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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一阵寒风吹走了夜空中零星的几片云彩,月亮也不好意思地露出娇羞的面庞。在月光的映衬下,六角形的雪花抱成小团在空中摇摇曳曳;雪花抚摸着叶片,变成滋润万物的露珠;雪花轻落池塘,散开点点闪着波光的涟漪;雪花坠入人群,则变成这个节日最美丽的馈赠。

远离城市的喧嚣,云汐市翡翠园小区一套贴满喜字的套房内,两对年纪五十多岁的老年夫妇落座在客厅之中。

“我说亲家,这房子的装修您还满意吧?”一位穿着得体的老妇抬头望了一眼天花板上的欧式吊灯,接着笑眯眯地把目光对准了另外一个女人。

女人很不舍地把目光从一台价值不菲的立柜空调上移开,笑得合不拢嘴:“满意,满意,太满意了。要么说秦姐、黄哥都是会办事的人呢,是不是,老头子?”女人说完用胳膊肘戳了一下身旁抽着闷烟的男人。

“咳咳咳——”心不在焉的男人一口烟呛在嗓子里,涨红着脸咳了半天。

女人有些不满地对他翻了翻白眼。

秦姐很识时机地往男人面前推了一杯还冒着热气的茶水:“只要两位亲家满意就行,为了两个孩子,这可是我特意买的新房,三室两厅的大居室。”说到“三室两厅”,她还故意加重了语气。

“还是秦姐有心,我们家乐乐以后跟着你们家冲冲,那生活肯定是幸福美满,说不定明年咱们就能抱上小小子了。”女人神气活现地拍着大腿,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我们这日盼夜盼,就是希望能早点抱上胖孙子,如果真能如愿,花多少钱我都愿意!”

男人一直没有说话,皱着眉头把手中的半截烟头使劲地掐在了烟灰缸内,正当其他几人相谈甚欢时,他忽然起身拍了拍散落在身上的烟灰,用沉闷的语气开口说道:“黄哥、秦姐,房子我们也看过了,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说完便迈着大步朝门口走去。

女人有些挂不住面子,收起了挤满皱纹的笑脸,接着从包中掏出手机假装看了一眼时间来掩饰自己的尴尬:“时候确实也不早了,两位亲家早点休息吧,等过几天咱们婚礼上见。”

“哎,好!”秦姐也不好出言挽留,起身将二人送至门口。

“嘭!”走廊里传来关门的声响,女人赶忙回头瞅了一眼,确定房门已经关实以后,她一把抓住男人的肩膀,恶狠狠地瞪着眼睛:“姓王的,你今天晚上给我甩什么脸子?有话给我当面说清楚!”

男人丝毫没有给女人留面子,站在走廊的尽头用质问的语气说道:“说清楚?我跟你说什么清楚?这就是你干的好事!我们就一个女儿,你以为这样的生活是女儿想要的?你考虑过女儿的感受没有?你是亲妈么?你把女儿当什么了!”

声音在走廊里回荡,女人铁青着脸,牙齿咬紧嘴唇,怒火带动的喘息声越来越重,空气中凝结着紧张的味道,大战一触即发。

男人仿佛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无所畏惧地等待暴风雨的来临。

可能是有所顾忌,女人的理智最终还是战胜了冲动,几次的喘息之后,她没有反驳,怒瞪了男人一眼,转身走入了等待已久的电梯。

电梯门合上的瞬间,男人习惯性地从口袋中掏出了一支烟点燃。在黑暗的走廊之中,男人的每一次呼吸,都伴着忽明忽暗的亮光,烟头的每一次灼烧,都映着他忧郁的脸庞。

烟卷很快燃烧成了灰烬,他掏出手机,点开屏幕上的短信图标,熟练地输入了一串手机号码,接着他在拼音键盘中敲出了一行小字:“乐乐,爸爸对不起你。”

文字伴着叮咚的一声响,发送了出去。男人收起手机,继续倚在墙边,等待电话那边的回复。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已经将自己的最后一根烟掐灭了,可装在上衣口袋中的手机却依旧没有任何响动。

为了确定自己没有产生幻觉,男人再次查看,手机还是没有任何新短信。

男人抬头看了一眼那扇挂着“2101”门牌的防盗门,转身走进了电梯。

凌晨也不知道几点,男人躺在女人的身边,翻来覆去不是个滋味,他掀开带着体温的被子,径直走到桌前又拿起手机。

“乐乐今天怎么没有给我回信息呢?”男人皱着眉头,有些焦虑。

“难道睡着了没看见?”

