司机非得跟他讲戈登·布朗为什么是个该死的败类。一路上,斯特莱克都沉默地坐着。

斯特莱克不是第一次去停尸间。所以,这也不是他见过的第一具尸体。他对几乎所有枪炮造成的伤口都已经免疫了。支离破碎、内脏横流的尸体就像屠宰店里的货物一样,亮闪闪、血淋淋。斯特莱克从来不觉得恶心,即便最破碎的尸体也会苍白冰冷地躺在冷藏抽屉里。总会有人替它们消毒,并进行标准处理。反而是那些既没经过处理、也未依照官方程序保护的完整尸体,时常站起来,爬进他的梦中。殡仪馆里,他妈妈穿着她最喜欢的钟形袖长裙,虽然瘦削,却显得很年轻,身上看不到任何针孔的痕迹;阿富汗溅满鲜血的路上,加里·托普利中士虽然脸还完好无损,但胸部以下的身体却已经不见了。斯特莱克躺在炙热的沙土路上,努力克制着不去看加里那张空洞的脸。他怕瞥到下面,会发现自己的哪部分身体也不见了……但很快他便昏过去。再次醒来时,人已经躺在战地医院……

接待室很小,砖墙上空空如也,只挂着一张印象派的印刷画。斯特莱克盯着那幅画,觉得以前应该在哪儿见过。终于,他想起来了。露西和格雷格家的壁炉上方,也挂着一张这样的画。

“斯特莱克先生吗?请进。”一位殡葬人从门里仔细往外看了看,说道。他头发灰白,穿着白外套,戴着橡胶手套。

这些管理尸体的几乎都是快乐高兴的人。斯特莱克跟着他走进灯火通明的寒冷内室。这里很宽敞,却没有窗户。巨大的钢制冷库门都开在右边墙上。铺着瓷砖的地板有一些坡度,倾向中央排水管。所有的声音都回荡在闪亮坚硬的物体表面,听上去就像一小群人正列队进入房间。

一辆金属手推车已经等在一个冷藏库门前。车边是英国刑事调查局的两名警官——沃德尔和卡佛。沃德尔冲斯特莱克点点头,咕哝着打了声招呼。而大腹便便、满脸斑点、制服肩上还撒着头皮屑的卡佛,则只是哼了一声。

殡葬人使劲拧了一下冷藏库门上厚重的金属把手。三颗不知道是谁的脑袋露了出来。它们排成一个竖列,每个都用柔软的白布包着。看得出来,那些布已经洗过很多遍了。殡葬人翻开裹着中间那颗脑袋的布,看了看别在布上的名牌——没有名字,只潦草地写着前一天的日期。他熟练地把载着尸体的长托盘平顺地滑出来,放在一旁的手推车上。斯特莱克注意到,卡佛退到一边让殡葬人把手推车推出冷藏库大门时,下巴一直在动。随着一声沉闷的金属碰撞声,其他尸体从视线里消失了。

“既然只有我们几个,就不另外找观察室了吧,省得麻烦。”殡葬人飞快地说,“中间的灯光是最好的。”然后,他把推车推到排水管边,拉开被单。

罗谢尔·奥涅弗德肿胀的尸体露了出来。她的脸上再也没有怀疑,只余下某种空洞的惊异神情。沃德尔已经在电话里简单说过,所以斯特莱克知道被单下的人是谁。但死者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极端脆弱之感,还是让斯特莱克吃了一惊。看起来,她比之前小多了。当时她隐瞒了某些信息,坐在他对面吃着薯条。

斯特莱克把她的名字告诉了他们,还拼读一遍,让那位殡葬人和沃德尔分别将其准确地抄在写字板和笔记本上。她的地址他只知道一个:哈默史密斯的流浪汉之家——圣埃尔莫收容所。他把这个地址也告诉了他们。

“谁发现她的?”

“昨天深夜,河警把她捞了起来。”卡佛第一次开口。他操一口伦敦南部口音,声音里透着明显的嫌恶:“通常,大约三周后尸体才会浮到水面,是吧?”他冲着殡葬人补上最后两个字,口气更像是陈述事实,而非提问。而殡葬人则谨慎地轻轻咳嗽了一下。

“两周是个可以接受的平均值,但这件案子中,如果她在河里的时间不足三周,我也不会觉得奇怪。某些迹象表明……”

“好,这些我们会去问病理学家。”卡佛轻蔑地说。

“不可能有三周。”斯特莱克说。殡葬人冲他微微一笑,表示同意。

“为什么不可能?”卡佛问。

“因为两周前的昨天,我请她吃了汉堡和薯条。”

“嗯,”殡葬人越过尸体冲斯特莱克点点头,“我正要说,死前摄入大量碳水化合物也会影响尸体的浮力。这里涉及肿胀度的问题……”

“你就是在那次见面时给了她名片,是吗?”沃德尔问斯特莱克。

“嗯。真意外,居然还能看得清。”

“她把名片插进带塑封的公交卡,塞在牛仔裤后袋里了。那个塑料封套起到了保护作用。”

“她穿的是什么衣服?”

