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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她要转身离开,阿曼达拉住她的肩膀。“或许我们应该暂时忘了热可可,先在副警长回来找你之前离开这里。”

“你这么觉得吗?”虽然她知道阿曼达说的没错,但还是问了。

“对,你还敢再上楼去那间书房吗?”

“当然敢。”

“把我的枪收起来。别忘了那里的灯不亮。”

丽赛打开抽屉,从里面找出一支长形手电筒,打开测试了一下,照出的光束十分明亮。

阿曼达正在洗杯子。“如果有人发现我们在这里,那也没什么大不了。但要是副警长知道我们带了枪过来……而杜利又刚好从这世界消失……”

丽赛的计划其实只设法把杜利引到钟铲树下而已(她从没想到高个子会来插一脚),听完阿曼达的话,她才明白其实还有很多事要做,而且最好尽快做。那个疯子消失了,伍伯迪教授是绝对不会吭声的,但杜利总有些亲戚,而且这世上唯一想干掉他的人,就是丽赛·兰登。当然世上没人找得到他的尸体,不过她跟阿曼达可能还是得解释清楚她们今天中午跟下午到底做了些什么事。另外,警长办公室的人也都知道杜利在骚扰她;是她向他们报案的。

“我会处理的。”丽赛说。

阿曼达严肃地说:“很好。”

14

手电筒的光照范围很宽,而书房也不像丽赛原来担心的那么可怕。抱着要办正事的心情过来,也比较不容易紧张。她首先把枪收进鞋盒,然后拿着手电筒在地板上搜索,找到了两片夜视镜的镜片,以及六颗三号电池,她猜这些是给夜视镜供电用的。虽然她不确定自己见过,不过电池盒应该跟着杜利过去异月之湾了,而这些电池则留在原处。接着她捡起杜利拿来的那个可怕纸袋。她纳闷阿曼达要么是忘了这个纸袋,要不就是她从一开始就不知道杜利拿着这个纸袋,总之无论如何,最好不要让警方看到纸袋里的东西,否则对她可不妙。而且手枪也不能让他们发现。丽赛知道他们会对那把枪做一系列检测,查出它最近击发过子弹;她可不是笨蛋(她还看过《犯罪现场调查》呢)。她也知道,检测无法查出它唯一开过的一枪是对着天花板的。她试着拿稳纸袋,不让里头的东西发出碰撞声,不过它还是叮当作响。最后她再四处巡视一遍,检查是否有杜利遗留下的痕迹,结果没有。地毯上是有血迹,然而要是警方真的拿去化验,也只会发现是她的血而已。地毯的血加上纸袋里的东西,应该会组合成对她相当不利的证据,不过她处理掉纸袋后没问题了。应该不会有问题。

他的车在哪里?我知道之前看到的那辆车就是他的。

但她现在担心这个也没用。天黑了,这才是她要担心的。还有她那两位姐姐的问题:黛拉跟坎塔塔现在正往德里的阿卡迪亚精神病院路上。因为这样她们才不会卷入吉姆·杜利事件。

可是她真的得担心她们两个吗?不用。当然,她们会很火大……而且很好奇……但要是她跟阿曼达叫她们别声张,她们一定会照办,为什么?因为这也算姐妹间的事。她跟阿曼达只要小心点应付她们,编个故事就行了(丽赛完全想不出能完全掩饰这次事件的说法,不过她很确定要是斯科特活着,一定能想出来)。之所以要编故事,是因为黛拉与坎塔塔都有老公,而老公是全世界最容易将家务事泄露出去的人。

丽赛转身要离开时,眼神被靠着墙角的那些书吸引住了。各种当季评论、学术期刊、年鉴、报道以及影印本中都有讨论斯科特的文章,很多本里头都有照片,然而那些都已经成为过去——就把它称作“斯科特与丽赛!婚姻初期!”好了。

她很轻易地想象一群大学生来搬这些书,一本接一本放进外头印着酒厂商标的纸箱里,再把纸箱堆在卡车上载走。载到匹兹堡大学吗?死都别想,丽赛这么想。她不认为自己是个内心充满怨恨的女人,但经过吉姆·杜利事件后,她才不想把斯科特的东西摆在伍伯迪身边,最好让他每次想看就得付昂贵的机票钱长途跋涉。嗯,送到缅因州立大学的佛格勒图书馆好了——那里就在从“克里夫磨坊”出来的路上。她想象着自己站在一旁看那些孩子包装完,说不定再弄一大壶冰茶请他们喝。喝完后,他们会放下杯子,异口同声感谢她,其中一位或许还会告诉她,说自己很喜欢她先生的书,然后大家一起安慰她。那语气听起来好像斯科特两星期前才刚过世一样。她会谢谢他们,看他们载着那些里头有她与斯科特照片的书籍离开。

你真的放得开?

