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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丽赛在地上爬行,脑中一直回荡着这句诗。她一路慢慢往前爬,从“记忆角落”一路爬过她丈夫生前那间长长的工作室中央。她爬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恐怖的痕迹:那是从她的鼻子、嘴巴和血肉模糊的胸部流出的血。

这些血迹恐怕永远洗不掉了,她心想,脑中又浮现出那句诗: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没错,这篇故事里确实有个疯子,不过她听到的那个声音,不是嗡嗡声,不是隆隆声,也不是沙沙声。她听到的只有自己的惨叫声,因为吉姆·杜利拿起那把开罐器,像拿着医疗用放血器一样从她左胸划过,她惨叫一声之后便昏了过去。接着杜利又甩了几耳光将她打醒,并抓起她的肩头提醒她一件事,说完后放开手让她倒回地上,然后不厌其烦地把她那件断掉的胸罩扯掉,再帮她把上衣扣好,还在上面别了张纸条,以免她忘了他交代的事。其实那张纸条根本就是多余的,因为她永远也忘不了。

“你最好祈祷教授今晚八点会跟我联络,否则下次你会更惨。还有,夫人,你身上的伤口就自己处理吧,听懂了吗?要是你敢告诉任何人,我就宰了你。”她衣服上那张纸条还补充道:赶快把这件事了结了,这样我们都会愉快一点。你的好朋友“扎克”敬上!

后来丽赛又昏了过去。她不知道自己昏过去多久,只知道当她醒来时发现那件被扯烂的胸罩丢在垃圾筒里,那张纸条别在她的衣服上。衣服左胸口被血浸湿了一大片。她解开一两颗纽扣,刚好可以把衣服掀开一点点。她略微瞄了胸口一眼,不由自主地哀号一声,立刻撇开视线。伤口血肉模糊,比阿曼达自己拿刀割出来的伤口还要严重,甚至比她肚脐上的伤口还要惨不忍睹。那么,有多痛呢……她只记得痛到难以形容,痛不欲生。

手铐已经拿掉了,杜利甚至还帮她倒了杯水。丽赛迫不及待把水一口喝干。然后她试着站起来,可是两腿抖得太厉害,根本撑不住。于是她只好在地上爬行,爬出吧台间,鲜血掺杂着汗水一路往下滴,把地毯都弄脏了(唉,反正她从来就没喜欢过这片灰白色地毯,一蘸到什么脏东西,看起来就很刺眼),头发黏在额头上,满脸都是干掉的泪痕,鼻头、嘴唇和下巴上全是凝固的血块。

一开始她本来想爬向电话机。她心想,虽然杜利威胁她不准报警,而且堡景镇警局的保护行动一开始就出了问题,不过她还是觉得可以打个电话给奶油呆瓜<a id="z5" href="#bz5">[5]</a>副警长试试看。

接着,那句诗……

(与疯狂对峙)

……又开始浮现在她脑海,而且她看到老妈那个柏木盒翻倒在地毯上,就在斯科特那张“傻大个”书桌和楼梯口中间的位置。柏木盒里的东西撒了满地,乱成一团。这时她突然明白,那个柏木盒,还有那些撒了一地的东西,才是她真正想要的。尤其是她现在看到的那个黄色的东西。那本紫色的鹿角旅店餐厅菜单卷成一团,而那张黄色的东西就盖在上面。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那是斯科特写的一首诗中的一句。他写的诗不多,而且几乎从来没有出版过——因为他说那些诗写得不好,而且他只是写给自己看的。可是丽赛一直觉得那首诗写得非常好,尽管她并不完全看得懂,甚至摸不透那首诗究竟在描写什么。她特别喜欢第一行,因为有时候你会听到某些东西好像有着动静,不是吗?那些东西会崩塌,一层层的崩塌,露出一个洞。你可以从那个洞看到另一边。或者有时,如果你不小心,甚至会陷进去。

小宝贝,静动。你就快找到兔子洞了,所以,好好上紧发条吧。

一定是杜利把老妈那个柏木盒拿到工作室来的,因为他以为那里面一定有他要的东西。这时她想到格德·埃伦·科尔,那个号称“金毛小子”,或是“寻找小苍兰的疯狂怪客”的家伙。像杜利或格德·埃伦·科尔这种人,他们会认定任何东西一定和他们想要的扯得上关系,不是吗?他们的梦魇,他们的恐惧,他们半夜灵光一现的天启。

