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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初,冯国金从部队复员回到地方,经历几次大的调动,最终通过公安部考核,被安排在和平区分局当一名普通民警。进新单位的第三个月,赶上冯国金办婚礼,同事们跟他还不熟,随多少份子叫不准,暗地里讲究这个新来的年轻人不太懂事,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老丈人是市局领导杨树森,借机昭告天下自己是一颗自带助燃的火箭,未来蹿天速度肯定比同期新人都要快,要搭这班顺风车的人抓紧跟他搞好关系。但是他们误会冯国金了,他等不了,是因为女朋友杨晓玲怀孕了,趁肚子还没显形得赶紧办,这事连他老丈人也不知道。冯国金二十七,杨晓玲二十五,论年纪正合适。冯国金是挺高兴的,娶妻生子,人生早晚这么两件事,早了早踏实,而且自己也喜欢杨晓玲。但杨晓玲很生气,她觉得自己上当了,她工作在电力系统,是个肥差,本来单位准备送她去美国公派学习一年,一辈子可能都轮不上一回的宝贵机会啊,完犊子,让冯国金一次酒后不规范操作给搅黄了。杨晓玲一开始没想告诉冯国金,自己偷偷去的医院,居然拒绝相信怀孕的事实,隔了一礼拜又去第二家查,因怕撞见熟人,特地跨了两个区找了一家小医院,偏偏被前去该医院找一个伤者核实案情的冯国金给撞见了。杨晓玲心想,真完犊子,冯国金这辈子注定是自己的拦路虎。杨晓玲手握再次确认怀孕的化验单,蹲在走廊尽头大哭,把冯国金吓得后脊背都是汗,赶紧安慰,放心,我会对你负责,将来也肯定会对孩子好,男孩女孩我都喜欢,我明天就找你爸提亲去,有我在呢,别怕。杨晓玲越听越来气,哭得满走廊人都哆嗦,你以为我是怕你不娶我啊?没有你冯国金,大把人排队要娶我,我是怕我这辈子都去不成美国了!

婚礼办得还算体面,礼金收得也不算少,冯国金如数都上交给老丈人杨树森了——他心里多少有愧。杨树森是什么人?一辈子老公安,这点猫腻还看不出来吗,不捅破是因为他乐意,被宠坏的老丫头总算托付出去了,退休前又了却一桩心事。冯国金虽然毛毛躁躁的,但总体来说还是个要强上进的年轻人,假以时日,说不定能成气候,他杨树森一辈子阅人无数,还没看谁走过眼。杨树森年纪也大了,心一软,婚房也给准备了——要等冯国金单位分配宿舍还早呢。冯国金的父亲过世早,母亲退休前是第一阀门厂的油漆工人,之前那点养老钱也被哥哥结婚时用了,老儿子给人家当了倒插门女婿,母亲心里不是滋味。冯国金安慰母亲,说,妈,我好好干,该是我的,将来都会是我的。

杨晓玲十月怀胎几乎都是在自己跟自己较劲中度过的,肚子里的是礼物,也是累赘,累赘多一点,毕竟当时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去不成美国了。累赘卸下来,是个女孩。孩子的命名权归属了杨树森,实际是冯国金让渡出去的,孩子出生时杨树森还有不到三年就要退休,再能说了算的事没几件了,冯国金就当孝敬了老人,反正跟自己姓,叫什么随老爷子高兴吧。于是,冯雪娇就开始叫冯雪娇。因为出世当天本市下了一场十年罕见的大雪。大概是她妈妈怀她的时候太较劲,冯雪娇的个性也爱较劲,小学时我给她起的外号是“事儿妈”,凡事跟她有没有关系的,她都能插上一嘴。