“一件宽大的粉红色人造毛外套,活像个长毛的提线木偶。下身是牛仔裤和运动鞋。”

“我请她吃汉堡时,她穿的也是这一身。”

“这样的话,就应该仔细检查一下胃里的东西——”殡葬人开口道。

“她还有什么至亲吗?”卡佛问斯特莱克。

“有个姑姑在基尔本。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罗谢尔的眼睑没合拢,露在外面的那颗眼球上带着溺水者特有的闪亮光泽。她鼻孔周围的皱褶里依稀可见一些血沫的痕迹。

“她的手是什么样子?”斯特莱克问那位殡葬人。罗谢尔的胸部以下都还盖在被单里。

“别管她的手了,”卡佛厉声说,“我们看完了,多谢。”他冲那位殡葬人大声说,弄得整个房间都是回声。接着他又对斯特莱克说:“我们想跟你谈一谈。车在外面。”

对于警察的问题,斯特莱克向来都乐意回答。他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在新闻里听到这句话时,他就对警察的工作着了迷。他妈妈总是把他这种怪异的童年迷恋,怪到他舅舅特德头上。特德以前当过宪兵。斯特莱克听到的所有跟旅行、推理、探案有关的惊悚故事,也都来自特德舅舅。协助警方调查。五岁时,斯特莱克就把自己想象成一个高尚无私的市民,乐意花时间和精力帮助警察。在他的想象中,那些警察还发给他一副超大的眼镜和一根警棍,允许他扮演披着斗篷的无名氏,魅力十足。

现实却是:小小的审讯室里,沃德尔递给斯特莱克一杯从咖啡机里买来的咖啡。他对斯特莱克的态度跟卡佛不一样。卡佛每一个张开的毛孔都散发着敌意,一点儿都不友善。斯特莱克怀疑,沃德尔的上司对他们此前的合作情况并不了解。

满是刮痕的桌上有个小小的黑色托盘。里面装着十七便士的零钱,一把耶鲁电子锁的钥匙,以及一张带塑料壳的公交卡。斯特莱克的名片已经褪色,皱巴巴的,但仍看得清上面的字。

“她的包呢?”斯特莱克问桌子对面的卡佛。沃德尔斜靠在角落的文件柜上。“灰色的。便宜货,看起来挺有塑料感的一个包。没找到,是不是?”

“可能被留在她的非法住所里了。或者说,她那该死的落脚点。”卡佛说,“通常,自杀的人可不会拎着包跳河。”

“我不认为她是自己跳下去的。”斯特莱克说。

“哦,是吗?”

“我想看看她的手。她告诉过我,她讨厌水没过脸的感觉。人们只要在水中挣扎过,手的位置——”

“啊,很高兴能得到你的专业意见,”卡佛不无讽刺地说,“我知道你是谁,斯特莱克先生。”

他往椅背上一靠,双手搁在后脑勺上,露出衬衣腋下那两片已经干涸的汗渍。一股酸臭刺鼻、带着洋葱味儿的狐臭从桌子对面飘过来。

“他以前在特别调查局干过。”文件柜旁的沃德尔插嘴道。

“我知道,”卡佛叫道,抬起满是头皮屑的长眉,“我从安斯蒂斯那儿听说过了。那条该死的腿,还有那枚该死的救生勋章。简历很丰富嘛。”

卡佛放下手,倾身向前,手指紧扣着桌子。条形灯光下,他那咸牛肉般的肤色和冷硬眼睛下的紫色眼袋都显得更难看了。

“我知道你爸爸是谁,我什么都知道。”

斯特莱克抓了抓自己没刮胡子的下巴,等着他往下说。

“想跟你爸爸一样有钱、有名,是不是?你干的事,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卡佛明亮的蓝眼睛里布满血丝。斯特莱克一直认为,有这种眼睛的人全都暴躁易怒。他曾在帕拉见过一位眼睛也像这样的上校。后来,那人因为严重的人身伤害赔了别人很多钱。

“罗谢尔没跳河。卢拉·兰德里也没跳楼。”

“一派胡言,”卡佛吼道,“你在跟两位已经证实兰德里是跳楼自杀的人说话!他妈的每一条可能的证据我们都仔细求证过了。我知道你想做什么。你想榨干那个可怜又怪异的布里斯托,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该死的,你干吗朝我笑?”

“我想,要是把这次谈话报道出来,你他妈会被认为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别他妈拿媒体威胁我,白痴!”

卡佛那张粗糙的胖脸已经涨成紫红色,蓝眼睛都快喷出火来了。

“伙计,你可遇到麻烦了!一个名人父亲、一条假腿、立过战功,这些都救不了你!我们怎么知道你有没有吓唬那个可怜的婊子,害得她他妈的跳了河?她心理有问题,不是吗?难道不是你让她觉得自己做错了吗?伙计,她死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可是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处境吗?反正,我可不想跟你扯上什么关系!”

“罗谢尔穿过格兰特利路之后,我们就各走各的了。当时,她还像你一样活生生的!她之后一定还见过其他人,你会找到的!没有人会忘记那件外套。”

沃德尔离开文件柜,拉过一把硬塑料椅,坐到桌边。

“那就跟我们说说你的理论吧。”他对斯特莱克说。

“她在敲诈杀害卢拉·兰德里的凶手。”

“胡扯。”卡佛打断他。沃德尔也有些夸张地哼了一声。

“兰德里去世的前一天,”斯特莱克说,“在诺丁山那家服装店见过罗谢尔,她们一起待了十五分钟。她直接把罗谢尔拖进一个更衣室。她就是在那儿打的电话,求一个人第二天凌晨去她的公寓见她。店里的一个导购无意中听到了那通电话。当时,她就在隔壁的更衣室里。中间只隔了一层帘子。那个女孩叫梅尔,红头发,身上有刺青。”

“只要是跟名人有关的事,人们就会胡说八道。”卡佛说。

“兰德里即使在那个更衣室给谁打过电话,”沃德尔说,“那个人也肯定是达菲尔德,或者她舅舅。通话记录显示那天下午她只给这两个人打过电话。”

“她打电话给达菲尔德,为什么要让罗谢尔在场?”斯特莱克问,“为什么把朋友也拖进更衣室?”

