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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电显示是941区号。杜马岛所在区域。我查过了。”

“现代科技啊,我跟不上趟儿啰。孩子,你好吗?”

“好。这问题该问你,你好吗?”

“我挺好的。实际上,比挺好还要好。”

“你雇的那家伙——”

“他都搞定啦。床铺好了,冰箱里满当当的。我到了这儿,一口气睡了五个小时的午觉。”

这时有了停顿,等她再开口时,听来却比先前更担心了。“你没有多吃那些止痛药吧,有没有?因为复方羟氢可待因理论上就像特洛伊木马。倒不是我跟你啰唆,我知道你都了解。”

“没有多吃,我严格遵照医嘱,服用应有的剂量。事实上——”我打住了。

“什么,爸爸?什么?”现在,她听来差一点就要抢辆出租车再劫架飞机过来。

“我刚反应过来,五点钟该吃维柯丁……”我看了看表,“而且,八点该吃复方羟氢可待因。我惨了。”

“痛到什么程度?”

“吃几片泰诺就行,不怎么疼。至少到午夜没问题。”

“可能是气候转变的作用,”她说,“还有午觉。”

我不怀疑这两点有抑制疼痛的功效,但我觉得不止是因为这些。或许很疯狂,但我想到,画画也有用。事实上,我基本能确定。

我们聊了一会儿,觉察到她语音中的担忧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快乐。我猜得到,她一直在接受一个事实:父母双亲真的要分道扬镳了,这事儿不是说说而已,睡一觉醒来也不会烟消云散。但她答应帮我给帕姆打电话,还要给梅琳达发电邮,让她们知道我仍好端端地活在世上。

“你那儿没法发电邮吗,爸爸?”

“可以,但今晚你就是我的电邮,小可爱。”

她大笑起来,吸一下鼻子,又接着笑。我想问她是不是哭了,但转而一想,大概还是不问为好。

“伊瑟?你该去忙你的事了,甜心。我洗个澡就去睡了。”

“好的,不过……”停顿,然后一吐为快,“我讨厌想你的时候要一路想到佛罗里达而且你还独自一人!你洗澡时说不定会跌倒!这样做不对!”

“甜心,我很好。真的。那个小伙子——他叫……”飓风,我想,天气报道,“他叫吉米·坎托里。”还不对,进对了教堂坐错了位。“杰克。我是说,杰克。”

“不是一码事,你明明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你想让我过去吗?”

“除非你想让你妈把咱俩都剥了皮痛打一顿,”我说,“我只想让你待在现在待的地方TCB,亲爱的。我会和你保持联系的。”

“好吧,但你要自己照顾自己,不许做傻事。”

“不做傻事。命令收到,休斯敦。”

“啊?”

“没事儿。”

“我还是想听你保证,爸爸。”

我仿佛突然看到了十一岁的伊瑟,真是可怕而无比怪诞的一瞬间,我看到伊瑟穿着女童子军制服,用莫妮卡·格尔斯坦惊骇的双眼看着我。还来不及闭上嘴,我就一口气说出来了:“我保证,对天发誓,以妈妈的名字。”

她咯咯笑起来,“从没听你这么说过。”

“关于我,你还有很多事儿不知道呢。我城府深着呢。”

“你说了算,”停顿,然后:“爱你。”

“我也爱你。”

我把电话轻轻放回机座,盯着它看了许久。

7

我没有去洗澡,反而走下沙滩,来到海边。当即发现拐杖在沙地里一无用处,事实上,反而是累赘,但我走到房屋拐角时,发现海水仅在十来步之遥。如果我慢慢走就会没事。海浪温和拍来,迎头浪花只有几英寸高。真是很难想象,这样的海水会掀起惊涛骇浪,乃至颇具破坏力的狂暴飓风。实际上,你根本不可能想到。日后,怀尔曼会告诉我,上帝总会因为我们无法想象的事情而惩罚我们。

那是他的金玉良言中较有深意的一句。

我掉头回屋,走了几步却停下来。月光不亮,却足以看清一层厚厚的贝壳——漂流的贝壳——就在外突的佛罗里达屋下面。我明白了,涨潮时,我的新居几乎就像一艘船的前甲板。我记起杰克说过,如果墨西哥湾决定吞下这地方,我会先获得很多预警信号,我会听到它呻吟。他可能说对了……但回到工地,当巨大的机械倒车时,我也理应获得足够的预警啊。

