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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芝加哥经历了爆炸式的发展,土地价值增长到了人们从未想象过的水平,尤以市中心以环状有轨电车的轨道而得名的“环线”范围内为甚。随着地价陡增,土地所有者开始想方设法提高投资回报。从未利用的广阔天空在向他们招手。
建造高楼的最大的障碍无非是人类爬楼能力有限。鉴于十九世纪人们的饮食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人体力都不太好。不过,电梯出现了,同样重要的是,伊莱沙·格雷夫斯·奥德斯发明出了阻止电梯自由坠落的安全装置。这些发明的问世扫清了这一障碍。不过,要建高楼还有其他的困难,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芝加哥令人头疼的土壤结构。一位工程师曾经形容,在芝加哥打地基是“全世界其他任何地区都比不上的挑战”。基岩位于地下一百二十五英尺处,按照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建造技术,考虑到经济和安全因素,工人根本无法到达这样的深度。这个深度与地表之间充满了泥沙和黏土的混合物,中间渗满了水分,被工程师们称为“秋葵浓汤”,就算只在上面建很简单的建筑,其重量也会使地面下陷。因此建筑师在设计首层与人行道相交的房屋时会特意抬高四英寸,这样一来,当房子下陷时,人行道就与地面平齐了。这样的操作已经成为惯例。
当时只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土质问题:第一种是只建矮房,避开麻烦,另一种是利用沉箱一路挖到基岩。后者要求工人挖掘深深的竖井,支撑住井壁,朝每一口井内打入足量的空气,利用高压将水分隔离。由于会造成减压病,甚至会造成死亡,这种操作让人闻之色变。这种技术主要由建桥的工人使用,因为他们别无选择。约翰·奥古斯都·罗布林<a href="#note_7" id="noteBack_7">[7]</a>就曾在建造布鲁克林大桥的过程中使用沉箱,这也是沉箱应用的有名案例。不过美国最初使用沉箱的时间更早,是一八六九年至一八七四年间,詹姆斯·B·伊兹<a href="#note_8" id="noteBack_8">[8]</a>在圣路易斯建造密西西比河上的大桥的时候。伊兹发现工人们在到达地下六十英尺后就开始出现减压病症状,而这个深度只是芝加哥的沉箱需要到达的一半左右。共三百五十二名工人在这座桥梁让人闻之色变的东沉箱中劳作,与气压有关的疾病导致其中十二人死亡,两人残疾,另有六十六人负伤,伤亡率超过百分之二十。
可是芝加哥的土地所有者想要利润,而在市中心,利润就意味着要把楼建高。一八八一年,一位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名为彼得·沙登·布鲁克斯三世的投资人,委托伯纳姆-鲁特公司建造芝加哥有史以来最高的办公大楼。他打算以“蒙托克”<a href="#note_9" id="noteBack_9">[9]</a>来命名。在这之前,他曾经为伯纳姆和鲁特带来市中心的第一笔大生意——七层楼高的格兰尼斯大厦。伯纳姆说,从那栋大厦开始,“我们的独创性开始展现了……它是神来之笔。每个人都跑来看热闹,整个芝加哥都为之骄傲”。他们将办公室搬到了格兰尼斯大厦的顶层(后来证明这次搬迁埋下了致命的祸根,不过当时可没人知道)。布鲁克斯希望这栋新的大楼比格兰尼斯大厦再高上百分之五十。“如果,”他说,“地面能支撑的话。”
两位合伙人很快就被布鲁克斯弄得筋疲力尽。他为人挑剔,十分抠门,并且压根儿就不关心大楼的外观,只要实用就行。他做出了许多指示,和路易斯·沙利文在很多年后才总结出的那句“形式必须服务于功能”的名言异曲同工。“建筑物的存在自始至终都是为了使用,而不是为了好看,”布鲁克斯写道,“能满足功能的设计就是好看的设计。”大楼正面没有任何凸起物——没有滴水嘴,没有山形墙——因为凸起物会积尘。他想让所有的管道裸露在外面,“把管道都埋起来的做法是彻头彻尾的错误,管道就应该露在外面,如果有必要,可以刷点油漆装饰一下。”他抠门的目光还延伸到了大楼的盥洗室。根据鲁特的设计,洗手池下应安装柜子。布鲁克斯却反对这么做,只因为他认为柜子很容易“藏污纳垢,沦为鼠窝”。
