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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是田力,昨晚,淑香姑娘就是和他约了在这地方见面的。”徐延朔替他答道,“那淑香胆子小,不敢来,所以今天是这位田力兄弟帮我带的路。”

“哦!”安盛平听姐姐说这件事的时候,好像也听到过这个名字。“大人,草民虽然不住在这附近,但是也听淑香提起过,说这附近有些野猴子,所以草民以为,那头颅之所以会上树,可能就是这些猴子所为。”

听他的言谈,还像是读过几年书的,因此安盛平对他的好感又胜了几分。

“不过这人已经面目全非了,就算宋公子推断出他是个成年男子,要找到他的真实身份恐怕也不太容易吧?”徐延朔边说边站起了身,“而且,我更在意的是另一件事。”

“什么?”安盛平问道。

“既然有脑袋,那这人的身子又去了何处?”

宋慈没有理会,在田力的陪同下,又去了发现人头的大树下查看了一番。

待到他查看完毕,再回到田埂前的空地时,表情也更加严肃了。“怎么样,有什么新发现吗?”

他摇摇头,说出来的话,居然有些丧气:“我觉得我们可能很难查到这个人的身份。”

安盛平和徐延朔都愣了:“怎么说?”

“虽然被野兽啃食导致很难判断这个人遇害的确切时间,但以树干和地面上的血迹来说,应该是死了没多久,所以现在我们去查失踪人口的话,这么短的时间,不一定有人报案。而且……确实如徐大人所言,以现在仅有的这颗头颅来看,要判断出死者的身份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困难?可刚刚你不是推断出了他是个成年男子吗?”

宋慈没吭声,因为实在不知该如何作答。这证据也太少了些,仅仅一颗头,别说他了,怕是父亲来了也没办法……

徐延朔也低头看着那颗头颅,却突然眼睛一亮,仿佛自言自语一般道:“虽然我们不行,但也许他可以……”

“他?”

“对,我认识一个人,他是个泥塑高手,不管什么样的人或物,他只要见上一眼,就能惟妙惟肖地捏出来!而且,他还有个本事,那就是能捏骨!”

宋慈好似明白了他的意思,但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捏骨?”“没错,我曾亲眼见他去参加过一个孩子的满月酒,当时,他看着那个孩子捏出了个小泥人,说是那孩子长大些的样子。开始时,我们都不信,可过了三年,我又见了那孩子……居然,真的跟他捏出来的泥人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这怎么可能,怕不是徐大人您记错了……”

安盛平本来不信,可话一出口,这才想起徐延朔也有个本事,那就是不管什么人,只要徐延朔见过一眼,就永远也忘不掉。所以,若是别人还有可能记错那泥人的样子,偏偏徐延朔不会。

这也就是说,那人真的有捏骨的本事!

“既然如此,那还等什么!徐大人赶紧把那高人请过来啊!”

“这……”徐延朔有些为难起来,“他倒是离长乐乡不远,若是快马加鞭,有个两天一夜,怎么也能把人带来了。可是却不知他愿不愿意帮忙。”

“人命关天,哪有不帮忙的道理!”

“他早年被人陷害,吃过官司,所以最痛恨官场,若是换个人去

求他还好,我去……怕是不行。”“可只有徐大人才认识他啊!”

“这……”

沉思片刻,徐延朔又突然想起了什么,脸上又展现出了笑容。他抬头看了看宋慈:“也许宋公子可以帮忙!”

宋慈一愣:“我?”

“是,我说的这人,名叫王敬,乃是雁北堂的一员。”

此话一出,安盛平也瞬间明白了过来,他拍拍宋慈的肩膀:“是了!惠父兄不是认识他们堂主嘛!只要你开口,他应该没有不帮忙的道理吧!”