“不会呀,乐乐天天睡那么晚,而且睡觉前都会抱着手机玩上一通,不应该没看见我发给她的信息啊。”

“难道手机没电了,在充电?”

“应该也不会,她从上学那会儿就有二十四小时不关机的习惯,充电也会开机的。”

男人握着手机,在卧室里来回踱步,嘴里喃喃自语。

当各种猜测都被否定之后,男人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不行,我得去看看。”男人下定决心,从床头抓起衣物,三两下穿好,快步朝外走去。当门锁咯噔一声被锁死,屋内的挂钟敲响了清晨五点的钟声。

男人骑着电瓶车一路狂奔,穿过十几个红绿灯后,他来到了一个名叫山城小区的楼宇间。

咕咚,咕咚……周围安静得有些诡异,这也让男人的心跳越来越快,他顾不得去扶起没有停好的电瓶车,一个箭步冲进了单元楼楼道内。

“乐乐,开门!”

男人拍打着房门,但没有任何应答。

“乐乐,开门!”男人提高了自己的嗓门,他已无心去考虑自己的叫喊是否会惊扰到楼内的住户,作为父亲的第六感已经让他觉察到,他的女儿可能发生了大事。

喊叫声依旧石沉大海,在寒冷的冬季,男人竟然惊出一身汗,他慌张地从腰间掏出一串钥匙,颤抖着双手一个个地找寻属于眼前这扇铁门的那一把。

叮叮当当的钥匙碰撞声骤然停止,男人手中紧紧地握住刻着“乐”字的十字花钥匙。他深吸一口气,将钥匙对准了房门上的黄铜色锁孔。

吧嗒,吧嗒。随着几圈钥匙扭动的声响,男人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锁舌离开了门框上的锁扣。

门被推开了,屋内潮湿浓烈的血腥味肆意地冲进男人的口鼻之中。

他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有些瘫软地朝室内唯一的一间卧室走去。

吱呀,随着房门缓缓地被推开,眼前的一幕让男人彻底昏厥了过去。

“我说算你狠,善用无辜的眼神。”一首为明哥特殊定制的手机铃声在我耳边发疯似的响起。

铃声将我从熟睡中惊醒,我痛苦地把手从温暖的被窝中抽出,眯着眼睛在床头扒拉着手机的方位。就在音乐即将播放结束时,我的指尖传来一丝冰凉,在艰难的抉择间,手机被我一把握住。

屏幕的亮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挣扎着在那块闪光的液晶屏上找寻那个绿色的接听图标。

屋内阵阵的凉意让我清醒了不少。而此时我手机上的接听键,也在转眼间变成了“未接来电”。

“我×,五点三十分,明哥的电话?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我已经清醒了七七八八,盯着手机上的电子时钟,似乎明白了什么。

我刚想给明哥回过去,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次我没有丝毫的犹豫,使劲地点了一下屏幕上那个绿色的圈圈。

“明哥!怎么了?”

“给你五分钟,洗漱完毕在楼下等我,发命案了。”明哥焦急地催促道。

“知道了!”一听是“命案”,我不敢怠慢,手脚并用地把衣服穿好,冲向了卫生间。

我的名字叫司元龙,男,二十三岁,是云汐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室的一名初级痕迹检验员,由于受父亲的影响,在大学毕业时选择了这一行当。

在这里,我必须要介绍一下我的父亲,他曾是我们省在刑事技术上最有权威的专家,但无奈十几年前因为案件的原因,双腿残疾,终日卧床不起。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工作有两年之久,在科室里也能勉强独当一面。