建造蒙托克大楼最棘手的部分就是打地基。起初,鲁特计划使用芝加哥建筑师自一八七三年以来建造普通高楼时一直使用的技巧。工人在地下室底板上竖起一些石头金字塔,每个金字塔宽阔的底部都会将重压分散,减少建筑的下陷,金字塔尖窄的顶部支撑承重的柱子。不过,如果要支撑十层楼高的砖石结构,必须将金字塔建得很大,会把地下室变成石质的吉萨金字塔群。布鲁克斯提出反对,他希望地下室能空出来放置锅炉和发电机。
解决的办法却十分简单,以至于鲁特最初想到时根本没期望会成功。根据他的构想,向下挖掘至第一层硬度合适的黏土(被称为硬质层)时,在此铺设一层约两英尺厚的混凝土。工人再往这层混凝土上铺设一层钢轨,贯穿整个混凝土层,在此之上以合适的角度再铺设一层钢轨。如此层层铺设。完成之后,在这个钢质格形地层的表面和内部浇筑波特兰水泥<a href="#note_10" id="noteBack_10">[10]</a>,形成一个宽广坚固的筏子,鲁特称之为“漂浮式地基”。实际上,他所构想的就是一个人造基岩层,顶部是地下室的地板。布鲁克斯喜欢这个想法。
蒙托克大楼建好了,造型如此新颖,高度前所未见,简直无法用传统的文字形容。没有人知道是谁发明了“摩天大楼”一词,但这个词非常精准,于是蒙托克大楼成了第一栋被称为“摩天大楼”的建筑。一位叫托马斯·塔尔梅奇的芝加哥建筑师兼评论家写道:“蒙托克大楼之于高层商业建筑,不亚于沙特尔大教堂<a href="#note_11" id="noteBack_11">[11]</a>之于哥特式教堂。”
当时,建筑新技术层出不穷。电梯速度越来越快,安全性越来越高。玻璃工人已经能熟练地生产出越来越大的玻璃板。伯纳姆建筑事业的起点——洛林-简尼公司的威廉·简尼设计了第一栋金属承重结构的建筑,这种结构使得支撑建筑的力量从外墙转移到了钢铁制的框架上。伯纳姆与鲁特明白,这一创新将建筑师从建造高楼的最后一道物理束缚中解放了出来。运用这种技术,他们建造出的房子一栋比一栋高。这些“天空之城”里居住着新兴的商人阶层,被一些人称为“悬崖居民”。林肯·斯蒂芬斯<a href="#note_12" id="noteBack_12">[12]</a>这样写道:“高层的空气清凉新鲜,风景广阔动人,虽处于闹市中心却独占一份幽静,如果不是这样,他们是不会考虑在此设置办公室的。”
伯纳姆和鲁特变成了富人,他们并非像普尔曼那般有钱,也不足以位列社会的顶层,与波特·帕玛<a href="#note_13" id="noteBack_13">[13]</a>及菲利普·阿莫尔等人相提并论,也没有市里的报纸会对他们夫人的礼服评头论足。不过他们的财富已经超过了两人曾经的期望。伯纳姆有钱到每年会买两桶上好的马德拉酒,并且放到慢船上去环绕地球两圈来陈化它,从而获得更醇厚的口感。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两位合伙人性格的不同之处也开始凸显出来。伯纳姆有较高的艺术天分,也有过硬的建筑才能,不过他最强的本领在于赢得客户,以及将鲁特的优秀设计付诸实践。伯纳姆容貌俊朗,体型高大,身材强健,还有一双动人的蓝眼睛。就像透镜能聚拢光一样,这些品质也吸引着客户和朋友。“丹尼尔·哈德森·伯纳姆是我见过的最俊秀的人之一。”后来主要负责帝国大厦建造工作的保罗·斯塔雷特如此描述他,此人一八八八年作为万能助手加入了伯纳姆-鲁特公司。“很容易理解他是怎么拉到生意的。他一出场,风度和容貌就已经赢了一半。他只需要强调一些最平常的事情,就会让人听起来觉得非常重要,而且令人信服。”斯塔雷特记得自己常为伯纳姆反复提起的一句警言所感动:“不要做小计划,小计划没有点燃激情的魔力。”
伯纳姆明白,鲁特是公司艺术创造的领头羊。他认为鲁特有迅速并全方位地构思一栋建筑的天分。“在这方面,我从未见过有什么人能和他相提并论,”伯纳姆说,“他有时会心不在焉,沉默寡言,接着注视远方,然后整栋建筑就浮现在了他的眼前——一砖一瓦都清清楚楚。”与此同时,他也清楚鲁特对商业运作没有丝毫兴趣,不喜欢在芝加哥俱乐部<a href="#note_14" id="noteBack_14">[14]</a>和联邦同盟会<a href="#note_15" id="noteBack_15">[15]</a>之类的地方扩展人脉,而这通常会让他们获得生意机会。
鲁特每个礼拜天早晨都在第一长老会教堂里演奏风琴。他还为《芝加哥论坛报》撰写歌剧评论。他广泛地涉猎哲学、科学、艺术及宗教知识,在芝加哥的上流社会中,人人都知道鲁特能与人谈论任何领域的话题,并且很有自己的想法。“他的交谈能力卓越超凡,”一位朋友如此评价道,“没有什么领域是他未曾涉猎的,而且他似乎都学得很精。”鲁特有一种略带狡黠的幽默感。某一个礼拜天的早晨,他正在极为严肃地演奏风琴,而听众花了很长时间才发现他在演奏《苍蝇苍蝇快走开》<a href="#note_16" id="noteBack_16">[16]</a>。当伯纳姆和鲁特在一起的时候,一位女士曾形容说,“那样子总让我觉得像一棵粗壮的大树被闪电围绕着。”
