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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年冬天,斯科特精神崩溃了,而她……

(丽赛,不能说!)

好吧……好吧,她不会把九六年冬天那件事说出来——暂时不说——不过她还是觉得应该要说出来。还有……

斯科特安排了一场寻宝游戏。可是为什么呢?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让丽赛人生的不同阶段突然交会在一起,让她面对这种不同时空的纠缠混乱?也许吧。有可能。那种感觉斯科特一定懂。想把恐怖的记忆都藏在帘幕后面,或者飘散着香甜味的柏木盒里的那种心情,他一定很能体会。

那是一个好的秘宝。

噢,斯科特,那有什么好呢?这一切痛苦悲伤有什么好呢?

你放心,那个秘宝很容易找的。

假如真是这样,那么说不定秘宝就藏在那个柏木盒里,就算不在里面,应该也很接近了。而且她有种预感,如果打开盒子,继续找下去,那她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小宝贝,斯科特叹了口气……不过,那只是丽赛脑中的想象。根本不是什么鬼魂,只是她脑中的记忆。那只是斯科特的声音,她死去丈夫的声音。丽赛相信一定是这样,她知道一定是这样,她大可把盒子盖起来,把帘幕拉上,她大可让过去永远留在过去。

小宝贝。

斯科特永远都有话要说,就连死了以后,还是一样有话要说。

那声音听起来是那么寂寞,那么可怜。丽赛叹了口气,决定继续找下去。那一刹那,她仿佛变成了潘多拉,即将打开那个盒子。

5

当初他们的婚礼寒酸简陋,而且没有采取宗教仪式(不过还是有法律效力,非常有效力)。那天婚礼留下的东西,除了刚才的蛋糕、请帖和火柴之外,最后一样就是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是在婚宴上拍的。婚宴是在“滚石”酒吧里办的。那是克里夫磨坊镇上一家以邋遢出名的摇滚酒吧,也是最杂乱喧闹、最低级的酒吧。

照片上,她和斯科特正在舞池跳他们的第一支舞,她穿着白色蕾丝婚纱礼服,斯科特穿着一套简单的黑西装——他称之为“殡葬公司式西装”——那是他特别为了结婚买的(那年冬天《空虚的恶魔》出版后,为巡回宣传签售跑遍全国各地时,他穿的也是那套西装)。

照片的背景里有乔德莎和阿曼达,两人看起来都年轻漂亮得不可思议。她们头上都挽着发髻,两手举在身前,看得出是鼓掌的静止画面。她看着照片中的斯科特。斯科特正对着照片里的她微笑,手揽着她的腰。噢,老天,当年他的头发真是长得吓人,已经到了长发披肩的地步。丽赛几乎忘了他当年的模样。

丽赛用指尖轻抚着照片,逐一划过照片里的人。那是从前的他们,“斯科特和丽赛的最初!”时期的他们。她发现自己甚至还记得当年那个乐团的名字(那个乐团是从波士顿来的,名字听起来有点好笑,叫“摇摆约翰逊”),她甚至还记得当年他们唱的那首歌。那天他们在众亲友面前翩然起舞时,乐团演奏的那首曲子叫“回头太迟”。

“噢,斯科特。”她轻叹一声,一滴眼泪又沿着脸颊往下滑。她不自觉地抬手擦掉眼泪,厨房餐桌上遍洒灿烂的阳光,她把那张照片放在餐桌上,然后继续在盒子里翻掘。里头有一沓餐厅的菜单、餐巾纸、中西部饭店的纸板火柴,还有一张《空虚的恶魔》朗诵会的节目单,地点在印第安纳州立大学布鲁明顿校区。

她还记得自己保留节目单是因为它印错了。她告诉斯科特,有一天那张节目单会很值钱,可是斯科特却答说,小宝贝,等下辈子吧。节目单上印的日期是一九八〇年三月十九日……对了,那天他们明明去了“鹿角旅店”,怎么盒子里没有那家小旅馆的纪念品呢?那天她忘了拿吗?那些日子,不管到什么地方,她一定会带走一点什么东西。那是她的一种嗜好,而且她发誓——

她把那张节目单拿起来,立刻看到底下有本暗紫色菜单,上面用烫金字印着“<b>鹿角旅店</b>”和“<b>新罕布什尔州罗马市</b>”的字样。这时她仿佛听到斯科特凑在她耳边说:到了罗马,就要像个罗马人的样子。那天晚上在旅馆餐厅(整间餐厅里空荡荡的,除了他们两个和一个女服务生外,看不到半个人影),他们各点了一份“主厨特餐”,这句话就是斯科特当时跟她说的,那天夜里斯科特压在她赤身裸体的身上时又说了一次。

