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胡子的金银岛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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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爬上来的红线忍无可忍的给了这两个人一人一脚——这都什么时候了!
安迪尔家带来的人运送着丹佛的尸体回去了,但是贝瑞儿他们并没有把科特留下来,她有点半强迫的带走了科特。
但是红线一行人却留在原地没有动。
“红线小姐,你不打算回去吗?”朱利安问。
红线看着显得有些阴霾的树林,摇摇头。
“不,我想继续探险。”
“哦,我也要!”阿汉嚷嚷。
“事实上,他们不在,对我们更有利!”红线补充说。
“这个当然。”朱利安满意的点头,“红线小姐非常有作为同盟的自觉,这样很好!”。
(十二)
树林中巨大的树木根部长满了苔藓和蕨类植物,藤蔓从树枝上悬挂袭来,有些还在半空中编制成的巨大网状物,有些的树的顶端上盛开着黄的或是绯红的花朵,在阳光下闪耀着夺目的光彩。
“这个岛……本身就是一颗宝石啊!”红线赞叹着说。
“如果将来,能买下这样的一个岛……”爱德华接着说。
大家都开始幻想起来。
“少爷!少爷!”一个被分散出去的朱利安的手下发现了什么,在不远处大叫,打断了所有人的不同的幻想。
“您看,我们发现了!”那个手下激动的声音都有点打颤。
很大的一片魔鬼草长在树林中间的一块空地上,红线觉得看到它们的那一瞬间朱利安的眼里都冒出了光芒。
魔鬼草,财宝,致幻剂——无论是哪一点,都足够吸引这位年轻的黑道教父了。
“小心这些草,用探测仪开始找!”朱利安一声令下,他的手下立刻行动起来。
红线并没有动手干活——大家也没有奢求她能够动手,她在观察那些草,因为她觉得魔鬼草曾经的那些不光彩记录让她敬而远之却又更加好奇。
有毒的东西总是美丽的,带有诱惑性的。红线很喜欢那种紫色,她掐断了一株,放到了鼻子下闻了一闻。
这个味道……红线的神情有些恍惚。
“喂,你没事吧!”忘言猛然推了一把红线,然后忧心忡忡的望着她。
“当然。”红线回过神来,“我没事,我只是在想,这草的味道有点熟悉。”
“熟悉?”
“嗯,似乎在哪里闻过!”
“不管怎么样,你还是离开这儿远点,我觉得……它很危险!”忘言眨巴眨巴眼睛,把那株草丛红线的手上拿了下来,然后扔掉。
“放心!”红线哑然失笑,“我不会因为一棵草而失常!忘言,你的态度让我感觉自己是小孩子!”
“说实话,红线小姐刚刚拿着花的动作确实像个可爱的小女孩。”朱利安非常自然的接过了话,他殷勤地伸出一只手,让红线搭着他的手走下一块岩石,“这里又脏又乱又危险,不适合女士,阿汉在那边,去找他吧,有什么事情我会喊你的。”
红线也觉得和是时候歇歇了,她非常听话的走到了阿汉身边,然后找了地方坐了下来。
“红线小姐,你不觉得那个岩石非常像山羊角吗?”阿汉欢快的指着远处的景物说,“还有那个,像不像一只猴子?”
“当然,亲爱的,它们的确很像。但是我更希望你小心脚下,这里有很多藤蔓和碎石!等等,山羊角?”红线眯起了眼睛。
“怎么了,小姐,你怎么了?”
“亲爱的,我在想我们是不是犯了一个错误。”红线摸了摸阿汉毛茸茸的头,然后望着那个非常像山羊角的岩石发呆。
“错误?不知道红线小姐指的是什么?”不知什么时候,朱利安、爱德华和忘言被阿汉喊到了她的身边。
“如果说黑胡子埋藏宝藏,他需要记住宝藏藏在哪里,他不太可能用草作为参照物,因为草一年一生一死或者能因为各种因素枯黄死掉,变化极快。一棵树作为标志倒是可能的,因为它是死是活都会有一定的遗骸留在那里。而刚刚阿汉的话提醒了我,像山羊角的石头,和草相比,石头会更加永久的屹立在那里!
“在宗教当中,魔鬼的标志是一个颠倒的正五角星,它象征的是鲍夫默神的头部。鲍夫默是十四世纪法国的圣殿骑士团所崇拜的神,它长着山羊的头,又被称为门得斯的山羊、黑山羊或犹大的山羊,是黑暗力量与山羊旺盛的繁殖能力的象征。因此,魔鬼都长着山羊的角!”