伯纳姆和鲁特了解彼此的才能,并且互相欣赏,由此发展出的和谐关系可以从他们办公室的运作方式中一窥究竟。引用一名历史学家的话说,“他们办公室的运转就像‘屠宰场’一般拥有机械般的精准度。”这个暗示非常准确,毕竟伯纳姆不论是在事业上还是生活上都和联合牲口中心密不可分。不过,他也创造了另一种办公室文化,而这种办公环境直到一个世纪后才变得普及。他在办公楼里设立了健身房。在午餐休息时间,员工可以在这儿打手球。伯纳姆还让员工去上击剑课,鲁特则在租来的钢琴上即兴独奏。“办公室里堆满了工作要做,”斯塔雷特说,“不过比起我工作过的其他公司,这里的氛围很自由,令人感到轻松愉快,非常人性化。”
伯纳姆明白,是他和鲁特合力赢得了目前的成功,单凭各自的力量绝不可能办到。两人工作步调一致,才得以接手越来越具有挑战性和冒险性的项目。在那个时代,建筑师不断创新,建筑物的高度和体积都急剧增加,也使得产生毁灭性失败的风险越来越大。哈瑞特·门罗写道:“两人在工作上越来越离不开彼此。”
随着公司不断壮大,他们所在的城市也在不断发展。建筑越来越大、越来越高,人民也越来越富有。与此同时,芝加哥却变得越来越肮脏、黑暗、危险。污浊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煤渣味,把街道弄得脏乱不堪,有时能见度低到一个街区外就什么都看不清了。冬天尤为严重,因为全城都在烧煤炉。火车、“抓地电车”、有轨电车、四轮马车在城里穿梭。双座轻便马车、活顶双座四轮马车、维多利亚马车、四轮箱型马车、四轮敞篷轻便马车甚至灵车的车轮全都覆有铁皮,撞击地面时活像锤头在滚动,一刻不停地发出雷鸣般的声响,直到午夜后才消退,这也使必须开窗睡觉的夏夜变得非常难熬。在穷困的街区,垃圾堆满巷道,巨型的垃圾桶都已溢出,老鼠和青蝇在此享用饕餮盛宴。无数苍蝇漫天飞舞,死去的狗、猫和马无处不在。一月时,它们被冻成冰块,姿势让人看着可怜;到了八月,它们的体内又充满了气体,于是爆裂开来,最终被冲入芝加哥河,而这条河是芝加哥的主要商业动脉。下暴雨的时节,油腻的河水呈羽毛状外溢,灌入密歇根湖,蔓延到市区饮用水源头的管道所在的水塔处。下雨时,没有铺设碎石的路面流淌着恶臭的马粪、淤泥和垃圾,堆积在花岗岩质建筑之间,仿佛伤口的脓汁。芝加哥让来访的人赞叹不已,却又充满恐惧。来自法国的编辑奥克塔夫·乌赞称其为“戈尔迪之城<a href="#note_17" id="noteBack_17">[17]</a>,如此丰盛,又如此邪恶”。作家兼出版商保罗·林道将其描述为“一面异常恐怖的巨型西洋镜,却拥有非凡的魅力”。
伯纳姆热爱芝加哥遍地都是的机会,不过他也为这座城市本身而感到忧虑。一八八六年,他和玛格丽特已经有了五个孩子:两个女儿,三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名为丹尼尔,二月刚刚出生。那年,伯纳姆买了一栋靠近湖边的农舍,就在一个名为埃文斯顿的安静山村中,这儿被人称作“郊区的雅典”。农舍有两层楼,共十六个房间,周围环绕着“宏伟的古树”。农舍占据了一块长方形土地,一直延伸到湖边。伯纳姆是不顾夫人和岳父的反对买下这座农舍的,并且直到购买手续全部办好之后,才告诉母亲自己打算搬家。后来他在信中向她致歉。“我之所以这么做,”他向母亲解释,“是因为我不能再忍受自己的孩子行走在芝加哥的街道上。”
成功对于伯纳姆和鲁特而言来得很容易,不过这两位合伙人也经历了一番磨难。一八八五年,一场大火烧毁了他们俩旗舰式的建筑——格兰尼斯大厦。发生大火时,至少有一人还在办公室里,从燃着熊熊大火的楼道里逃了出来。之后他们就搬到了鲁克利大楼的顶层。三年后,他们设计的一座位于堪萨斯市的旅馆在建设过程中坍塌,造成一人死亡,好几人受伤。伯纳姆十分伤心。堪萨斯市召集验尸官调查,注意力被引到了建筑的设计上。自事业起步以来,伯纳姆第一次发现自己面临着公众的抨击。他在寄给夫人的信里写道:“不管报纸上怎么写,你都不用担心。在一切过去之前,责难在所难免,也会有很多麻烦。所有这些我们都会用简单直接的、男子汉式的方式扛下来。我们会竭尽全力。”
这次经历带给他的打击很大,特别是他的才干要被一位他没办法施加影响力的官僚调查,这一事实最让他难过。在坍塌事件发生三天后,他给玛格丽特写信:“这位验尸官就是一个让人不悦的小医生,一条政治走狗,没有脑子,让我头疼。”伯纳姆很难过,也很孤单,想要回家。“我真的很想回家,想和你一起重获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