“当时我跟餐厅的人说,我要付钱买这份菜单。”她把菜单拿起来,自言自语嘀咕道。空荡荡的厨房里阳光灿烂。“那个人说,如果我想要,那就拿走吧,反正餐厅里也只有我们这两个客人,可以送给我们作为这场暴风雪的纪念品。”

那场怪异的十月暴风雪。他们本来预计只住一晚,没想到却被困在那里待了两晚。一道冷锋带来了那场暴风雪。第二天晚上,斯科特早就睡熟了,可是她却一直到三更半夜都睡不着觉。冷锋已经走了,雪已经停了,她仿佛听得到雪正逐渐融化,从屋檐上滴下来。她躺在那张陌生的床上(那是他们第一次到外地,也是他们第一次睡在陌生的床上。后来像这种陌生的床铺,她和斯科特不知又睡过多少次),脑中想到的是安德鲁·热火·兰登,想到保罗·兰登,想到斯科特·兰登——整个兰登家当时还在人世的,只剩下斯科特一人了。她想到秘宝,好秘宝和血秘宝。

她想到那团紫色,她也想到了这个。

过了一会儿,天上的云不知何时散开了,月光从云间遍洒而下,照进房间里,而窗外依旧风声呼号。看着明亮的月光,她终于不知不觉睡着了。第二天是星期天,他们开车在乡间田野上奔驰。前一天还风雪交加,有如寒冬,这天忽然又恢复秋高气爽的好天气了。一个月后他们结婚了。婚宴上“摇摆约翰逊”演奏着那首“回头太迟”。

她翻开那本印着烫金字的菜单,想重温旧梦,看看很久很久以前那天晚上吃的“主厨特餐”的字样。她一翻开菜单,里头就掉出一张照片。丽赛马上想到那是什么照片。那是斯科特请旅馆老板帮他们拍的,用的是斯科特那台小尼康相机。那个老板很热心,翻箱倒柜找出两双雪靴(他说,他本来还有越野滑雪板和雪车,可惜都放在北康威镇),坚持要斯科特和丽赛到饭店后面的步道上去散散步。丽赛还记得,当时老板告诉他们,下雪时,森林里会散发出一种魔力,而且你们两个可以独享这一切——整条步道上没有人滑雪,也没有横冲直撞的雪车,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他甚至还免费帮他们准备了午餐,外加一瓶红酒。于是,他们穿上了雪裤和毛皮外套,戴上耳套。那些都是那位和蔼可亲的老板娘帮他们找出来的(丽赛那件毛皮外套似乎太大了,下摆长及膝盖,看起来有点滑稽)。接着,他们站到旅馆门口,让老板替他们拍下那张照片。画面背景是一家乡下民宿旅馆,两个人穿着雪靴,咧嘴笑得很开心,一副呆样,整幅画面看起来简直就像好莱坞灾难电影的特效画面。斯科特身上背的那个袋子也是借来的,里头装着他们的午餐和那瓶红酒。斯科特和丽赛即将前往那棵“嗯嗯树”,尽管当时他们自己也还不知道,他们即将踏上那条“记忆的长巷”。只不过对斯科特·兰登来说,所谓“记忆的长巷”,其实是一条“诡异的甬道”,所以难怪他很不喜欢回到那里。

丽赛用指尖轻抚着那张照片,一如刚刚轻抚着那张婚礼照片一样,心想,在我们结婚前,你一定已经知道,不管你愿不愿意,总有一天你一定免不了要回到记忆里去,至少要回去一次。你一定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对不对?你坚持不肯生小孩,毫无妥协余地,一定有很充分的理由,对不对?你一定一直在找个适当的地点,而且找了好几个星期。后来,当你看到那棵柳树,看到它的枝叶被雪压得垂弯到地面,仿佛围成一个与外界隔绝的洞穴,那一瞬间你立刻明白你找到地方了,而且你也已经憋不住,没办法再拖下去了。当时你说你坚持不肯生小孩,心里一定很害怕,怕我听了之后会不愿嫁给你,对不对?我很好奇,当时你心里到底有多紧张?有多害怕?