“女人不就那样么,”卡佛说,“就连上个厕所都要一起去。”

“动动你该死的脑子:她在用罗谢尔的手机打电话!”斯特莱克被彻底激怒了,“卢拉曾经试探过认识的每一个人,看谁会把她的事爆给媒体。结果,罗谢尔是唯一一个守口如瓶的人。于是卢拉觉得这姑娘值得信任,就给她买了部手机。注册名用的是罗谢尔,但所有的账单都是她支付。她自己的手机被窃听了,知道么?人们窃听她的电话,报道她的事,让她越来越多疑。所以,她买了部诺基亚,用别人的名字登记,这样,只要她想,就有了一条绝对安全的通话线路。

“照理说她也应该用罗谢尔的手机给她舅舅或达菲尔德打电话。因为卢拉用另外一个号码给他们打电话或许就是他们之间约定的一个暗号。但她一整天都是用自己的手机给这两个人打电话。所以,她用罗谢尔的号码是给另外的人打电话,她不想让媒体知道这个人。我有罗谢尔的手机号码。找到她用的网络就能查到所有东西。手机是镶着水晶玻璃的粉红色诺基亚。不过,你应该找不到了。”

“嗯,因为它已经沉到泰晤士河底。”沃德尔说。

“当然不是,”斯特莱克说,“它应该被凶手拿走了。凶手把罗谢尔扔进河里之前,得先把手机拿到手。”

“胡扯!”卡佛嘲笑道。但沃尔德似乎对他的理论很感兴趣。不过他还是有些怀疑,所以摇了摇头。

“兰德里打电话时,为什么想让罗谢尔也在场?”斯特莱克又问道,“为什么不在车里打?罗谢尔无家可归、穷得要死,她为什么不把兰德里的事卖给媒体?他们肯定出了一个好价钱。她干吗不卖?兰德里都死了,还能造成什么伤害?”

“因为她正派?”沃德尔设想。

“嗯,这是一种可能,”斯特莱克说,“另外一种可能是,通过勒索凶手,她可以赚得更多。”

“胡扯。”卡佛悲叹道。

“是吗?她那件提线木偶外套值一千五百英镑。”

一阵短暂的沉默。

“可能是兰德里给她买的。”沃德尔说。

“卢拉死的时候那件衣服还没上市,她怎么给罗谢尔买?”

“兰德里是模特,她有内部渠道啊,该死的!”卡佛插嘴道,仿佛在生自己的气。

“为什么,”斯特莱克说着,倾身向前,卡佛的体味像瘴气一般罩住他,“卢拉·兰德里要绕道去那家店待十五分钟?”

“她在赶时间。”

“究竟为什么要去那里呢?”

“她不想让那个女孩失望。”

“罗谢尔身无分文、无家可归。通常,卢拉会在见面之后让司机顺便把罗谢尔送回住处。那么,这次她为什么要让这样一个姑娘穿过整座城市来见她?把她拖进更衣室,十五分钟后,还让她自己回家。”

“因为卢拉是个被宠坏的婊子。”

“如果她是个被宠坏的婊子,为什么还要去那里?她完全可以不去。因为值得,因为她想做成什么事。如果她不是一个被宠坏的婊子,那她肯定处于某种情绪中,行为才会这么反常。我们有个活生生的见证人说卢拉的确在电话上求某人,让其凌晨一点以后去她公寓找她。她去瓦什蒂之前,也的确有张蓝色的纸。但之后那张纸就没人见过了。她在那张纸上写了什么?又为什么要在见罗谢尔之前在汽车后座上写?”

“可能是——”沃德尔说。

“那不是什么该死的购物清单,”斯特莱克重重地捶着桌子,低吼道,“也没有人提前八小时写自杀留言,在写完之后还去跳舞。她写的是一份该死的遗嘱,你还不明白吗?她把这份遗嘱带到瓦什蒂,让罗谢尔做见证人……”

“胡扯!”卡佛说。但斯特莱克再次忽略了他,对沃德尔说:

“……她告诉过西娅拉·波特,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她兄弟,不是吗?她要让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她当时一定在思考这件事。”

“为什么要突然立遗嘱?”

斯特莱克犹豫片刻,坐回去。卡佛瞥了他一眼。

“想不出来了?”

斯特莱克长叹口气。他想起那个酩酊大醉、极度不舒服的夜晚。想起昨晚的纵情欢愉。还想起不到十二小时前,吞下的那半块奶酪腌黄瓜三明治。他觉得太累了,整个人似乎像被掏空了。

“如果我有确实的证据,早就拿来给你了。”

“现在,自杀率在上升,你知道吗?这个罗谢尔很抑郁。她那天过得很糟糕,想起她朋友走的路,就学着跳了河。所以,伙计,我们再回到你的结论上。你说有人图谋不轨,将她们……”

“……从边上推下去的,是的,”斯特莱克说,“人们总这么说。在现今这个时代,这么做真是品位太差了。唐姿·贝斯蒂吉的证据呢?”

“还要我说多少次啊,斯特莱克?我们已经证明她不可能听到什么,”沃德尔说,“这点早就确证无误了。”

“不,你们没有确证,”斯特莱克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愤怒,“你们整件案子的基础都他妈大错特错。你们要是认真对待唐姿·贝斯蒂吉说的话,彻底突破她,让她把该死的真相说出来,罗谢尔·奥涅弗德就不会死!”

卡佛也异常愤怒,所以把斯特莱克多扣留了一个小时。他为了表达不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告诉沃德尔,让他一定要看着这个“小罗克比”走出警察局。

沃德尔一言不发地把斯特莱克送到前门。

“我需要你做一些事。”斯特莱克在出口处停下来,说。他们可以看到已经变暗的天空。

“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已经够多了,兄弟,”沃德尔苦笑道,“我得忍受他好几天了,”他拇指一伸,指了指暴跳如雷的卡佛,“全都怪你。我告诉过你那是自杀。”

“沃德尔,除非有人把那个该死的混蛋抓住,不然,还有两个人随时都可能被干掉。”

“斯特莱克……”

“要是我能证明卢拉坠楼那晚,唐姿·贝斯蒂吉根本不在公寓里呢?要是她在别的地方呢?别的可以听见那一切的地方?”