杜利究竟在想什么?他以为柏木盒里有什么东西?斯科特手稿的秘密清单吗(说不定是用密码写的)?天知道。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他把里面的东西通通倒了出来,搞了半天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全是些无聊的女人玩意儿(至少在他看来很无聊)。于是他就把兰登的未亡人拖到工作室,趁她醒过来前先找个地方用手铐铐住她,水槽底下的水管正好派上用场。

丽赛慢慢爬,爬向那堆盒子里散落出来的东西,眼睛死盯着那张黄色编织方巾。她不知道是否能靠自己找到答案,她觉得好像不太可能,她脑子里已经塞满太多记忆。可是现在——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好像是这样。如果那片紫色帘幕终究要落下,那么它也会发出同样轻柔的沙沙声吗?如果是的话,她一点也不意外。刚开始时就像蜘蛛吐丝结网。到目前为止,她已经回想起太多东西了。

别再继续了,丽赛,你没有那种胆量。嘘。

“嘘你自己吧。”她嘶哑着声音说。她胸部的伤口阵阵刺痛,热得像火烧。斯科特的胸部也受过伤,现在轮到她了。她又想起那天晚上,斯科特从她家后院草坪那边走上来,从那团阴影中走出。隔壁的狗布鲁托吠个不停。斯科特举起一只手,那只手简直不像手了,只见一团血肉模糊,还有几根看起来像手指的东西。斯科特告诉她那是血秘宝,是要送给她的。后来斯科特把那只血肉模糊的手泡在水槽里,里头装满了稀释的茶水。他告诉她那种东西是……

(保罗发明的)

……他哥哥教他做的。他告诉丽赛,兰登家的人受伤之后,伤口愈合都很快,因为他们非愈合不可。过了一会儿,刚才那幕记忆中的景象又被另一幕取代了。她想到四个月后,她和斯科特坐在那棵“嗯嗯树”下。斯科特告诉她,血整个喷出来,像一片血幕。丽赛问他,后来保罗有没有把手浸在茶水里,斯科特说,没有——

嘘,丽赛——他没有那么说。你根本就没问他,他也根本没说。

可是她真的问过斯科特。她什么大大小小的事都问过斯科特,而斯科特也都回答了。只不过,他不是当场回答,不是在那棵“嗯嗯树”下,而是后来,那天晚上在床上。那是在鹿角旅店的第二晚,他们亲热过后。她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丽赛在那张灰白色的地毯上躺了一会儿,休息一下。“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她说,“答案就在那片紫色的帘幕里,在那片帘幕后面。我没有忘记。”她紧盯着那条黄色方巾,又开始往前爬。

丽赛,我很确定万灵茶是他后来才发明的。没错,我确定那是后来的事。

斯科特躺在她旁边,嘴里吸着烟,眼睛看着一缕烟丝盘旋而上,越飘越高,最后消失无踪,就像理发厅旋转灯里的条纹。而斯科特自己有时也会消失。

我知道,因为当时我在算数学题目,分数。

在学校里吗?

丽赛,不可能吧?他的语气似乎还有另一种意思,意思是,丽赛应该很清楚的,怎么会问这种笨问题呢?他们的爸爸“热火”兰登根本不是会把小孩子送去学校的人。我和保罗都是在家自学的。爸爸说学校根本就是“养驴场”。

可是那天保罗不是被爸爸割伤了吗——就是你从板凳上跳下来那天。他不是伤得很重吗?应该割得不轻吧?

斯科特迟疑了好一会儿,看着烟雾往上飘,盘旋袅绕之后飘散无踪,只剩下一股香香辣辣的气味。后来他直截了当地说了一句:爸爸割得很深。

他回答得如此明确,似乎无须继续追问了,于是丽赛没说话。

接着他又说:好了,你想问的不是这个吧?丽赛,想问什么就问吧,干脆点,我会告诉你的,不过你得先开口。

她似乎想不起来后来怎么样了,不过也可能是她不愿去想。但是现在丽赛想起来了,她想到当时他们是怎么从那棵“嗯嗯树”下出来的。在那棵有如一把白色雨伞的树下,斯科特抱住了她,然后转瞬间他们已经在外面了,站在风雪中。而此刻,她在地上爬,爬向那个翻倒的柏木盒。所有的记忆……

(疯狂)

