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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 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二)午后三点三十分(安田板桥分行兑换支票)
(此处年份均为昭和年)
警视厅的搜查纲要曾指出,搜索犯人的重点不在于“日”,而在于“时”。这里所谓的“时”,指的是特定时间的不在场证明。但是我认为,更应该注意的是星期几。除了与山口名片有关的星期六与星期日,其他犯行全部发生在星期一和星期二。搜查当局对此的解释是:星期一是新一周营业的第一天,银行事务比较繁忙,犯人认为较易趁乱得手。如果照这个说法,那星期二那次又该如何解释呢?
我倒有不同的观点。
是不是可以说,犯人因为工作关系,只有星期一和星期二下午有空呢?星期六和星期日(订制和领取山口名片的日子),进驻军相关单位本来就不用上班,因此上午就有空。可是平日里就只有星期一和星期二下午才能自由行动了。当时的进驻军机构中,的确有可能出现这种状况。帝银案罪犯所从事的,说不定就是星期三、四、五都得整天上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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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妨以犯人二十七日(星期二)去安田板桥分行兑换支票为例。照理说,犯人应该会急着赶在支票遭警方止付前兑现,所以上午去银行绝对比下午来的安全。可实际上犯人直到三点半才现身,想必是因为他星期二只有下午才有空吧。也许有人听到我的这种说法,会想说:“既然是这么大一桩案子,犯人一定会请假去兑现。”可如果当天请假,反而更令人生疑。
其次,犯人挑选的地点是处处可见火灾遗迹的偏僻小银行。这种银行的行员总数顶多二十到三十人。换言之,就掌控人员而言,可说恰到好处。再有就是犯人的活动范围,北起板桥,南至品川附近(荏原),这之间还有椎名町和中井。此外,他还曾去银座订制名片。可以说他的活动范围涵盖了整个东京都南北地区。当然,不是在一天之内完成所有行动的。但是再考虑到他只有下午才能离开工作单位(而且都是三点以后才抵达现场)自由行动的因素,也可以看出他的行动力极为便利。
尤其是他袭击帝银椎名町分行时,路上还有积雪。
在讨论平泽的不在场证明时,辩方强调五十四岁的平泽不可能穿着长靴在短时间内抵达现场,这一点也可作为佐证。综上,我认为犯人或许利用了吉普车。
虽然这名犯人是经过缜密计算才去银行犯案的,但这样的他,一定还是会担心犯案途中有人从外面闯入。比方说有客户临时有事,在银行打烊以后还从小门跑进来;或是跑外务的行员突然回来。这期间只要有一个人从外面闯入,看到行员们都倒在地上,犯人的计划就毁了。目击者想必会立刻冲出去求救,届时犯人将会进退维谷。对方既然能拟出如此缜密的犯案计划,若说没考虑过这种情况未免太不自然。所以我认为,他一定早已想好对策,不可能仅凭侥幸犯案。
那能不能这样假设呢?身为进驻军要员的他,驾着吉普车抵达银行附近,把车子停在不显眼的地方后再步行到银行。只要在军服外面罩上一件大衣就不会被认出身份了。而实际上,行员虽然无法准确说出犯人的服装,但都说他穿着大衣。这样一来,如果有人中途进来,他可以立刻冲上吉普车,发动车子快速逃逸。当时,进驻军的吉普车挂着黄色车牌,日本警察不敢对他们轻举妄动。昭和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年初,正是进驻军最有势力的时候。
根据“搜查纲要”所述,当局当时清查过汽车,但最终排除了这个可能,想必是因为他们只清查了日本人的汽车吧。进驻军的吉普车肯定未列入清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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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吉普车,去过帝银椎名町分行附近、相田小太郎家的吉普车,似乎也应该再研究一下。据说是因为相田家疑似出现斑疹伤寒病人,所以都政府的卫生课课员和进驻军军人才搭乘吉普车赶来消毒的,不过伤寒病毒并未传播。撇开辩方律师主张“平泽供称看到吉普车的说法在时间上不合理”这个疑点不论,区区一户普通百姓突发传染病,会让进驻军的军人特地赶来吗?这种小事交给都政府的卫生课处理就行了吧。况且,同车而来的,还是一个名叫亚伦的军曹。
如果是去上野地下道那种游民群居之处喷洒DDT,进行大规模消毒,那还可以理解;如今却只因为一户民宅内出现伤寒病人,进驻军的军曹就专程赶来,这一点似乎值得深究。
此外,犯人提到的帕克和柯内特这两名中尉,就在帝银案的搜查方向指向军方之际,被调回美国了。我在前面也提过,犯人不可能随便掰出这两名中尉的名字。就算犯人和这两名防疫机构的中尉没有直接接触,也必然有某种关系。因此,如果清查这两名中尉的人际关系,说不定可以找出真凶。可惜,不知为什么,这两名负责防疫工作的中尉突然奉命调回美国,离开了日本。
说到回国,关系到平泽不在场证明的美国军人艾利,也同样被调回了美国。
当时,平泽的二女儿和这个艾利交往甚密,一月二十六日(帝银案发当天),艾利在位于中野的平泽家玩,一直待到傍晚,平泽拎着装有煤球的手提袋返家。如果他能出面作证,就能证明平泽当天不可能在帝银犯案了。
调查艾利的出勤表后发现,他确实在一月二十六日请了公休假。因此,艾利造访平泽家的日期并没有错。可是,连这个艾利,也在平泽遭到逮捕后立刻奉命调回美国了。就此失去了获得艾利证词的机会。
虽然辩方律师提出申请,要求在美国的艾利进行国际公证,但却被法院驳回了这项申请。艾利的归国,与前述帕克、柯内特这两名中尉的调职,令人感到似乎有某种相同的企图。
那么,我想象中的犯人,又隶属于GHQ的哪个单位呢?