丽赛仔细一想,当时他确实很紧张。她还记得斯科特在车上不发一语。难道当时她都没察觉到斯科特有心事吗?有,她确实察觉到了,因为斯科特平常话很多的。

“可是当时你应该已经很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了,不是吗……”她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讲到一半又忽然停住。自言自语的最大好处就是,话不一定非说完不可。可是,一九七九年十月那天,他们已经在一起一段时间了,斯科特应该已经对她够了解了,知道她对生小孩这种事很固执。才怪。那天,他打破了帕克花房温室的玻璃,割伤自己的手,而丽赛竟然没叫他滚蛋,当时他应该就已经猜到了,这个女人一定打算跟定他了。可是斯科特真的会紧张吗?怕揭露那些往日的记忆,怕挑动旧日那些敏感的神经?斯科特感觉得到,他应该不只是紧张。丽赛感觉得到,他怕死了。

当时,他像平常一样握住丽赛的手,一手指着那棵柳树说:“丽赛,我们到那里吃吧——到那底下吃吧。”

6

丽赛已经迫不及待立刻说好,不管他要怎么样都好。第一个原因是,她实在快饿死了。另一个原因是,她的腿已经快痛死了——特别是小腿。她很不习惯穿着雪靴走动:要抬脚,要扭动脚踝,还要抖一抖……抬脚,扭动脚踝,抖一抖。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不想再看到眼前大雪纷飞没完没了的景象。

那个旅馆老板说得没错,沿途景观确实很迷人,四周万籁俱寂,仿佛天地之间陷入一片无边的宁静,只听得到靴子踩在雪地上的沙沙声,只听得到自己的呼吸声,还有远处隐约传来的啄木鸟啄击树木的声音。她大概这辈子都忘不了那样的宁静。然而大片雪花飘个不停,已经快把她逼疯了。大片雪花下得又急又快,眼前只见大雪纷飞,害得她视线纷乱无法集中,感觉分不清东西南北,有点头昏眼花。那棵柳树伫立在树林边缘的空地上,细细的枝叶依然青翠,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白雪,垂得好低好低。

丽赛心里纳闷,柳树的叶子属于“蕨叶”吗?等一下吃饭时再问他好了。斯科特一定知道。不过后来她一直没问,因为斯科特有别的话要说。

斯科特慢慢走近那棵柳树,丽赛跟在他后面。丽赛抬起脚,扭扭脚踝,把靴子从雪堆里拔出来,然后踏在斯科特的鞋印上。一走到那棵树旁边,斯科特立刻伸手拨开那片布幕般白茫茫的东西——那应该是覆盖着雪的树枝树叶——探头进去。斯科特穿着牛仔裤,屁股翘得高高的,正好对着她。

“丽赛!”他说,“这里面棒透了!你等一下他妈——”

她抬起脚上的雪靴,往斯科特屁股的牛仔裤上一踹,那一刹那斯科特整个人立刻掉进那片白雪覆盖的叶幕里(斯科特吓了一跳,嘴里好像还咒骂了一声)。很好玩,真的很好玩,丽赛咯咯笑起来。大雪纷飞,她整个人几乎快被雪包住了,连睫毛都开始变得沉重起来。

“丽赛?”他的声音从那团形状有如雨伞的柳叶幕里传出。

“怎么了?”

“你看得见我吗?”

“看不见。”她说。

“你靠近一点。”

她知道斯科特想干什么,但还是乖乖踏着他的鞋印往前跨了一步。她一走到那片白茫茫的叶幕前面,斯科特的手猛然从里面伸出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腕,那一刹那,她还是吓了一跳,而且笑着尖叫了一声。事实上,她不只是吓到了,她甚至有点害怕。斯科特用力把她拉进去,白茫茫的冰雪从她脸上划过,那短短的一刹那,她忽然什么都看不见,眼前一片漆黑。毛皮外套的兜帽被那层枝叶勾住,从头上滑掉,冰雪从她脖子上划过,从她温热的皮肤上划过,她突然感觉一阵冰冷。她的耳罩也被扯歪了。接着,她听到闷闷的轰一声,一大团积雪从树上掉下来,掉在她后面的地上。

“斯科特!”她倒抽了一口凉气,“斯科特,你吓到——”说到一半,她忽然没声音了。

她看到斯科特跪在面前,头上的外套兜帽也扯掉了,露出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几乎快跟她的一样长了。斯科特把耳罩拿掉了,像耳机一样挂在脖子上。那个袋子摆在他旁边,靠在树干上。他面带微笑的凝视着丽赛,那副模样仿佛在等丽赛开口问他。而丽赛也真的问了,而且问的是非比寻常的问题。她心想,在这种情况下,谁都会问的。