都消散了。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

她内心深处有另一个自己,一个深藏的自己,而那个自己长久以来一直都知道真相,此刻的丽赛终于也接受了那个真相。有那么一会儿,他们并没有在那棵“嗯嗯树”下,也没有站在外面的风雨中,而是在另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很温暖,弥漫着朦胧的红晕,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鸟鸣,空气中飘散着一股热带气息。有些气味是她熟悉的——例如,赤素馨花,茉莉花,九重葛,含羞草,还有泥土地上飘散的湿气。他们跪在泥土上,那模样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而他们也确实深爱着对方。可是,有些最香甜的气味她却闻不出是什么。她拼命要想出那些花的名字。她记得当时她想开口讲话,但斯科特却用掌缘抵住她的……

(嘘)

……她的嘴。她还记得,当时她觉得很奇怪,在这种热带地方,他们怎么会穿着冬天的衣服。而且她注意到斯科特看起来很害怕。后来,转瞬间,他们就已经在树外面了。十月的暴风雪疯狂地打在他们身上。

他们在那个“中间地带”停留了多久呢?三秒钟吗?说不定更短。其实,此刻丽赛只不过希望自己至少能坦白承认这个事实。但此刻她实在太虚弱,受到太大的惊吓,根本站不起来,只好在地上爬。那天他们回到鹿角旅店后,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说服自己相信,那件事不是真的。只可惜,事实就是事实,永远磨灭不了。

“那种现象后来又出现了,”她自言自语道,“后来又出现了。”

她口好渴,渴得他妈的受不了。她好想再喝杯水,快想疯了。只可惜吧台间已经在后方很远很远,如果想喝水,她恐怕爬错方向了。她又想到,那个星期天,他们开车回家的路上,斯科特一边开车,嘴里一边哼着汉克·威廉斯的一首歌,一整天,放眼望去,眼前是片寸草不生的荒地。一整天,嘴巴没有沾到半滴水,那清凉的水。

小宝贝,等一下你就可以喝到水了。

“喝得到吗?”她的声音还是很嘶哑,几乎喊不出声音,“有杯水可以喝当然很好。我伤得好重。”

那个声音没有回答。不过好像也不需要那个声音回答了。她已经爬到那个翻倒的柏木盒和那堆散落的东西旁边。她伸手去拿那块黄色编织方巾,把它从那本紫色菜单上扯下来,紧紧抓在手上。她用没有受伤的那边侧躺着——然后拿着那块方巾仔细端详,看着上面的线条和流苏,看着那一缕缕线头。她的指尖上有血,把毛线弄脏了,不过她几乎没注意到。老妈用这种毛线编织过好几件阿富汗毛线衣。红灰双色,金蓝双色,橙绿双色。那是老妈的看家本领,每到晚上她就往电视机前一坐,眼睛看着七嘴八舌的谈话节目,指间的毛线针打个不停,毛衣就会一件接着一件从她的指间编织出来。

小时候,丽赛总是把“阿富汗毛线衣”说成“非洲毛线衣”。她有很多表姐妹堂姐妹(比如安格顿家、达比家、维更斯家、华许朋家,当然还有德布夏家,数都数不清),每个人结婚时,妈妈都会送这种大衣当做他们的结婚礼物。德布夏家的姐妹每个人至少都有三件,而每件毛线衣都会附带一条花样色泽相同的编织方巾。老妈说这条附带的编织方巾叫“欢喜巾”,原本是用来当桌上装饰的,或是用来框裱挂在墙上的。那件黄色的阿富汗毛线衣是老妈送给丽赛和斯科特的结婚礼物,斯科特很喜欢,而丽赛就把那条附带的“欢喜巾”放在柏木盒里。

此刻,她躺在地上,血流到灰白色的地毯上,手上拿着那条方巾。她不再挣扎,不再刻意遗忘那些事情了。她心想,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了!然后,她哭了起来。她知道自己没办法把那些记忆连贯起来,不过没关系,等到以后有需要时,她自然会理出头绪。