我一瘸一拐地走到倚在外墙的拐杖那儿,然后在厚木地板上走了一小段路,回到门前。我本想淋浴,结果泡了一个澡,按照卡迪·格林教我的鞍马姿小心翼翼地爬进浴缸,再爬出来,在上一辈子里,我俩曾双双穿着浴袍,我拖着一条仿佛没被屠夫斩好的破肉腿。如今,屠场已成过去,我的身体正在奇迹般运作。伤疤会留存一生,但即便疤痕也已渐渐消退。已经消退了。

擦干身体,刷完牙,我拄着拐杖走到主卧室,把大床里里外外拍打了一通,现在,可以抛弃装饰靠枕了。“休斯敦,”我说,“我们有床啦。”

“收到,弗里曼特,”我答,“你就快上床吧。”

当然,干吗不呀?睡了那样一场结实的午觉,我大概再也睡不着了,但躺一会儿也好。虽然历经了下水远征,我的腿依然感觉良好,但后背下方和脖颈各有一处郁结。我躺下来。没戏了,睡着是不可能了,但我还是关掉了台灯,只为了让眼睛休息。我要躺到后背和脖颈都舒服点,然后从箱子底挖出一本平装本小说来读。

就躺一会儿,然后……

我只想到这里,就又沉沉睡去。没有梦。

8

午夜时分,我似乎又恢复了意识,右臂很痒,右手刺痛,不知身在何处,只知在我的下方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磨啊磨啊磨。一开始,我以为是机器,但那声音时高时低、时快时慢,不像是机器发出的。不知怎的,那感觉是活物发出的声音。接着,我想到了牙齿,但没什么东西有如此巨大的牙齿。至少,在我们这个世界里没有。

呼吸,我想到了,似乎是,但什么样的动物吸气时会发出如此巨大的碾磨声?还有,痒得快把我逼疯啦,上帝啊,从上臂到肘窝一直在痒。我去抓,伸出左手越过前胸,当然,没有肘窝,没有前臂,我什么也没抓到,只在挠床单。

想到这里,我彻底醒了,一下子坐起来。尽管屋里还很黑,却有充沛的星光从西向玻璃窗照进来,足以让我看到床脚,一只行李箱搁在长椅上。那让我幡然醒悟。我在杜马岛,佛罗里达西海岸——新婚人和将亡人的家。我所在的房子是我已认定的浓粉屋,而那碾磨的声音——

“是贝壳,”我喃喃自语,再次躺倒,“房子下面的贝壳。涨潮了。”

我打一开始就爱听那声音,当我醒来,在深黑夜色里听,当我不知身在何处、我是谁或哪些肢体还健在时也在听。那是我的。

第一声Hello,我就是它的了。

三 画作新源泉

1

随后而来的便是一段康复和适应,从前世转换到杜马岛上的生活。卡曼医生兴许会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剧变都在身体深处进行:国内局部战乱,反抗,革命,最后变成大规模屠杀,上一轮统治者的脑袋落入断头台下的篮筐。我肯定大块头早已见识过这类起义的胜利,也看过失败。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一举迈入新生活,你懂的。而那些胜利者也不见得都能发现金灿灿的天堂彼岸。

我的新癖好对这种转换颇有功绩,而且,伊瑟也帮了大忙。我一直为此心存感激。但在她睡觉时去翻她的钱包,我是很羞愧的。我只能说,彼时彼刻,我似乎别无选择。

2

抵达杜马岛的次日清晨,醒来的感觉比车祸后的任何时刻都要棒——但还没棒到让我不吃清晨份的止痛鸡尾酒。就着橙汁吞下药片后,我走出门去。那是早上七点。若是在圣保罗,冻人的空气足以啃掉我的鼻尖,但在杜马,迎面而来的晨风就像一个吻。

我把拐杖靠在昨晚靠过的墙边,再下行走向温驯的微波水浪。在我的右手边,吊桥和凯西岛完全被我的住屋挡住了,不见一丝踪影。左手边——

海滩似乎会永远如此延伸,在蓝灰色海湾和海滨燕麦草之间隔出一长条炫目的白带。远远的,我能看到一个斑点,也或许是一对儿。不然,这片令人叹为观止、可以直接搬上明信片的海滩就是彻底的渺无人烟了。当我面朝南时,看不到别家房舍靠近海滩,唯有一面屋顶,仿佛将一英亩的橘色瓷砖掩埋在棕榈叶间。那便是我之前就注意到的大庄园。我只需用一只手掌就能把它们遮起来,自觉很像《鲁滨逊漂流记》里的鲁滨逊·克鲁索。