沃德尔抬头望向天花板,闭上眼。

“如果你有证据……”

“现在还没有,但过几天就有了。”

两个人又笑又闹地从他们身边走过。沃德尔摇摇头,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不过,他还是没有转头去看。

“如果你想要警察这边的什么东西,给安斯蒂斯打电话。欠你情的人是他。”

“这事安斯蒂斯做不了。我需要你给迪比·马克打电话。”

“你说什么?”

“你听到了。他不会接我电话的,知道吧?但他会跟你说话,你有这个权力,而且,听你上次讲,他好像也喜欢你。”

“你想说卢拉·兰德里死的时候,迪比·马克知道唐姿·贝斯蒂吉在哪儿?”

“不,他当然不会知道,他当时在‘军营’夜总会。有人从‘肯蒂格恩花园’送衣服到克拉里兹酒店给他,我想知道他拿到的是什么衣服。说得更具体一点,盖伊·索梅送给他的是什么。”

斯特莱克对沃德尔仍然没有念出“居伊”的读音。

“你想知道这个……为什么?”

“因为监控录像里,有个奔跑的人就穿着了件迪比的运动衫。”

沃德尔愣了一下,但紧接着就怒了。

“那种东西满街都是,”他顿了顿,“那种印有GS的衣服很常见啊——反光运动服和运动长裤,多得不得了。”

“那是一件定制的连帽衫,全世界只有一件。给迪比打电话,问他都从索梅那儿拿到了什么。我就想知道这个。沃德尔,如果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你会站在哪边?”

“别威胁我,斯特莱克……”

“我没威胁你。我只是觉得,一个已经杀了好几个人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还在不紧不慢地计划着下一个该杀谁——不过如果你担心的是文件问题,那下一具尸体出现之前,那些抱自杀理论的人的确不怎么好对付。沃德尔,在更多人被杀之前,快给迪比·马克打电话。”

十一

“不行,”当晚,斯特莱克在电话上坚决地说,“这事儿越来越危险了。监视不是秘书该干的活。”

“去牛津的康乃馨酒店,去亚非学院,也不是我该干的活啊!”罗宾说,“但我做了这两件事,你不是很高兴么!”

“谁也别去跟踪,罗宾。我想,马修也不会乐意你这么干的。”

罗宾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手机贴在耳边,心想:斯特莱克都没见过她未婚夫,怎么就记住他的名字了呢?以她的经验来看,男人一般都不会记得这种事情。马修就经常忘记别人的名字,连他刚出生的外甥女叫什么他都不记得。不过她想,斯特莱克肯定接受过相关训练,所以能记住这样的细节。

“我干吗需要马修同意,”她说,“管他的,反正又不危险。你也不觉得厄休拉·梅会杀人的……”

(罗宾几不可闻地在最后加了两个字:“对吧?”)

“嗯,但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对她的行踪感兴趣。不然可能会让凶手觉得不安,我可不想再有谁被从高处扔下去。”

罗宾可以听到自己薄睡裙下的心怦怦直跳。她想:他可能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但却不会告诉她。其实她有点害怕知道凶手是谁,一时间根本无法思考。

电话是她打给斯特莱克的。几个小时前,她收到一条短信,说他被强制带去伦敦警察厅了,让她五点钟以后锁好办公室的门。从那以后,罗宾一直都心绪不宁。

“如果你还是睡不着的话,就给他打电话。”马修说。他的语气不是太强烈。在不了解任何细节的情况下,他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还是坚定地站在警察那边。

“听着,我想让你帮我个忙,”斯特莱克说,“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给约翰·布里斯托打电话,告诉他罗谢尔的事。”

“好的。”罗宾盯着那个大大的毛绒玩具象说。那个毛绒玩具是八年前她第一次和马修过情人节时,他送给她的礼物。现在,这个送礼物的人正在客厅里看晚间新闻。“你打算做什么?”

“我去派恩伍德的制片厂,跟弗雷迪·贝斯蒂吉聊聊。”

“怎么去?”罗宾说,“他们不会让你靠近他的。”

“不,他们会的。”斯特莱克说。

罗宾挂了电话以后,斯特莱克一动不动地在昏暗的办公室坐了一会儿。从伦敦警察厅回来的路上,尽管还想着罗谢尔肿胀尸体里那些未消化完的麦当劳,他仍旧毫无障碍地吞掉了两个巨无霸、一大包薯条和一杯麦旋风。此刻,胃里咕噜作响的胀气声,加上这些天来已被他忽略的“十二号”咖啡酒吧低音号的咚咚声,似乎便是他的脉动。

西娅拉·波特凌乱不堪、却非常女性化的公寓,她那娇喘连连的大嘴,以及紧紧缠绕在他背上的白皙长腿……现在,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此刻他脑中全是矮胖庸俗的罗谢尔·奥涅弗德。他还记得她才离开自己五分钟,就开始噼里啪啦地打电话的样子。他们把她从河里捞起来的时候,她身上穿的就是当时的那套衣服。

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他非常肯定。罗谢尔给凶手打了电话,说她刚和一个私家侦探吃完饭。于是,通过那部亮闪闪的粉红色手机,他们约好晚上见面,一起吃顿饭或喝点什么东西。夜色中,他们溜达到河边。他想到那座灰绿中带金色的哈默史密斯桥,罗谢尔还说自己在那片区域有了一套新公寓。那是个有名的自杀胜地:桥栏矮,下面就是湍急的泰晤士河。而她,是不会游泳的。夜色中,两个争吵的情侣、一辆绝尘而去的汽车、一声尖叫和一片水花。谁看得到?