对了,当然还要先看她还有没有“以后”。

不是“失魂”就是“中邪”。兰登家的人,包括历代祖先,每个人一定会面临其中一种命运。总有一天一定会发作的。

难怪斯科特一眼就能看出阿曼达有什么毛病——那种自残行为他有第一手经验。斯科特究竟自残过多少次呢?丽赛不知道。和阿曼达不一样的是,他身上看不到什么疤痕,因为……呃,因为……丽赛亲眼看到他自残,只有那么一次——那天晚上他用温室的玻璃割自己。不过光只这一次就够触目惊心了。这是跟他爸爸学的。他爸爸“中邪”时,会先拿刀割自己,如果这样还不足以将体内的邪释放出来,他就会开始割自己的孩子。

不是“失魂”就是“中邪”。每个人一定会面临其中一种命运。总有一天一定会发作。

那么,如果斯科特躲过了“中邪”的悲惨命运,那么,他会怎么样?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时,天气突然变得奇寒彻骨,而斯科特也开始不太对劲。他本来已经计划好,来年年初要到各大学巡回演讲,包括德州、俄克拉荷马州、新墨西哥州,还有亚利桑那州(他开玩笑说,那叫“斯科特·兰登一九九六年西部大行动”),可是后来,他打电话给经纪人,取消了所有行程。承包演讲会的经纪人叫苦连天(高达三万美金的演讲会泡汤了,难怪他们要叫),但斯科特还是坚持取消。他说他根本没办法做巡回演讲,他说他病了。他确实病了,仿佛那个冰冷的冬天侵入了斯科特体内,于是斯科特·兰登病倒了。其实早在十二月初,丽赛就已经知道他有点……

2

丽赛知道他有点不太对劲,而且也知道那根本就不是他自己说的什么支气管炎。他没有咳嗽,而且皮肤摸起来凉凉的。所以就算他不让丽赛帮忙量体温,甚至不让丽赛在他额头上贴探温贴条,丽赛也能确定他根本没有发烧。那似乎是心理上的问题,而不是身体有毛病。丽赛被吓坏了。有一次,丽赛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建议他去看伯琼大夫,斯科特气得差点就要“把她的头扭下来”,骂她根本就是看医生看上瘾了,“跟她那几个神经病姐姐一样”。

那么丽赛该怎么应付他呢?他究竟有什么症状?有哪个医生会把他的症状当成生病?恐怕就连那个最有同情心的伯琼大夫也不会吧。首先,他写稿时不听音乐了。第二,他写得比较少了。这点更严重。当时他正在写一本新小说。虽然那本小说注定得不到评论界青睐,可是丽赛非常喜欢。那本小说的写作进度越来越缓慢。本来他写稿的速度就像百米冲刺,但现在简直就像在地上爬。还有更严重的是……老天,他的幽默感跑哪儿去了?他本来爱闹爱开玩笑,可是突然间,他的幽默感彻底销声匿迹,整个人变得阴森森,令人毛骨悚然。

那感觉就像看老式丛林电影,土著的鼓声突然消失了,整个丛林陷入一片死寂。他酒也越喝越凶,经常喝到三更半夜。丽赛总是比他早上床——而且早很多。不过只要他一上床,丽赛还是感觉得到,而且闻得到冲天酒气。平常丽赛都会看看他工作室的垃圾筒里有什么东西。当时丽赛越来越担心他的状况,于是每隔两三天一定会去看一下。从前丽赛在他的垃圾桶里看到的,总是空啤酒罐,偶尔是一整堆啤酒罐。他很喜欢喝啤酒。可是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到一九九六年一月初这段期间,丽赛看到的却是威士忌酒瓶。那段期间,斯科特经常宿醉,吃了不少苦头。不知道为何,这件事最令丽赛担忧。有时斯科特会在屋子里晃来晃去——脸色苍白,沉默不语,一副病恹恹的模样。斯科特经常这样晃到下午三点左右,然后才打起精神开始工作。有好几次丽赛听到他关上浴室门,在里面呕吐。药柜里的阿司匹林消耗速度惊人,所以丽赛心里明白,他头痛得厉害。

也许你会说,这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老兄,从晚上九点到半夜十二点这三个钟头里,一人喝掉一整箱啤酒或是一整瓶威士忌,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许喝酒宿醉头痛很正常,可是对斯科特来说这可不太寻常。她和斯科特在大学会客室认识的那天晚上,她发现斯科特的西装外套口袋里藏着个小酒瓶(斯科特甚至还分给她喝)。从那时候起,她就知道斯科特喝酒喝得很凶,可是他宿醉头痛的情况并没有那么严重。最近他正在写一本叫《歹徒的蜜月》的小说,稿子就在他那张大书桌上。每次丽赛看到他的垃圾桶里全是空酒瓶,可是小说的稿子却只多写了一两页(有好几次连一个字都增加),丽赛免不了要想,除了她看到的酒瓶之外,他是不是还喝了更多?

