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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匆匆走进机场大楼,在还差一两分钟之时赶上了航班。飞机起飞时,埃利斯在前排座椅后的口袋里找到一本新闻杂志,在上面搜寻着关于阿富汗的报道。
自从比尔告诉他简果真随让-皮埃尔去了阿富汗,埃利斯便一直密切关注着战争局势。如今,阿富汗战争已不再是头版新闻,过上一两个星期,可能连条报道也没有了。但现在冬日的平静已经过去,每星期媒体上至少会有一两则消息。
这本杂志上有一篇关于苏联人在阿富汗立场的分析。埃利斯带着几分怀疑开始阅读——他知道,很多新闻杂志上的类似文章都出自中情局:某位记者拿到中情局对于某局势的独家情报评估通报,然而事实上,他却在无意中成为了针对另一国家情报机关的假情报传输通道,而新闻报道的真实程度比苏联的《真理报》好不到哪去。
不过,这篇文章似乎还算真实。上面说苏联正在集结军队和武器,为夏日发动大型攻击做准备。对于莫斯科政府来说,这个夏天,成败在此一举:要么在今年之内将反抗军摧毁,不然只能被迫与之达成某种协议。埃利斯觉得有道理:他要看看莫斯科的中情局人员怎么说,不过他也有预感——说出来的话应该都差不多。
文章中罗列着袭击的主要目标区域,“帕尼歇尔谷”赫然位列其中。
埃利斯记得让-皮埃尔提到过这个“五狮谷”。文章中也提到了马苏德——反抗军领袖,这个人让-皮埃尔貌似也提过。
他朝窗外望去,看着太阳渐渐西沉。埃利斯心中不禁涌起一阵恐惧:毫无疑问,这个夏天简将陷入极度的危险。然而,不管怎样,埃利斯都无能为力。
他低头翻着杂志,开始读一篇有关萨尔瓦多的文章。飞机在轰鸣中飞往华盛顿。日落西山,夜幕降临。
艾伦·温德曼请埃利斯到一家可以远眺波多马克河的海鲜酒店吃午饭。温德曼迟到了半个小时。这是个典型的华盛顿特工:深灰色西装,白色衬衫,条纹领带;狡猾如鲨鱼。既然是白宫付账,埃利斯索性点了龙虾,还要了一杯白葡萄酒。温德曼要了矿泉水和色拉。这是一个怎么看都“紧”得要命的男人——领带紧,鞋子紧,日程紧,自我控制也很紧。
前来赴宴的埃利斯带着几分小心。要员请客自是无法拒绝,可是这种非正式午餐还要谨小慎微,这让埃利斯很不喜欢,况且,他也不喜欢艾伦·温德曼。
温德曼开门见山:“我需要你的建议。”
埃利斯打断了他:“首先,我得知道,今天的会面有没有通知局里。”如果白宫想背着中情局搞秘密行动,那埃利斯自己可不想蹚这趟浑水。
“当然。”温德曼说,“你对阿富汗了解多少?”
埃利斯顿时觉得浑身发冷。他想:这件事迟早得把简牵扯进来。当然,当局知道简的存在:自己也没试着掩盖。在巴黎时,他告诉比尔自己会向简求婚,后来还让比尔查看简是否真的去了阿富汗——所有这些都记录在案。如今,简的事传到了这个浑蛋耳朵里,看来他是要加以利用了。“略有所知罢了。”他谨慎地答道,接着想起一首吉卜林的诗章,随即诵道:
当你伤痕累累被弃于阿富汗平原,
女人们走来,想将你的残体肢解,
翻滚着拾起步枪,让头颅爆裂,
如士兵般,迈向上帝的圣殿。
温德曼第一次感到不太自在。“假扮了两年的诗人,肯定对这些东西懂得不少。”
“阿富汗人也是,”埃利斯说,“他们都是诗人,就如同法国人是天生的美食家,而威尔士人是天生的歌者。”
“是吗?”
“因为他们既不会读,也不能写。诗歌便成为一种口头艺术形式。”温德曼显然听得有些不耐烦,他可没时间听人谈论诗歌。埃利斯继续道:“阿富汗人狂野不羁,是个性格刚烈的山地族群,比中世纪先进不到哪去。听说他们笃信礼义,勇敢如狮,而且冷酷无情。他们的国家气候干旱,土地贫瘠,条件恶劣。你又了解些什么呢?”
