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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直接开出去,往山丘顶上爬。到了坡顶,我回头看破掉的窗子。车子最后面的地方有一扇小窗,没有防震,一大块玻璃不见了。他们如果找到能够与此吻合的玻璃的话,可以拿来当作证据。我想这不要紧,但也说不定。
在山丘顶上,一辆大轿车从我们旁边经过,向山下行驶。车里面的灯亮着,好像橱窗陈列似的,一对老夫妇直挺挺地坐着,仿佛在接受皇家敬礼。男人穿着晚宴服,戴着白色领巾和折叠帽。女人满身皮草,珠光宝气。
乔治满不在乎地经过他们,加大油门,快速右转进入一条黑暗的街道。他慢条斯理地说:“那对赴宴的夫妇会吓得灵魂出窍,打赌他们不敢报警。”
“是啊!我们回家去喝一杯吧。我从来都不喜欢杀人这档子事。”
5
我们坐着——杯子里有些韩翠丝小姐的威士忌——看着杯子后面的对方。乔治脱下帽子,相貌看来还不错,他的头上簇生着深褐色的头发,如同波浪一般,牙齿雪白洁净。他小口地啜着酒,同时叼着香烟。明亮的黑眼睛透出冷静的神采。
“耶鲁?”
“达特茅斯,如果这跟你相干的话。”
“什么事都跟我相干。当下,大学教育值些什么?”
“三餐好饭和一套制服。”他慢吞吞地说。
“小吉特是什么样的人呢?”
“金发大个儿,高尔夫球打得很好,觉得自己在女人面前很吃得开,喝酒喝得很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呕吐在地毯上过。”
“老吉特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他可能给你一毛钱——如果他没有五分的话。”
“啧啧啧,你说的可是你的老板。”
乔治笑笑。“他小气得很,帽子捂得紧紧的,脱帽子的时候,头简直都会吱吱叫。我总是冒险,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只是别人的司机。好酒。”
我又调了一杯,用光了瓶子里的酒。我重新坐下来。
“你认为那两个枪手是藏起来要杀杰罗先生的?”
“可不是吗?我通常那个时候开车送他回家,不过今天没有。他宿醉厉害,很晚才出门。你是侦探,应该知道怎么回事,不是吗?”
“谁告诉你我是侦探?”
“除了侦探,没有人他妈的会问这么多的问题。”
我摇摇头,“嗯哼。我才问了你六个问题。你的老板十分信任你,他一定告诉你了。”
黝黑的汉子点点头,微微一笑,啜着酒。“整个圈套很明显,”他说,“等车子开始转弯开进车道时,这些家伙就动手。不过我想他们没想要杀人,只是吓唬人而已,只是那小个儿是混蛋。”
我看着乔治眉毛。这整齐的黑色眉毛,闪着一丝光泽,好像马鬃。
“马蒂·艾斯特似乎不会找这样的助手。”
“当然,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大家都这样以为,他才故意找这种帮手的。”
“你很聪明,我们也许合得来。但是杀了那个小混混把事情弄糟了,你要怎么办呢?”
“不怎么办。”
“好吧!如果他们找上你,发现你的枪和这件事有关联,如果到时你还有那把枪的话——你可能不会有了——我想可以说成企图持枪抢劫。只是有一点。”
“哪一点?”乔治喝完第二杯,把杯子放在一边,又点燃一支香烟,微笑着。
“在前座很难看清车辆——尤其在晚上,虽然亮那么多车灯,但可能只是个访客呢!”
他耸耸肩,点点头。“但如果只是恐吓,效果也一样。因为整个家里很快会传开,老头会猜测这伙人是哪些路子——还有为什么。”
“去你的,你真的很聪明。”我敬佩地说,接着电话铃响起来。
是个英国管家的声音,发音非常简洁地道,问我是否就是菲利普·马洛先生,吉特先生要和我说话。他立刻接过话筒,声音夹着厚厚的冰霜。
“我不得不说你可真是不慌不忙地接受命令啊!”他吼着,“还是我的那个司机没有——”
“有啊,他来了,吉特先生”我说,“但我们碰上一些小麻烦。让乔治告诉你好了。”
“年轻人,我要你办事情的时候——”
“听好,吉特先生,我今天够辛苦了。你的儿子喂了我的下巴一拳,我跌倒撞破了头。等我挣扎回到家,半死不活时,又被两个凶巴巴的混混拿着家伙要挟,让我不要再管吉特的事。我尽了力,但我觉得有点虚弱,所以别吓我。”
“年轻人——”
“听着,”我诚恳地告诉他,“如果你要照自己的方法打这场球,就自己带球上篮吧!雇个接受命令的阿三,你还可以省下很多钱呢!我必须用我的方法做事。今天晚上,有条子来找你吗?”
