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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们两个就喝起可可来了。阿曼达没办法拿杯子,丽赛找了半天,好不容易在厨房碗柜里找出一根扭得乱七八糟的吸管给她——那根吸管倒是很像整人玩具店里的玩意儿。阿曼达正准备喝那杯可可时,忽然把那根吸管举起来,在丽赛眼前晃了晃(她用两根手指夹着,就像医生交代的那样)。接着,阿曼达说:“丽赛,你看,我的脑袋瓜就像这样。”

丽赛一差点呛到,她不敢相信姐姐会讲这种笑话。过了一会儿,丽赛大笑出声,两人笑成一团。

12

喝过可可后,两人轮流进浴室刷牙。小时候,在她们出生并长大的那个农场里,睡觉前她们也是这样轮流去刷牙。接着床头台灯关掉了,房里陷入一片漆黑。这时阿曼达忽然叫了妹妹一声。

丽赛顿时开始忐忑不安,心想,老天,又来了。阿曼达又要开始咒骂那该死的老查理了……还是,她想告诉我秘宝的事?会是秘宝的事吗?如果是的话,我真的想听吗?

“怎么了,阿曼达?”

“谢谢你帮我这么多忙,”阿曼达说,“医生在我手上涂了这玩意儿之后,我感觉舒服多了。”说完,她就翻身转过去了。

丽赛突然又愣住了——就这样吗?好像是这样,因为一两分钟后,阿曼达的呼吸声忽然变得很缓慢,很深沉。她睡着了。也许她半夜会突然爬起来到处找止痛药,不过现在她已经睡着了。

其实丽赛倒没真的指望阿曼达说什么。两年前,她和斯科特一起到外地去,结果那天晚上斯科特忽然发病,不久就过世了。那天晚上是她最后一次和他同床共枕。从那时候起一直到现在,她已经很久没有跟别人一起睡了,现在她已经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除此之外她也得想想“扎克·马库尔”的事情,当然也包括雇用“扎克”的人,那个王八蛋伍伯迪。她很快就会去找那个伍伯迪的,准确地说就是明天。此刻她最好还是先别睡觉,也许整晚都别睡。也许她可以到楼下,到阿曼达那张波士顿摇椅上坐两三个钟头……不过那也得看阿曼达家的书架上有没有什么可看的书……

她忽然想到:《神秘女郎》?作者好像是海伦·麦锡尼吧?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不会是写《轰炸机旋转炮塔机枪手之死》的那个……

想到这里,她不知不觉睡着了,睡得很沉很沉。她没做梦,那张“皮尔斯布里顶级面粉”魔毯没有再出现。什么都没有出现。

13

到了半夜她突然醒来,窗外的天空没有月亮,时间是半夜十二点。她并没有真的意识到自己已经醒来,也没察觉到自己整个人贴在阿曼达温暖的背上,膝盖伸在阿曼达的腿弯里。很久很久以前,在别的床上,她也曾这样贴在斯科特背后——在一百家汽车旅馆里。要命,可能有五百家吧?甚至七百家?会不会是一千家?哪个人告诉我一下,是不是一千家?此刻,她想到“秘宝”,想到“血秘宝”。她也想到“静动”。她也想到,有时候我们也只能静观其变,等待南风吹起。她也想到,如果黑暗爱上了斯科特,而斯科特也爱黑暗,那么她和斯科特之间怎么还会有真爱呢?在漫长的岁月里,斯科特和黑暗共舞,直到有一天,黑暗终于遗弃了他。

她在内心里说:我又要去那里了。

她脑海中有个声音,(她觉得那应该是斯科特的声音,不过,谁知道呢?)斯科特的声音说:你要去哪里,丽赛?去哪里,小宝贝?

她的内心说:回到现在。

斯科特的声音说:那部电影叫“回到未来”,我们一起去看的,你忘了吗?

她的内心说:这不是电影,这是我们的人生。

斯科特的声音说:小宝贝,你有什么麻烦吗?