如果凶手意志坚定、运气很好的话,应该没有人看见。而这恰恰是个意志非常坚定、运气极好的人。毫无疑问,辩护律师肯定会要求递减责任 。因为在斯特莱克的从业经历中,这样自负而不切实际的凶手并不多见。他想,或许能在病理学上找到一些解释,这应该属于某种躁狂症。但是,他对心理学可不太感兴趣,跟约翰·布里斯托一样,他想要的——是正义!

在幽暗的办公室里,他的思绪突然不受控制地回到过去,想起他最亲的那个人是怎么死的。露西认为,那个人的死影响了斯特莱克的每一场调查,扭曲了他经手的每一件案子。但她错了,大错特错。他和露西的人生以及他们所有的记忆,被明显地分为两个时期:他们的母亲去世之前和去世之后。露西觉得,他是因为莱达的死,因为不相信继父无罪,才跑去参加皇家宪兵队的。他职业生涯中见到的每一具尸体,都会让他想起母亲。见到的每个凶手,似乎也都会让他想起自己的继父。母亲的死驱使他不断调查其他死亡案件中申辩无罪的情况。

然而,早在最后一根针刺入莱达的身体之前,斯特莱克就渴望从事这份职业了。早在知道妈妈(以及其他所有的人)终有一死之前,他就明白有些凶杀案比任何谜题都难解。真正无法忘怀的人是露西,她的记忆就像萦绕在棺材里的苍蝇,久久挥之不去。所有非自然的死亡都会让她激动不已地想起过早离世的母亲。

不过,今晚他又要做露西认为是他的习惯的事了。他又想起莱达,并把她跟这件案子联系起来。超模莱达·斯特莱克。谈到她时,人们总会提起那张最出名的照片,也是他父母唯一的一张合影。照片里,她穿着黑白两色的衣服,心形脸,闪亮的黑发,还有一双狨猴般的大眼睛。两人中间隔着一个艺术商和一个贵族出身的花花公子(一个自杀了,另一个得了艾滋病),还有他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卡拉·阿斯托尔菲。乔尼·罗克比站在最右边,中性而狂野,头发几乎跟莱达的一样长。他的母亲戴着马蒂尼眼镜,抽着烟。缭绕的烟雾中,这位模特显得比其他所有的人都时髦漂亮。

除斯特莱克外,其他人似乎都觉得莱达的死虽然可悲,却一点也不让人意外。因为她一直过着极不正常的危险生活。即使那些认识她最久、最了解她的人,发现她因吸毒过量而死,也觉得这就是她命定的归宿。人们几乎都认为他母亲一直游走在生活边缘,终有一天会越过边线,冰冷、僵硬地死在一张被褥肮脏的床上。

她为什么会这样,却没人解释得清。特德舅舅(趴在厨房水槽上,一言不发,筋疲力尽),或琼舅妈(坐在她那张小餐桌前,愤怒地红着眼,搂着露西。露西那时候十九岁,趴在她肩头哭泣)都不行。看起来,吸毒过量很合乎莱达的生命轨迹;合乎她满是非法居所、乐手和疯狂派对的人生;合乎最后她跟家人关系极度恶劣的现状;合乎她在毒品中醉生梦死、不顾一切追求刺激的行为。只有斯特莱克追问,有没有人知道他妈妈是不是被别人注射的毒品;只有他发现,她对大麻的偏爱和突然喜欢上海洛因两相矛盾;也只有他,满腹狐疑,并看出情况有异。但当时他只是个二十岁的学生,没有人会听他说话。

审判及裁决结束之后,斯特莱克便收拾行囊,把一切抛在身后:疯狂一时的媒体;他从牛津辍学给琼舅妈带来的失意绝望;夏洛特被他的失踪激怒,已经跟别人睡在一起;露西乱发脾气、尖叫连连。只有特德舅舅支持他。他隐身在军队中。在那里他重新找到了莱达教给他的生活:洗心革面,自力更生,不断追寻新事物。

今晚,他忍不住觉得:他妈妈跟那个痛苦失意、摔死在冰天雪地里的美丽姑娘,跟那个如今躺在冰冷太平间里、无家可归的姑娘在精神上是姐妹。莱达、卢拉和罗谢尔不是露西或琼舅妈那样的女人。她们对暴力或可能存在的暴力没有防范意识。她们不会过被贷款束缚的生活,不会自愿工作,不喜欢安稳地找个丈夫,将孩子干干净净地养大。因此,她们的死不算“悲剧”,不能将她们与那些安稳沉静、受人尊敬的家庭主妇相提并论。

将一个人的毁灭归结为咎由自取,是件多么容易的事!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们死去,接着往后一退,耸耸肩,认为混乱的人生就该有这般命定的结局,这是多么简单的做法!

跟卢拉谋杀案有关的物证都已烟消云散。不是被踩在脚下,就是被皑皑白雪彻底掩埋。毕竟,斯特莱克手中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只是黑白监控录像里那两个逃跑的男人。这份证据警方只草草地浏览了一下,便扔到一边。他们确信没人进过大楼,兰德里是自杀。录像里的那两人不过是一对闲荡的小偷。

斯特莱克站起身,看了看表:十点半。但那人肯定还醒着!他按亮台灯,拿出手机拨号。这一次,他拨的是个德国号码。

“奥吉?”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细弱的声音,“你他妈怎么样?”

“帮个忙,伙计。”

然后,斯特莱克让格雷厄姆·哈迪卡中尉在皇家工兵军团找一个名叫阿杰曼的人,并把所有能找到的信息都给他。比如教名、军阶等。斯特莱克特别强调,一定要找出他在阿富汗服役的具体时间。

十二

这是他被炸断腿后第二次开车。他上次试着开过夏洛特的雷克萨斯,但今天他想表现得更有男子气概些,所以,最后租了辆自动挡的本田思域。

一个小时不到,他便抵达艾弗·希思。一阵胡侃、一张已经过期的官方证件,再加点恐吓和灵光一闪,他便顺利通过派恩伍德电影制片厂的大门。开始,保安还一副冷漠的表情。但斯特莱克自信满满的样子,那句“特别调查局”以及那张贴着他照片的证件,便把保安彻底震住了。

“你预约了吗?”保安手捂着电话听筒,坐在电动栏杆旁的小房子里问斯特莱克。

“没有。”

“什么事?”