听到这里,宋慈也笑了。

其实那一日宋慈遇到雁北堂的铁鱼,二人确实相谈甚欢。后来又经由他的介绍,宋慈认识了柳仙仙。

这柳仙仙虽然不是雁北堂的人,但交流起来也没有丝毫的不愉快,相反,她爽朗霸气的性格反而给宋慈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所以,宋慈对这雁北堂又多了几分向往,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多认识几个像铁鱼这样既爽朗,又有趣的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这里倒是有样东西,说不定可以帮上忙……”宋慈说着,从怀里掏出平时携带的香囊。那是母亲亲手缝制的,有些重要的东西,他会放在这香囊之中贴身带着。

而他此刻从香囊里拿出来的,却是一个看似毫不起眼的铁片,那铁片被雕刻成了鱼的形状。

“这是……”

宋慈笑了:“铁鱼。”

其实那日相见后,铁鱼就将此物交给了宋慈。这“铁鱼”与他名字一样,乃是他身份的象征,如果拿着这信物去见雁北堂的成员,他们便会见此物如见铁鱼本人,竭尽所能帮忙。

只不过柳仙仙却并不是雁北堂的成员,所以那一日宋慈也没有将此物拿出来。

“徐大人只需拿着此物前去,那王敬见了,定会帮助我们的。”他想了想道,“另外这一来一回怕是要耽误不少时间,而且手边没有合适的工具可能也会影响捏骨的效果,我看,徐大人不妨直接将此头颅带去,也省了麻烦。”

徐延朔听完,低头看看那血肉模糊的头颅,不由愣了愣神,“直接带着?”

“当然不是这么带去,”宋慈摇头笑笑,“我会处理一下,只带头骨去就可以了。”

“只带头骨,可以吗?这样那位高人也能捏出来吗?”安盛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看宋慈,又看看徐延朔。

“应该是可以的。”

“嗯,反正这皮肉也凌乱不堪了,就算不直接带去,等那位过来……以现在这个天气,怕是也没法再看了。”

“这么说确实也有些道理。”

“既然如此,那就事不宜迟,马上行动吧!”

当天傍晚,带着那颗处理好的头颅以及宋慈给的“铁鱼”,徐延朔上路了。他马不停蹄,居然只用了一夜就赶到了。

事情比徐延朔想象得还要顺利,当看到那“铁鱼”时,王敬二话没说,直接接过那颗头颅,转身便进了自己的书房……

当徐延朔那边正心急如焚地等着王敬对那颗头颅进行修复之时,宋慈他们这里,也有了新的进展。

回到县衙后,安盛平亲自叫人去统计了一下最近的失踪人口。没想到,仅仅今年年初到现在,这长乐乡然竟然失踪了三十多人!

这些失踪的,除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之外,其余的,竟然都是正值壮年的男子。

这一点,就很难不引人遐想了。

抛开受害人的身份先不提,他与脑袋分家的身体,也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安盛平派人在这小村庄附近仔仔细细地查了个遍,就差把这片地区掘地三尺,挖一个底朝天了!可还是没能找到任何与这头颅有关的躯体……当然,他们终于还是找到了一开始埋着那颗头的土坑。那坑洞不大,周围还有不少犬类的足印,连带着旁边的泥土上

还有些血迹和撕咬后的肉块。这无一不说明了宋慈和徐延朔的猜测是对的,这颗头颅是被人埋在了地下,只因为血气太重,埋得又不够深,才被野狗或是豺狼发现,刨开土,挖了出来。

不过,就在他们为了找到尸身而一筹莫展之时,那身体,或者说是部分身体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原来,这长乐乡分了东西南北四个区域,相对于北城的繁华与南城的人口众多,西城相对就比较贫穷,居住在这里的,也多是些社会底层的穷苦百姓。他们多数人衣不遮体,连温饱都成问题。

这天,住在西城的周老汉在出门时居然捡到了一个装有许多鲜肉碎块的纸包。

纸包内的肉挂着血,味道也还很新鲜,显然是剁碎不久。

当时天色也就是蒙蒙亮,周老汉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自家门口撞到这般大运!

他有一年多没有吃过肉了,像现在这么多的肉,更是多少年都不曾见过……可这西城住的都是穷人,又有谁能买得起这么多肉呢!

兴许,是哪位有钱人抄近路,路过这里时不小心遗落的吧?