她的内心说:我怎么会爱上这种……

14

斯科特真是个笨蛋,她心里想。而我也是笨蛋,所以才会跟他一起搅和。

她一直站在那里看着后面的草坪,不想叫他,不过,现在她开始紧张起来了,因为十分钟前,他从厨房的门走出去,走到后院的草坪上,走进那片阴影中。当时是晚上十一点,他跑去那里干什么?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篱笆和——

接着,她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尖锐的轮胎摩擦声、玻璃碎裂声、狗吠声,还有一阵笑闹声。在这大学城的周五夜里,这种声音很寻常。她很想大声喊斯科特,然而,要是她真的喊出来,就算只是喊斯科特的名字,斯科特就会知道她已经不生他的气了。或者说已经没那么生气了。

事实上,她真的已经不生气了。不过问题是,他真的不应该在这星期五晚上又喝醉酒。从前他们约会时,他就有好几次醉醺醺地出现。这已经是第六次还是第七次了。而且最早那一次,他几乎完全忘了跟她有约,很晚才出现。他们本来计划去看电影,一部斯科特很迷的电影。好像是个瑞典导演拍的。当时她只希望那部电影已经改成英语配音,而不是只打上了英文字幕。

为了陪他看那部电影,丽赛下班后只草草吃了份快餐色拉,以为等一下看完电影后斯科特会带她到熊屋去吃个大汉堡(要是斯特克没带她去,丽赛带他去也没关系)。后来,电话铃声响了,她真希望是斯科特打来的,希望他已经改变心意,决定带她去看劳伯·瑞福的那部院线片(不过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说要去舞厅跳舞,因为她上班已经站了整整八个钟头了)。

结果电话是黛拉打来的,她说只是打来“跟她聊聊天”,接着,真正的好戏上演了。黛拉开始骂她,骂得很难听,说她自己一个跑到“梦幻仙境”去逍遥(这是黛拉的术语),和“大学男生鬼混”,却把烂摊子丢给她、阿曼达和坎塔塔(所谓的烂摊子指的是“老妈”。不过,在一九七九年之前,“老妈”不叫“老妈”,而是叫“肥妈”、“瞎妈”,还有最可怕的“疯妈”)。照黛拉的意思,仿佛她做服务生站了一整天只是在度假。

对丽赛来说,所谓的“梦幻仙境”是家披萨店,距离缅因州立大学大约三英里路。而到披萨店的学生都是些“梦幻少年”,个个看起来都像“救世军”那种热血青年,可是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把手伸进她裙子里。她本来怀着浪漫的梦想,想到大学里选修一些课程(也许可以趁晚上的时间),可是天知道,现在那个梦想破灭了。那并不是因为她没脑袋,而是因为她没时间,没力气。

她拼命耐着性子听黛拉发脾气,可是到后来终于按捺不住了。结果两人隔着一百四十英里的距离在电话里互相叫骂,把些老掉牙的陈年往事也搬出来说。要是斯科特听到她们俩在吵什么,铁定会说那真是“狗屁倒灶”。

他们每次吵到最后,黛拉都会说:“算了,随便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反正你永远都不会改变。”

丽赛和黛拉吵完架之后,看着那块从餐厅带回来当点心的奶酪蛋糕,越看越没胃口。而且她当然也没心情再去看什么劳什子英格玛·博格曼的电影了……可是她很希望跟斯科特在一起。是的,因为过去这几个月来,特别是过去这四五个星期来,她很奇怪地发现自己越来越依赖斯科特。

也许听起来有点陈腔滥调,不过当斯科特把她搂在怀里时,她的确会有种安全感。那种安全感是另外那些家伙没办法给她的。跟那些家伙在一起,她老会觉得很不耐烦,或是会提心吊胆(不过有时倒是会有那种一闪而逝的肉欲激情)。然而她在斯科特身上看到的却是颗善良的心,而且从一开始她就感觉到斯科特是真的有心——对她有心。

她简直不敢相信,因为斯科特实在比她聪明得多,也更有才气(对丽赛来说,善良的心比聪明和才气重要多了)。然而她相信斯科特真的对她有心。而且斯科特说话时会用些很奇特的字眼。从一开始,丽赛就如饥似渴地想弄懂他那些独门语汇,那不像她们德布夏家人说的话,但她却觉得非常熟悉,感觉一模一样——仿佛她曾在梦里说过那些话。

