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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朋友呢?”弗兰克又问,他现在终于开始吃他的草莓酥饼了,“应该还是会和老朋友见见面的吧,有吗?”
“有啊,”我说,“还不少。”又撒谎,但我真的有很多字谜可以做,有很多书可以读,有录像机可以在晚上看很多电影。我连片尾联邦调查局关于不得盗版的警告都背得出来。但要谈到有血有肉的真人,我离开德里时打电话辞行的人,就只有我的医生和牙医。那年六月我寄出去的信,多半是寄给《哈珀》和《国家地理》等杂志,为了更改邮递地址。
“弗兰克,”我说,“你讲话怎么跟犹太老妈子一样?”
“跟你在一起时,我就是忍不住要当一下犹太老妈子。”他说,“只是,这老妈子觉得烤马铃薯的疗效比逾越节舞会要大。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么久以来,你终于有了一点起色,终于胖了一点——”
“胖太多啦。”
“胡说!你来过圣诞节时活像伊卡博德·克莱恩。还有,脸和手臂也晒黑了。”
“我常散步。”
“你是真的好一点了……眼睛除外。你那眼神啊,每次都看得我好担心。我想乔也会高兴有人替你担心。”
“什么眼神?”我问。
“你动不动就露出那种‘遥望千里’的恍惚眼神啊。想听实话吗?你那样子活像不知被什么抓住了魂魄却挣脱不开。”
我三点半离开德里,先在拉姆福德停下吃晚餐,再继续上路,在缓缓沉落的落日中,在缅因州西部的起伏丘峦里驱车缓缓前行。我启程和到达的时间,事先都小心算过——就算不是故意去算,也绝不是偶然。等我开车经过莫顿,朝还没设立行政区的TR-90前进时,就开始觉得心脏跳得愈来愈猛烈。虽然车里有空调,但我的脸上和手臂还是冒出了冷汗。收音机里播的东西一无是处,音乐活像鬼叫,我就伸手把它关了。
我的害怕有充分的理由。就算是把梦境和现实两边诡异的异花授粉放下不论(这要我做起来还不简单?只消把我手背上的划伤和从后门门阶木板下面长出来的日向葵,当作纯属巧合或神经过敏,不去管它们就好了),我还是有理由害怕。因为,这些噩梦不是寻常的噩梦。过了这么些年后,我又决定回湖边去住,也不是寻常的决定。我才不是现代的那种千禧末日的信徒,急着做性灵的追寻,面对内心的恐惧(我很好,你很好,大家以威廉·阿克曼的音乐作背景,围成圆圈一起打手枪)。我觉得自己更像《圣经·旧约》里的疯子先知,因为在梦里听见了神的召唤,于是准备深入沙漠只靠吃蝗虫、喝碱水过活。
我这人是有麻烦没错。我过的是级数由中转强的混乱日子,没办法写作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虽然没有娈童癖,也不会拿着扩音器在时代广场到处宣扬阴谋论,但我还是有麻烦。我搞丢了我在人世间所处的方位,还一直找不回来。这也不稀奇,毕竟人生不是一本书。我在那年六月的大热天干的事,像是在自找电击治疗。各位起码要肯定我这一点——我对自己的状况可绝不是没有自觉。
到旧怨湖的路线是要这么走的:从德里到纽波特,走I-95公路;从纽波特到贝塞尔,走2号公路(在拉姆福德停一下,那里以前可是臭得像阴曹地府的门口,直到当地的纸浆业在里根的第二任期内叫停才告改善);从贝塞尔到沃特福德,走5号公路。再下来就要改走68号公路,也就是旧的郡道,横越城堡景观丘,再穿过莫顿(那里有一栋谷仓改装成的小店,卖录像带、啤酒、二手来复枪等等)。之后,走过“TR-90”的路标,再走过一面看板:“保育警察是急难时最好的帮手,请致电1-800-555-GAME,或手机直拨*72。”在这一堆字上面有人用喷漆加了一句:“干你老鸟!”
