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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都柏林人,”我说,“我的口音是当年在英国念寄宿学校时学的。那个没脑子的傻帽明明知道的。”他是真的知道。我进组后的头几周,他一直在我身边念叨,说英国人干吗来当爱尔兰警察,感觉就像小孩一直戳你的手臂问你:“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最后实在是受不了了,只好打破除非必要绝对不说的原则,跟他解释清楚。看来我当初应该说得更简单一点。
“你跟他搭档,感觉怎么样?”凯茜问。
“我在悄悄地疯掉。”我说。
这时,凯茜突然做了决定。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她身体侧向一边,马克杯也换到另一只手上(她后来发誓说我们那时喝的是咖啡,她说我之所以会误认为是热威士忌,是因为那年冬天我们经常喝它。但我知道不是,因为我还记得舌尖上那股浓浓的丁香味和猛烈的后劲),一把将上衣拉到乳房下。我吓呆了,过了好一阵才明白她想让我看什么:一道长长的伤疤,仍然红肿着,缝合线像蜘蛛般攀附在肋骨上方。“被人刺的。”她说。答案其实非常简单,结果竟然没有一个人想到,这真让我觉得很尴尬:因公受伤的警探可以自选单位。我想,大家之所以会漏掉这点,是因为刺伤这种新闻通常应该是一眨眼就通过小道消息网传开了才对,但我们却没有人听说过这件事。
“天哪,”我说,“这是怎么回事?”
“我本来是在都柏林大学做卧底的。”凯茜说。这解释了她的服装和传言为什么会失真,因为卧底非常重视保密。“所以我才会这么快就升为警探。有帮派在校园里贩毒,缉毒组想抓出幕后主使,需要有人混进学校,于是我就乔装成心理系研究生。我考进警校前,在三一学院念了几年心理学,所以讲话很像那么回事,而且我看起来很年轻。”
的确。她的脸很特别,有一种清新纯净的感觉,我从来没在其他人脸上看到过。她的皮肤像孩子般光滑细致,看不到毛孔,大嘴巴,高且圆的颧骨,挺翘的鼻子,睫毛又长又弯,突出的五官让旁人相形见绌。我记得她从来不化妆,只会偶尔涂一涂肉桂香味的红色唇膏,使她看起来更加年轻。不会有人说她漂亮,但我这人一向更喜欢私人定制,而非品牌,虽然杂志老是不识相地谆谆教诲金发巨乳才是上选,但我得说,比起盯着那些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美女,欣赏凯茜是更大的享受。
“你卧底身份泄露了?”
“怎么可能?”她愤愤地说,“我查出幕后主使是谁了,一个有钱人家的脑残小孩,住黑岩区,在都柏林市郊,念商科。当然了,我花了几个月跟他交朋友,听他讲一些烂笑话,帮他修改论文。后来我跟他提议,说让我去和女孩子打交道,女孩子跟女孩子买毒品不会太紧张,对吧?他觉得这点子很棒,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于是我开始往外放消息说直接找供应商拿货会比通过这个小鬼来得简单。只是这小鬼不知道是嗑药嗑太多了还是怎样,当时是五月,考试快到了,他竟然疑心病发作,觉得我想抢他生意,就捅了我一刀。”她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接着说:“不过,你别跟奎格利讲。这案子还在进行中,照理说我应该闭嘴。就让那个可怜的蠢蛋继续幻想吧。”
尽管我没说出口,但心里对她真是刮目相看,不只是因为她挨了那一刀(毕竟,我跟自己说,她也没干什么特别勇敢或者机智的大事,只是闪得不够快而已),而且想到了做卧底的阴暗,那种靠肾上腺素过活的日子,而她在讲起往事时一派轻松,完全不当回事。我靠着百般努力才学会那种轻描淡写的说话腔调,现在看到真格的了,当然一眼就认出来了。
“天哪!”我又说了一次,“我猜他被抓之后,一定有他好受的。”我从来没有揍过嫌疑犯,你只要让他们觉得你会揍他们就够了,没有必要真的动手。不过有人会这么干。通常,敢捅警察的人在被送到警局之前,身上往往会多出几道淤青。
凯茜挑起一边眉毛看着我,显然被逗乐了。“他们没有抓他,否则计划就完不成了。他们还要靠他抓到供应商。他们只是又找了另一个人去做卧底,就这样。”
“可是,你不想抓住他吗?”我说。我慢慢察觉到自己的无知,和她的冷静相比,我感到很有挫败感。“他捅了你啊。”
凯茜耸耸肩说:“其实回想一下,他这么做也有道理。我的确是假装和他交朋友,实则是想让他完蛋。而且他自己既吸毒又贩毒。吸毒又贩毒的人通常都是这样。”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又有点记忆模糊了。我只知道我想让她也对我印象深刻,但我没挨过刀子,也没遇上过枪战之类的场面,只好跟她说我还在家暴组时,劝阻了一名带着婴儿从顶楼往下跳的父亲。我的故事拖得很长,又不连贯,但大体上是准确的。(真的,我想我那时应该有点醉了,这让我又多了一个理由相信我和凯茜喝的是热威士忌。)我记得聊到诗人迪伦·托马斯时,我们俩聊得兴高采烈的(我是这么觉得)。凯茜跪坐在沙发上,双手比画着,香烟被遗忘在烟灰缸里,兀自燃烧着。我和她像两个自闭害羞的小孩,互相说笑,言谈机智而暧昧,却不忘在心里暗自斟酌一字一句,确定没有人越线或感觉受伤。我们聊到了“火光”和“烟枪牛仔合唱团”,凯茜用她沙哑但甜美的声音轻轻哼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