然而要是没人可以说话,要是没人在你哭泣时安慰你,那就算说话方式再怎么特别,又有什么用呢?特别是今晚,她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可以哭诉的人。她从来没有跟他提过自己那群疯狂的家人——噢,抱歉,这样说还不够传神,应该说那群天杀的疯狂家人。今晚,她决定一五一十全部告诉他。她觉得自己非说不可,否则她就会被那悲惨的情绪碾碎。然而他偏偏就挑今晚迟到。

她边等边告诉自己,斯科特是无辜的,他不知道她和她那泼妇姐姐大吵了一架,有史以来吵得最凶的一次。然而六点过去了,七点过去了,八点过去了。哦,九点到了吗?哪个人来告诉她现在是不是已经九点了?她把那块奶酪蛋糕拿起来吃了一小口,然后突然把它丢得远远的,因为她实在他妈的……不,操他妈的气到吃不下了。九点了。十点了吗?哪个人来告诉她现在他妈十点了吗?已经十点了,可是,她还是看不到车子的大灯,看不到那辆七三年的福特开上车道,停在“北缅因州大街”这栋公寓门口。她越来越生气了,她快气炸了。

她坐在电视机前,身旁摆着一杯红酒,然而她根本没在看电视里的自然生态节目,那杯酒也几乎碰都没碰。而且她越来越觉得,今晚的约会,斯科特是铁定不会来了。那时她已经气得快发狂了。就像俗话说的,斯科特在“引蛇出洞”,大概是“初生之犊不畏虎”,想初次体验一下她发飙的滋味。

斯科特满脑子都是这种“语带玄机”,而我们两个都“乐在其中”,“各取所需”。他可真是满肚子学问,而我们还真是“出口成章”。就连两人亲热都可以说得文绉绉的,像什么“蚂蚁上树”,什么“观音坐莲”,什么“吞吞吐吐”,什么“长驱直入”,还有那句夸张到不行的“屹立不摇”。那可真是他们俩的“梦幻仙境”。

当时她坐在那里,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听听看那位“梦幻少年”来了没,听听看有没有那辆七三年福特宝云的引擎声——那低沉洪亮的怒吼声,那种消音器特有的空洞回声丽赛是绝对不会听错的。接着,她也想到黛拉说她“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永远都不会改变”,说得真好。

此刻我们的小丽赛,君临天下的女王,还真是“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一个人坐在这冷冷清清的小公寓里等男友,结果斯科特不但迟到,来的时候还喝得醉醺醺的。更气人的是,他一进门居然还想“来一发”,因为他觉得他们俩都想要。而且他还用戏谑玩笑的口吻说:嘿,小姐,给我来杯“小姐外带”,一杯咖啡加现挤鲜奶。

当时丽赛坐在一张二手商店买来的破椅子上,脚和头都痛。那台二手电视屏幕上有雪花般的噪声,画面里那只土狼正在吃一只地鼠。丽赛·德布夏,君临天下的女王,你的人生可真是精彩刺激。

然而,当时钟指针越过十点刻度时,她是不是很邪门地暗暗高兴?此刻,丽赛忐忑不安地看着草坪那边的阴影,心里暗暗呐喊着,是的,我很高兴。她知道自己很高兴。她坐在那里,脑袋阵阵抽痛,啜饮着那杯苦涩的红酒,看着电视上土狼吃掉地鼠,旁白叙述道:“掠食者心里明白,接下来会有很长一段日子享受不到这样的美味。”丽赛心里很清楚,她爱斯科特,而且知道哪些事情会伤害到他。

斯科特也爱她?而这会伤害到斯科特?