“根本就没有什么阿富汗人,”温德曼说,“南部有六百万普什图人,西部有三百万塔吉克人,北部是一百万乌兹别克人,还有十几个人口不足一百万的民族。现代意义的疆界对他们来说没什么意义:苏联有塔吉克人,巴基斯坦也有普什图人。一些民族内部分化成不同的部落,他们就像是红色印第安人,从不把自己当作美国人,只当自己是阿帕奇人、克劳人或者苏族人。不同部落之间的争斗如同对抗苏联人,不会有丝毫犹豫。而我们的问题就在于阿帕奇人和苏族人已经联手,共同对抗白人。”
“原来如此。”埃利斯点点头。他在想:简何时会牵扯进来?他开口道:“所以主要问题在于哪个是大人物?”
“这个简单。目前人们最为看好的游击队首领,是帕尼歇尔谷的艾哈迈德·沙·马苏德。”
五狮谷。这个虚伪的浑蛋在打什么主意?埃利斯注视着那张刮得溜光的脸。温德曼泰然自若,埃利斯问:“马苏德究竟有什么特别?”
“大多数反抗军领袖只满足于掌控自己的部族,收收税,让政府吃吃闭门羹也就罢了。马苏德可不满足于此。他会走出自己的山中大本营,主动袭击。马苏德一部所在的位置可以袭击到三个战略目标:首都喀布尔,萨朗隧道——位于喀布尔通往苏联的唯一公路之上,还有主要的空军基地巴格拉姆。他所处的位置可以造成巨大破坏,而他正有此意。马苏德深谙游击战之道。他无疑是阿富汗最有军事头脑的人,同时资金实力雄厚——山谷中出产绿宝石,销往巴基斯坦:马苏德对所有销售收入征收百分之十的税款作为军用资金。他二十八岁,领袖魅力超凡,人们都崇敬他、拥护他。最后说一句,他是塔吉克人。最大的部族是普什图人,其他部族都恨他们,所以也不可能选个普什图人做领袖。塔吉克是第二大部族,团结在一个塔吉克人手下还是有可能的。”
“而美国试图促成这一点?”
“没错。反抗军实力越强,对苏联人的打击就越大。况且,美国的情报界今年也非常需要打一场胜仗。”
埃利斯想,对于温德曼这样的人来说,阿富汗人是否要对抗残酷的入侵者以争取自由,这根本无关紧要。华盛顿可不流行讲什么人性道义——权力角逐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温德曼没有生在洛杉矶,而是列宁格勒,想必他也是一样如鱼得水、事业得意、手握大权;而且就算是站在交战的另外一方,他也会使出相同的策略。“你想要我做什么?”埃利斯问道。
“我想征求你的意见。一个卧底特工有没有办法促使阿富汗不同的部族联手?”
“我想应该有。”埃利斯说。菜品端上,正好可以让他思考片刻。待侍者离开,他说:“只要对方有求于我们——可能会在武器方面,我想应该是可能的。”
“是啊。”温德曼略带迟疑地开始享用午餐,看上去像得了胃溃疡。小口咀嚼的间隙,他说:“现在他们从巴基斯坦跨界购买武器,买的尽是些老式的供应国步枪仿冒品——如果不是仿冒品,就是真正的老家伙,一百多年的老古董还能打出火来。他们还从死了的苏联士兵身上弄来些卡拉什尼科夫冲锋枪。不过,这帮人最想要的还是小型火炮——高射炮、手动发射的地对空导弹,这样就能把飞机和直升机打下来了。”
“我们会乐意把这些武器给他们?”
“会。不是直接给——找个中间人,借以掩盖我们参与其中。但这个不成问题,可以找沙特人帮忙。”
“好吧。”埃利斯吞了几口龙虾,味道很好,“让我来说说我的想法,第一步,在每个游击队团体中,你都需要聚集一众核心人物——必须是认识、了解并且信任马苏德的人。这些人就是与马苏德进行沟通的联络员。他们要一步步树立自己的地位:首先是交换信息,然后是双方合作,最后是协调作战计划。”
“听起来不错。”温德曼说,“如何筹备?”
“让马苏德在五狮谷组织一个训练项目。每一个反抗军组织都派几个年轻人,与马苏德并肩作战一段时间,学习他的成功秘诀。如果他真如你所说是个优秀的领袖,他们会渐渐尊敬他、相信他。”
温德曼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些部族领袖一般都会拒绝听命于马苏德,这样的建议他们倒有可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