刚才给我打电话的人叫冷启明,四十多岁,我们科室的法医,也是我们科室的老大,平时我们都称呼他明哥。

他曾是我父亲最得意的门生,但性格有些古怪,在我的印象中,除了我父亲之外,他从来没有给过任何一个人笑脸,冷面法医说的就是他。

他说话做事一向不拖泥带水,说五分钟就五分钟,我前脚刚踏出单元楼门,后脚我们单位的现场勘查车已经吱呀一声停在了我的面前。

“小龙,赶紧上车。”坐在驾驶室的一个胖子在向我使劲地招着手。

我冲他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他叫焦磊,三十多岁,在我们科室负责刑事照相、视频分析以及图像处理工作。他也是我父亲的徒弟,由于他身材圆滚,私下里我都喊他胖磊,他是我们科室最逗的一个,由于脾气相投,我俩的关系十分铁。

昨晚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最低气温有零下五度,站在室外,我能感觉到一股钻心的寒冷在肆意地蹂躏着我。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嘴巴中呼出的水蒸气,刹那间变成了白色的雾气飘散在空中。

我几步走到印着“犯罪现场勘查”字样的江淮警车前,左手用力地抓住了车门把手使劲往外一拉,车门哗地一下被拉开了,一股暖流袭遍我整个身体,这是车里的空调给我带来的舒适感觉。

我搓了搓手,一头扎进了车中。

嘭!在我进入车内的那一刻,坐在后排的一个女孩用脚使劲地将车门从里面撞上了,这也是她练就的一项绝技。我微笑着瞟了一眼她那张颜值很高的脸蛋。

“臭流氓!”她从来都不认为我看她的眼神是在欣赏美女。

她叫叶茜,比我小两岁,是我们科室的实习生,刑警学院刑事侦查专业的女汉子,也是我的小师妹,但是她平时对我经常是没大没小,丝毫没有把我这个师兄放在眼里。由于刑警大队队长徐石是她的姑父,所以她在我们科室主要是起联系刑警队的纽带作用。

在我们科室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人,就是现在这个戴着“酒瓶底”眼镜,沉睡在车厢尾部的科技男陈国贤。他在我们科室负责理化生物检验,有一双能看透一切的眼睛,平时上班的时候,他除了吃喝拉撒以外,基本都是泡在自己的实验室里,他对检验有着狂热的痴迷。

一般喜欢搞科研的男人长得都比较着急,贤哥也不例外,别看他只有三十多岁,但光看面相,比明哥还要苍老不少。所以私下里,我们都喊他老贤。

我们的科室学名叫刑事科学技术室,可兄弟单位更喜欢戏称我们为“尸案调查科”,因为在我们科室,除了日常的检验工作以外,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负责全市命案的现场勘查工作。也就是说,哪里有命案,我们就在哪里。我们平时不是在命案现场,就是在去命案现场的路上。

“什么情况?”我坐在柔软的汽车座椅上,对着副驾驶上的明哥问道。

明哥回了回神:“具体的情况我暂时还不清楚,只知道命案现场在山城小区,死者是一名女性,刑警队的人已经赶去保护现场了。”

“哦!”我随口应和了一声。

明哥没有再浪费一个字,而是继续将头望向窗外,若有所思。

勘查车在胖磊熟练的操作下,一路向案发现场赶去。前后也就几十分钟的时间,车窗外便交替闪烁着红蓝色的警灯。

我摇开车窗伸头向外望去,在小区一栋六层楼房的北侧并排停着四辆警车,单元楼门前也被圈上了警戒带。

胖磊火速找了一块空地将车停放规整,刑警大队队长徐石夹着笔记本,一路小跑来到我们跟前。

“徐大队,情况怎么样?”明哥看到对方紧张的神情,眉头微微皱起。

“冷主任,你可来了。”徐大队咽了一口唾沫。

“赶快介绍一下!”