关于这点,我可以举出三项假说。
一、犯人是现役G3(作战部)辖下的石井秘密集团的正式成员;
二、虽然不能断定毫无关系,但应该不属于上级集团,同时也没有直接参与战后的秘密作业(细菌战术);
三、犯人曾是七三一部队(关东军防疫给水部,石井部队),或者第一〇〇部队(关东军军马防疫厂)的中坚成员,知道丁腈这种毒物的存在,而且有机会使用。但他虽然知道战后的秘密作业,却没有工作上的关系。
以上就是我的三项假说。
其中最容易理解的,是第三点。我想,在面对警视厅的清查行动时,GHQ、G2的CIC,以及PSD(CIE的舆论—社会调查课)对日本当局进行了某种暗示的可能性完全存在,应该不单是我的妄想。
实际上,警视厅根据最早的搜查纲要,的确针对军方进行过认真的调查,老实说,如果警视厅发挥原有的实力,想必很快就能逼近真凶。可是,抓住真凶,就等于让日方发现目前G3正在进行中的秘密作业,想必美方深切意识到必须转移搜查方针。于是,不难想象,GHQ必然大举出动,倾力阻止搜查本部根据搜查纲要进行调查。
当时,从日本北方到南端,乃至日本海沿岸的所有落魄开业医师,只要有行医经历的人,都会受到警察机关的秘密侦查(参见“搜查纲要名册”)。
GHQ不希望当局将搜查之手伸向真凶的理由,想必是为了完全隐匿GHQ某单位(作战参谋部)的最高机密作战计划之一——CBR计划中的C项(细菌),石井作业。因为如果这项作业的内容在日本警察的调查下曝了光,将会给美方带来极大的困扰。
该计划稍有泄露,便可能立刻由报纸或新闻机构——尤其是驻东京的UP(合众社)和AP(美联社)——发电传遍全世界。实际上,当时GHQ方面也的确要求日方尽快将帝银事件做个了结。表面上是希望这件前所未闻的惨案尽早解决,其实暗地里,恐怕是希望能在搜查之手伸向军部之前,随便找一个替死鬼吧。
碰巧,就在这时,向来被警视厅主流派漠视的“居木井名片小组”从北海道抓到了平泽贞通。平泽本来就罹患科尔萨科夫氏综合征,精神有点儿错乱,面对检方的侦讯,虽然试图抵抗了三十天,但最后还是在半发狂状态下认了罪。对GHQ来说,事态有了最理想的解决方法。
对GHQ来说更幸运的是,这个平泽贞通曾有日本堂诈骗案的前科。因此,社会上原本对平泽的同情(甚至曾为他的人权问题引发争论)骤然转为怀疑。在此我还要再说一次,诈骗与杀人的犯罪性质截然不同。有心人士抓住平泽贞通有前科的把柄制造不利状况,导致他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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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最初“搜查纲要”揭示的方针才是侦办帝银案的正确方向。案情会在逮捕平泽后急剧转变,可能是因为专案小组遇上“障碍”以后,临时抓平泽当替死鬼。总之,为了解决这起事件,一定要有个“犯人”。我这个推理应该不算荒唐吧。
事件侦办完毕后,出席破案记者会的GHQ公众安全课主任、警察行政官H.S.伊顿盛赞搜查本部:“克服了几乎不可能克服的障碍,漂亮地解决了帝银案,这项成功就算放眼世界也找不到第二个。而有关警方给嫌犯戴上手铐押送途中曾让新闻记者与他见面之举,虽有人批评是侵犯人权,但这是因为不知内情才会这么说。”这番话似乎也可以换个角度诠释。
警视厅早就知道,帝银案中使用的毒药,和军方制造的丙酮氰醇极为相似。这一点辩护律师也同样清楚。于是,辩护律师申请让第九技术研究所的前课员伴繁雄中尉出庭作证。有人说,伴中尉曾经目睹军方在上海使用丙酮氰醇做实验。没想到,这一申请却遭到检方驳回。据说当时检察官当面告诉辩护律师:“如果那样做,会撞上GHQ这堵高墙。”
那么,在上海做实验又是怎么回事儿?目前能得到的说法是这样的:
实验对象是中国军俘虏,地点在上海物务机关的一个房间。时间是昭和十八年(一九四三)十月,当时的战局已对日方不利。俘虏三人一组被分别关进密室,周围还有宪兵重重戒备。其中,站着身穿白色手术袍的军医其实是假军医,真实身份是第九技研的所员。
继医官之后,戴着红十字臂章的卫生兵(这也是总部特别派来的宪兵)跟着进来,立刻告诉俘虏:“你们住的收容所现在正有传染病肆虐,我们无法证明你们是不是带菌者。万一发病,对我们日军来说会很困扰,你们生病想必也会很痛苦。所以,今天军医特地带了预防药过来,服用方式由我们指示。第一剂,要照我们示范的方式服用,然后立刻服用第二剂。”说完,军医和卫生兵与俘虏一同服下注入茶杯的药物,接着又服下第二剂。当然,军医和卫生兵使用的杯子,打从一开始就已做了不明显的记号。结果,正如预期中的一样顺利。服下第一剂的俘虏们紧接着又服下第二剂,五六分钟后,俘虏们开始激烈地挣扎,随即四肢抽筋、昏倒在地,又过了两三分钟就断气了。如果是氰酸钾应该会立刻暴毙,可这种毒药经过了五六分钟才开始发作——这样就算通过实验证明了。
研制这种药的目的,是为用于情报员潜入敌阵失误被捕时,可趁敌人大意之际摆平看守,争取宝贵的时间脱身。此外,据说也曾考虑作为败战时自杀之用。因为如果一服药就立刻开始痛苦挣扎,可能会让随后服药的人丧失自杀的勇气,所以才特地研制出这种有五六分钟缓冲时间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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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GHQ死也不肯让帝银案搜查本部接触的石井中将手下的那批细菌研究者,究竟在研究什么?
无论是七三一部队,还是一〇〇部队,其技术均已获得日本军部高层的高度肯定。以下事实便可证明这一点。
只要是当过兵的人,想必都知道陆军有所谓的后勤“各部”。这是与负责打仗的兵科相对应的字眼,包括技术、出纳、兽医、卫生,等等。比起兵科,“各部”的最高官阶只到中将为止。尤其就兵科中的职业军人看来,“各部”看起来似乎矮了一截。不仅如此,碰上作战时,参谋拟定的作战命令通常写作“作命X第几号”,X的地方有甲、乙、丙、丁之别,用来表示重要程度。其中甲级是最重要的作战指令。撇开兵科不论,“各部”几乎用不到甲级指令,就算有,也是特例中的特例。
但唯独细菌部队不同。据说他们曾多次接获“作命甲第几号”这种特殊指令。
那么,何种情况下会接到这种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甲级指令?
比方说,潜入某城市或山村的细菌部队要员,为了进行实验,会事先在某些人物或地点周围散布传染病菌。当然,这是秘密行动。而且不只限于占领区,也会潜入敌区进行。采用过这种细菌战术的著名战役不胜枚举,例如“热河之战”就被称为“鸦片作战”。
这项工作一完成,军方就会以其他名义对该地区发起攻击。有时是公开军事行动,有时是秘密行动,总之都是会被视为第一级的“甲等指令”。他们的目的是要观察细菌战的效果,为确定能达到何种程度,他们采用了各种方法。有时还会把尸体运出并加以解剖,调查他们散布的细菌或毒物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或者调查成功率。
参与这种作战计划的一般士兵,多半不清楚实际目的。想必直到今天依然还有很多人蒙在鼓里,以为只是单纯的作战指令吧。
这似乎与GHQ特别礼遇负责安排这种特殊作业的石井军医中将有相通之处。
接着,不妨看看熟知这种细菌战筹划全貌的关东军细菌部队首脑高桥军医中将,在苏联接受审判时的供述摘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