我顺着这边走,一来因为我是左撇子,左转已成了我整个生命里最自然的事。二来,更重要的是,因为这边的海景可以尽收眼底。但我没走远,那天还不能进行“漫长的沙滩之旅”,我得确认自己能走回放拐杖的地方,无论如何那都是首要问题。我记得自己掉头往回走时,看到沙滩上自己的足印时大为吃惊。晨光中,每一个左脚印都像盖邮戳般坚定而果断,而大部分右脚印都含糊不清,因为我已习惯拖着那条腿走路,但走着走着,就连右脚印也清晰了。我数着回来的步子,总共是三十八步。那时,我的屁股又火烧火燎地悸动起来,巴不得立刻进屋,从冰箱里抓出一杯酸奶,再看看有线电视能否如杰克·坎托里声称的那样正常播放。

确实能。

3

于是,这就成了我每天早上的惯例:喝橙汁,散步,喝酸奶,看时事新闻。我和罗宾·米德混了个脸熟,每天早上六点到十点她都主播头条新闻。日程很无聊,对吧?但专制统治下的国内劳工的表现也会显得无聊——专制喜欢无聊,独裁者最爱无聊——哪怕无聊的表皮下暗涌着巨变。

伤痕累累的肉体和灵魂不只是像专政的独裁者:它们就是独裁者。没有比痛苦更无情的暴君,没有比混乱更残酷的恶霸。只有当我孤身独处、其余所有声响都飘逝无踪时,我才渐渐领悟到一点:我精神上的损伤并不亚于身躯的残破。我试图扼死二十五年发妻,只因她在我让她离开房间后想擦去我前额的汗珠,这只是最不起眼的一桩事实依据。自车祸发生到分居离异的几个月里,我们没有做过一次爱,连试也没试过,尽管我相信这足以揭示更严重的问题,但这也不是关键所在。甚至连恼人的突发性暴怒也不是问题的核心。

核心在于,某种形式的脱身而去。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说法。我的妻子好像变成了……别人。我生活中的大部分人都感觉像是别人,而令人更消沉的是,我并不太在乎。一开始,我试图告诉自己,我成了一个经常想不起名字的人,甚至连关闭裤门的东西也想不起来该怎么说——链子?链条?拉绳?所以,想起妻子和生活本身时会有异感或许是挺自然的。我对自己说,会过去的,可当这个坎儿过不去,而帕姆亲口说她想和我离婚时,紧随暴怒而来的却是如释重负。因为,别人的异感现在可以成立了,至少对她可以了。现在,她真的是别人了。她褪下了弗里曼特制服,退出了弗里曼特团队。

在我到达杜马岛的第一周里,异感允许我更轻松流利地支吾搪塞。汤姆·赖利、卡迪·格林和威廉·博兹曼三世——不朽的博兹曼——都给我发电邮,我都用超短句予以回复(我很好,天气很好,骨头在愈合),几乎和我真正的日常生活没有相关。他们的联络信函先是放慢频率,再渐次终止,我也不觉得有何遗憾。

只有伊瑟似乎一如既往地在我的队伍里。只有伊瑟拒绝换制服。我从没感觉她变成了别人。伊瑟仍然在我的玻璃窗外,总想探进来。如果我没有每天给她发电邮,她就打我的电话。如果我没有每隔三天给她电话,她就给我打。对她,我也没有撒谎说自己要去海湾钓鱼,或去看看湿地风光。对伊瑟,我说的都是实话,而且是听上去不会觉得我是疯子的那部分。

比方说,我把清早的沙滩散步告诉了她,每天都比前几天多走几步,但没提数步子的数字游戏,因为听上去太傻了……或者说强迫症,用这个术语或许才能表达我的意思。

第一天早上,我从浓粉屋走出了三十八步。第二天,我灌下一大杯橙汁后又走上沙滩,向南跋涉。这次走了四十五步,整个康复期里,我很难得不用拐杖而走这么远。我说服自己相信,其实只走了九步。这种脑筋急转弯就基于数字游戏。你走了一步,然后两步,三步,然后四步,再把你脑袋里的里程表扭回零点,如此反复九次。等你把数字叠加再乘以九,就得到了四十五的总数。要是你觉得这纯属莫名其妙的瞎搞,我也不会和你争。