“埃文·达菲尔德先生的事。”斯特莱克说。保安眉头一皱,转脸对着电话一阵嘀咕。

约一分钟后,保安告诉斯特莱克该怎么走,便挥手放他进去了。制片大楼外围有一圈小路,弯并不多。他一边顺着这条路往前开,一边又回想起来:达菲尔德狼藉的坏名声还真好用。

他停下车,不紧不慢地钻出来。前方几排停了一辆奔驰,车前有块牌子,上面写着:“制片人弗雷迪·贝斯蒂吉”。自始至终,那辆奔驰的司机都在从后视镜里看着他。斯特莱克穿过一扇玻璃门,踏上那道普普通通的楼梯。一个长得有点像斯潘纳、但却比他干净点儿的小伙子正慢跑着下楼。

“弗雷迪·贝斯蒂吉先生在哪儿?”斯特莱克问他。

“二楼,右手边第一个办公室。”

他和照片上一样丑:脖子粗短、满脸麻子。此刻正坐在玻璃隔墙那头的一张桌子后面,怒气冲冲地盯着电脑显示器。外面的办公室一片嘈杂。年轻漂亮的女员工们都在忙碌地工作。梁柱上用大头针钉着电影海报、拍摄计划和宠物照片。离门最近的那个漂亮姑娘戴着个连通总机的麦克风。她抬头看着斯特莱克,说:“您好,有什么事吗?”

“我是来见贝斯蒂吉先生的。没事儿,我自己进去就行。”

没等她回答,他便踏进了贝斯蒂吉的办公室。

贝斯蒂吉抬起头,他眼袋很重,黝黑的皮肤上满是雀斑。

“你是谁?”

他已经站起来,短粗的手指紧紧抓着桌子边。

“我叫科莫兰·斯特莱克。我是个私家侦探,是……”

“埃琳娜!”贝斯蒂吉一不留神打翻了咖啡杯。咖啡洒了一桌,把所有文件都弄湿了。“该死的,滚出去!给我滚出去!出去!”

“……是卢拉·兰德里的哥哥,约翰·布里斯托雇的我。”

“埃琳娜!赶紧叫保安,你这个蠢婊子!”

埃琳娜连忙冲出去。贝斯蒂吉只有五英尺六英寸高,但他还是从桌子后挤出来,毫不畏惧身材高大的斯特莱克,活像一条被罗特韦尔犬侵占了地盘的斗牛犬。埃琳娜走的时候没关门。于是,外间办公室的员工们全都惊恐、困惑地盯着这边看。

“贝斯蒂吉先生,我已经找你几个星期了。”

“朋友,你麻烦大了。”贝斯蒂吉挺起宽肩,咬牙切齿地说。

“约翰·布里斯托雇我来跟你谈谈卢拉·兰德里坠楼那晚的事。”

两个身穿白衬衣、拿着对讲机的男人沿着玻璃墙跑向斯特莱克。他们年轻强壮,一脸紧张。

“把他弄出去!”贝斯蒂吉指着斯特莱克吼道。门口的两名保安猛地撞在一起,接着,又忙不迭地挤进屋来。

“尤其,”斯特莱克说,“要谈谈卢拉坠楼时,你老婆唐姿在哪儿的事。”

“把他弄出去!打电话给门口那个该死的保安!怎么会把他给放进来的!”

“……我看到一些照片,总算弄明白了你老婆的证词。”那个稍微年轻点的保安正在猛拽斯特莱克的上胳膊。斯特莱克大叫道:“放开!不然我一拳把你揍到窗外去!”

那个保安还是没放手,而是望向贝斯蒂吉,等他指示。

制片人一双精光四射的黑眼睛死死地盯着斯特莱克。他暴怒地攥紧拳头,又松开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挤出一句: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

但是,他却没再叫保安把斯特莱克拖出去了。

“一月八日晚上早些时候,有个摄影记者就站在你家对面的人行道上。那家伙拍下了那些照片,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拍的是什么。你要是想辩驳,没问题。跟警察说,还是跟媒体说?随便。反正,最后结果都一样。”

斯特莱克朝门口走了几步,两个仍拽着他胳膊的保安吓了一跳,他把他们挣脱开了。他们不得不以一种十分奇怪的姿势再次拽住他。

“出去。”贝斯蒂吉突然对手下说,“需要的时候我会叫你们。把门带上。”

他们走了。门关好后,贝斯蒂吉才开口道:

“好了,你他妈叫什么名字来着?给你五分钟,说吧。”

斯特莱克也没管他同不同意,便一屁股坐进贝斯蒂吉办公桌对面的一张黑皮椅里。制片人则回到桌子后面,冷冰冰地怒视着斯特莱克,完全不像他那个一脸疏远的妻子。他的目光就像在审视一名职业赌徒。贝斯蒂吉掏出一包小雪茄,拉过一个黑色的玻璃烟灰缸,用一个金色打火机点着雪茄。

“好吧,说说,这些所谓的照片都让你明白了什么。”他眯起眼睛,透过刺鼻的烟雾,斜睨着一张黑手党电影海报。

“轮廓。”斯特莱克说,“你家客厅的阳台上蹲着个女人。她似乎是全裸的,不过,我们俩都知道她应该还穿着内衣。”

贝斯蒂吉狠狠地抽了好一会儿烟,然后才拿下小雪茄,说:

“胡扯。人在街上根本不可能看见。阳台是用石头做的,从街上你不可能看见任何东西,只能看到石头底部。你诈我的吧?”