“条子?”他酸不溜丢的声音回响着,“你是说警察?”
“一点没错——我是指警察。”
“我为什么会看见警察?”他几乎吼了出来。
“半个小时之前,你的大门前有一具死尸。死人,懂吗?个头很小。如果你看了心烦,可以把他扫起来放进畚箕里。”
“我的天!你说的是真的?”
“是。还有——他向我和乔治开了一枪。他认出了那辆车,一定是要整你儿子,吉特先生。”
一阵带刺的沉默。“我想你说的是一个死人,”吉特先生的声音冰冷,“现在你却说他对你开枪。”
“那是他还没有死的时候。乔治会说给你听的。乔治——”
“你立刻给我过来!”他透过话筒对我吼道,“立刻,听到没?马上!”
“乔治会说给你听的。”我轻轻地说,然后挂上电话。
乔治冷冷地看着我,站起来,戴上帽子。“好吧!老兄。”他说,“也许有一天我会找些轻松的差事给你做做。”他往门口走去。
“一定得照我的方式,就看他了。他自己做决定吧!”
“疯子,”乔治回过头来,“省点力气吧!大侦探。你对我说什么都只是响错地方的噪音罢了。”
他打开门,走出去,关上门。我呆坐在那里,握着电话,嘴巴张得老大,里面除了舌头和不好的滋味,什么也没有。
我走到厨房,摇摇威士忌酒瓶,还是空的。我开了一瓶黑麦酒,吞了一口,是酸的。不知什么事情困扰着我。我有种感觉,在我办完这差事之前,它还会继续困扰我,而且越发厉害。
他们一定和乔治只有一步之差。电梯下去停止后,几乎同时又往上升。沉重的脚步声沿着走廊越来越近。一个拳头击打在门上。我走过去,打开门。
一个穿着褐色衣服,一个穿蓝色,块头都很大,很强壮,令人厌烦。
穿褐色衣服的用满是雀斑的手把帽子往后一推,说:“菲利普·马洛?”
“我就是。”
他们结结实实地押着我走回房间,穿蓝衣服的关上门。穿褐色衣服的掏出警徽,让我看了一眼镀金和珐琅的光芒。
“芬莱森,刑事警官,总局刑事组。这位是西伯德,我的搭档。我们是来办正事的,不开玩笑,听说你的枪法不赖。”
西伯德脱掉帽子,用手掌拍拍灰白的头发,悄无声息地走向厨房。
芬莱森坐在椅子边缘,用像冰块一样方正,像芥末一样焦黄的拇指指甲弹弹下巴。他比西伯德老些,但没有他帅,一脸猥琐,一个没有过多大出息的老警察的表情。
我坐下来,说:“枪法不赖,什么意思?”
“我是说杀人啰!”
我点了一根香烟。西伯德走出厨房,走到壁床后面的更衣室。
“我们知道你是有执照的私家侦探。”芬莱森低沉地说。
“没错。”
“拿来。”他伸出手。我把皮夹给他。他仔细翻了一遍,还给我,“有枪吗?”
我点点头。他伸出手要枪。西伯德从更衣室走出来。芬莱森嗅一嗅鲁格,打开弹匣,清除枪栓,拿着枪好让光线透进弹匣入口,照到枪把里面的枪栓尾。他看看枪管,眨眨眼。又把枪交给西伯德,后者重新演练了一遍同样的动作。
“不会吧,”西伯德说,“枪膛干净,但又不是那么干净。一个小时之内没有清理过,有一些灰尘。”
“没错。”
芬莱森把掉在地毯上的子弹捡起,塞进弹匣,把弹匣合起归位,然后把枪交还给我。我放回腋下。
“今天晚上出去过吗?”他简洁地问。
“别太抬举我,我只是个小人物。”
“机灵的家伙。”西伯德冷冷地说。他又拍拍头发,拉开一个书桌的抽屉,“有趣的事件,专栏的好题材。我喜欢——用我的警棍侍候。”
芬莱森叹了口气。“晚上出去过吗?大侦探。”
“当然有,整晚进进出出。怎么了?”