徐大队翻开笔记本:“我们是凌晨五点十五分接到的报警,说山城小区5号楼1单元202室有人被杀害。死者名叫王晓乐,女,二十九岁,是我们市中专学校的一名教师。报案的是她父亲王振,根据她父亲的介绍,昨天晚上九点钟左右,他给死者发了一条短信,可死者一直都没有回复,一开始他也没感觉什么不妥,可今天早上他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就来到了女儿所住的小区,用钥匙打开门一看,女儿被人杀害在卧室之中。事情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现场勘查完毕我们再碰头。”明哥从后备厢中取出几件勘查服,给我们分发下去。

“冷主任!我觉得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为好,根据死者家人的描述,现场可能有些惨。”徐大队合上笔记本随口说了一句。

“行,我知道了。”明哥不以为意。

趁着换勘查服的空隙,我环视了一下现场外围的情况。

案发现场山城小区在我们这里也算是一个比较出名的住宅小区。当年这个地方炒得那叫一个热,开发商曾要价八千一个平方,在大城市这个房价可能还不到一个零头,可在我们这个三线城市,已经算是高价,时至今日我们这边的均价才只有五千多一点。

山城小区最大的亮点,就是它依山而建,从它的宣传图册来看,景色那叫一个美不胜收。但开发商似乎并没有考虑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安全问题,大约是在三年前,小区南侧山体滑坡,直接导致山脚下的一些房屋严重受损,致多人受伤,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小区的承建商以及开发商均被问责。

而这件事只是一个开端,后来因为这个小区,还牵出一件贪污贿赂的案件。这件事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小区业主纷纷低价抛售房屋。小区内除了一期的三十几栋多层楼房建起来以外,其他的房屋几乎全部烂尾,小区里随处可见工地的建房设备。这也是在小区里发生那么大的案件却没有一个居民围观的原因。

发生命案的5号楼是一栋坐南朝北的砖混式六层楼房,这栋楼还恰巧就是这个小区中最为危险的一排靠山楼房中的一栋。楼南侧五米处就是长满树木的倾斜山体,住宅楼跟山体之间只有一个象征性的铁丝网,根本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尸体所在的位置,正是这栋楼的二楼东户。

我们五个人穿戴整齐之后,走进了警戒带。

案发现场的勘查,是有一定的顺序的。首先,是由我这个痕迹检验员进入室内,处理整个现场的指纹、鞋印等痕迹,防止后续的技术员无意间破坏案发现场。

胖磊作为刑事照相员,要拿着相机跟在我后面辅助我提取关键的物证。在这个数码时代,单反相机的成像照片,已经成为痕迹检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等我勘查结束,明哥会接着进入室内检验尸体。待案发现场的尸表检验结束之后,老贤会提取案发现场内需要分析检验的生物检材回实验室化验。当然,所有的勘验过程,都需要胖磊用相机辅助配合。

也就是几次呼吸的时间,我们各自带着勘验工具站在了案发现场的门前。胖磊在快速地组装照相设备,明哥和叶茜很自然地闪到一边给我腾出了一个空间。

我看了一眼朝北的房门,材质为铁皮防盗门,十字花锁芯,颜色为深红色。这种门也叫工程房门,是开发商集体配备的一种极为廉价的房门,这种房门的主要构造其实就是两层铁皮中夹了一层硬纸板,力气大的人,一脚就可以踹开,标准的防君子不防小人。

我从勘验箱内拿出了一根微型痕迹采集装备。这个装备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根细如电线的摄像装置和一个影像采集仪器,它的主要作用就是采集案发现场肉眼无法发现的痕迹物证,在这里就是观察门锁是否曾经被撬过。

装备调试好之后,我将摄像头对准了锁眼。随着几次咔嚓咔嚓的快门声,锁芯的内部构造被拍摄到了仪器内置的存储卡之上。

做完这一切,我拿出几瓶粉末,开始采集房门上的指纹。这种房门是最为常见的客体,对我来说整个采集的过程不会超过十分钟。

也就在胖磊刚刚组装完相机时,我收起采集指纹的毛刷,转头看了一眼,只见胖磊轻轻地在快门键上按了几下,举起右手对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我会意地推门走进了案发现场。

案发室内为一室一厅结构,目测面积不超过七十平方,进门右手边为客厅,在客厅之中摆放了一组沙发和一套家庭音响。进门的左手边为餐厅和厨房,透过一扇透明的玻璃移门能清楚地看到厨房有严重的翻动痕迹。客厅的南侧由东向西依次为卧室、卫生间和储藏室。根据报案人的描述,死者就在这间卧室之内。

