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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怎么了?”钟仪问。
“那一天这里挂了个灯笼,从后台拿的破灯笼,后来被公安取走了。”导游说。
“一个灯笼?为什么会有灯笼挂在这里?”钟仪问。
“不知道,总之那时候,这里的情形鬼得很。”
“人头一直没找到,这么说来,案子还没破?”我问。
导游奇怪地看我:“当然没破,你晓得这么多东西,怎么反倒不知道这个。公安最后连死的人到底是谁都没查到,这案子,我看是破不了了,都过去了这么多年,那颗脑袋,现在也不知埋在哪里,说不定被野狼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真狠,头如果在,知道死的是谁,说不定公安就把人抓住了。”
我还在看着那个小孔,想象着多年前的一个清晨,曙光照亮了戏台,没了头的身子倒在地上,破灯笼挂在木柱上轻轻晃动。
血铺满地。
钟仪叫了我几声,我没理她,直到她抓着我的手臂摇了摇。
“老师你突然说起这宗悬案,不会只是为了吓我吧。你一直说自己是最了解杀人的人,不会是破了这个案子吧?”她说话的时候直直看着我,那眼神是我顶抵挡不住的那种。
“破案?”我笑了起来,摇摇头:“我是知道这个案子,不过说到破案……”
我停了停,说:“死掉的这个,连衣服鞋子都被凶手剥下来带走了,对破案人员来说,线索太少。这样荒凉的地方,又是雨夜作案,不像大城市里的凶杀案,凶手走到哪里都会碰上人,还有摄像头,再怎么小心,也会留下大把的线索。但说到把头砍下来,却不一定是为了隐藏死者的身份。”
“这说不通啊。”范思聪说:“既然衣服剥了是为了减少线索,那么把头砍掉,难道不是相同的逻辑吗,怎么不是为了掩盖死者的真实身份呢。”
我没理他,冲那导游点头笑笑:“你看这几个人,都很感兴趣的样子,我呢是知道一点情况,但细节方面,肯定还是你更清楚。”
“唉呀,可是我这还要为这两位做导游呢。”她有些为难。
不过那两位游客却一叠声地说没事,这宗多年前谋杀案的吸引力,看起来要比嘉峪关古迹大得多。
“那你想知道什么呢?”她说。
我没有立刻问,而是飞快地在脑中回忆梳理了一下,这才开口。
“这是九五年的事情吧?”
“对,九五年七月八日,我死都记得这日子。”
台下的几人都凑近了,雨不大,只有范思聪打起了伞,陈爱玲则抽起了烟,这是我第一次见她抽。
我站得如此之高,以至于对话的时候,感觉很奇怪。但让我爬下去站进雨里,当然是不高兴的。而且我还想多嗅嗅这戏台上的杀人味道呢,多难得。
想象当时现场的情形,如果我是公安,第一时间会看到什么?
灯笼!
现场有许多抓人眼球的东西,比如没头的身子,那身子还是光着的,还有弥漫了一地的血。但我一定先看见那在风中摇摆的灯笼,光屁股的身体排在第二。
办案的刑警当然也注意到了灯笼,据我所知,他们应该在灯笼里找到了些痕迹,但最好导游能帮我证实这一点。
“听说,那人的脑袋,曾经放在灯笼里过。”导游这样告诉我们。
“是因为在灯笼里发现了血迹,或者更多的能证实这项推断的人体组织吧?”我问。
“好像是吧,应该是这样的。”
很不严谨的回答,我想,但我还能指望她像个刑警从血型到碎骨渣到骨髓质一样样列给我听吗。有我掌握的情况作对照,这样的回答就足够了吧。
“那为什么最后又拿走了呢,这点公安有结论吗?”