他虽惴惴不安,但贪念却还是战胜了理智,看看四下无人,便把那包肉往怀里一揣,偷偷地回了屋。

周老汉恐在家煮肉引来邻居的怀疑。于是,他带好调料,又拿了家里仅存的一口还算不错的小锅,牵上了自家那瞎了一只眼的老婆子,朝着城门外的小树林走去……

树林偏僻,平时会经过的人不多,而且那里有一条小河,周老汉把锅用枯树枝支好的时候,他婆娘半睁着还算看得清的一只眼睛,蹲在河边洗肉。

可洗着洗着,却发出一声惊叫。

周老汉心里也是一惊,赶紧跑了过去。结果就看到自己老婆瘫在河边,正吓得瑟瑟发抖,再看那袋子肉居然全都撒了出来。

周老汉那个心疼啊!也来不及去扶老婆,赶紧去捡肉。谁知道却被他老婆一把揪住了,她看看周老汉,又指了指河边那堆碎肉,神神道道地念道:“你、你看……那是啥……”

周老汉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往那河边一看,就见到那堆碎肉里,居然夹着一根手指。

那是人的手指,和他那瞎老婆不一样,周老汉年纪虽然大了些,但眼神却好得很。此刻,他甚至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指头上的指甲……周老汉赶紧跑来报了官。

几个时辰后,阿乐蹲在衙门的后院,看着地上散布的碎尸块,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他这两天一直没闲着,虽然他没有跟宋慈一起去那树林子,可是他却拿着在岳公子府上拓下的鞋印,跑遍了长乐乡大大小小所有的鞋铺。

按照他家公子的推测,这几人既然是受雇来做这差事的,身边肯定没有女眷。而看那些鞋印,这几人穿的是一样的鞋子,只是鞋码有些不同,想必这些鞋子是在成鞋铺买来的。所以,只要他们能找到买鞋之人的线索,就极有可能会找到几个抬棺材的人。

至于福顺的任务跟他差不多,只不过找鞋铺换成找棺材铺。

几位受害人家中的棺材一模一样,花纹和材质一看就是出自同一个棺材铺,所以,福顺带着棺材上拓下的花纹,还有一块木板,以及他事先量好的尺寸,正在一家家地去找制作了这几口棺材的铺子。

福顺那边进展得并不顺利,找遍了长乐乡的棺材铺也没找到一家认识这棺材的。所以他最近干脆出了城,打算在临近的几个乡镇也找找线索。

和福顺相比,阿乐幸运了许多,这几日的罪也没白受,居然还真的找到了卖出这几双鞋子的店铺。

店铺的老板是个体形偏胖的中年人,似乎特别怕热,他剃了个光头,一边跟阿乐说话,一边摇着个大蒲扇,看着就像是寺庙里的弥勒佛。

那老板说,这样的鞋子他半年前卖了十二双,因为很少有人一下子买这么多,所以他便记住了那人的样貌。

那人身材魁梧,个头特别高,虽然长得十分平凡,但是他左脸上有颗豆子大的瘊子,而且他当时也不是自己来的,还带了一个人来试鞋,那人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不知道是不是个哑巴。

后来那两人离开时,他还听到那个子高的人叫那不说话的先拿着鞋回去。而且,个子高的说他要绕道去趟老妖怪那里,便朝着城南的方向去了。

几个装神弄鬼抬棺材的面具人,又要去找什么老妖怪?老妖怪是谁,他究竟住在哪里?在这场连环谋杀案中,又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阿乐原以为自己这次立了功,能抵了上次在芙蓉阁留宿的罪过,说不定公子一高兴,能体恤他这两天的辛苦,给他放个假!可谁承想,他连个懒觉都没睡,连顿好饭都没吃,居然就被拽到了这里,要帮着公子来拼那尸体的碎块!

“唉……”想到这里,阿乐忍不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造孽啊!”“造孽,你说谁?”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阿乐回过头,一脸尴尬地看着他家公子毫无表情的脸。

“公子好,我说这凶手呢!他们太过分了,杀了人也就算了,还把人碎尸万段,把脑袋都砍下来还不够吗?还给剁碎成这么多块儿,这也太造孽了,也不怕死了会下地狱啊!”