开过那看板再往前走五英里,就会看到右手边有一条窄窄的小路,路标是一块方方的锡片,上面印了“42”两个数字,已经很模糊。在“42”这两个数字上面,各又被点二二手枪打了一个洞,样子像变音的符号。
我就如自己事先预料的时间,转进这条小路——美国东部夏令时傍晚七点一十六分;我这辆雪佛兰仪表盘上的钟说的。
而我那时的感觉,像是游子归乡。
我再以里程表为准,往前开了十分之二英里,耳朵不时听到长在小路隆丘上的野草刮擦车子的底盘;也有树枝偶尔划过车顶,或像是一拳打在副驾驶的车门上面。
最后,我终于停下车,关掉引擎。我从车里出来,走到车屁股后面,趴在地上,开始拔雪佛兰滚烫的排气管下面的野草。那年夏天的气候很干燥,还是小心为妙。我挑这时间跑来这里,为的是重温我做过的梦,看能不能使我对它有更深一层的体悟,或得出人生下一步的指点,引发森林大火绝对有违我的初衷。
拔完野草后,我从地上站起来,四下环顾一番。蟋蟀唧唧吟唱,跟我梦里一样。小路两旁的树木离得很近,也跟我梦里一样。抬头往上看,依然是一线愈来愈暗的蓝天。
我再度沿着右边的辙道前行。以前乔和我在这条路底有一户邻居,是位老人家,名叫拉斯·沃什伯恩。但现在,拉斯的车道长满了矮丛刺柏,还用一条生锈的铁链围起来。拴链子的两株树,左边的树上钉着告示牌:“非请莫入”;右边的树上也钉着牌子,上面写的则是:“未来世纪房地产”,外加这一区的电话号码。字迹都已褪去,在浓重的暮色里很难看得清楚。
我没停下脚步,也注意到自己的心脏还是跳得扑通乱响。蚊子绕着我的脸和手臂嗡嗡乱飞。蚊子荼毒的高峰期已过,但我汗流得多,而蚊子最喜欢汗味。准是这汗味让它们联想到血。
至于我朝“莎拉笑”走去时心里有多害怕呢?我现在不记得了。我想,恐惧大概跟痛苦一样,一旦过去,就会从我们的脑子里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我倒还记得我在那之前到“莎拉笑”时有过的感觉,尤其是自己单独一人走这段小路时的感觉。那感觉,是觉得现实好单薄。现实真的很单薄,各位知道吗?单薄得跟融雪后的结冰湖面一样,而我们专爱拿声、光、动作把这单薄掩盖起来,不去面对。只是,在42巷这样的地方,你会发现所有的烟幕和镜子一概都被人拿走了。仅剩蟋蟀的叫声;绿叶愈来愈暗,最后变成黑影;树枝看起来像人脸;你的心脏在胸口扑通乱跳,血流在眼窝里咕嘟乱撞,头顶上的天色像是白昼的双颊骤然没了它蓝色的血流。
白昼离去之后,随之而起的感觉就很确定:在表皮之下有秘密幽藏,有谜团既黑又亮。每有声息,你都感觉得到这谜;每有阴影,你都看得到这谜;每一举步,你都以为会撞上这谜。这谜,就在这里;你掠过这谜,像滑冰选手瞬息划出一道弯弧,直朝终点奔去。
我在下车往南又走了约半英里的地方,停了一下。从那里到“莎拉笑”的车道,还要再往南半英里。小路在这里有一个急转弯,右手边是一片空旷的野地,朝湖边陡峭下滑。这里的人叫这块野地“蒂德韦尔草地”,有时也叫“旧营地”。莎拉·蒂德韦尔和她那一帮怪人以前就是在这片草地上盖小屋子住,至少依玛丽·欣格曼的说法是这样(有一次我问起比尔·迪安这件事,他也说就是这里……只是,他那时好像没兴趣多谈,我也觉得他的反应有一点怪)。
我在那里站了一下,眺望旧怨湖的北岸。湖水平滑如镜,映着落日余晖依然艳丽。湖面看不到一丝涟漪,也看不到一艘快艇。我想人们应该都回码头去了,或在沃林顿的夕阳酒吧里大口吃龙虾卷,大口喝混合酒。之后,一定又会有几个人在“冰”和马丁尼的助阵下,就着月光在湖面上冲过来又冲过去。当时我心里还想,不知道届时我还会留在这里听他们叫闹吗?我觉得,到了那时,我很可能已经在回德里的路上了,不是被我发现的事给吓跑,就是因为我什么也没发现,失望回头。
“‘你这个小丑。’思特里克兰德骂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