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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七十九岁生日前夕,福里斯特·塔克干了人生中的最后一票。他的蓝眼睛炯炯有神,白发整齐地梳成背头,可谓风采依旧。但是,他的身体却越发衰老,患上了高血压和胃溃疡等疾病。他做了四重旁路手术,妻子劝他回到佛罗里达州庞帕诺滩的住所。那是一座桃红色的房子,旁边是一座高尔夫球场,是为退休准备的。附近的一个地方有“周六之夜”活动,供应高档肋排,还可以跟其他老人一起跳舞,每人只需十五块五美元,甚至还有一座湖,塔克可以坐在岸边练习吹萨克斯管。

但是,1999年春季的这一天,邻居们要么在打高尔夫,要么在照看孙子,而他却驱车前往约五十英里外位于朱庇特市的共和安全银行。塔克向来对外表极其看重,这次他穿了一身白:折缝鲜明的白长裤、白运动衫、白绒面皮鞋,还有一条泛着光的白丝巾。

他在ATM机前停了片刻,把丝巾围在脸上,就跟盗贼一样。他又从帆布包里取出一把美军制式柯尔特.45手枪,冲进银行。他走到一号柜台前说:“把钱放进来。全放进来。”

他晃了晃手枪,让每个人都看见。出纳在柜台上摆了几叠五元和二十元的钞票,塔克检查了一下里面有没有染料包<a id="zw1" href="#zhu1"><sup>[1]</sup></a>。他看了看表,又去了二号柜台,然后说:“过来,你也装。”

接着,他把厚厚的钞票装好——超过五千美元——往门口奔。出去的时候,他还回头看了看两名出纳。“谢谢,”他说,“谢谢。”

他把车开进一家附近的停车场,那里存着他的“保险”车,是一辆红色的庞蒂亚克,查不到他的头上。他用抹布擦了擦这辆偷来的“烫手”车,把自己的东西扔了进去。他有一把.357麦林手枪、一把锯短的.30卡宾枪、两顶黑尼龙帽、一个手枪皮套、一罐梅西防身喷雾、一副史密斯威森手铐、两卷黑色电工胶带、一个警徽、五节七号电池、一个警用扫描仪、一把玻璃刀、一副手套、一顶钓鱼帽,此外还有一瓶治心脏病的药。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他平安到家,仿佛干净利落地逃脱了。

他在家里点了一会儿钱就回到车里,又朝高尔夫球场开去,邻座上整齐地码放着抢来的钱。这时,他注意到有一辆没有牌号的车在后面跟着。为了确认,他拐到了另一条街上。后面的车还在。接着,他看见一辆警车在后面停了下来。他狠踩油门,想要甩掉警车:左转,右转,再右转,再左转。他经过了北庞帕诺浸信会教堂、科利尔丧葬服务中心,还有一排车道上停着快艇的粉色平房,最后被逼到了死胡同里。他正要掉头,只见一辆警车挡住了路。一名警官——詹姆斯·齐恩队长——正要去拿霰弹枪。齐恩的车跟木栅栏间有一点缝隙,塔克现在身体前倾,开着车朝缝隙冲了过去。齐恩当了将近二十年的探员,事后说自己从没见过类似的事情:白发老人朝他飞奔过来,脸上还带着微笑,仿佛很享受这一段谢幕演出。接着,就在警车往堤上开的时候,塔克的车失去了控制,撞到了橄榄树上。安全气囊弹开,把他撞在了座椅上。

警方发现此人身份后着实一惊。他不仅已经七十八岁了——用齐恩的话说,他看上去“就像刚吃完黄昏特价晚餐一样”——而且是二十世纪最臭名昭著的持枪劫匪之一。他的从业时间已经超过了六十年,几乎每次被关都能成功越狱,堪称他那个时代的越狱大师。