我蹲下身子用手指使劲地敲击了几下铺着木地板的地面,地面上并没有传来明显的响声。

“强化木地板。”我很快判断出了我进入室内第一步要处理的客体。

一般强化木地板在装潢的过程中都是湿贴,它的工序就是先在室内抹一层水泥地坪,接着打上地槽,最后把木地板铺在上面就算完工。铺设完毕的木地板都是紧贴着地面,中间没有空隙,所以敲击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声音。

但如果是实木地板那就截然相反,因为实木地板在铺设的过程中会先打一层“龙骨”,接着再把木地板架在“龙骨”之上,也就是说实木地板和地面有一段空间,在敲击的过程中,会发出咚咚的回声。

判断地面的材质对提取现场足迹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拿强化木地板来说,由于这种地板大多都是使用工业用胶把碎木屑挤压在一起,所以这种地板有很强的硬度和光滑度,鞋子踩在上面可以留下清晰的鞋印。对于这种客体上的鞋印,我只需要使用足迹灯便能清楚地观察到。

而实木地板的难度就要高一些,因为它的表面有坑洼不平的纹理,鞋子踩上去有时候只能留下部分鞋底花纹,针对这样的地面,我必须要在室内找寻大量鞋印,把鞋印照片剪切拼接,才能凑成一个完整的鞋底花纹。

好在现场的地面属于那种直接就可以观察的客体,这让我长舒一口气。

可当我打开足迹灯开始搜索地面的时候,眼前的一幕,却仿佛在告诉我:“小样,你是不是高兴得太早了?”

我惊讶的原因,是因为室内出现了我始料未及的一种鞋印。

我蹲在地上,小心地挪动到鞋印旁边。整个鞋印是由纵向排列的几处凹陷点状痕迹组成的,我皱着眉头仔细地观察眼前这些看似极不规律的白色点状凹陷。

胖磊看到我紧锁的眉头,走到我跟前:“怎么了,小龙?”

“磊哥,我刚才进门前询问过,所有无关人员的鞋印我基本上都已经排除了,就目前来看,这种鞋印应该是嫌疑人所留下的。”我手指着地面。

“这是什么鞋印?”胖磊也盯着地面有些好奇。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钉鞋。”

“钉鞋?跑步用的钉鞋?难道嫌疑人是运动员?”胖磊有些欣喜。

我摇了摇头:“也不是所有的运动员都穿钉鞋。在我们市面上流通的钉鞋分为很多种,光我知道的就有四种。”

“四种?”

“对!这第一种就是我们熟知的田径钉鞋,主要是参加跑步、跳高以及跳远的人所穿;第二种就是足球钉鞋,这个很好理解;第三种叫高尔夫钉鞋,因为在打高尔夫球的过程中,挥舞球杆需要用力,所以一般经常打高尔夫的球手也喜欢穿钉鞋;第四种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钉鞋,叫钓鱼钉鞋,一些钓鱼爱好者如果在河中钓到大鱼,需要脚底的抓地力来提供支撑,这种钉鞋在市面上也普遍存在。”

胖磊边听边点头:“原来还有这么多的种类,我还以为能用它来判断嫌疑人一些特征呢。”

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非但不能缩小嫌疑人的范围,相反还会增加分析的难度。”

“哦?怎么说?”

“从现场的鞋印我们不难看出,嫌疑人所穿的钉鞋鞋底带有很坚硬的鞋钉,否则也不会将室内坚硬的强化木地板都划出印子。现在可供我们分析的只有这几排不规律的点状痕迹,根本不能从鞋印上分析出嫌疑人的高矮胖瘦,所以它根本没有任何价值。”

胖磊看着我有些失望的表情,拍了拍我的肩膀:“也不要纠结,咱们先处理一下别的痕迹,万一嫌疑人没有戴手套作案,找到指纹岂不是更有针对性?”