是的。可是在目前的情况下,斯科特爱她这件事还不是对他自己最大的伤害。真正要命的是,她看到了斯科特的极限。斯科特那些朋友看到的都是他的才气,而且都被他的才气迷住了。然而丽赛却看到他拼命在满足那些不相干的人的期待。丽赛已经看穿了,尽管斯科特口若悬河(有时候真是妙语如珠),尽管他已经出版了两本小说,丽赛还是能够轻易地击垮他,只要她想这么做。套句她爸爸的口头禅,斯科特真是“搬砖头砸自己的脚”。表面上看起来,斯科特的人生真他妈光鲜亮丽——不对,更正一下,他的人生真操他妈光鲜亮丽,然而今晚,这一切光鲜亮丽的表象就要被戳破了。谁来戳破呢?就是她。

我们的小丽赛。

后来她关了电视,端着那杯红酒走进厨房,然后把杯子里的酒倒进水槽。她已经不想再喝了,红酒在嘴里越来越苦涩。她心想,是你让酒变得越来越涩,因为你火气太大了,她自己很清楚这一点。一台老旧收音机摆在水槽上方的窗台上,好像不是很稳,随时会掉下来。那是台很老式的收音机,外壳已经裂开。她之所以把这台收音机摆在窗台上,是因为只有摆在这里才收得到当地电台的信号。那台收音机本来是丹迪老爹的,从前他把它摆在外面的谷仓里,一边干活儿一边听。这是丽赛手上仅剩的一样老爹留下的东西。

那是乔德莎有一年圣诞节送给老爹的,是台二手货,然而我们的老丹迪拆开包装盒的那一刻,还是笑得合不拢嘴。丽赛永远忘不了,当时他万分感激,一次又一次向乔德莎道谢!他最爱的永远都是乔德莎,而出大事的偏偏也是乔德莎。那个星期天晚上,大家围坐吃晚餐时,乔德莎忽然向爸妈宣布——其实也等于向全家人宣布——她怀孕了,而害她怀孕的那小伙子却跑去参加海军了。她问爸妈,她可不可以到新罕布什尔州沃夫伯罗的辛西亚阿姨家住一阵子,等小孩生下来后,送给别人养。当时她真的就是这种口气,仿佛小孩只是个放在谷仓外的拍卖品。一听到这消息,整桌人顿时陷入异样的沉默。德布夏家晚餐时间,通常只听得到刀叉杯盘互相碰撞发出的惊人叮当声,七个德布夏动作迅如闪电,盘子里的烤肉很快就只剩下骨头。

那一刹那,那叮叮当当的嘈杂声戛然而止,所有动作都停了下来。丽赛记得在她大半辈子中,这种现象只发生过几次——或者可以说,就只有那么一次。过了一会儿,“老妈”终于开口问,乔德莎,你跟上帝谈过这件事了吗?而乔德莎立刻回嘴:教我学做人的是唐·克罗迪,不是上帝。就在这时,老爸起身离开餐桌,没有回头再看一眼他最心爱的这个女儿。过了一会儿,丽赛听到谷仓那边隐隐约约传来收音机的声音。

三个星期后他中风了,那是他第一次中风。如今乔德莎离开了(当时还没到迈阿密去,那是后来的事),结果丽赛却成了黛拉炮轰的对象,成了炮灰,居然要听她打电话来破口大骂。可怜的小丽赛,这是什么道理?因为坎塔塔和黛拉一鼻孔出气,而打电话给乔德莎根本没个屁用。乔德莎和德布夏家其他几个姐妹不同。黛拉说她很冷酷,坎塔塔说她很自私,而她们都说她很无情。然而丽赛却有不同的看法——她没那么严苛,但观察得更细。德布夏家弥漫着一种莫名的罪恶感,那罪恶感仿佛一团袅袅不散的烟雾。

五个姐妹中,乔德莎是唯一真正的幸存者,完全不受那团烟雾侵扰。德布夏家老奶奶是第一个点火烧出烟雾的人,而她们的妈妈完全被笼罩在烟雾中。黛拉和坎塔塔已经准备照单全收,因为她们心里明白,那团会令人上瘾的毒雾叫“责任”,但她们却不知道怎么扑灭烧出烟雾的那堆火。至于丽赛,她还真希望自己能更像乔德莎一点,这样一来,黛拉打电话来时,她就可以嗤之以鼻:亲爱的黛拉,火烧屁股也是你自己点的火,你只好自作自受。

