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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买方既有像竹本不动产那样的专门不动产中介公司,也有像石田直澄那样的普通市民。谁都可以参加法院拍卖,因为它对民众平等开放。
“然而法拍不动产这个词带有特殊色彩。普通民众总觉得很困难或是纠纷多,不想参与。但法拍对象的底价通常设定得比实际价格低很多。便宜货真不少,只是纠纷也多。由于期望一攫千金,素行不佳的业者和黑道都会涉入,普通民众即使发现有好的拍卖对象,想投标,也会受到这些职业竞标者的干扰或威胁,外行人根本承受不起。这就是一般人对法拍屋的印象。
“事实也是如此,现在这依然是令人头疼的问题。也因为这个印象在前,优质的买家愈发远离法拍对象,形成恶性循环。
“于是昭和五十五年(一九八〇年)十月一日实施的民事执行法,便设定几项规则,让民众更容易参与法院的不动产拍卖,其中之一就是期间投标制度。这是指把标单封好交给执行法官,或在规定日期以前寄交执行法院,就可以参加投标的制度。这在最近已成主流。”
——这么说,不必亲自去法院也可以参与拍卖?
“没错。而且这样的话,外面的人也不知道谁参与了哪个对象的投标。如此一来,便可以防止普通民众受到职业竞标者的干扰。
“我认为这个制度的确发挥了功能,而且是为多方着想的善意制度。比起以前,参加投标的普通民众是稍稍增加了,但大致情况仍然没变,法院的拍卖对象依然带有一点危险、麻烦的色彩。”
——看了明记玩具店和小糸家的案例,是会这样觉得。
“是啊,虽然不幸,事实确是如此。我们进入正题吧。
“不只是普通民众,就连不动产公司都觉得法拍对象麻烦、危险……其最大原因,就是我们现在要谈的‘妨碍执行’。这也可以大致分成两种,一种是在债权人申请拍卖的阶段就进行干扰,另一种是在中标的买方申请收房时进行不当妨碍。在明记玩具店以及二〇二五号的案例中,早川社长的行为都是后者。
“因为平常很少大肆报道,大家对这种事的关注也是一时的,不过类似的住专(即住宅金融专业公司的简称)问题可能会引起全日本人的重视。为了处理住专的大量坏账,处理机构今后也必须拍卖堆积如山的不动产,到时妨碍执行的案例大概会很多。通常妨碍执行的是债务人或与债务人有关的人,也有可能是趁机攫取利益的第三方,形形色色都有,你注意到最近逮捕了不少相关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