他无视我的问题。“去过哪里?”
“吃晚饭,见客户什么的。”
“在哪儿?”
“老兄,很抱歉,每个行业都有秘密。”
“还有客人哩!”西伯德拿起乔治的杯子,闻了一下,“最近的——一个小时之内的事。”
“你还没那么聪明。”我讽刺他说。
“坐着大凯迪拉克兜风?”芬莱森纠缠不休,深吸一口气,“往洛杉矶西边方向?”
“坐着克莱斯勒——往葡萄树街方向。”
“也许我们最好带他去局里。”西伯德看着指甲说。
“也许你最好省省力气,少来吓唬不良少年的那一套,告诉我你肚子里在想什么。我和条子相处得很好——除了他们以为法律只是为了保护广大市民的时候。”
芬莱森打量着我。我所说的话到目前为止没对他起任何作用,西伯德说的话也没有打动他。他抱定一个主意,就像生病的小孩那样紧抓不放。
“你认识一个叫弗瑞斯基·拉文的鼠辈吗?”他叹息说,“从前是照顾场子的,后来觉得可以另谋发展,已经干了有十二年吧。拿着一把枪,头脑简单。可是今天晚上大概七点半左右,他再也不会胡闹了。一身冰冷——脑袋里装了颗子弹。”
“从没听说过他。”
“你今天晚上干掉什么人了吗?”
“我得查查记事本。”
西伯德礼貌地倾了倾身,问道:“你介意脸上来一下吗?”
芬莱森迅速伸出一只手,“西伯德,行了,行了。听着,马洛。也许我们这次弄错了。我们说的不是谋杀,可能还是正当防卫。这个叫弗瑞斯基的家伙今天晚上在贝尔区的卡维罗道被打死了,就在大街中央。没有人看见或听见什么。所以我们想了解一下。”
“好啊,”我大声说,“但是关我什么事?叫那个调音师别碰我的头发。他的西装不错,指甲也很干净,可是他这身皮逼得太近。”
“去你的!”西伯德说。
“我们接到了奇怪的电话,”芬莱森说,“你就是这样被卷进来的。我们不是捕风捉影,我们要的是一把点四五,他们还不确定是什么牌子。”
“他很聪明,早就把枪丢到李维酒吧的台子下了。”西伯德嘲讽地说。
“我从来就不用点四五,”我说,“一个需要那么大的枪的人应该用铁锹才对。”
芬莱森对我蹙着眉,掰着大拇指,然后深吸一口气,忽然仁慈地对着我说:“当然了,我只是个笨警察,谁都可以在我跟前捣鬼,我甚至不会注意到。我们都少说废话,谈点正经的吧!
“一通匿名电话打到西洛杉矶警察局,结果我们发现这个弗瑞斯基死了,死在一个名叫吉特的人的大房子前。这个吉特拥有成串的投资公司,不会用像弗瑞斯基这种人当擦脚布,所以没什么可调查的。他的用人什么也没听到,那条街上的其他四家用人也什么都没听到。弗瑞斯基躺在街上,有人开车碾过他的脚,可是杀死他的是射中脸部的一颗点四五子弹。西洛杉矶警局还没开始行动,就有人打电话给总局,告诉刑事组如果想知道谁杀了弗瑞斯基·拉文,问问干私家侦探的菲利普·马洛,还说了你的住址什么的,然后很快挂了电话。
“好,组里给了我这件差事,我根本不认识弗瑞斯基是哪号人物。但我问了档案组,他们果然找到了他的资料。当时我正在看西洛杉矶来的报告,发现描述好像很接近,所以就凑在一起:果然是同一个人。刑事组组长派我们来这里,所以我们就来了。”
“所以你们就来了,”我说,“要喝一杯吗?”
“喝了酒,我们可以搜一下你的窝吗?”
“当然可以。这是个好线索——我指的是那通电话——如果你们花上六个月追查的话。”
“我们已经想过,”芬莱森怒气冲冲地说,“可能有一百个人会杀掉这个小瘪三,两三个可能想把事情赖在你头上,认为这么做很聪明,就是这两三个才引起我们的兴趣。”
我摇摇头。
“想不起什么?嗯?”