15

丽赛站在厨房后门口,看着那片又长又斜的后院草坪,期待着看到斯科特从那团黑暗中走回来。丽赛渴望开口呼唤他,叫他回来——是的,从来没有这么渴望过——可是却又赌气不肯开口。她已经等了他一整晚,她可以再多等一下。

但只等片刻。

她已经开始害怕了。

16

老爹的这台收音机只有AM频道。专播老歌的WGUY电台已经很久没有播音了,倒是WDER正在播放几首老歌。此刻她站在水槽前洗那个酒杯,收音机里五十年代的某个天王巨星正娓娓唱出一段昔日年少时的恋情。后来她回到客厅时,斯科特出现了。斯科特站在门口,手上拿着一罐啤酒,脸上挂着那副招牌微笑。大概是因为刚才收音机在放音乐,或是因为她头痛,或是因为头痛加上音乐,所以丽赛才没听到他那辆福特开上车道的声音。

“嗨,丽赛,”他说,“不好意思,我迟到了。刚听完戴维·霍纳的座谈会,我们一票人在讨论托马斯·哈代,结果一吵起来就没完没了——”

她一声不吭地转身走回厨房,回去听她的收音机。这时,收音机里是一票男人在合唱《嘘——隆隆》这首老歌。斯科特也跟在她身后走进厨房。她知道斯科特一定会跟来,故事都是这样。她感觉得到自己有一肚子话想说,鲠在喉咙不吐不快。那些话很难听、很恶毒。这时她脑中仿佛有个寂寞而又恐惧的声音在告诉她,不要说出那些话,不要对这男人说那种话。但她奋力把那声音挥开,她实在气坏了,再也按捺不住了。

这时斯科特还没搞清楚状况,竟然伸出大拇指反手指向那台收音机,洋洋得意地展现他无用的音乐知识。“那是‘和弦合唱团’,正宗黑人原唱。”

这时丽赛忽然转过来对他说:“我上班站了八个钟头,晚上又等了你五个钟头,你以为我还有心情管他妈收音机里是谁在唱歌?已经十点十五分了,你现在才来,而你竟然还笑得出来,手上竟然还拿着啤酒,还跟我鬼扯什么已经死掉的诗人。在你心中那个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家伙比我重要吗?”

斯科特嘴上还挂着微笑,但笑容已经有点僵硬。到后来他脸上是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嘴角很怪异地扭曲着,脸颊上还残留着一个浅浅的酒窝,接着他眼里泛出泪光。这时丽赛脑中那个恐惧的声音又开始提醒她,但她置之不理,这次她铁了心要撕破脸。但这一刻,看到他僵硬的笑容,看到他眼中受伤的神色,丽赛忽然明白斯科特有多爱她。只可惜她已经停不住了,为什么呢?因为丽赛发现自己有能力伤害他。

此刻她站在厨房门口,等着斯科特走过来,她已经忘了刚才说了什么,只记得自己越说越难听,越说越伤斯科特的心。有那么一刹那,她发觉自己讲话居然很像黛拉,而且是最恶毒时的黛拉——又一个德布夏家的火爆女郎。这时斯科特已经完全笑不出来了,他一脸严肃地看着丽赛,眼睛睁得好大,大到让丽赛看得害怕起来。斯科特眼里噙着泪水,后来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流了满脸。

当时丽赛还在滔滔不绝地骂着,骂他指甲老是脏兮兮,而且看书时喜欢边看边啃指甲,活像只老鼠。骂到这里,她忽然停了下来。这一瞬间,她发觉四下忽然变得静悄悄的,镇上的饭店和磨坊那里的嘈杂车声都消失了,也听不到轮胎高速摩擦地面的吱吱声,甚至连舞厅那里隐隐约约的乐团演奏声都停止了。刹那间万籁俱寂,她开始懊悔了,不想再骂下去了,可是却怎么也停下来。其实有一句很简单的话——可是,斯科特,不管怎样,我还是爱你,我们去睡觉好不好。只可惜,她事后才想到这句话,也就是说,一直等到“秘宝”出现之后她才想到。

“斯科特……我——”

她忽然不知该说什么了,仿佛没什么好说的了。这时斯科特忽然伸出左手食指,那样子很像老师打算提醒学生一件很重要的事,而且他的嘴角再度泛起一丝笑意,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你等一下。”他说。

“等什么?”