“那你得去问公安,不过,都说是不想死人被认出来。”她犹犹豫豫,又说:“也有传把人头放灯笼里,是作邪法,邪法作完了,人头自然就没有了,被收走了,许是吃掉了。”
她这话一说,旁边几个人都变了脸色。
“扯蛋。”我说。
许是我的不屑表现得太明显,她立刻解释说:“你刚才不是自己也说什么,把头砍下来不见得是要隐藏身份。而且我听在县公安局的亲戚讲,地上除了血印子,还有皮肉,就是剁的肉泥,验出来是死人身上的。但这死人脖子下面是个完整身子,肉泥从什么地方来,只有脸上,那脸上挨了许多刀,都砍烂了,就算留在灯笼里,也没人认得出他是谁了。所以把人头拿走,肯定是别的原因,那说作邪法,也不是没道理。不过你们城里人,不晓得这些东西,也正常得很。”
为了隐藏身份而把死者的脸砍烂,这是相当粗糙的手法,而且现代科技早已经到了凭脸部骨骼就能复原面容的程度,哪怕是九五年。当然凶手很可能并不清楚这一点。但不论如何,这从逻辑上都推不到巫祭仪式之类的东西上。
我无意指出她的逻辑错误,继续问了几个细节,得知在现场并没有发现油灯,但通过泼洒的灯油,公安判断曾经有个油灯,但被凶手带走了。杀人的凶器也被带走,但砍下人头的,却是原本在后台的一柄斧子。那斧使用前在戏台台基一角的青砖上磨过,用后被扔在戏台下,指纹在雨水里洗过,变得残缺不全。
“我是觉得,这和作邪法没什么关系,不过呢,杀了人之后,还要把人头割下来,这个动作本身,就有很强的仪式性。就这点来看呢,很像是复仇。”
“对的对的,我那亲戚讲,他们判断杀人动机,就是复仇。”
“那老师你知道这么多细节,公安对动机的分析,你肯定也是知道的罗。你肯定还有藏着没讲的吧,肯定想到了些公安没想到的东西。你给分析分析,没准真就把这积年的悬案给破了。”范思聪不阴不阳地挤兑我。
我冲他一笑,从戏台上跳下来,然后半搀半抱地把钟仪也接了下来。给他添堵实在是件太简单的事情。
我在细雨里,站到当年灯笼的位置前,抬头仰望那不存在的灯笼。
“那个早晨,一具丑陋的没了头的男人身体,沾满了血水,光着躺在这戏台子上。身体里大多数的血早已经从腔子里涌了出来,一直流到戏台外。而这里挂着一个灯笼,灯笼里装着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假设那颗人头没被拿走,就在灯笼里。想象一下,这是个怎样的场景,你们会有怎样的感受?”
那对偶遇的情侣,女孩已经缩进男孩的怀里,发出嘤咛的颤音。同行的几人,陈爱玲看似镇定,指间的烟已经抽得快烧到手;袁野吐噜着嘴,其实倒是最不在意的;范思聪抱着手看我,但脚姿很典型:一只脚冲着钟仪,另一只脚呈逃离状撤了半步,怂态毕露,人总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钟仪的脸色有些潮红,这里面恐惧和兴奋都有,我想,我是在这一刻真正对她产生兴趣的。
“你们会觉得很残忍,很恐怖,很震骇,但一定不会觉得怪异。为什么呢,因为这画面是统一的,是协调的。”说到这里我停顿了一下,我想这刻一定有人在心里骂我变态。
“我说的统一协调,是指把头砍下来,和把头装进灯笼挂起来,是一致的,更确切地说,是情绪上的递进。复仇,彻底的复仇。这叫作枭首示众,头砍下来不过瘾,还得挂起来让所有人看到。他把死者的脸砍烂是为了保护自己,但同时又不免削弱了对复仇的快感,让他更想以另一种方式,进一步的发泄。”
“所以他选择了把头挂起来,但为什么是放在灯笼里,而不是其它方式?”钟仪问。
“因为后台恰好有灯笼啊。人头不是那么好挂的,古时人是长发,所以挂人头时把头发一绑就行了,当然还有另一种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