冯雪娇上小学以前,冯国金一直在和平分局,不忙的时候跟同事喝茶侃大山,午休还能睡上一觉,忙起来好几天逮不着人影。20世纪90年代头几年,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全市冒出来几十家歌舞厅和酒吧,一半都在和平区。打架斗殴的案子也跟着多了,后来还有在酒吧里卖摇头丸的,那几年冯国金抓得最多的就是这些人,很快他就提不起精神了。自从当了警察,他一直想赶上个大案子,这就跟学医的上手术台一个道理,谁都不想一辈子给人递剪刀纱布。杨树森告诫他,要沉住气,这辈子能不能赶上大案要案,那都是命,就算赶上了,也不一定就能成就你,还可能毁了你。1983年“二王”大案,人在本市没抓住,后来流窜至全国,一路上杀了十来个警察,这就是他杨树森一辈子的耻辱,噩梦。人一辈子怎么都能过,但就是不能带着耻辱跟噩梦过。冯国金点点头给老丈人敬烟,心说,大案赶紧来吧。你老了,我还年轻呢。

直到2003年,冯国金主持侦破了“鬼楼奸杀案”,因为案情后来被准许公开,媒体大肆报道(包括给案子起了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冯国金因功授勋,更因为在抓捕嫌犯的过程中瘸了一条腿,成为英勇大无畏的人民警官典范——在此之前,他一直无法判断自己到底是不是个好警察,即便在1999年轰动全国的“8·3”大案中立过功,但案子实在太大,四人犯罪团伙十一年间共杀害十八人,公安局长亲自组织抓捕行动,最后立功的同事有几十号人,显不着他,不过在那之后,他便被抽调入市刑警总队,算是升了,只是来得比自己预期的要晚太多。他知道,很多人一直对他不服气,比如跟自己同期进入分局的老孙,当年还是小孙。一次抓捕行动中,一队人马堵在逃犯家门口,队长临时把已经抬脚要踹门的小孙给换下来,改让冯国金打头冲进去,第一个把逃犯按在床上的也是冯国金,可此前所有的调查追踪工作都是小孙做的。那次行动,领导只问第一个擒住逃犯的人是谁,给个三等功。为此小孙大病了一场,他就是想不开,坚信冯国金从他这儿偷走了人生中第一个立功机会,就因为他老丈人是杨树森,那个带头的队长想借机拉拢冯国金,冯国金不是好警察,冯国金是关系户。从此以后小孙就一直跟冯国金较劲了,后来一直困扰着小孙成为老孙,直到他从警察队伍脱离出来,当了饭店老板,喝多了还总跟人讲这事儿。这事儿同样困扰着冯国金,他也质疑自己,没了关照,他到底是不是个好警察?冯国金就想分个黑白,再不分,他也要老了。

只是冯国金没想到,鬼楼奸杀案,在别人眼中成就了他的案子,最终却成为自己半生的噩梦。2013年冬,第一个受害女孩黄姝死后的第十年,在同一个案发现场,同样的作案手段,另一个十九岁的女孩被丢在那个大坑里,赤身裸体。同样的画面,法医组的同事在坑里一声不吭地取证,只有相机的闪光灯在响。当年就在原地参与过本案的女法医施圆,如今已是领队。冯国金站在坑边,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眼前的情景仿佛是有人在他脑子里放幻灯片。冯国金想起了小邓,十年前小邓被凶手一刀刺穿肺部因公殉职,当时只有二十五岁,分到自己手底下还不到一年,没结婚,连女朋友都没有。十年来,冯国金一直把小邓的死怪罪在自己头上,如果当年不是自己大意,也就不会发生那场意外。如今想什么都没用了,他现在多希望小邓就站在他身后,像十年前那样递上来一根烟问他,冯队,这案子你怎么看?小邓如果还活着,也有三十五了,早该娶妻生子了。当年他跟施圆,没准儿真就成了——冯国金的思绪被施圆的声音打断了,法医取证完毕,施圆带人先撤了。施圆都当妈了,还是挺年轻的,本来跟小邓能是挺好的一对儿。

冯国金让手底下的人都走了,把自己留在坑边转悠,走走停停,这十年里,瘸了的右腿每到天寒地冻的日子准疼。他心里想骂人,操他妈的,十年了,怎么还没人来把这个坑给填上?好像夺走那两个年轻女孩生命的真凶不是秦天,而是这个大坑——不对,凶手现在有可能不是秦天了,秦天三年前就死了啊。为什么?!为什么有人要干这种事?模仿作案?还是当年抓错了秦天,真凶十年来一直逍遥法外?操他妈的,还是人吗?!操他妈的。