“客厅亮着灯。所以,可以从石头缝里看见她的轮廓。阳台上的空间足够她容身了。当时,还没摆上那些盆栽灌木,是吧?人们总是喜欢事后搞鬼。”接着,斯特莱克又加一句,“就算已经侥幸逃脱,也不例外。你试图制造一种假象,让人觉得阳台绝对没有能蹲下一个人的空间,是吧?但是,你没法回到过去,也没法抹杀真实拍摄到的影像。卢拉·兰德里死时,从你老婆站的位置正好可以一字不落地听完四楼上的那场争吵。

“我想,事情也许是这样的,”贝斯蒂吉继续盯着小雪茄腾起的袅袅烟雾时,斯特莱克接着说道,“你老婆脱衣上床时,你跟她吵了一架。也许是因为你找到了她藏在厕所里的存货,也可能是你撞见她正在吸毒。你认为应该好好惩罚她一下。于是,尽管外面已是零下几度,你还是把她推到了阳台上。

“人们或许要问,头顶上有个半裸的女人被推到阳台上,满街的狗仔怎么就没注意到呢?要知道雪下得很大,他们得不停地跺脚取暖。而且,他们在等卢拉和迪比·马克,所以,关注的焦点应该是街头。再说,唐姿肯定没发出任何声音,对吧?她蹲下去了,藏得很好。她可不想半裸着身子,出现在三十个摄影记者面前。你把她推出去那会儿,可能卢拉的车正好转过街角。试想:要是穿着紧身小礼服的卢拉·兰德里现身,谁还会朝你家窗户看?”

“你撒谎,”贝斯蒂吉说,“你根本就没拿到照片。”

“我没说我拿到了啊。我只是说,我看见过。”

贝斯蒂吉拿下小雪茄,想换种方式说话。但接着他又把雪茄塞回嘴里。斯特莱克等了一会儿,察觉到贝斯蒂吉没有搭话的意思后,他继续说道:

“兰德里刚从她身旁掉下去,唐姿肯定立刻开始猛砸窗户。你不希望看到你老婆敲玻璃、放声尖叫的样子,对吧?可以理解,你肯定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你虐妻,所以,你开了门。她拼命叫着,径直从你身边跑出去,下楼便遇到了德里克·威尔逊。

“也就是在那一刻,你越过栏杆,看到已经摔死在下面的卢拉·兰德里。”

贝斯蒂吉慢悠悠地抽着烟,眼睛却一刻也没离开过斯特莱克的脸。

“在陪审团看来,你接下来做的事是有罪的。你没拨九九九,也没去追自己冻得半死、歇斯底里的老婆。你甚至没去厕所冲掉那些可卡因——你知道它们还在那儿,而且,如果你真做了那件事,或许陪审团会觉得更合理一些。

“但你没有。在出去追你老婆或给警察打电话之前,你先把那扇窗户擦干净了。那样,就不会有指纹显示唐姿的手曾按在外面的玻璃上,是吧?你最先考虑的是,谁也无法证明你曾在零下十度的天气下把你老婆推到阳台上去。你已经落下强奸的恶名,那位年轻雇员的事虽然不了了之,但你还是差点因此吃上官司。所以,你是不会再给媒体或任何原告留下证据的,是吧?

“把玻璃上的所有痕迹都擦干净了,你才满意地下楼,将她强行带回公寓。在警察抵达之前的那一小段时间里,你威胁她,逼她就范,让她同意不说出死者坠楼时,她其实是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你对她承诺了什么好处,或怎么威胁她的。但是,不管怎么样,你成功了。

“不过,你还是没有完全放心,因为她太震惊、太紧张,你怕她一不小心就把整件事给捅出去。所以,你大喊大叫,说迪比·马克公寓里的花瓶倒了,一边借此干扰警方的注意力,一边希望唐姿能冷静下来,并遵守协议。

“她的确遵守了,对吧?天知道这得花掉你多少钱。她任由媒体往她身上泼脏水,说她是神志不清、满脑子臆想的吸毒者。她死死咬住那个隔着隔音玻璃还听见两层楼上兰德里和凶手争吵的荒唐说法。

“不过,一旦她知道自己当时被拍下来了,”斯特莱克说,“我想她会乐意坦白招供的。或许你老婆的确非常爱钱,但她也会受良心的谴责。我有信心,很快她一定会全部招供。”

贝斯蒂吉的小雪茄已经快抽完了。他慢慢地在那个黑色的玻璃烟灰缸里将它捻灭。时间一秒一秒过去,外间办公室的嘈杂声从他们身边的玻璃墙渗进来:有说话声,也有电话铃响的声音。

贝斯蒂吉站起身,放下玻璃隔墙上的罗马帘,彻底挡住办公室那些姑娘们紧张兮兮的目光。接着,他又坐下来,若有所思地伸出粗壮的手指,摸索着凹凸不平的下巴。他瞥了斯特莱克一眼,又转开目光,望向自己设计的那片奶白色帆布遮光帘。斯特莱克几乎猜得出这位制片人要作何选择,他脑中一定念头飞闪,就像在洗牌一般。

“窗帘是放下来的。”终于,贝斯蒂吉说,“透出窗子的光线绝对不够照出一个藏在阳台上的女人。唐姿不会改口的。”

“不信就打个赌,”斯特莱克伸长腿,义肢仍旧很不舒服,“我会告诉她,你们俩干的这些事用法律术语来说就叫‘密谋妨碍司法公正’,但是,迟到的良心发现也许能让她逃脱牢狱之灾。我会再说说民众的看法,说公众一定会认为她是家庭虐待的受害者。或者,我会再跟她聊聊要是爆出这个独家消息,她会得到多少钱……她会意识到她可以在法庭上说出这一切并得到认可;等她意识到自己有能力指正那个谋杀了邻居的男人时——贝斯蒂吉先生,我不认为,你还有足够的钱能让她保持沉默。”

贝斯蒂吉嘴边粗糙的皮肤颤动了几下。他拿起那包小雪茄,却没再抽一根出来。他拿着那包烟,在手指间绕来绕去,沉默了好一会儿。

最后,他说:“我什么都没承认。出去。”

斯特莱克没动。

“我知道,你等不及要打电话给律师了。”他说,“但我觉得这事还有一线希望,只是你没注意到。”

“够了,滚出去!”