第三天早上,我哄着自己不用拐杖走出浓粉屋十步,实际上走了五十五,或说大约九十码,来回一趟。一星期后,数字上升到了十七……如果你把那些数字累加起来,就会得到一百五十三的总数。我会在单程的尽头回望我的小屋,看起来好远啊,真把我惊得目瞪口呆。同时也想到不得不徒步走那么远才能回屋,又难免心头发颤。

你办得到,我对自己说,容易得很。不过十七步嘛,没啥大不了。

我是这么对自己说的,但没对伊瑟说过。

每天都多走几步,在身后留下盖戳般的脚印。杰克·坎托里有时带我到贝纳瓦街商厦购物,当圣诞节的装饰出现时,我注意到一个令人惊喜的细节:南行的沙滩足印都很清晰。右脚的跑步鞋底不再含糊,或许回程的最后几步才会被拖得模糊。

锻炼能让人上瘾,风雨无阻。浓粉屋的第二层楼是一整间大屋子。地板上铺着一条玫瑰红色的机织地毯,面朝墨西哥湾的玻璃窗宽阔得惊人。除此之外,别无一物。杰克建议我把需要的家具列成清单,他可以到家具租赁店帮我搬回来,楼下的东西就是在那家店里搞到的……如果我认为楼下的货色还不赖的话。我跟他说,那样办很好,但我不想在二楼摆放什么家具。我喜欢那屋子的空旷。很容易唤起我的想象力。我说,我只要三样东西:普通的靠背椅一把,画架一个,还有一辆赛贝斯克健身自行车。杰克能帮我搞到这些东西吗?他当然能,而且三天之内就置备齐了。从那时起,每当我想画素描、着色,便去二楼,每当天气不适宜外出时,我也会上二楼去做运动。那把靠背椅是我住在浓粉屋时唯一和我休戚相关的家具。

这儿的雨天无论如何也不算多——要不然佛罗里达也不会有“阳光州”的美誉。随着我南行的漫步逐渐拉长阵线,第一天清晨看到的黑色斑点最终扩大成了两个人影——至少,大多数日子里是两个人。其中之一坐在轮椅上,戴着一顶帽子,我认为是顶草帽。另一个便推着轮椅走,然后坐在她身边。他们的身影一般在清晨七点左右出现在沙滩上。有时候,推轮椅的人会留下另一位坐在轮椅里,独自走开,回到轮椅边时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在朝阳下晶晶闪烁。我猜想是个咖啡壶或早餐托盘,也可能用托盘盛着咖啡器皿。他们很可能就住在有橘色屋瓦的大庄园里,八九不离十。那是我在杜马岛上能见到的最后一栋屋舍,在主路的尽头,再过去,路就会消失在旺盛繁密、几乎覆盖大半个岛屿的野生丛林中。

4

我不能完全适应这里的空旷。“理论上,那里会非常安静,”珊迪·史密斯曾对我讲过,但我的头脑里仍是一幅沙滩正午的臆想美景:躺在毯子上晒太阳的恋人们互相涂抹厚厚的日光浴油,学生仔戴着iPod耳机玩沙滩排球,小孩子穿着松松的游泳服在岸边戏水玩沙,还有水上摩托在离岸四十英尺的海面上嗡嗡嗡地滑来滑去。

杰克安慰我说,这才十二月呢。“佛罗里达的旅游旺季,”他说,“感恩节和圣诞节当中的十一月,这个城市就死气沉沉,活像太平间。没八月份那么糟,但还是闷得要死。另外……”他抬手指了一下。当时我们正站在写有大红色13的信箱旁,我拄着拐杖,杰克一身牛仔毛边短装,印有摇滚乐队名字——“坦帕湾魔鬼鱼”的时髦衬衫,看起来活力四射。“这儿其实算不上是游览胜地。没看到人工训练的海豚吧?你在这儿只能看到七栋房子,数到那边最大的那栋屋为止……然后就只有丛林。顺便插一句,丛林里还有一栋屋,已经倒了,这是我在凯西岛听到的传闻之一。”

“杜马是怎么回事儿,杰克?距离佛罗里达闹市区不过九公里,沙滩这么美,却从没被开发?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一耸肩,“大概是土地产权争议之类的马拉松问题吧,我只能想到这点。需要我帮你去打探一下吗?”

