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邪恶之眼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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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这张帅气的脸像是开玩笑么?”我一本正经的指着自己的脸。
“确实没开玩笑,”月饼打着哈欠,“我出去弄点吃的。对了,南瓜,你也确实不帅气。”
我差点一口气噎死,对着月饼背影怒目而视。麦卡拽了张椅子,大刀金马坐下:“看来月饼不想告诉你这件事情,还是我来说吧。”
“我是个死人,”麦卡有些尴尬的笑着,“也是蛊人。”
我点了根烟没有吭气,直到抽完半包烟,麦卡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述清楚,我听得眉毛直跳,没想到这件事居然隐藏着关于泰国的惊天秘密。
以下是麦卡的讲述——
七
孟莱王建立的兰纳王朝逐步走向衰落,尤其是“人皮风筝”的酷刑导致清迈百姓怨声载道,民间反抗力量越来越强大,形成了足以抗衡王国的起义军。首领察昆是个二十出头的少年,带领义军所向披靡,终于包围了兰纳王朝的都城——清迈。
孟莱王站在城墙上望着铺天盖地的义军,又看看无心恋战的守城士兵,长叹一声,回到皇宫,命令仆人收集木柴,把收集多年的珍宝埋在里面。生性残暴的他绑了所有的宫里人,身上泼满寺庙的香油,准备在城破的时候放火自焚,不留给察昆一点东西。
宫内的僧侣、奴婢、仆人、妃子们已经知道了即将面临的下场,有些人忍受不了等待被火活活烧死的恐惧,咬烂了舌头自尽。就在这时,一个人高呼“我有解救兰纳王朝的办法”。
当天夜晚,城墙垂下一根绳索,一道黑影悄悄潜进了义军大本营。
第二天清晨,义军按照部署,准备一鼓作气攻克兰纳王朝,察昆突然下令停止进攻,原地待命。正当义军疑惑不解的时候,兰纳城门大开,孟莱王穿着囚衣,双手举着象征国王权利的镶金象牙手杖,向义军投降。
察昆赞许的点了点头,带领一队士兵接受了孟莱王投降,把孟莱王投入水牢,在水池里倒进一箩筐蚂蝗,任由蚂蝗吸食孟莱王的血,又派了士兵专门看守,每隔两个时辰把孟莱王从水池里捞出,全身撒盐除掉蚂蝗,喂上好的饭食,确保孟莱王不死,日夜接受酷刑。
没有人认为察昆的手段太残忍,都觉得喜欢用酷刑折磨犯人的孟莱王活该有这个报应。每天夜里,清迈城都会传出孟莱王凄厉的惨叫,宛如当年在刑场抽中签被剥皮的百姓临死前绝望的叫喊。
察昆虽然骁勇善战,可是治理国家不是领兵打仗,为了保持国家稳定,他任用原来的官员维护朝政,特别是对宫内僧侣明坤言听计从。明坤一系列的举措,也确实让老百姓过上了好日子,威望渐渐高了起来。一起打天下的义军将领劝察昆小心明坤功高盖主,察昆却总是对明坤投以信任的微笑。
原来在孟莱王即将自焚的时候,正是明坤献计,当晚潜入义军大营,传递孟莱王投降,只求留下性命的愿望,趁着察昆放松警惕接受投降的时候,埋伏在大门两侧暗道里的士兵将察昆杀死,趁乱一举攻克义军。
孟莱王本来不相信明坤的计策,认为这个刚入宫不久的僧侣想借这个机会逃跑,直到明坤咬断左手小拇指,立血书为誓,才放明坤出了城。谁曾想明坤出城后,将计划原原本本告诉了察昆,并保证回城后策反埋伏的士兵,这样就可以不伤一人攻下清迈城,避免百姓受到战火屠戮。
孟莱王万万没有想到,假投降结果成了真投降,破口大骂明坤是个叛徒,却为时已晚。
明坤大概也知道“功高盖主”的道理,把赏赐全部散给城里百姓,每天在屋内念经诵佛,只有察昆召见时才入宫。
为了避免引起泰国境内其他国家找借口进攻,察昆听取了明坤的意见,没有当国王,依旧沿用着兰纳王朝的国号。眼看局势稳定吗,为了对他国有个交代,察昆决定把孟莱王从水牢提出,正当他准备下诏时,看守士兵慌慌张张的跑来报道:“孟莱王死于水牢。”
察昆立刻前往水牢,孟莱王已经没有了人样,全身密密麻麻布满了蚂蝗叮咬的芝麻大血口,身体因为长期被水浸泡变得苍白肿胀,皱起的肉褶淌着脓水,脚趾已经脱落,断口处还扭动着蚂蝗暗红色的尾巴。他皱着眉头,挥手让士兵抬走尸体,“啪嗒”,孟莱王的胳膊因为士兵的拖拽,竟然掉了。“叽叽咕咕”的声音响起,从孟莱王的肩膀里钻出了成群的大蚂蝗。士兵呆呆的举着手里的一截胳膊,忍不住呕吐起来。
另外一个士兵突然指着墙壁惊恐的叫着,察昆仔细一看,墙上写着“我会回来的”五个字,孟莱王明明被绑在水池的石柱上面,怎么可能在墙壁上写字呢?