冯国金掏出手机,翻出那条他一直存着没删的短信,收信时间是三年前:

我哥死了。你抓错了人,该死的是你。

冯国金犹豫再三,想给那个号码打个电话,该说什么没想好,但有些话必须得说,十年了,他不能再躲着人家了,何况自己现在需要帮助。刚拨通号码,冯国金又给按了,他突然想起,对方是半个哑巴,打电话没意义,必须得见他一面。冯国金终于给那个号码回了条短信:

出来见一面吧,时间地点你定。

按下“发送”,冯国金把号码储存,终于输入联系人名字:秦理。

上了车,冯国金决定去前同事老孙开的饺子馆喝口酒。杨晓玲跟他分居后,他就经常一个人去老孙的店里喝酒,喝过酒腿就没那么疼。他知道这么多年来老孙还是不爱待见他,可俩人毕竟是出生入死过的战友,有感情在,就永远有得聊,别人比不了,更何况老孙的店是昼夜的,过了半夜十二点只能去他那儿喝,离家也近,喝趴下有老孙送他回家。自从女儿去美国读研,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了,老孙是个老光棍儿,俩人谁也别笑话谁,凑一对儿酒友绝配。过去的恩怨,你得让它过去,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过不去又能怎么样呢?过两年退休,还不都是平头老百姓。

冯国金把吉普车的车窗摇下半截,给车里透透气。寒风猝不及防,卷起车载烟灰缸里堆满的烟灰,瞬间溢满车内,眯了冯国金的眼睛。他干脆把两边车窗全摇下来,彻底吹个干净。他狠狠揉了揉眼,下定决心,把今晚这顿酒喝完,醒来只办两件事:第一,把离婚协议签了;第二,抓人,全市给掀个底朝天也得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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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黄姝的身份暴露,班里的气氛异常诡异。老范儿需要隔三差五发表演说,才能提醒大家,黄姝不是精神病,她只是我们班普通的一分子,一个长得比明星还好看的女同学。黄姝成绩很差,刚来就碰上两次大考,全年级垫底。她的同桌胡开智,我们总怀疑他智商有问题,也高出她十几分。但老范儿一开始并没放弃,甚至安排秦理对她进行一帮一辅导。每当他俩坐在一起算题,总有犯贱的男生上前戏弄秦理,敲他的后脑勺说,又给你姐补课呢?让你姐给你买糖吃啊,让她请你喝奶。说到“奶”字,会配合两声怪叫。这样的现行被老范儿逮到过两次,当场狠批那几个男生。可惜老范儿只是个班主任,他斗不过新闻联播,更斗不过流言蜚语,学生又不是他看管的犯人,他分不清童真和耍流氓。黄姝刚来班里时的那种不怒自威仿佛渐渐消失了,开始有男生敢拽黄姝的马尾了。每次挨整,黄姝都像没事人一样,不会像冯雪娇那些女生一样追着男生打,而是连正眼都不瞧他们一下,男生们自觉没趣,也就灰溜溜走了,走之前会再敲一下秦理的后脑勺完成仪式。秦理也一样不理,埋头继续给黄姝讲题。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他的胆子跟个子一样小,所以总挨欺负,上了初中以后我才知道,原来他不是害怕,甚至胆子比谁都大,他只是单纯的不屑,因为他是天才,所有人在他眼里,大概都是蠢货。跟蠢货发生任何瓜葛,都是天才在自辱。或许,他当时已经知道自己马上要离开这个平庸的地方了,没工夫多搭理这些庸人。他要去的地方,都是跟他一样的孩子,天才,神童,怎么叫都行。等到了那儿,也许就能找到人说话了吧。

秦理这样的天才,进育英之前我只见过他一个,进育英后,见过两个脑子像他的,但两个都在十三岁那年消失了,一个退学回家做秘密试验,研究电子脉冲手枪准备对付外星人,另一个被家长送进了吉林四平的精神病院,以防他伤人或自残,被送走以前他曾经用学校门口的花盆把一个男同学的眼角膜砸脱落了,起因是对方蔑视他的解题方式不完美。育英中学就像是整座城市的天才异类收容所,出了这所大门,看谁都是庸人。在庸人眼里,天才跟异类很多时候是画等号的,比如那两个消失的。幸好,秦理是天才但不算异类,情商正常,起码一直没有远离过我们的世界。活的天才,我就见过这么三个,上大学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天才,连人才都少见。