他看起来很开心,仿佛面前这个学生终于听懂了他说的话。“你等一下。”

接着,她还来不及开口说话,他就已经从厨房后门走了出去,走进外面的夜色中。他挺直背脊,笔直地往前走(已经看不出喝醉了),细瘦的屁股在牛仔裤里一摇一摆。这时丽赛又叫了他一声——“斯科特?”但他只是又举起食指,意思是:你等一下,接着他整个人就被那团阴影吞没了。

17

此刻丽赛忐忑不安地盯着那片草坪,她已经关掉厨房的灯,觉得这样比较容易看到斯科特。然而尽管隔壁人家的庭院里有一柱灯光,但整片小山丘还是有一大半笼罩在阴影中。隔壁人家院子里那条狗吠得声嘶力竭。那条狗叫布鲁托,和迪士尼卡通片里那条狗一样。她之所以知道它的名字,是因为她偶尔会听到隔壁邻居咒骂那条狗,骂它一点屁用都没有。接着,她忽然想到,大约一分钟前,她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很近,和狗吠声的距离差不多。在这骚动不安令人不快的夜里,听得到各式各样的杂音,但那玻璃碎裂的声音格外引人注意。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她为什么要这样羞辱斯科特?一开始她就不想跟斯科特去看那劳什子瑞典电影!然而此刻,为什么她心里会有种莫名的得意?为什么她会有种痛快的感觉,为什么她这么不怀好意和卑鄙?

她自己也搞不懂。在这晚春的夜里,微风从她身边轻轻拂过。接着她忽然想到,从他刚才走进那团阴影到现在时间过去多久了?两分钟?五分钟吗?好像不止了。对了,她刚才听到了玻璃碎裂的声音,是斯科特打破的吗?

帕克斯花房的温室就在那玻璃下面。

不知怎么,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她的心脏开始怦怦狂跳。好像没什么道理,但她真的开始忐忑不安。她能感觉到自己心脏越跳越快,就在这时,她似乎看到那边有动静了。

刚才她聚精会神地盯着那团阴影,却什么都看不见,但现在阴影忽然有动静了。过了片刻,她看到那边有东西在动,再仔细一看,是个人影。她忽然松了口气,可是心里还是有种莫名的恐惧。她一直想着刚才玻璃碎裂的声音,而且斯科特走路的样子有点怪怪的,他的步伐已经没那么灵活,他也不再抬头挺胸。

这时她终于开口喊了斯科特一声,但几乎喊不出声音来。“斯科特?”她喊,手指开始不由自主地在墙上乱抓,想摸电灯开关,把门廊上的灯打开。

她喊得很小声,不过那个人影已经开始沿着草坪走了上来——步履蹒跚,脚步沉重。她感觉自己的手指突然变得好笨拙,在墙上摸了半天,好不容易终于摸到了电灯开关。她用拇指“啪”的一声打开电灯,这时那个人忽然抬起头来。接着就在灯亮的同时,他忽然大喊一声:“丽赛,这是秘宝!”时间拿捏得恰到好处。那一刻她忽然想到,如果他有机会预先排练,效果会更好吗?恐怕也很难更好。他的语气洋洋得意,好像松了口气,仿佛他挽回了什么。“而且这不是普通的秘宝,这是血秘宝!”