他突然拔出刀,把水牢里两名士兵砍死,又对着孟莱王尸体剁了几刀,把头颅生生劈断,才喊外面的看守进来收尸。
第二天,清迈城的百姓们奔走相告:“孟莱王买通了看守,在即将逃出水牢时被察昆发现,当场砍死。”
深夜,明坤怀里抱着一个包裹,从水牢里偷偷溜出,借着夜色从小门潜进独住的小屋。
八
转眼过去了两个多月,清迈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安居乐业的百姓们根本没有察觉到,巨大的恐怖正在慢慢降临。
忙着处理政事的察昆一夜未眠,天亮时吃了些水果正准备休息,听到士兵悄悄议论城内最近三天失踪了四个婴儿的消息。没有不透风的墙,不知道是谁把水牢墙上的“我会回来的”这几个字透漏了,清迈城人心惶惶,信奉鬼神的百姓们背地里都说孟莱王的鬼魂回来报复,吃掉了婴儿。有婴儿的人家请了僧侣做法事,克制孟莱王的怨气。
察昆犹豫了片刻,回了寝宫,把门窗反锁,抓住象头烛台的象鼻往左扳动,床下传出“嘎吱嘎吱”的齿轮声,床板翻转,露出寒气森森的黑洞。察昆确定四处无人,钻进洞中。
僧侣明坤听见三长四短的敲门声,知道是察昆从密道过来,不慌不忙的打开了门。察昆不满地呵斥道:“当初我们的约定并不是这样!”
明坤把手上淡黄色的粘稠液体凑到鼻尖嗅了嗅,陶醉的眯着眼睛:“约定可以改,你想当国王,那就要听我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命令看守士兵毒死了孟莱王,在墙上留了字,又把他们杀掉灭口。这似乎也违背了我们的约定吧。”
察昆脸上闪过一抹杀气冷笑着:“他只要活着,我就不能名正言顺的当国王。”
明坤满不在乎的冷笑着,摆摆手进了屋子,察昆按着腰间的弯刀跟了进去。浓郁的血腥味差点把见惯了死人的察昆熏晕,当他看清屋里的景象,更是惊恐的无法控制身体,险些跪倒。
对着门的墙壁上,用绳子吊着的四个浑身是血的婴儿,牛肉蜡烛烤着婴儿脚后跟,一滴滴黄色尸油落进盆里。地上还有个小孩,硕大的脑袋布满了褶皱的头皮,每一条头皮的沟壑里往外渗着黄色油膏。五官就像是挤在一起,在脸上变成高低不平的一坨烂肉。身体却像没有肉一样,枯黑的皮肤紧紧绷着全身骨架。手脚奇异地扭曲,手指脚趾指尖连着鸭蹼似的肉膜,握着竹筒舀着盆里的尸油。
察昆退了几步,突然一双手抓住了他的脚踝,察昆收不住脚步,摔倒在地。慌乱间拔出腰刀,胡乱挥舞,当他抬起头时,看到了更加恐怖绝伦的一幕。
一张完全腐烂成肉泥,爬满了白色蛆虫的脸正面对着他,灰白色的眼球慢慢膨胀着,“啵啵”两声,眼球爆裂,脓汁淌出,两条肉色的小蛇钻了出来。那个“人”咧嘴发出“嘶嘶”的喉音,一只蛤蟆从嗓子里爬出,趴在黑青色的舌头上,伸出长长的舌头,击中察昆的左眼。察昆捂着眼睛哀嚎,钻心的刺痛让他失去了理智,起身一刀劈向明坤。
明坤没有躲闪,任由刀尖砍进肩膀,似乎完全感受不到痛楚:“我们的约定似乎没有你砍我这一条吧?”
