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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半截的蜡火柴,这根蜡火柴上面沾着泥,猛然一看,似乎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无法想象,我怎么会忽略了这个。”警长神情懊恼沮丧地说道。
“它埋在泥土里是很难发现的,我之所以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刻意找它。”
“怎么!你原本就预料到可能找到这个吗?”
“我想这并非不可能。”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筒靴和地上的脚印一一作比较,然后爬到坑边,在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慢慢匍匐前进。
“恐怕这里找不出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我在周围一百码之内都仔细排查过了。”
“的确如此!”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你既然这样说,我就不必画蛇添足了。可是我想在天黑以前在荒原上走一会儿,明天对这里地形的了解就更多一些,为了讨个吉利,我想把这块马蹄铁装在我衣袋里。”
罗斯上校对我的伙伴这样从容不迫、井井有条的工作方法感到很不耐烦,看了看他的表。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听一下你的意见,尤其是这件事:我们是不是应该宣布我们那匹马放弃比赛?”
“当然不必,”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说道,“我肯定能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
“听到你这么说,我非常高兴,先生,”罗斯上校说道,“请你在荒原上走完之后,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驾车前往塔维斯托克镇。”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返回去了,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一起在荒原上慢慢散步。夕阳渐渐淹没梅普里通马厩后,我们眼前广阔无垠的荒原上披着绯红的云霞,晚霞的余晖泻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可是面对这绚烂的景色,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完全沉浸于深思之中。
“华生,这样吧,”他终于说道,“我们先把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暂时搁下,目前就着手寻找马的下落。现在,假设在悲剧发生的当时或之后,这匹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哪里去呢?马是合群的动物,基于本性,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怎么会在荒原上乱跑呢?即便如此,它也早该被人发现了。吉普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这些人平常一听说东窗事发,总是避而远之,唯恐被警察纠缠不休。他们是不会认为能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要是带上它,他们要冒很大风险,而且可能一无所获,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
“那么,马会在哪里呢?”
“我已经说过,它不是到金斯皮兰就是到梅普里通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就肯定在梅普里通。我们就按这个假设去做,看结果怎么样。警长说过,这一片荒原的土质非常坚硬而且干燥,可是越靠近梅普里通地势就越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个很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肯定是十分潮湿的。如果我们的假定正确的话,那么这匹名驹一定会经过那里,我们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
我们兴致颇高地边谈边走,几分钟以后,就到了洼地。我按照福尔摩斯的吩咐,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走向左方,但是走了还不足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并且看到他朝我招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福尔摩斯从衣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核对,竟然完全吻合。
“你瞧假设多么重要,”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戈里就缺乏这种能力。我设想了可能发生的事,并按设想的情况去查,结果证明符合常理。那我们就进行下去吧。”
我们穿过潮湿松软的低洼地段,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势开始向下斜,又重新发现了马蹄印,后来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左右,在梅普里通附近,又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最先发现了它,他站在那里用手比画着,脸上露出胜利的喜悦。在马蹄印旁边可以明显看出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开始这匹马是单独行走的。”我大声说道。
“完全如此。开始它是独自行走的。嘿,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改道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福尔摩斯低声自语,我们两个人循着踪迹前进。福尔摩斯双目紧盯着足迹,可是我不经意向旁边一看,令人惊奇的是,我看到这相同的足迹又折回原先的方向。
“华生,你真是好样的,”在我把足迹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说道,“你使我们少跑好多路,否则我们就走回头路了。我们现在还是按照返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没有多远,足迹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消失了。我们刚一朝马厩走去,一个马夫就从里面跑了出来。
“我们这里不准许闲人逗留。”那个人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将拇指和食指插到马甲口袋里说道,“倘若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倘若那时有人来,他会去接待的,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但是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不行,我拿你的钱被他看到了,他就会赶我走,如果你愿意给的话,请稍等片刻。”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这话,马上放了回去。一个凶神恶煞的老人从门内大踏步地走了出来,手中挥舞着一支猎鞭。
“这是干什么,道森?!”他叫喊道,“不许闲谈!回去干你的事!还有你们,你们究竟来干什么?”
“我们想和你谈十分钟,先生。”福尔摩斯和蔼可亲地说道。
“我没有闲暇和每个游手好闲的人谈话,我们这里不许陌生人停留。走开!否则的话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俯身向前,贴近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猛然惊跳起来,面红耳赤。
“说谎!”他高喊道,“无耻谰言!”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好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叙一叙好呢?”
“啊,要是你愿意,请进去谈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
“我不会让你等太久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现在,布朗先生,我一切悉听尊便。”
过了有二十分钟,天上的绯红已经暗下来了,福尔摩斯和他走出来。我从来还没见过有谁会像赛拉斯·布朗那样短时间就有那么大的转变。他脸色灰白,额上满是汗珠,双手颤抖,手中的猎鞭像风中的细树枝一样摇摆着。他那种盛气凌人的样子也丧失殆尽,畏缩地随在我的伙伴身旁,像一条狗唯唯诺诺跟着它的主人一样。
“一定照您的要求去办。一定完全照办。”他说道。
“不能出任何差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说道。他战栗不已,似乎从福尔摩斯的目光中感觉到了可怕的威力。
“啊,是的,不会出任何差错。保证出场。我要不要改变它?”
福尔摩斯沉思了片刻,忽然放声大笑。
“不,不用了。”福尔摩斯说道,“我会写信告知你。不许耍花招,否则……”
“啊,请相信我,请相信我!”
“好,我想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一定等我的信。”
布朗颤抖地向他伸过手来,福尔摩斯不加理会,转身就走,然后我们便向返回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
“像赛拉斯·布朗这样时而飞扬跋扈,时而又胆小如鼠而且奴颜婢膝的人,我倒很少见过呢。”在我们拖着疲倦的脚步返回时,福尔摩斯说道。
“那么说,马在他手上了?”
“他原本虚张声势,想瞒天过海。但我把他那天早晨的所作所为说得分毫不差,因此他相信我当时是在盯着他。你肯定会注意到那个特别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筒靴正和它一样。还有,仆人们绝对不敢做这种事的。根据他有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我对他说,他是如何发觉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徘徊的,又是如何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匹名声在外的白额马时,又是如何喜出望外的,因为只有这匹马才能战胜他下赌注的那匹马,却不料竟然落到了自己的手中。后来我又叙述说,他开始一念之间是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后来又陡起邪念,想把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因而是怎样把马牵回来,藏在自己马厩里。我把这一切细节都讲给他听,他不得不供认,意在保全自己。”
“可是马厩不是已经搜查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