年底那一阵子,他们到外地度了个假,圣诞节那天还跑到人潮汹涌的街上血拼。唯有那几天,丽赛才稍微放心了点。斯科特一向不太喜欢逛街购物,就算店里生意清淡没什么人,他也一样不喜欢。可是今年他却兴致勃勃,开始疯狂血拼。他每天跟丽赛出门,到奥本购物中心,或是城堡岩市的商店街。他常被人认出来,于是有人就会发现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以要到独一无二的签名。只不过他会笑着婉拒要求签名的读者,对他们说,要是现在不把握机会陪太太,他恐怕得等到复活节才有办法再和她见面。也许他的幽默感不见了,可是丽赛却从来没看过他发脾气。有时尽管有些人纠缠不休,非要斯科特签名不可,他还是不会发火。这时丽赛就会觉得他似乎还好。虽然他酒喝得很凶,虽然他取消了巡回演讲,虽然他新书写作的进度很慢,但至少看起来他还是原来的他。

圣诞节是个欢乐的日子,两个人交换一堆礼物,而且还在光天化日下上床,使尽浑身解数翻云覆雨。圣诞晚餐是在坎塔塔和理查德家里办的,上甜点时,理查德对斯科特说什么时候要找本他的小说拍成电影。理查德说:“那才有真正的油水可捞。”只不过他好像忘了,斯科特的小说已经有四本被改编成电影了,可惜其中三部票房惨淡,唯一卖钱的那本是《空虚的恶魔》,但丽赛从来没看过。

在开车回家路上,斯科特忽然又把他的幽默感发挥到极限,简直就像B-1轰炸机丢下一颗大笑弹。他模仿理查德讲话的样子,害丽赛笑到肚子痛。他们一回到苏克塔丘的家里,又立刻上床翻云覆雨一番,第二回合。事后,丽赛有种感觉,如果斯科特这样也算生病,那么也许更多的人应该染上这种病,这么一来这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第二天凌晨两点左右,丽赛突然很想上厕所,于是醒了过来。当时丽赛发现他又不在床上——她顿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过,这次丽赛不再认为他消失了。虽然当丽赛想到他……

(消失了)

……想到那种现象,想到他会去什么地方,她也并不是真搞得清楚那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就算搞不清楚,丽赛也已渐渐明白他并没有消失。

丽赛尿尿时,眼睛还是闭着,耳朵听着屋外风声呼号。光听着那风声都令人觉得发冷,然而丽赛还不知道什么叫冷。她还没真正见识到。再过几个星期她就会知道了,再过几个星期,她就什么都懂了。

上完厕所,她瞄了浴室窗外一眼。从浴室的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得到谷仓,还有谷仓楼上秣草棚改装成的工作室。每当斯科特半夜睡不着觉,通常都会跑到工作室去。假如他现在人在那里,应该看得到灯光,说不定隐约还会听到热情欢乐的摇滚乐。可是今晚谷仓里一片漆黑,丽赛唯一听得到的声音只有呼啸的风声。丽赛觉得有点不安,脑中隐隐浮现一个念头……

(心脏病)

……可是那念头实在让人很不舒服,丽赛不愿认真去想。可是那个念头似乎越来越强……想到他最近那些异常举动……丽赛实在很难完全甩开这个念头。所以尽管睡眼惺忪,但她没有走回房间,而是从浴室的另一个门走出去。那扇门通往楼上的走廊。丽赛喊着他的名字,可是没听到他响应。不过她看到走廊尽头那扇门下泄出一道黄色的光芒。现在,她隐约听到非常微弱的音乐声从那房间里传出来。那不是摇滚乐,而是乡村音乐。是汉克·威廉斯。汉克·威廉斯正在唱“咔哇——里加”。

“斯科特?”丽赛又喊了一声,但他还是没有回答。这时她开始走向那扇门,边走边把眼睛前面的头发拨开,光秃的脚丫踩在地毯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那条地毯一路延伸到阁楼。她心头隐隐弥漫着一丝恐惧,却又说不出到底在怕什么。难道……

(消失)

……一切都结束了,或者说,结果已经无可避免了。德布夏老爹要是在这里,一定会搬出那句名言:“大势已去,听天由命。”这句话是老爹从那个“池子”里捞上来的。我们每个人都会到那个池子里喝水,到那个池子里捞东西。

“斯科特?”