察昆左眼一片漆黑,显然是瞎了:“你到底是谁?”
明坤怪婴手里接过竹筒,仰脖喝了尸油,被刀劈中的伤口涌出了无数根肉芽,纠缠在一起,瞬间伤口痊愈。
“我?我是一个被抛弃的阿赞。”明坤背着手摇了摇头,“当年我捡到了一本没有文字的只有图画书,让我知道这本书价值连城,却根本参不透那些图画的意义。”
察昆根本没有听明坤说了什么,一刀劈向明坤脖颈:“砍了脑袋,那你怎么恢复!”
怪婴一声尖叫,像只灵活的猴子,跃上察昆胳膊,张嘴咬住手腕。“哐当”,弯刀落地,怪婴爬到察昆肩膀,伸出舌头舔着他的下巴。
“看来我的儿子很喜欢你啊。”明坤拾起弯刀,轻轻划着察昆的脸。寒冷的刀气把察昆的汗毛根根乍起,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求你放过我。国王我不当了,我只想活下去。”
“人,都是怕死的。”明坤厌恶的把刀插进地上的腐尸身体,刀把“嗡嗡”的颤动着,“听我讲完,你也许就不那么怕死了。”
怪婴摁住察昆脖颈,察昆发现身体不能动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怪婴粘糊糊的舌头舔着下巴。
“我用了整整两年,依然对那本书不得其解,也许是机缘巧合,在溪边取水的时候,书掉进了水里,晒干后我竟然发现图画旁边写满了看不懂的文字。我偷偷描了几个字问师父,才知道明朝境内一个极其神秘的部族文字。我把书给了师父,没想到他看了几页,说这是一本蛊书。记录着108条蛊术,可以转运、治病、降头、杀人,最后一条竟然是长生不死。但是师父坚持要把这本书毁掉,因为书里的方法是在太损天德,流传出去必然危害人间。”
“呵呵……我表面答应了,但是当天晚上,我杀死了师父,夺回蛊书,为此背上了‘弑师’的恶名被阿赞们追捕。我为了弄清楚蛊书里的内容,也为了逃避追捕,穿过万毒森林躲进了明朝国土。没想到……”
说到这里,明坤竟然浮现着幸福的笑容:“穿过万毒森林,我被毒蛇咬了,也看要死了,也许命不该绝,被一群猎人救回了村寨。照顾我的女人叫红英,是个很美的女人。日久生情,我们相爱了,但是寨长不允许我们在一起,除非我发誓成为村寨的人。我深爱红英,毫不犹豫的接受了这个条件,寨长当晚举行了非常古怪的仪式,全身爬满虫子的老婆婆捧着坛子,从里面抓出手指长的虫子,让我吞下去。”
“你知道我当时的震惊么?我发现这个仪式居然和蛊书里记载的‘情蛊’一模一样!中了情蛊的人,终生对所爱之人不能起异心,否则必受蛊虫钻心而亡。望着红英美丽的眼睛,我吞下了情蛊,决定一辈子留在这个叫十万大山的地方。”
麦卡讲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啊”了一声!
广西十万大山里居住着许多至今不为人知的部族,他们行踪隐秘,完全不与外界接触。据传这些部族掌握着一种奇怪的力量,至于是什么力量,却没有人能说清楚。我隐隐觉得有许多内在的线串了起来。
麦卡点了根烟,继续讲着。
九
一年后,红英为明坤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取名“曼童”。爱情和初为人父的喜悦,让他忘记了曾经的阿赞身份,安心住在村寨里,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直到有一天,男人们打猎归来,却看到女人和孩子被圈在猪圈里,几十个明朝士兵举着弓箭,只等军官下令!
军官提出要求,寨长必须派一个精通蛊术的人跟随军队下南洋。至于原因,军官并没有说。寨里的人面面相觑,精通蛊术的草鬼婆年前刚刚去世,整个村寨并没有选出适合的“蛊女”继承蛊术,也就是说,蛊术失传了。
眼看着士兵的弓弦越来越满,军官下命令的手即将挥落。为了救村寨,明坤把心一横,在全村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中承认自己会蛊术,演示了最简单的“水蛊”,往泥沟浑浊的水里放了几条小虫,泥水顿时变得清澈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