“尽管承认那晚发生的事会很不愉快,但还是好过成为一场谋杀案中的头号嫌疑犯吧。两害相较,你可以取其轻!你要是能坦白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在这场谋杀案中你就彻底清白了。”

这话引起了贝斯蒂吉的兴趣。

“凶手不可能是你。”斯特莱克说,“因为,如果你把两层楼上的兰德里从阳台上推下去,你就不可能在她坠楼的那几秒钟里把唐姿放进屋。我想,你把老婆推出去以后就径直回到卧室,爬上了床——因为警察说床上很乱,有睡过的痕迹——说不定还舒舒服服地盯着钟。我想,你应该不会睡着的。如果把她关在阳台上太久,你多半要犯过失杀人罪了。难怪威尔逊说她抖得就像小灵犬,多半就是之前冻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贝斯蒂吉胖胖的手指一下下地轻敲着桌子边。斯特莱克掏出笔记本。

“现在,你可以回答我一些问题了吗?”

“操你妈!”

制片人压抑已久的愤怒终于爆发,他伸出下巴,肩膀耸得老高。斯特莱克想,他那憔悴消瘦并吸毒的老婆伸出手哀求他打开窗户时,他多半也是这副样子吧。

“你麻烦大了!”斯特莱克冷静地说,“不过,到底要陷多深,全取决于你自己。你可以否认一切,和你老婆在法庭和报纸上斗法,最后以‘伪证罪和妨碍司法公正罪’被投入监狱。或者,你也可以从现在开始合作,最后赢得卢拉家人的感激和祝福。忏悔的确不容易,但要想获得宽大处理,它能派上用场。如果你提供的信息能帮助捉到杀害卢拉的凶手,我认为,你充其量只会受到法庭的训斥。媒体和公众是不会关注你的,警方才是他们要谴责的对象。”

贝斯蒂吉的呼吸沉重起来,他似乎在考虑斯特莱克说的话。终于,他怒吼道:“根本就没有什么该死的凶手。威尔逊在上面没找到任何人。兰德里是自己跳下去的。”说着,他轻蔑地摇摇头,“她就是个愚蠢的瘾君子,跟我那个该死的老婆一样!”

“有凶手。”斯特莱克说,“而且,你还帮助他逃跑了。”

贝斯蒂吉正要表示不屑,却突然被斯特莱克脸上的表情镇住了。他眯起眼,开始仔细思考斯特莱克说过的话。

“我听说,你很想让卢拉出演一部电影?”

斯特莱克突然转变话题似乎让贝斯蒂吉有些措手不及。

“只是个想法而已,”他咕哝道,“她虽然怪,但也确实真他妈迷人。”

“你还想让迪比·马克也一起演?”

“他们俩要是一起出现,票房肯定大卖。”

“她死前你一直想拍的这部片子是什么样的电影?他们怎么说的,传记片?我听说托尼·兰德里可不太喜欢这个主意。”

让斯特莱克吃惊的是,贝斯蒂吉松弛的脸上居然浮现出一个色迷迷的笑容。

“这事你听谁说的?”

“难道不是真的吗?”

贝斯蒂吉似乎第一次在对话中占了上风。

“不,当然不是真的。托尼·兰德里很明显地暗示过我,等布里斯托夫人死了,他会很乐意谈谈这件事。”

“他那时候不生气吗?就是给你打电话谈这件事的时候?”

“只要好好操作,电影……”

“你跟托尼·兰德里熟吗?”

“我认识他。”

“怎么认识的?”

贝斯蒂吉挠了挠下巴,笑了。

“当然,他是你老婆的离婚律师。”

“到目前为止,他的确是。”贝斯蒂吉说。

“你觉得你老婆会解雇他?”

“也许吧。”贝斯蒂吉说,脸上的微笑变成自鸣得意的睨视,“反正就是利益之争。等着瞧吧。”

斯特莱克低头瞥了一眼笔记本,像个极有天赋的扑克玩家一样,不动声色地寻思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问下面这个问题风险有多大?

“我可以认为,”他抬起头,说,“你已经跟兰德里说过你知道他睡了合伙人的老婆么?”

贝斯蒂吉吃了一惊,随即放声大笑,笑得极为狂放粗野。

“你知道这事?”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雇了个像你这样的私家侦探。我还以为做坏事的是唐姿,结果却发现厄休拉跟托尼·兰德里搞在一起时,唐姿为她这个该死的妹妹做了不在场证明。看着梅离婚,那就真他妈好玩了。两边都是能干的律师。老家族企业要破产喽。西普里安·梅可不像看起来那么无能。他是我第二任老婆的代理律师。我他妈可要好好看场戏,看看这些律师是怎么互相敲竹杠的。”

“你老婆的离婚律师被你抓住的小辫子就是这个?”

贝斯蒂吉抽着烟,笑得极其猥琐。

“不过他们俩都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我还在等待一个好时机,再告诉他们。”

然而贝斯蒂吉似乎一下子又想起来,在他们的离婚大战中,或许唐姿现在已经掌握了更有力的武器。于是,笑容从他那张皱巴巴的脸上消失,只剩下一脸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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