“你认为魔鬼一词的含义是指一块岩石。那么世界上活的最长的人呢?你也认为是玛土撒拉?”
“目前为止,我挑不出什么……也许那就是他研究的结果,但是也许……”
“你怀疑他没有对我们说实话?”
“说实话,我觉得这个可以理解,如果是我,也会留着杀手锏的。”
(十三)
走到像山羊角的岩石那里的过程并不那么容易,想当然,如果宝藏那么容易被找到,那么大概在几百年前那些东西就属于别人了。
阳光炙烤着大地,让眼前的景象都显得有些扭曲,没有一丝风,空气窒闷的让人喘不过起来。树林里虽然要好过海滩上,但是也是让人气闷。
透过树林的间隙望向海上,刚刚在远处还像肥胖的小狗一样嬉戏的海豚们已经不见了,只有两艘船在不远处随着海浪摇荡。
红线擦了一把额头上流下的汗水。这该死的天气!
看到身边的朱利安已经在殷勤的掏手帕,她摇了摇头,“我带着的……”她的指头突然摸到了口袋里的一样的东西。
“嘿!怎么了?”爱德华有些疑惑的问突然停下脚步的红线。
“哦,不,没什么。”
“老板,老板,那边有个山洞!就在刚刚阿汉看到的山羊角石头旁边。”
“山羊角石头旁边没有古树吗?”
“没有。”
“那应该没有什么吧,如果我是黑胡子,不会像四十大盗一样把自己的财宝就藏到山洞里,这样目标太大了。不过如果红线小姐想去探险,作为男士我是愿意保驾护航的。”朱利安殷勤地说。
“说到探险,我还真是很有兴趣啊!”红线点点头,把手伸给了他。
“这张嘴脸怎么就这么让人讨厌啊!”爱德华嘟囔。
“山洞?还是不要进去吧,也许会有泥石流塌方……”
红线忍无可忍的回头照着忘言的脑袋拍了一巴掌。
“哦,我觉得……”爱德华非常聪明的见缝插针,“这个天然形成的山洞在千百年间经历了无数场狂风暴雨,还完好无损正说明它的安全可靠!我们快进去看看吧!”
山洞的大小一个成年男人需要低着头通过,但是对于红线来说却是正好。山洞里很黑,好在朱利安带的工具非常齐,狼眼手电把山洞里照的很亮。山洞中并没有想象中的可怕,没有机关陷阱,没有怪兽幽灵,唯一有的就是山洞里的阴暗潮湿。他们一路走到最深处,什么危险都没有发生,只是招惹到了一群山洞的“原住民”。
那是一群蝙蝠,它们为闯入的这些不速之客而愤怒,吱吱地尖叫着。
“真恶心!这里到处是蝙蝠屎!”阿汉大声嚷嚷。
地上有厚厚的一层蝙蝠屎,发出刺鼻的气味——不知道已经积攒了多少年。
“我的天啊,我宁愿到鲨鱼嘴里呆着!”爱德华叫着说。
“那你就去!”忘言回嘴。
“都给我闭嘴!”红线怒吼,她也被这‘怡人’的气味闹得心烦意乱,“我刚刚在想,关于玛土撒拉还有另一种说法,他不仅是圣经中最长寿的人,也是传说中的血族,吸血鬼不老不死,也算得上是活的最长的人,而吸血鬼的另一种形象就是——”
“蝙蝠!”忘言说,“你是说,藏宝的地方在一个附近有着山羊角形状岩石而且有着蝙蝠的地方。也就是……这里?!”
红线默默点头。
“《以西结书》中玛土撒拉说:‘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就是红宝石,红璧玺,金钢石,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蓝宝石,绿宝石,红玉,和黄金。’你们说,是不是就在暗示埋藏在这里的东西?”
朱利安的眼睛闪闪发亮。
“听到你这么说,我有动力了!”爱德华也斗志昂扬起来,朝天挥舞了一下拳头,他的头上方随即扑啦啦飞过几只蝙蝠,顺便给了他一点点赠品。
“该死,又是蝙蝠屎!”爱德华抓狂。
(十四)
这一次的搜索果然很快见到了成效,在山洞的最里面的土地之下,他们发现了目标。
最开始发现的并不是财宝,而是一堆尸骨,骷髅四肢俱全,身上穿的衣服已经烂成了一堆纤维,只有上面的铜扣还保留着。
“黑胡子会带着一个水手一起埋财宝,然后把他悄悄杀掉。这个人……应该就是那个水手!”