“呵。”宋慈笑了笑,阿乐那点儿小心思他还看不出吗,不过这孩子脑筋转得倒是快,这都让他给圆过去了,也算他机灵,“少废话,赶紧拼吧。早点儿拼完,也能早点儿休息。”阿乐苦着脸:“哪能早啊,这么多……”

宋慈蹙眉,这个阿乐,平时油嘴滑舌的,一让他正经干活儿就打岔。

“又不是让你给我拼出个人形来,你只要给我分分类,好推测出大概是身体哪个部位就好。再说了,又没让你一个人拼,我这不是过来帮忙了。”

“哦,那就容易多了!”

他倒是挺容易满足,痛快答应了一声,便真的不再说话,索性跪在了地上,开始按照皮肤和肉块的纹理来给这堆肉分门别类。

于是,当安盛平带着安广走进衙门后院时,便见到了他们主仆二人一跪一蹲,正在地上拿着一堆尸块认真地研究,而且时不时地,还传来这样的对话—

“这是手指,这块也是,这好像是脖子……嘿嘿嘿,公子你看,这是胸口吧?这人胸上还长着毛呢!”

“阿乐,你能不能认真些?”

“嘿嘿,公子我错了,噗,这肯定是胸没错,您看我找到了什么!”“阿乐,你再这样我生气了啊!跟你说过多少次了……”

“是是是,我们要尊重死者,就算是尸体,也要抱有敬意。”“既然知道,那就好好干活,别废话!”

“遵命!”

安盛平摇头苦笑,这对主仆,也真是够了。不过想到这里,安盛平又突然回过头看了看安广。

安广有洁癖,也一直不喜欢血腥的东西,如果他看到那遍地的尸体碎块,怕是会觉得恶心吧?”

“少主?”安广见安盛平一直看着自己,还以为他有什么事情要

吩咐。

安盛平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他太了解安广。“没事,”安盛平笑了,眼神中溢满了温暖,却又夹杂着那么一丝丝的无奈,“我们过去吧。”

夏日的闷热天气中还带着潮湿,随着越走越近,那股难闻的腐臭味扑面而来。安盛平下意识地皱了皱鼻子,不用回头也知道,安广此刻的表情,一定也十分“精彩”。

而再看宋慈主仆,也不知是不是常年与尸体打交道的缘故,居然面色如常,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不适应。

宋慈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着他俩。见到安盛平脸上的苦笑和安广蹙紧的眉头,也明白他们是嫌弃这些尸块的恶臭,所以才远远地站着,不肯靠近。

“天气热,有什么事情你不用亲自过来的,”宋慈说着站起身,朝安盛平微微一笑,“有事差人来找我便是了,或者下次你非要自己过来看,记得提前在嘴里含上一片生姜,再在鼻子下面涂上些麻油,这样相对的,就不会觉得难以忍受了。”

“这倒是个妙法,惠父兄怎么早不说?”安盛平似乎有些适应了,于是又往前走了几步,来到那堆摊开的尸块前,“除了这个,还有没有别的法子可以去除尸臭的?”

“当然有了!”不等宋慈回答,分拣尸块的阿乐却抢先一步回答道,“安公子您不知道吧,凡是验尸之前,先取一些苍术和皂角,放在火里烧了,那味道就能遮尸臭,效果好得很呢!”

“哦?既然如此,那你们怎么不用?”

“嘿嘿,我们这不是习惯了!别说这点儿尸块了,就是那大夏天

泡在河里都快肿成猪头的尸体我们也见过,那味道才叫厉害呢!”阿乐说着,似乎又想起了那个味儿,居然有些干呕。

安盛平虽然没见过阿乐说的那种尸体,但想想也觉得恶心,好像一闭眼,都能闻见那股腐烂的味道一样……

他不敢再想下去,只能赶紧将视线转向宋慈的脸,不知为什么,这一刻,他突然觉得宋慈长得特别可爱。至少,要比那泡发脸的尸体和遍地的尸块要可爱上好几倍!

“有什么发现吗?”

“暂时没有,不过按照尸体的破损和腐烂程度来看,这些碎尸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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