任何人走进育英初中的校园,都会留意到西侧那栋日式小独楼,最顶层有两间普通师生不允许进入的教室,就是专门供养秦理这种孩子的地方——叫“少儿班”。这些孩子从小学就被选拔进来,之后用两年学完初高中六年的课程,十三四岁就考大学。每年都有几个被美国的耶鲁哈佛全额奖学金招走,高考发挥一般的也能去北大清华中科大,不到三十岁已经是国家的科研栋梁。秦理被少儿班收编的时候已经六年级了,相对其他进少儿班的孩子还算晚的,据说是他爷爷拦着不让去,怕那种地方把自己孙子从天才变成异类,最后被送回家或是送去精神病院。秦理三岁识字,四岁会背一百首唐诗和圆周率小数点后两百位,五岁能默写整首《欢乐颂》五线谱(但他并不会弹钢琴,估计只是图好玩),看任何带字和带图的都过目不忘。秦理的启蒙者是他爷爷,一个退休的中学语文老师。秦理六岁上学以后,就跟我们这些正常的蠢蛋做同学了,三年级时连跳两级,成为我跟冯雪娇的同班同学。也就是说,他来到我们中间只比黄姝早了半个学期,在那个拉帮结伙成风的弱智年纪,秦理跟黄姝没两样,在我们眼里都是外人。

印象中,在秦理没得病,尚能正常发出声音讲话的年纪,他的话就很少,说事只拣关键的,多一句废话都没有,一点不像孩子,更像个寡言的老人。我猜他那时一定很痛苦,因为同龄人几乎没有能跟他对上话的,哪怕后来我跟高磊成了他最亲近的朋友,也一样从来没猜透过他每天脑子里到底都想些什么,更不知道他是不是也鄙视我们。天才本不需要朋友,而我之所以能成为他的第一个朋友,原因很简单,我们两家住隔壁楼。他爷爷带着他后搬来的,家里就只有他爷俩儿。关于秦理的家庭背景,小时候我问过他不止一次,但他一个字也不说,再后来我不问了,反而很快就知道了,而且不止我,全市市民都知道了——因为他爸爸跟他哥哥的那两件大案,天塌一样大。因为这事,电视里甚至还曾有个心理学专家冒出来说,犯罪也是种基因,能遗传,秦理活在这样一个犯罪家庭,纵是天才也枉然。

秦理跟我成为同班同学后,他爷爷求我平时在学校里多照顾他,秦理在班上年纪最小,他怕孙子挨欺负。我没犹豫就答应了。六年级开始,我跟秦理每天一起上下学,头两个月他还不会骑车,都是我骑我妈那辆坤车驮他——自从我妈找到在家附近扫大街的工作,就基本用不上自行车了,上下班和买菜都用腿走,她坚信这样正好让自己锻炼身体,老了省药钱。我教秦理骑车,我妈高兴,她愿意我多跟秦理玩,因为秦理是天才,妄想我跟他在一起时间久了也能变聪明,虽然我小学一直都能毫不费劲地保持在全班前三名,百分之九十的情况刚好是第三,第二一般是冯雪娇,但自从秦理来到班里,我就掉出前三了,导致我妈对秦理的感情有些复杂,但还是希望我能沾沾天才的聪明气,挤掉前面的冯雪娇或是另一个人,重回前三名。据和平一小往届历史数据显示,只有每班的前三名才有望考进育英中学,第一名才有概率争取到公费名额。我妈指望我能考进育英,因为我家三代没出过读书人,这事能光宗耀祖,其次她盼着奇迹发生,我能考上公费,因为我家当时砸锅卖铁也拿不出九千块钱的建校费。所以我每晚下楼教秦理骑车,我妈都鼓励我多跟他待会儿,多聊聊学习,还有就是注意安全,摔着哪儿都不怕,千万别摔着那孩子脑子。

