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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茨倒是有资格这么夸耀自己。他确实聪明能干,活该叛国者倒霉遇上劲敌。
就在马克·尼克尔森遇害的当晚,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成立了一个联合破案小组,代号“眼镜蛇”,以寻找泄漏情报的可疑人。他们列出一份清单,一一排除潜在的嫌疑人,通过莫斯科的一个“线人”,根据支离破碎的线报,拼凑出泄密者的一些基本轮廓,代号“眼镜蛇”的调查正式启动。
当调查范围缩小至两名嫌疑人的时候,他们仍然无法确认谁是泄密者。与此同时,大量的机密情报依旧不断地泄露出去,5个隐藏在苏联的“Asset”——情报人员,接二连三地遇害。
科茨日夜颠倒两眼熬得通红,犹如一头猛兽骤然伸出利爪,蓄势待发。他胡子拉碴的,一副咄咄逼人的模样,逼迫“眼镜蛇”的每一位成员不敢怠慢,加班加点扑在案子上。
眼看同僚的生命危在旦夕,科茨采取了极端的行动,承诺向一名克格勃代理人支付800万美元,以获取一名匿名“黄鼠狼”的档案。“眼镜蛇”成员经过指纹和语音分析,一个名字从重重迷雾中显现出来——艾姆斯·费曼,联邦调查局的特工。
初战告捷,“眼镜蛇”的成员异常兴奋。但是想要抓住费曼,需要确凿的犯罪证据,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授权联邦调查局,对费曼实施电子监听,从他的信件和个人生活垃圾中循迹拼图,并在其车辆上安装追踪器。
他们在监听电话的记录中,发现费曼喜欢女人,频繁往来于各种族裔的女人之间。他言语猥亵,对她们谈不上有任何感情,看上去纯粹是肉体交易。这大概是他唯一花钱的地方。不过他很狡猾,把自己伪装成普通工薪阶层,不开豪车,不买奢侈品,总是以快餐果腹,生活毫不招摇。
科茨请来一位行为学家,对费曼做了一个全面的人格分析,得出的结论发现:费曼似乎不能、也不愿与人发展亲密关系,这是一个优秀间谍所具备的素质。他不受意识形态的约束,所做的一切完全为了钱,完全称得上是一个完美的间谍。
一天,科茨听手下的组员汇报说,费曼订了一张去墨西哥的机票,很可能是去和克格勃的人联络,这是获取铁证,一招制胜的绝好机会。
科茨急忙去法院申请了一张搜查令,带领他的部下奔赴机场,瞄准费曼的行李,进行了秘密的搜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他们小心翼翼地打开行李箱,每一层的物品都拍照留底,随后再根据照片,把物品原样放回去。
他们很失望,行李箱内没有发现机密文件。费曼去墨西哥是会见女人!
但是科茨不甘心。这似乎不合乎逻辑。一个对女人只有肉欲、谈不上任何感情的人,大老远地跑去墨西哥找女人?纽约充斥着各色出卖肉体的女人,费曼为什么舍近求远,非要去墨西哥会女人呢?
科茨立刻命令“眼镜蛇”的成员:“给我盯紧墨西哥女人,别让她跑了。她身上有情报。”
他绝不是凭空想象,而是根据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费曼喜欢女人不假。他很有可能利用会见女人作掩护,实际上是递送和交割机密文件。
后来对费曼的审讯和他自己的交代证明,科茨的判断是正确的。
费曼在加入联邦调查局的第3年,便接近苏联“格鲁乌”——苏联总参谋部情报部,启动了他的第一次间谍活动,在苏联解体期间担心会被曝光,选择暂停与“格鲁乌”的联络,到了1989年重新启动他的间谍活动,直到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