那种感觉有点像是小时候得到阿曼达的恩准,进入她的私人小天地,看她的姐姐和几个朋友玩过家家,扮女海盗——

不过,这样说不太对。这里的感觉好多了,因为没有那种老木头的腐朽气味,没有旧杂志的潮湿气味,也没有陈年老鼠屎的霉味。那种感觉仿佛斯科特带她进入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把丽赛拉进他的秘密小天地,一个白色拱顶的小小殿堂,一个完全属于他们的世界。这个柳树下的圆形小天地直径大约二十英尺,中央是树干。树干四周绿草如茵,那种灿烂的翠绿色泽依然充满盛夏的气息。

“噢,斯科特。”她轻轻惊叹一声,嘴里已不再冒出雾气。她忽然发觉,里头好温暖。雪花聚积在垂弯的枝叶上,把整个树荫底下密封起来,与外界完全隔绝。丽赛拉开外套拉链。

“怎么样,这地方很棒吧?你听听看,好安静。”

说完,他忽然陷入沉默,而丽赛也没再说话。起初她感觉四周静悄悄的,好像半点声音也没有了,不过仔细一听,还是有点声音。有种声音。她听得到一种缓慢的震动声,似乎隔着一层衣服,听起来闷闷的。那是她的心跳声。斯科特伸出手拿掉她的手套,然后拉起她的手在她的两只掌心分别深深吻了一下。有好一会儿,两个人都没说话。后来是丽赛打破沉默,她的胃咕噜了一声。斯科特大笑起来,往后一仰靠在树干上,伸手指指丽赛。

“我也饿了,”他说,“丽赛,我本来很想把你的雪裤脱掉,然后跟你爱一下——这里头还满暖和的——不过,刚才走得太累了,我也饿了。”

“等一下吧。”她说。其实她心里有数,等一下她一定会吃到撑,哪还有力气再爱一下呢?不过吃到撑又有什么关系呢。要是雪再继续下,他们铁定得在“鹿角旅店”再窝一晚。不过,她倒是无所谓。

她打开那个袋子,把午餐拿出来。里面有两份厚厚的鸡肉三明治(加了很多美乃滋)、生菜色拉,还有两片很厚很重的东西。丽赛刚开始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后来仔细一看才知道是葡萄派。她用纸盘递给他时,他说了声:“嗯,好吃。”

她说:“当然了,因为我们正在‘嗯嗯树’下。”

他笑了起来。“在‘嗯嗯树’下,嗯,这个不错,我喜欢。”接着,他忽然不笑了,神情严肃的看着丽赛。“这地方很棒,对不对?”

“是啊,斯科特。是很棒。”

这时斯科特凑向丽赛,丽赛也凑向斯科特,两人隔着底下的色拉吻了一下。“我爱你,小丽赛。”

“我也爱你。”那一刹那,在那神秘的绿色小天地里,远离外面的世界,她感觉自己从来不曾像此刻这么爱斯科特,就在那一刻。

7

斯科特一向很容易肚子饿,可是今天却很反常,三明治只吃了一半,生菜色拉只吃了几口,而葡萄派则根本连碰都没碰,不过,那瓶葡萄酒他一个人就喝掉了半瓶多。丽赛胃口比较好,却也没有自己想象中吃得那么起劲。她隐隐感到一丝不安,仿佛有条虫在她心头咬噬。她不知道斯科特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她知道那一定很难启齿,而且说不定是丽赛很难接受的。最令丽赛感到不安的是,她根本猜不透那究竟会是什么事。难道,在他的故乡,那个宾州西部的乡下小镇,他曾经犯过什么法吗?难不成他和别的女人生过小孩?说不定他十几岁时就结过婚,结果撑不了多久就离婚了,或者两个月后才发觉婚姻无效。会不会是这样呢?或者,会是因为保罗吗?因为他哥哥的过世?无论什么原因,她马上就会知道了。要是老妈在这里,她一定会说,打雷之后,接着就是要下雨了。斯科特愣愣地看着那块葡萄派,似乎想咬一口,但最后掏出烟来。

她记得曾经听斯科特说过“烂家庭”这类的字眼,所以她心想,一定是秘宝。他带我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告诉我秘宝的事。一想到这个,她发觉自己真的很害怕。

斯科特说:“丽赛,有些事情我必须跟你解释一下。如果你因此后悔了,不想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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