我也只好站起身,朝被翻动得比较厉害的厨房走去。

厨房里的锅碗瓢盆以及调味料被打翻一地,显然,嫌疑人对厨房的摆设并不是很熟悉,否则也不会闹出那么大的动静。

“凶手把厨房翻那么乱干什么?”胖磊说出了我的疑问。

“会不会死者将自己的财物藏在厨房里了?”我说出了一种可能性。

“嗯,或许有这个可能。”

“我先把厨房的痕迹物证处理一下再说。”说完,我走到了一堆调料瓶前,开始了紧张的处理工作。

当最后一个调料瓶被我放在橱柜上时,我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

“怎么?没有情况?”胖磊站在一边拎着相机问道。

“基本上都是陈旧性的指纹,并没有发现新鲜的,而且通过指纹的大小可以判断为女性,有可能就是死者所留,换句话说,嫌疑人作案时戴着手套。”

“奶奶的,都被一些警匪片影响的,现在屁大一点的小孩作案都知道戴手套。”胖磊有些气急败坏。

“磊哥,你别着急,咱们还没有进入尸体所在的重点部位,现在下结论还过早,明哥和老贤还没出场呢。”现在轮到我去安慰他。

磊哥“嗯”了一声,重新调整了相机的镜头,跟在我身后来到了卧室的门口。

卧室房门的处理工作对我来说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五分钟后,整个房门被我处理完毕,结果依旧不容乐观,并没有发现可疑的指纹留在门上。

吱呀,白色的木门被推开,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朝我们这边扑来。虽然我跟胖磊都戴着厚厚的口罩,但依旧被这浓重的气味给顶了出来。

我们两个不约而同地往后退了几步,好给自己一个换口气的机会。

“阿嚏,什么味道?”胖磊打了一个喷嚏。

我隔着口罩捏了一下自己的鼻尖来缓解这种不适。

“进去看看再说。”胖磊用手推了我一下,示意我抓紧时间。

我深吸了一口气,定了定神,重新推开了房门。

“这……这……这……这……”胖磊只是扫了一眼卧室,舌头便如同打了结一般。

我也被现场的惨状给惊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几年命案现场没少见,多少有一些免疫力,可这个现场却让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

卧室内的陈设很简单,进门靠左手边是一张白色的木质衣柜,衣柜紧贴墙体,靠卧室的东墙有一张双人床,床尾的墙面上挂着一台液晶电视,卧室的南侧,是一处通透的大阳台。

屋内的墙面,并没有太多的装饰,就是简单的乳胶漆白墙。

在白墙最醒目的位置上,写满了血字,“贱人”“婊子”“骚货”,一个个扎眼的汉字,挑逗着我的视觉神经。可能嫌疑人在写字时,蘸的血过多,每一个血字的下方都有几条流淌状的血痕。血字在白墙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惊悚,这个场景跟恐怖片上的经典片段如出一辙。

尸体被切割成了两截,它的上身只穿了一件黑色的文胸,下身赤裸,整颗头颅被砍下摆在了床的正中央,人头的南侧静静地摆放着一把沾着碎肉和血块的菜刀。

死者颈部的人体组织挂满了半固体状的殷红色血块。尸体的大腿两侧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线条状的锐器切割伤,伤口深至肌体,透过淡黄色的脂肪表皮,可以清晰地看到殷红色的肌肉组织裸露出来。

双人床上的白色被褥已经被血全部浸透。整个现场只能用“残忍”“血腥”“变态”去形容。

我和胖磊僵在尸体面前,额头上渗出大颗汗珠,在死寂的室内,我们可以清楚地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我不敢怠慢,抓紧一切时间处理室内的痕迹,幸好现在是冬天,被褥的吸收能力很强,室内地面并没有太多的血迹,这没有给我的痕迹检验工作增加太多的难度,胖磊则举起相机,认真记录现场的原始状态。

几十分钟后,我确定室内客体已被仔细地处理了一遍,对在门口焦急等待的明哥挥了挥手。

明哥抓起箱子,几步走到尸体的面前。我注意到他只是眉头微微挤了一下,便很快舒展开来。

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现场都这样了,他依旧如此淡定。我在心里不禁感叹明哥的魄力。

“啊!”我还没回过神来,叶茜的惊叫声传入了我的耳中。

我闪过正在仔细观察现场情况的老贤,快步走到她的跟前:“你没事吧?不行你在外面稍微等一会儿?”