她从来没听他说过“秘宝”(bool)这个字眼,不过她倒没听错,没听成“笨蛋”(boo)或“书本”(book)。是“秘宝”没错,这又是斯科特发明的另一个字眼,而且不是普通的秘宝,是“血秘宝”。厨房的灯光照在草坪上,照在他身上。灯光下,只见他朝丽赛伸出左手,仿佛要把自己的手当礼物送给她。

看他的动作,丽赛觉得他真的是要把自己的手当成礼物送给她,就像她敢确定他还有另外一只手一样。但此刻,她暗暗祈祷,祈求老天保佑,希望他另外那只手还在。他现在正在写一本小说,接下来应该还会写更多小说,老天保佑,但愿他在写那些小说时,不会只用一只手打字。

为什么她会担心斯科特的右手呢?因为她看到他的左手已经变成血淋淋的一团。他的五只手指血流如注,乍看之下就像只红海星。丽赛立刻朝他飞奔而去。她一边快步走下后门廊的阶梯,一边盯着那只血淋淋的手掌,算算有几根手指。一二三四,谢天谢地,第五根是大拇指。手指头都还在,一根也没少。

他那条牛仔裤已经被血染红了,而他还是举着那只血淋淋的手向她伸来。他在草坪斜坡的最底下,肩膀靠在篱笆上,一步步慢慢往前移动,想要爬上来。此刻他举着左手,仿佛要把这只手当成礼物送给丽赛,用来弥补迟到的罪过。这是他的“血秘宝”。

“这是要献给你的。”他说。这时丽赛飞快脱掉上衣,把那只血淋淋的手包了起来。她感觉得到鲜血立刻浸透了衣服,感觉到一股温热,而且那一刹那,她忽然明白自己脑中那个声音为什么听起来那么害怕,一直叫她不要说出那些话。仿佛那个声音一直都知道:这个男人不但爱她,而且也爱死亡。而且他非常敏感,只要有人对他说了难听的话中伤他,不管是谁说的,他都会信以为真。

不管谁说他都会相信吗?

不对,不能这么说。他不至于那么脆弱。应该说,他在意的是他所爱的人对他说了什么。丽赛很少提到自己的过去,但那一刹那丽赛忽然明白,原来她对斯科特的过去也几乎一无所知。

“这是献给你的。我要跟你说对不起,因为我忘了我们的约会,而且我保证以后不再发生了。这是一份秘宝。我们——”

“斯科特,不要说话。没事了,我没有——”

“我们都说那叫‘血秘宝’。这是很特别的。爸爸告诉我和保罗——”

“我没生你的气。我从来没生过你的气。”

这时他们已经走到后门廊的阶梯底下了,斯科特愣愣地看着她,那样子好像个十岁的小男生。她的上衣包在斯科特的手上,仿佛中世纪武士的护手铠甲。衣服本来是黄色的,现在已是一片血红。丽赛站在草坪上,上半身只剩一件媚登峰胸罩,感觉到草叶刺在她的脚踝上。厨房昏黄的灯光照在他们身上,在她的乳沟上映出一道深深的阴影。“你要收下吗?”

斯科特看着她,露出恳求的眼神,像孩子般天真,看起来好无辜。此刻的他已经不是个大男人了。他一直看着丽赛,渴求的眼神充满痛苦。丽赛知道那种痛苦并非因为他割伤了手,可是一时间丽赛不知该说什么。她已经乱了方寸。她刚才镇静地压住斯科特血淋淋的手掌,帮他止了血,但现在她却忽然不知所措。她心想,该怎么说才对?更重要的是,她会不会说错什么?她会不会说什么刺激到斯科特的话,惹得他又抓狂?

这时候斯科特帮她解了围。“只要你收下秘宝,特别是血秘宝,那就表示你谅解我了。那是我爸爸说的,爸爸告诉过保罗和我,不知道说过多少次了。”他说话时忽然含含糊糊,好像退化成小孩。噢,老天,老天爷。

丽赛说:“好吧,那我就收下,不过其实我不是在生什么气,只是因为我根本不想跟你去看那部什么瑞典电影,因为,第一,那部电影没有英语配音,只有英文字幕;第二,我的脚很痛,我只想你陪我一起睡觉。结果呢,现在我们恐怕得到急诊室去了。”

他摇摇头,动作不快,但态度很坚定。

“斯科特——”

“如果你没生气,为什么要对我大吼大叫,为什么要对我说那些‘邪’话?”

那些“邪”话?这大概又是他自己小时候发明的字眼。她特别记住这个字眼,不过决定暂时先不管它,等以后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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