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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贩毒小子那儿拿到毒品之后,”后来我问她,“真的转卖给学生了?”
凯茜起身去烧开水。“有时候。”她说。
“你会觉得不舒服吗?”
“做卧底的所有事情都让我不舒服,”凯茜说,“全部。”
第二天早上上班时,我和她已经是朋友了,就这么简单。两个人都无心插柳,醒来却发现友谊早已绿意成荫。休息时间,我和凯茜四目相接,我做了个抽烟的动作,两人便一起走到室外,跷着二郎腿,像书挡一样各自坐在长条椅的两端。值班结束,她等我下班,对着空气抱怨着我收东西怎么收得这么慢。(“我是在跟《欲望都市》里的萨拉·杰茜卡·帕克约会吗?甜心,别忘了唇线笔,我可不希望司机还要回来再拿一趟。”)下楼的时候她说道:“喝一杯?”我无法解释两人之间的化学变化,为何一晚的相处就能生出这么多年的淡淡情谊。我唯一能想到的说法是,我们都发现彼此非常契合,虽然完全出乎意料,却十分确定。
凯茜一结束科斯特洛的新人培训,就马上和我成了搭档。奥凯利反对了一下,因为他实在看不惯两只刚入门的菜鸟凑成一对,而且这表示他得另外想办法安顿奎格利。但是我真走运,虽然侦探鼻子不够灵敏,却意外地找到了某个曾听到过有人吹嘘自己杀了一名流浪汉的人,因此奥凯利对我印象不错,而我也充分发挥了这一点优势。他叮嘱我和凯茜说,他只会给我们最简单、最没有希望的案子,“完全不需要任何警探的本事”。我们顺从地点点头,再次向他道谢,心里明白杀人凶手哪会这么精明,复杂的案子绝对不可能按照我们组里的值勤顺序发生。凯茜把东西搬到我旁边的座位上,科斯特洛则被迫和奎格利一组,这让他一连好几周都像被背叛的拉布拉多犬一样,用哀伤怨怼的眼神望着我们。
我想,我们刚进组的头两年应该建立了很好的名声。我们抓到了在小巷里打人的嫌疑犯,连续审讯了六个小时,直到他招认为止——虽然我觉得去掉“哦”“×”“妈的”之类的对话之后,讯问录音可能就剩了不到四十分钟。嫌疑犯是个瘾君子,名叫韦恩。(我们拿了一罐雪碧给他,接着就到隔壁屋透过单面镜看他抠青春痘。我跟凯茜说:“韦恩?他爸妈生他的时候干吗不直接在他额头上刺一个‘我家没人初中毕业’。”)这家伙把一个名叫“大胡子埃迪”的流浪汉痛揍了一顿,就为了偷一条毯子。他在笔录上签名后,还问可不可以把流浪汉的毯子要回来,我们把他交给警员,跟他说他们会处理,之后就回了凯茜家,开了一瓶香槟,一直聊到第二天早上六点。我和她上班都迟到了,整天昏昏沉沉的,而且不时哧哧地傻笑。
不用说,奎格利和少数几个同事都问过我有没有上过凯茜,还问她好不好上。他们发现我真的没上过她后,就猜她很可能是个同性恋。(我一向觉得凯茜很女人,而且很明显,但我能理解对某些人来说,特别的发型、不化妆和爱穿男孩的灯芯绒裤都代表有同性恋倾向。)凯茜后来被烦够了,决定匡正视听,于是趁圣诞晚会穿了一袭黑色露肩天鹅绒晚礼服,还带了一位身材魁梧的英俊的橄榄球员当男伴。男伴名叫格里,其实是凯茜的表弟,已婚,婚姻幸福,但为了保护心爱的表姐,助她工作一臂之力,他二话不说,披挂上阵,含情脉脉地看了凯茜一整晚。
那天之后,传言便少了,其他人也不怎么管我们了,我和凯茜都觉得很自在。其实凯茜不像外表看上去那么合群好相处,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她人很活泼,说笑反应很快,跟谁都可以谈得来,但如果各位要她在一大群人和我之间做选择,那她宁可跟我在一起。我常常在她家沙发上过夜。我们的破案率不错,而且还在不断提高,因此即使迟交报告或公文,奥凯利也不再威胁要拆散我们。我们一同出庭,看韦恩因杀人而被定罪(“哦,×,妈的”)。萨姆·奥尼尔画了两张很棒的漫画,把我们画成了“X档案”中的探员马尔德和斯库利(那张画我还留着,应该在某个地方)。凯茜把漫画粘在电脑旁,跟写着“烂警察!不给甜甜圈!”的车尾贴纸摆在一起。
现在回想起来,对我而言,凯茜出现得正是时候。没进重案组前,我对重案组有很多炫目迷人的幻想,但其中可不包括奎格利、飞短流长和没完没了的审讯,还有老是得跟满口脏话、口齿不清的毒犯干耗。我心里想象的是紧张刺激的生活和一触即发的感觉,结果现实却让我感到困惑、失望,就好像小孩打开闪闪发亮的圣诞礼物后,只看到两只羊毛袜。要不是凯茜,我想我最后很可能会变得跟《法律与秩序》里得了胃溃疡的警探一样,觉得一切都是政府的阴谋。
<a id="comment_480" href="#commentRef_461">[1]</a>1英尺合0.3048米。
<a id="comment_549" href="#commentRef_540">[2]</a>1英寸合2.54厘米。
<a id="comment_1084" href="#commentRef_1082">[3]</a>即军情六处,英国对外间谍情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