叶茜虽然现在在我们科室工作,但怎么说她也就是一个实习生,而且还是一个女孩子,这种血腥的场面,不见为妙。

她用右手使劲地按了按太阳穴,倚着门框冲我摆摆手:“没事,我站在门外就行。”

“现场有如此明显的泄愤行为,看来嫌疑人跟死者之间的仇恨不是一般的大。”明哥站在尸体的旁边,看了一眼被切开的死者颈部。

“泄愤行为”再好理解不过,在命案现场中,大多数发泄行为是通过损伤尸体来实现,当复仇行为达到目的后,若愤恨的情绪仍未了,就有了附加的行为动作,嫌疑人会接着在被害人身体或某个部位继续做一些与杀人无关的行为动作。这个现场的血字、尸体上的一条条锐器伤口,就是“泄愤行为”的最好写照。

明哥大致扫了一眼尸体之后,把目光集中在了墙面上的血字上。

“小龙,这上面有没有什么发现?”明哥问道。

我闻声再次走进房间,在墙面上找了两个我正好平视的血字仔细地观察起来。

“结合现场其他客体遗留的印记,血字应该是嫌疑人用手指蘸取死者血液直接写在墙面上的,墙面上没有留下指纹,很显然,他戴着手套,而如果我没有判断错误的话,他戴的还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手套。”

“哦?什么手套?”明哥有些好奇。

“嫌疑人戴的应该是乳胶手套。”我很肯定地回答。

“你是怎么判断的?”在场的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了我的身上。

我再次确认了一下书写痕迹开口道:“一般市面上常见的手套有五种。第一种,棉手套。”它的主要材质是棉布,棉布种类又分市布、细布、粗布等。多使用在制造业,很多大型国企都会集中采购,比如煤矿、钢厂等,包括我们勘查现场使用的手套也属于这一类。这种手套价格较贵,它的编织工艺、规格大小均有国家统一的标准,反映在手套印上,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第二种,化工纤维手套。”所谓化工纤维,指的是以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物质为原料制成的纤维。由于合成技术简单、造价便宜,建筑工人使用较多。而它经使用后,表面纤维容易积结成球,就算是新买的手套也避免不了。

“第三种,针织手套。”由于可以做针织手套的材质很多,手套除本身制作的原材料有区别之外,批量生产时还会使用到一些全自动的机器,这就会在手套印上留下明显的工艺特点。另外,为了美观,有人还会在手套上,打上拼花,甚至绘制一些图案,这些特征,反映到手套印上,会有显著区别。

“第四种,皮革手套。”皮革大体可以分为纯皮、翻毛皮、人造革,又可根据动物种类细分为牛皮革、猪皮革、羊皮革等等。它是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品,这种手套的工艺制作过程与布类的相同,需要很多道工序。而一般来说,皮革类手套比一般的手套都要肥大一些;倘若皮革手套穿戴较久,还会出现指尖边缘突起、表面龟裂等特征。

“第五种,乳胶手套。”不同于一般的手套,它是一种利用烧制法制作的工业手套。在医疗、美容行业广泛使用,是必备的手部防护用品。乳胶手套以弹性大,表面光滑著称,在手套没有破损的情况下,没有什么特定的特征。手套印也与穿戴者手的大小接近。

我换了一种站姿接着分析:“我在整个室内的所有客体上发现的手套印,几乎都是接近人体手指的大小,指印没有任何特征。从这一点基本可以确定为乳胶类手套。如果之前只是我大胆的猜测的话,那现场的血字就让我更加确定了我的猜想。”

“这怎么说?”叶茜好像已经适应了案发现场血腥的场面。

我指了指墙面的空白处:“咱们来看看现场的血字,用血量很多,说明嫌疑人所戴的手套吸收性很差,否则不可能在字迹下方出现流柱状血痕。前三种吸收性较好的手套可直接排除,那么剩下的只有后两种。”

“我刚才也已经说过,一般皮革类手套比正常的手指都要肥大一些,如果嫌疑人戴的手套是这一类,在书写的过程中,由于手指的挤压,手套会有或多或少的变形,力度的大小决定了手套接触面积的粗与细,那么他不可能在墙壁上写出笔画如此均匀的字迹。因此只剩下最后一种与手指紧贴不变形的乳胶手套。”我一口气说完了我的分析结果。

“嗯,判断没有瑕疵,我同意你的观点。”明哥点了点头。

“另外,从笔迹上来看,嫌疑人应该是一个心思缜密、处事不惊的人。”我又补充了一句。

“哦?这又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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