再挖掉一些土,便挖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大刀,还有一只古老的手枪。
“这个人是被枪打死的!”红线审视着那个用黑洞洞眼眶瞪视所有人的骷髅,“只有后脑处有一个弹孔,应该是趁他不注意,在他脑后开的枪。”她捡起了那只手枪,“几百年前的那场谋杀,这也许就是凶器!”
看到眼前发现到的一切,朱利安的那分高兴劲儿几乎接捺不住,他命令人继续挖下去。
大概又挖了两尺深的土,铁锹终于触及了坚硬的东西,而且在挖出泥的时候,带出几个亮闪闪的东西。
“是金币!”
天呐,这么多的……金币还有宝石!三只箱子,还有几个是棕榈袋子装的。时隔这么多年,袋子早已经腐烂,金币和银币散落在泥土里,里面好像还有一些已经腐烂的丝织品。
箱子大约长三英尺,宽两英尺半,高二英尺半。经过这么多年,竟然丝毫无损,还异常坚固,看来是经过了特殊的处理用来防腐防潮。
爱德华跳下去想要搬起它,可是竟然徒劳无功,于是他在坑底把箱子打开了——那上面并没有什么复杂的锁。
狼眼手电的光都照进了坑里,主角就是箱子里的珠宝,历经几百年,那些珠宝黄金依然反射出灿烂光芒,照得人眼花缭乱。
在这个时候,大家的兴奋值达到了最高点,甚至连原来留在洞口留守的人都跑进来看热闹。
大家都为眼前的景象迷住了。
因为有满眼的金银财宝,所以洞穴里面的刺鼻气味似乎也不让人那么厌恶了。
朱利安的人在忙忙碌碌的清点着珠宝和金币,当然,他们着重注意的是那些装饰漂亮的小匣子——因为那里可能会有传说中的宝物——蜜雪莉雅的眼眸。而那些棕榈袋子里的钱币和那些已经烂成一团的丝织品根本没有人去关注。
而红线只是站在一边看着他们动手,偶尔会弯下腰将几枚掉出的金币扔回财宝堆里。
“嘿,果然是‘红宝石,红璧玺,金钢石,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蓝宝石,绿宝石,红玉,和黄金’!你们看看,这么大的钻石!”爱德华捡起一枚钻石说,“我们的回程票钱可是赚回来了!”
“我说,干我们这一行讲究有命挣钱还要有命花钱,你们没见正主儿在旁边站着么?你要知道,现在有枪和船的人是老大!”
“爱德华,你这个好家伙!它是你的了!”因为宝藏的发现,朱利安变得很兴奋,他拍打着爱德华的肩膀,“看看几百年前那个和你同名的家伙留下了什么啊!谁说十三个人的餐桌就一定会有厄运?谁说十三是个诅咒的数字?你瞧,我们的运气不是挺好的嘛!”
“说到13……你们不觉得这个数字很像一个人在嘟着嘴打算亲人吗?就像是一个年轻人求婚成功后打算亲他的准新娘!”爱德华躲过了朱利安对他肩膀的蹂躏,举着钻石到红线面前献宝,他把钻石塞到红线手里,然后打算偷偷占些便宜。
“你的脑袋都想些什么——”红线一把拍开他的脸,但是突然怔住了。
“你怎么了?”
“我想,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十五)
“我们一开始就想错了,韦斯莱死前留下的字迹不是13,我们都被丹佛的话引的先入为主了。其实人在死的时候哪里能想到的那么多,他们几乎都是直接留下有关凶手的信息。其实他留下的是字母‘B’!”
“字母B拆开写就是13!”
“而我们这群人里名字以B开头的只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
“贝瑞儿!”
“杀人凶手是贝瑞儿,上帝啊,真是不敢想象!可是杀韦斯莱并不是那么容易,如果就像我们认定的是用剑鱼的吻杀人,还有事后把尸体移送到小船上——这不是一个女人能独立完成的,她一定有同谋!”
“当然,同谋就是那个误导我们思路的人!”
“丹佛!”爱德华和忘言不约而同的想到了。
“丹佛和贝瑞儿联手杀了韦斯莱。可是韦斯莱和丹佛两个人不是关系很好吗?”
“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不是吗?”
“如果韦斯莱的死是丹佛和贝瑞儿下的手,那么丹佛的死……”朱利安皱了皱眉,“他死前的表现很奇怪啊!”
红线从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看到了那样东西是什么的时候,围上去的人都退了一步。
那是丹佛刚刚用来揩鼻涕用的手帕,虽然看起来很精致,但是上面留下的东西可不敢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