我想了想,然后摇摇头。

“你不介意吗?”杰克一脸真诚的好奇,“如此万籁俱寂?因为,老实说吧,这儿的安静会让我有点神经紧张。”

“不,”我说,“一点儿不介意。”这是事实。疗伤就是某种形式的反抗,恰如我以前想过的那样,所有一举成功的起义都始于秘密活动。

“你每天干点什么呢?如果你不介意我问问的话。”

“早上用来锻炼、看书。下午用来睡觉。我还画画。以后,我说不定会试着正经画一些,但眼下还没准备好。”

“要说是业余爱好者,你那些画实在不错呢。”

“谢谢,杰克,过奖了。”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过奖”,还是从他的立场讲了实话。或许无关紧要。当你谈论画作时,总是个人主观印象,不是吗?我只知道自己被一股力推动着。深藏我心的一股力。有时候会令我有点惊慌失措,但绝大多数时候,那让我感觉太他妈的棒了。

我基本上只在楼上作画,我开始用“小粉红”的昵称称呼那间大屋。从那儿只能看到海湾和延伸的海平线。但我有台数码相机,也经常拍点别的景物,打印出来,夹在画架上(杰克会帮我把画架掉转方向,以便下午的强烈日光能照透画纸),然后勾描照片上的影像。那些快照既无韵味,也无拍摄的理由,但当我在电邮中向卡曼汇报时,他回信说,不受干扰的潜意识会自己写诗。

大概是吧,也大概不是。

我画我家的信箱。我画生长在浓粉屋周围的植物,还让杰克给我买来一本书,《佛罗里达海岸常见植物》,以便我画完时能给它们命名。命名似乎很有帮助——不知怎的,感觉会给画增添力量。那时我已经开启第二盒彩色铅笔……第三盒也整装待发呢。这儿有芦荟,盛放黄色小花朵的匙叶草(每一朵里都有微小的深紫色花蕊),叶子长阔如铲的冬青树;我最爱的则是槐米,《佛罗里达海岸常见植物》中也称其为“项链树”,因为树枝上长着豆荚式的小花,恰如一串串小项链。

我也画贝壳。那是当然了。这儿到处是贝壳,仅在我有限的步行范围内就有多到无限的贝壳。杜马岛简直是用贝壳做的,没多久我就捡回来数十枚。

差不多每天日落时,我都会画夕阳。我知道这听来有点老套,没新鲜感,但恰是因为这样我才画。似乎对我而言,如果能冲破藩篱跳出窠臼,哪怕一次,或许就能抵达一个新的层面。于是,我一张接一张地画,虽能堆成一沓却没有两张雷同。我尝试在维纳斯橙色上覆盖维纳斯黄,但效果很不理想。沉郁如炉火的光芒总是画不出来。每张夕阳画都是涂满色彩的垃圾,颜色仿佛兀自呐喊:地平线着火啦!我使足劲要喊给你听呢。毫无疑问,你在每周六的萨拉索塔人行道画展、凡尼斯海滩边随随便便就能找出四十幅比我画得强的。所以我攒了一些夕阳画,但大多数都看不入眼,嫌恶地扔了。

如此一败涂地地画了一夜又一夜,有一天,我再次举目遥望太阳消失时的天穹,只能任凭鬼节的颜色白白铺洒,渐渐消逝,这时我想道:是那艘船,它让我的第一幅画拥有了一丝魔力的闪耀,让夕阳仿佛穿透其间。大概是吧,但现在的海平面上一艘船也没有;那只是一条长长的直线,最深邃的蓝色沉在下面,明亮的橙黄飞扬其上,并退隐成微妙的绿影,我只能用眼去观赏,却无法用笔复制,再用上百支彩色铅笔也无济于事。

约有二三十张快照散乱摊在画架脚下。视线碰巧落在一张微距拍摄的槐米项链上。凝视中,我幻觉中的右臂开始痒。我把黄色铅笔咬在齿间,弯下腰,捡起槐米的相片,仔细探究起来。日光正黯淡下来,但无妨观看——我称为“小粉红”的楼上大房间能留住最长时间的光线,甚至足以欣赏细节:我的数码相机拥有完美的微距功能。

