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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他倒下去时自己割伤的。”
“在来这里的途中,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测的。这样的话,情况就对辛普森不利了。”
“那是毋庸置疑了。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痕。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却是十分确凿的。他对那匹失踪的名驹尤为关注,又有毒害小马倌的嫌疑,他还在那个暴雨夜里外出,并且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里。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一个睿智的律师完全可以将其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何要从马厩中将马偷走呢?倘若他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在他身上发现有配好的钥匙吗?是在哪家药品商店买到的烈性麻醉剂?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名驹?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他自己又是作何解释的呢?”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确实有一张十镑的纸币。不过你所提的其他疑难问题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于解答。他在这一地区并不是一个陌生人。每年夏季他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麻醉剂。这把钥匙,既然已达到使用目的,可能早已扔掉。那匹名驹或许就在荒野中的坑穴里或在一个废旧矿坑里。”
“至于那条领带,他怎么说的呢?”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但是却声称已经丢失了。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是他从马厩中将马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着。
“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有一伙吉普赛人在案发当晚来到距发生凶杀案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又离开了。现在,我们假定,在辛普森和吉普赛人之间签订了某些协议,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时,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普赛人吗?现在那匹名驹不是仍可能在那些吉普赛人手中吗?”
“这当然可能。”
“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普赛人。我也仔细搜查过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
“听说附近还有一个马厩吧?”
“对,我们当然不能忽略这一点。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打赌中第二看好的名驹,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十分有利。据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个比赛项目中下了很大赌注,而且,他对可怜的斯特雷克态度并不友好。不过,我们已经检查了这些马厩,没有发现他和这件事有什么利益关系。”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没有什么关联吗?”
“完全没有关联。”谈话中断了,福尔摩斯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几分钟以后,我们的马车已停在了路旁一幢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穿过驯马场,相距不远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面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遍地皆是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直蔓延到天际,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了。再向西去,还有一群房屋,那就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仍仰靠在车座靠背上,双目远眺着天空,耽思凝虑。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正惊奇地望着他,福尔摩斯说道,“我正在浮想。”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竭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凭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从何得知的。
“也许你愿意立刻前往犯罪现场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稍待一会儿,查清一两个细节问题。我看,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运回来了吧?”
“是的,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
“他在你这里做了很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对,我向来觉得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仆人。”
“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
“你如果愿意看的话,我把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
“那太好啦。”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方形锡盒,把一些东西摆在我们面前。包括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ADP牌欧石楠根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面值一英镑的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十分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
“这把刀子很奇特,”福尔摩斯说着,拿起刀来仔细打量了一番,“我想,刀上有血迹,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子吧?华生,这样的刀子你一定不陌生吧?”
“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也这样认为。刀刃非常精致,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暴雨中出门,又没有把它插进鞘中放到衣袋里,这倒是很奇怪的事。”
“我们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搁在梳妆台上,临出门时他把它带上了,这本来不是一件合适的武器,可是或许在这种时刻这是他手头最好的武器了。”
“非常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干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还有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发票,经手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信件有时就寄到这来。”
“德比希尔太太倒很奢靡呢,”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道,“二十二几尼一件衣服可不算便宜啊。不过,这里没有什么值得研究的了,我们现在还是前往犯罪现场去。”
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正在过道等着,她迎上前来,用手扯了扯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脸色憔悴,消瘦不堪,表明近来备受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喘着气问道。
“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到这里来帮助我们了,我们一定竭尽全力去破案。”
“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个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弄错了。”
“哎呀!我可以发誓。当时你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从未有过这样的一件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这就十分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致过歉后,就随着警长走了出来。没行走多远,便穿过荒原来到发现死尸的坑穴,坑边就是曾经挂着死者大衣的金雀花丛。
“我听说,那晚并没有刮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但是下着滂沱大雨。”
“这样的话,大衣就绝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有人放到这里的。”
“对,是有人放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倒很有趣了。我发觉这里有许多足迹。不用说,从星期一夜晚起,肯定来这里的人络绎不绝。”
“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筒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一块银色白额马的蹄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是才华横溢!”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匍匐在席子上,双手托着腮,仔细观察面前被践踏的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