她觉得自己可以。不过那些书还是吸引着她的目光。那些早就阖起来、沉睡已久的书,仍然吸引着她。她又看了一会儿,想起以前有个叫丽赛·德布夏的年轻女孩,当时她的胸部还很坚挺呢。她寂寞吗?对,她曾经有些寂寞。她害怕吗?当然,因为她才二十二岁。接着,有个年轻人踏进她的生活。他是个头发每次都会不听话盖到额头上的年轻人。他是个有很多话、很多故事要说的年轻人。

“我永远爱你,斯科特。”她对着空荡的书房说。或许她是在对那些书说话吧。“我爱你,也爱你的吻。我可是你的女性友人呢,对不对?”

然后,她握着手电筒,一手夹住鞋盒,另一手夹住杜利的可怕纸袋,慢慢走下楼梯。

15

丽赛回去时,阿曼达站在厨房门口等她。

“很好,”阿曼达说,“我正担心你呢。袋子里是什么?”

“你不会想知道的。”

“噢……好吧,”阿曼达说,“他……真的不见了吗?”

“我想是。”

“希望如此,”阿曼达打了个冷战,“他是个吓人的家伙。”

你还没完全见识过他的可怕呢,丽赛心想。

“好啦,”阿曼达说,“我想我们也该走了。”

“去哪里?”

“里斯本瀑布,”阿曼达说,“老家的旧农场。”

“什么——”丽赛说到一半停了下来。虽然奇怪,不过去那里不无道理。

“按照你对埃布尔尼斯大夫的说法,我在绿茵突然清醒,然后你带我去我家换衣服。你就说后来我又开始变奇怪了,一直讲那个农场的事。走吧,丽赛,赶快在有人来之前把一切处理掉。”阿曼达拉着她走到屋外。

丽赛有些困惑,不过还是任由姐姐拉着她走。德布夏老家在里斯本瀑布镇的塞伯特路终段仍然有块五英亩的土地,离堡景镇约六十英里远。按照遗嘱,这块地属于五个女人共有(其中三位的先生都还活着),不过农场长年无人照料,应该长满了很高的杂草,土地也都荒废了。除非地价涨到可观的程度,否则大家应该不太可能想拿这块地来做什么。斯科特·兰登在八〇年代晚期设了个信托基金,负责支付这块地的地产税。

“你为什么想去旧农场?”丽赛边坐上宝马驾驶座边问,“我不太懂。”

“因为我就是想去,”阿曼达看着丽赛回车,然后开上长长的车道,“因为我说我想去看看那个老地方,所以你当然会带我去。”

“我当然会带你去。”丽赛说。她看看左右两边,确定没人(拜托老天,千万别让警车出现),然后左转,开上通往麦卡尼瀑布、波兰泉、格里镇,最后到达里斯本瀑布的路。“那我们为什么要把黛拉跟坎塔塔引开?”

“是我坚持这么做的,”阿曼达说,“我怕万一她们出现,会先带我去我家或你家,甚至是绿茵,这样我就没机会回老家看看爸爸妈妈了。”丽赛一开始还听不懂——去看爸爸妈妈?后来她才了解阿曼达在说什么。德布夏家族就葬在老家附近的塞伯特谷公墓,老爸跟老妈都埋在那里,爷爷跟奶奶也是,还有一些天知道是谁的其他人。

她问阿曼达:“可是你不怕我带你回绿茵吗?”

阿曼达任性地看了丽赛一眼。“你为什么要带我回去?是你带我离开那里的嘛。”

“搞不好我看你又开始有点疯疯癫癫,所以才想带你回去。你不是说要回去那三十年没人在的老家吗?”

“啧!”阿曼达轻蔑地挥挥手,“我可以随时掐住你的脖子哦,丽赛——坎塔塔跟黛拉都知道我会这么做。”

“你最好可以!”

阿曼达没说话,只给她一个疯狂的笑容,被仪表板照得发绿的脸孔接着露出一副怪异的表情。丽赛张嘴正想反驳,但随即又停住。她觉得这个说法可能行得通,因为只要掌握重点就行了:阿曼达行为怪异(大家都知道),而丽赛一直迁就她(大家都能理解)。没问题的。至于装枪的鞋盒……还有杜利的袋子……

“我们要在麦卡尼瀑布停一下,”她对阿曼达说,“那里有座桥,底下是安德罗斯科金河,我得处理一些东西。”

“没错。”阿曼达说完,就把双手放到膝盖上,头靠着椅背,闭上眼睛休息。

丽赛打开收音机,正好听见汉克·威廉斯在唱《乡村酒馆》,但她并不惊讶。她低声跟着唱,一字一句都记得很熟,这点她也不惊讶。有些事是永远不会忘的。她开始相信,在这世上被认为短暂而少受重视的事物(比如歌曲、月光、吻),有时却能在回忆里留存最久。这些事或许很傻、很好笑,却不会被遗忘。她觉得这样很好。

这样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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