丽赛在那间客房门口站了一会儿,心头浮现出不祥的预感:他坐在电视机前的摇椅上,已经自杀而死。丽赛怎么没有事先想到这个结果?种种异常迹象不是已经出现了一整个月,甚至一个多月了吗?斯科特一直压抑,一直忍到圣诞节才动手。斯科特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都是为了她,可是现在——

“斯科特?”

丽赛转动门把,推开门,发现他果然如丽赛想象般坐在摇椅上,只不过他活得好好的,整个人包在老妈那件阿富汗黄色毛线衣里。电视音量开得很小,正在播放的是他最喜欢的电影:《最后一场电影》。斯科特一直盯着屏幕,完全没有转头看她。

“斯科特?你还好吗?”

他眼睛一动也不动,一眨也不敢眨。丽赛快被吓死了,潜意识里开始模糊地浮现斯科特说过的那个怪异字眼……

(失魂)

……那个字眼就这么突然冒了出来,而她拼命要把那个字眼压回潜意识里,同时嘴里还……

(他妈的!)

……大声咒骂一句。丽赛走进房里,又喊了一次他的名字。这次他终于眨了一下眼睛——谢天谢地——转头看着丽赛,对她笑了一下,斯科特·兰登式的招牌笑容。当年他们初次见面,丽赛就是因为他的笑容才爱上他的。尤其是他一笑起来,眼珠就会斜向眼角的样子。

“嗨,丽赛,”他说,“你跑上来干什么?”

“我也正想问你同样的问题。”她边说边转头看看四周,看看有没有酒瓶——也许是一罐啤酒,也许是只剩半瓶的威士忌。不过她倒是没看到酒瓶。很好。“你不知道现在已经很晚了吗?很晚了。”

斯科特迟疑了好一会儿,仿佛在盘算该怎么回答。后来他终于开口:“我被风声吵醒了。风太大了,屋檐旁边的排水槽被风吹得撞到墙上,吵得我没办法睡觉。”

丽赛正要开口说话,想想又吞了回去。如果你结婚结得够久——到底多久才算久,恐怕因人而异,不过他们结婚十五年了,应该够久了——你就会明白什么叫心电感应。现在丽赛心里有数,他还有别的话要说,所以她不说话,等等看,看她猜得准不准。她猜对了,斯科特开口要说话了。可是就在这时屋外骤然吹起一阵狂风,接着她听到了——那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很低沉、很快,听起来就像两排大钢牙咬得格格作响。这时斯科特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微微一笑……但笑得有点不自在……那种笑就像隐瞒了什么秘……然后斯科特的嘴巴又闭了起来。丽赛不知道他本来想说什么,但他现在决定不说了。他转头回去看电视。电视上是杰夫·布里吉——当年的他看起来好年轻,电影正好演到他和最好的朋友正在车上,在前往墨西哥的路上。等到他们回来时,“狮子”山姆已经死了。

“那你现在睡得着了吗?”丽赛问他。可是他没有回答。这时丽赛开始害怕了。“斯科特!”丽赛又喊了他一声,口气不由自主地变得严厉起来。接着斯科特又转头看看丽赛(丽赛觉得他好像很不情愿,奇怪,那部电影他明明已经看过几十次了)。于是,丽赛很快又问一次:“那你现在睡得着了吗?”

“应该可以吧。”斯科特乖乖投降了。这时丽赛看到某种东西,让她觉得很害怕,很难过。她看到斯科特露出害怕的表情。“要是你肯让我黏在你身上睡的话。”

“天气这么冷,你在跟我开玩笑吗?来吧,关掉电视,我们去睡吧。”

于是斯科特乖乖地跟她回房睡觉了。丽赛躺在床上,听着屋外呼号的风声,享受着男人剧烈运动后身上散发出的温暖。

这时丽赛眼前开始出现飞舞的蝴蝶。每次她快睡着时,都会看到那种东西。她看到巨大的红蝴蝶和黑蝴蝶在黑暗中展翅飞舞。她又想到人快死时是否也会看到某种东西,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开始害怕,不过还好只是有点怕而已。

“丽赛?”她听到斯科特在叫她。斯科特的声音听起来好遥远。丽赛感觉得到,他也快睡着了。

“嗯?”