估计我妈也没想到,一个天才,居然用了半个月都没学会骑车,我也才知道原来天才也有缺陷,身体协调性出奇的差,好像胳膊腿儿特意不想被那颗聪明的脑袋指挥,摔了无数次,两腿膝盖结了好几层痂,他爷爷见了心疼,不让我教了,但秦理坚持摔再狠也必须学会,否则好像在伤他自尊。我妈一看我们天天骑车也不聊学习,也劝我算了,以后还是驮他上学吧,路上让他教你背古诗,晚上你还是留家写作业吧,再有一学期就考初中了。那之后好长一段时间里,我晚上在家写作业的间歇,趴在六楼窗台往下看,都能看见秦理推着他爷爷那辆大二八,不停地在月光下摔倒,再爬起,再摔倒,倒在地上的时候,车的影子长出他自己一倍。

半个月后,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清晨,秦理推着那辆老旧的大二八,早早在楼下等我一起骑车上学。他终于在摔倒又爬起成百上千次后,练就了最让自己骄傲的技能,而且是非常独特的掏裆式——右腿从横梁下面钻过去踩脚蹬子,站着骑,因为他个子太小,坐上去腿就不够长。当他以那样诡异的身姿骑车跟在我的身后,我担心他安全回头看,无意中见到了之前他从未露出过的笑容。那以后不久,他就被育英少儿班招走了,从此上学不再跟我同路,我重新回到全班前三名。

小学毕业时,我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育英初中的公费生。放榜当晚,我爸妈激动得整宿没睡,我光宗耀了祖,而他们也不用砸锅卖铁,或四处借钱。第二天一早,他们就领我去吃肯德基,因为去太早了,站门口等到十一点人家才开门。我一口气吃了两个鸡腿汉堡、两盒鸡块、一包大薯条和一杯大可乐,他俩坐在对面瞪眼看着我吃,全程笑得嘴都没合上过。反而是我并没有太兴奋,当时我并不清楚,考上全市最好的中学,走进那样一个专门出天才的校门,除了能让我的父母和一些跟我毫不相干的亲戚朋友称赞外,对我的生活到底会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改变。我爸仍旧卖炸串儿,我妈仍旧扫大街。但是他们的反应让我相信,六年以后,等我从育英毕业,再从一个全国重点大学毕业,我的父母就再也不用干这些辛苦又卑微的工作了。因为书里跟电视里都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知识改变命运。而在当时,考上育英对我生活最大的实质性改变是,我跟秦理上学又同路了。秦理的爷爷给他买了一辆新的自行车,捷安特,虽然是最便宜那款,但那仍是我梦寐以求的。能吃上一顿肯德基已经够了,我不能再得寸进尺跟爸妈要钱买新车,所以我还骑那辆坤车。当时秦理的个子已经蹿得跟我差不多高,终于可以坐着骑车了。他的车后座安了一个软坐垫,居然也学会驮人了。软坐垫是他爷爷拿喷枪焊上去的,很牢固,应该也很舒适。

然而一开始我并不知道,那个软车座专属于一个人——黄姝。直到某个晚上,我无意中撞见他驮着黄姝,骑在路上有说有笑,我才回过味来,为什么他每天只有上学跟我同路,而放学后却说少儿班每晚要加一节晚自习叫我不用等他。从那一刻起,一切都变了。我顿悟了,爱不完全干净,因为爱还有嫉妒。我不确定自己发现他俩的那一刻,黄姝侧身坐在秦理的车后座上有没有认出我,但我还是怯懦地假装抬手挠头,遮住了大半张脸。当我的手停留在额前时,无意中又唤醒了那道七针长的疤痕,事情当时已经过去快一年了,那道疤竟然再次跳着疼了一下。

六年级的冬天,为了黄姝,还有秦理,我跟胡开智和他带着的一帮小流氓打了一场生死架,胡开智手里那把短锹竖拍在我的脑袋上,血流成河。我爸妈跟班主任老范儿,因为我没死都很庆幸。我在医院里躺了一下午才醒过来。

正因为那一切的开始跟结束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背叛的感觉才会来得如此直接。秦理驮着黄姝越骑越远,朝黄姝家的方向。我依稀记得,当晚天空中的云层很厚,月亮时隐时现,跟着他们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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