想都没想,我把相片卡在画架边缘,将槐米项链加进夕阳里。画笔飞动,先是素描勾勒——不过是几组弧线条,也就是槐米——接着就上色:棕色覆盖黑色,再添一抹亮黄,最后将花朵的余下部分上完色。我记得自己如何聚精会神,恰如我初入建筑行业面对每幢楼宇(说真的,连每一次投标都是)的建设或停工时那般投入。我也记得画到一半时,又用牙齿钳住铅笔,腾出手去抓挠那条不存在的右臂;我总是忘记自己已经失去那部分肢体了。每当心不在焉地用左手抱着什么东西时,我经常会伸出右臂去开门。截肢后的健忘症,就是这么回事儿。意识遗忘了,但疗伤渐进中,身体却允许截去的肢体继续存在。

关于那天晚上,我的记忆大都是美妙的,能在短暂的三四分钟里体会到真正的灵光一现是至高快乐。房间里黯淡下来,暗影似乎浮在玫瑰色地毯之上,朝着光芒渐褪的矩形落地观景窗漫游而去。最后一抹余晖掠过画架,我却还来不及好好看一眼自己刚收笔的画。我站起身,一瘸一拐地绕过健身自行车,摸到门边的电灯开关,灯光便从头顶洒下来。再走回椅子,把画架转向自己,然后,屏气凝神。

槐米项链仿佛悬在海平面后方,酷似一种庞大得足以吞噬超大油轮的海洋生物的生猛触角。每一朵黄色小花都像异种生物的一只眼。对我而言更重要的是,夕阳似乎因此而还原,回到某种日复一日我都如此的凡俗真相。

那幅画被我放到了一边。接着我走下楼,用微波炉热了一顿“饿汉烤鸡”速食餐,一口气吃了个一干二净。

5

那天夜里,我在夕阳的底边添上一束束毛线稷,亮橙色的光芒照透绿色,令海平面变为燃烧的森林。之后的一夜,我试着添上棕榈树,但效果不佳,那又是一个难逃的窠臼,我简直能看到摇着呼啦圈的女孩、听到尤克里里四弦琴的乐声,显然是落入了俗套。再其后的一夜,我在海平线上画了一只巨大的海螺贝,落日余晖围绕在旁,令那贝壳恍如皇冠。其结果——至少对我而言——几乎是让人难以容忍的毛骨悚然。我总把那幅画面墙而放,心想,等我次日再看它,恐怕就魔力尽失了吧,然而没有。对我,魔法从未消失。

我用数码相机拍了一张画的快照,附在电邮里,并引发了以下的信件往来,我把它们打印出来,收在一个文件夹里:

EFree19致 Kamen Doc

12月9日 10:14am

卡曼:我跟你说过我又重握画笔了。

这是你的错,所以你起码要看一眼附件里的画,再告诉我你的看法。这是从我的住所看到的风景。

直言无妨,别怕让我难堪。

埃德加

Kamen Doc致 EFree19

12月9日 12:09pm

埃德加:我认为你好多了。非常显著。

卡曼

又及:实不相瞒,这画惊人的好,像是出自未被发现的达利之手。

显然,你已有所斩获。宝藏有多大?

EFree19致 Kamen Doc

12月9日 1:13pm

不知道。很大,大概吧。

EF

Kamen Doc致 EFree19

12月9日 1:22pm

那就挖到底!

卡曼

两天后,杰克过来问我有没有差事要跑,我说我想去书店买一本萨尔曼·达利的画册。

杰克笑了。“我想你说的是萨尔瓦多·达利吧,”他说,“除非你想要的是那个家伙,写了本书就让自己落入水深火热的境地。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了。”

“《撒旦诗篇》。”我立刻接口说道。脑子工作起来真像滑稽的猴子,可不是吗?

即便有巴恩斯图书连锁店打折卡——那是我离婚时留给自己的几百万美元之外的好东西,画册还是贵得很,花了我整整一百一十九美元。等我买完画册回来,电话答录机上的“未接电话留言”显示键闪个不停。是伊瑟,一听那口气就知道是偷偷打来的。

“妈妈要给你电话,”她说,“爸,我把好话都说尽了——把她欠我的都算上,再加上我有生以来最甜的甜言蜜语,差点儿就要去求琳了,所以你要答应,好吗?你要答应,为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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