“只是说俏皮话在行啊。”西伯德说。
芬莱森双脚重重一跺站起来。“嗯,我们得四下看看。”
“也许我们应该带张搜查状来。”西伯德说,舌尖轻触了一下上唇。
“我不需要跟这家伙过招,对吗?”我问芬莱森,“我是说,如果我不在他的射程之内,不发脾气,就没事,对吗?”
芬莱森看着天花板,冷淡地说:“他老婆前天离开了他,我们都说他只是在找出气筒。”
西伯德脸色变白了,粗鲁地扭着指关节,然后突然干笑两声,站了起来。
他们开始动手。前后花了十分钟,开关抽屉,搜查橱架背后,椅子下面,放下床,窥探冰箱。垃圾桶可让他们倒尽了胃口。
做完工,两人回来又坐下。“真是疯了,”芬莱森疲倦地说,“也许哪个小子在电话簿上挑中你的名字,什么可能都有。”
“我去拿酒。”
“我不喝酒。”西伯德咬着牙说。
芬莱森双手叉在肚皮上。“小子,那也不意味着好酒就会被倒进花盆。”
我拿了三杯酒,两杯放在芬莱森旁边。他一口气喝了半杯,盯着天花板。“我还有一件凶杀案,”他思忖地说,“你们的同行,马洛,住在日落大道的胖子,叫阿柏捷,听过吗?”
“我听说他是辨认字迹的专家。”我说。
“这是该警方管的事。”西伯德冷冷地告诉他的搭档。
“是啊!警方的事,已经上了早报。这个阿柏捷被人用一把点二二射了三次,枪靶似的。你还认识什么这样的狂徒吗?”
我紧紧握着杯子,慢慢吞了一大口。我从没认为蜡鼻子看起来有多危险,可是这种事也说不准。
“认识,”我缓缓地说,“一个叫泰西罗<a id="zw7" href="#zhu7"><sup>[7]</sup></a>的杀手,不过他人现在关在佛森,用的枪是柯尔特乌斯曼。”
芬莱森喝完第一杯,又一口气喝完第二杯,立刻站了起来,西伯德也站起来,仍然火气很大。
芬莱森打开门。“走吧!西伯德。”他们出了房间。
我听到他们的脚步声走下长廊,电梯再次哐啷哐啷响起。街上一辆车发动引擎,嘶吼着驶进黑夜里。
“那种小丑不会杀人的。”我大声说。但事实上,好像他们还是会杀人。
我等了十五分钟才又出门。等候时,电话响了,可是我没有接。
我开往米兰诺,绕了很多圈子,确定没有人跟踪我。
6
大厅半点儿没变。我慢步晃到柜台,蓝地毯依然搔着我的脚踝,同一个苍白脸的职员正拿钥匙给两个身着粗花呢的马脸女人。他看见我,又把重心放在左脚上,柜台尾端的门立刻弹开,弹出好色的胖子霍金斯,嘴上叼着的好像仍是同一支雪茄。
他摇晃过来,这回送我一个温馨的大笑脸。他抓住我的手臂,咯咯笑说:“正是我想要见的人。我们上楼去一下。”
“什么要紧事?”
“要紧?”他的脸笑开了花,好像双车车库的门,“没什么要紧的,这边请。”
他把我推进电梯,说“八楼”,声音甜腻愉快。我们往上升,出了电梯,沿着走廊向前滑行。霍金斯的手强而有力,而且知道该抓胳膊的哪个部位。我兴致很高,所以听任他摆布。他按了韩翠丝小姐门边的电铃,里面的大钟响了,门开了。我看见一个面无表情的小丑戴着牛仔帽,穿着晚宴服。他右手放在外套口袋里,帽子下面一双带疤的眉毛,眉毛下面眼睛的表情和瓦斯筒上的盖子一样丰富。
那张嘴动了一下,只够发出“喔?”的音节。
“老板的客人。”霍金斯殷勤地说。
“哪个公司?”
“让我来,”我说,“贪心的苹果股份有限公司。”
“呃?”那对眉毛左右摆动了一下,然后下巴突出来,“这是开哪门子的玩笑。”
“等等,各位——”霍金斯开口了。
牛仔帽后面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毕夫,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