“它不喜欢我跟你讲话。”

“什么东西不喜欢?”

“我也不知道,”斯科特的声音听起来好微弱,好遥远,“可能是风吧。冷冰冰的北风,那阵风是从……”

斯科特大概想说“从加拿大吹来的”吧。不过丽赛已经没办法问清楚了,因为她已陷入昏睡状态,斯科特也一样。他们没办法一起进入梦乡,所以丽赛很害怕,怕这也是一种死亡的征兆。死亡的世界里有梦,可是,永远没有爱,永远没有家。日落时分,成群鸟儿从黄澄澄的太阳前面飞掠而过时,永远不会有人握住你的手。

3

有一段时间,大概两星期吧,丽赛拼命说服自己情况已经逐渐好转。只不过,过些时候,她一定会痛骂自己,怎么会笨到这个地步,怎么会盲目到这个地步,怎么会犯这种错。当时斯科特拼命挣扎,因为他舍不得这个世界,想抓住这个世界(还有她!),可丽赛却误以为他千辛万苦的挣扎是情况已经改善的表现。当眼前只剩干草能抓的时候,你也只能拼命抓住了。

而那几根干草也真是够粗够牢固。一九九六年初那一阵子,斯科特似乎已经完全不喝酒了,只在吃晚饭时偶尔喝杯红酒,而且他每天都会到工作室奋斗。这样的模式持续了好一阵子,一直到后来——后来,后来,一直到后来,就像小时候的这句顺口溜。小时候,在游泳池边的沙堆上,她们几个姐妹第一次堆“文字城堡”时,嘴里哼的就是这句顺口溜——一直到后来她才发现,那段时间,他那本新小说的手稿还是毫无进展,一个字也没写。那段时间,斯科特除了偷偷喝威士忌,吃了一堆薄荷糖,写了一堆无厘头的笔记之外,什么事也没做。他平常用的是台麦金塔电脑,有天,她发现键盘下塞了张纸——一张信纸,顶端打着一行字:“斯科特·兰登专用。”信纸上有一行笔迹潦草的字:拖拉机的链条说一切都太迟了,速克达,速克达,现在一切都太迟了。那寒风,当那刺骨的寒风从极北的黄刀山脉席卷而来,在屋外呼号,丽赛才终于发现他双手掌心上的新月形疤痕。那伤痕一定是他自己的指甲抓出来的,一定是因为他挣扎着想抓住自己的生命,抓住自己残存的理智,就像登山客在暴风雪中拼命抓住岩壁,所以才会抓出那种伤痕。一直到很久以后,丽赛才发现他偷藏威士忌空酒瓶的地方,总共有十几瓶。能找到那些酒瓶,她还真要为自己拍鼓掌,因为那些酒瓶藏得可真隐秘。

4

一九九六年初那阵子,天气暖和得异乎寻常。老一辈的人说那叫做“一月融雪”。不过,一月三日那天,气象播报员警告大家,天气要变了,而且是剧烈转变。一道强烈冷锋即将从加拿大中部那片冰雪覆盖的荒原席卷而来。他们警告缅因州居民,务必要把油箱装满,水管外一定要用绝缘材料包起来,而且一定要给家里的动物准备“温暖的地方”。气温将会降到摄氏零下三十二度,不过,低温还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飓风。飓风会导致“风寒指数”低到零下五六十度。

丽赛一再提醒斯科特,斯科特却显得漠不关心。丽赛吓坏了,只好赶紧打电话给营造商。盖里叫她放心,他说兰登家的房子是全堡景镇最坚固的。他说他会特别关照丽赛那些姐妹(不用说,特别是阿曼达)。另外他还提醒丽赛,在缅因州,天气冷本来就是家常便饭。他说,熬过几个晚上的天寒地冻后,春天很快就会来了。

然而到了一月五日那天,气温开始降到零下几十度,刺骨寒风开始呼号,丽赛体会到的却是她这辈子最恐怖的梦魇,从小到大最恐怖的梦魇。小时候,连闪电打雷都会被她当成世界末日,天上飘点雪花就被当成暴风雪,每熬过一次,她都会觉得是自己的福气。现在回想起来,那些都不算什么。她把家里所有自动调温装置都设定在摄氏二十四度,暖气炉全天不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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