2002年的一天,我去得克萨斯州沃斯堡看他。他承认了一起抢劫罪,被判了十三年,当时被关在监狱的医疗中心里。医院是一座陈旧的黄色砖制建筑,房顶是红色瓦片,建在一座小山顶上,远离大路,周围都是武装警卫和铁丝网。我拿到了一张说明,上面写着“不得携带武器、弹药、金属切割工具”,然后被护送穿过了多个房间,身后的房间封闭后,前面的才会打开。最后,我来到了一间空的等候室。

没过多久,警卫就推着一架轮椅出来了。轮椅上的人身着棕色囚服,外面是一件绿色的翻领夹克。他身体扭曲着前倾,仿佛要最后转一次什么东西,然后就凝固住了。他起身说道:“很高兴见到你。我叫福里斯特·塔克。”

他说话的声音很柔和,带着南方腔调。握手致意后,他拄着拐杖,缓步走向木桌。“抱歉我们要在这里见面。”他说道,等我先入座。

齐恩警官告诉我,他从没见过这么彬彬有礼的罪犯:“见到齐恩警官以后,替我向他问声好。”甚至一名同意他有罪的陪审员也说:“你忍不住要赞美他——他真有风度。”

“好了,你想了解什么呢?”塔克说,“我这一辈子基本上都在监狱里——除了越狱的时候。我1920年出生,十五岁就入了狱。现在我八十一岁了,还在监狱里。但是,我成功越狱过十八次,失败过十二次,计划过的那就更多了。我觉得这些就不用跟你说了吧。”

我们找了个靠窗的角落坐下,俯瞰着监狱的广场。我很难想象,这个人一辈子都在跟通缉令和午夜逃狱打交道。他的手指跟竹节一样,还戴双光眼镜。

“我说的越狱成功就是骗过看守,”他眯着眼看着窗外,继续说道,“可能他们最后会抓到我,但我至少跑了几分钟。”

他抬起手,指向一个地方:他有一次试图逃跑,就被击中了那里。“我身体里还有子弹残留,”他说,“当时火力全开,我被击中了三次——左肩和右肩都是M16步枪打的,腿上是大号铅弹。”

他的声音有点干,我就从自动售货机里给他买了瓶饮料。他跟着我,透过玻璃罩往里看,没有上手摸。他选了一瓶胡椒博士:“跟樱桃汽水差不多,是吧?”

他看起来很满意。把饮料递给他时,他又瞟了一眼糖果,我就问他还要不要别的。“麻烦你了,”他说,“我要一块椰子巧克力糖。”

吃完以后,他开始跟我讲“福里斯特·塔克的真实故事”,他讲了好几个小时,累了以后就提议第二天上午继续。我们谈了好几天,他一直坐在靠窗角落里。每过一段时间,他就会轻咳一声,然后我就去给他买喝的。他总会跟着我去贩卖机,警卫在远处看着。我最后一次去的时候,钱不小心掉在了地上,才发现他的眼睛在四处游走:墙壁、窗户、警卫、围栏、铁丝网。我突然想到,越狱大师塔克原来在利用跟我见面的机会踩点。

“第一次越狱时,我才十五岁,”塔克告诉我,“十五岁的时候跑得可快了。”

那是1936年的春天,他被判了偷车罪,收押于佛罗里达州的斯图尔特镇。镇子不大,位于圣鲁西河畔,遭受了大萧条的沉重打击。他告诉警方,偷车纯粹是为了“找刺激”。不过,在监狱里面,刺激很快就变成了恐慌。就在狱警解开手铐的那一刻,他飞一般地冲了出去。几天后,一名副警长在橘子树中间发现了正在吃橘子的他。“那是我第一次越狱,”塔克说,“就是这样。”

司法官决定把他转去少管所。他在里面没待多久,但就在这么一小段时间里,塔克就把五六把锯条从牢房的窗户里递给了几个认识的小伙伴。“他们还没逃出去,不过锯条都在。”他说。那天晚上,他锯开了一根窗条,然后就溜了出去,还帮了其他两个男孩从那个小豁口中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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