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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对不起,”柴郡像要哭出来似的说道,“我不知道你已经死了,不知道你这么烦恼,还一直耍性子,说谎骗你……”
“没关系的,柴郡。也怪我问的方式不好,业余侦探果然还是不行啊!总之,因为某件事,”格林故意避开不提,“柴郡其实从窗户把牛奶给倒掉了,一滴也没喝。只是她坚称自己喝了加了糖的牛奶。柴郡没喝所以没事,这是理所当然的。那当着众人的面把饮料喝下肚的约翰和莫妮卡又是怎么回事呢?
“关于这个,我有个奇怪的想法。我中毒死亡了,但后来又醒了过来,用化妆和防腐处理的方式想隐瞒自己是个死人的事实,而身边的人也确实被我的伪装给骗了,把我当成活人看待。换言之,我的的确确在那场茶会上中毒身亡了,但周遭的朋友却完全没有察觉到这件事。那么,是不是同样的情况也有可能发生在约翰和莫妮卡的身上?”
“他们也都死而复生了?”特雷西讶异地反问格林,不过话题的主角莫妮卡本人从刚才起就一副什么都没听到似的样子,只是微笑着,“我想到两种可能,一是他们在茶会上中毒身亡,或者,会不会他们在茶会之前就已经死掉了,所以喝下了毒也没事?肉体已经死了,所以没有痛觉,对毒物也不会有反应,对安眠药也是。之后詹姆斯为了捉索瑞,往约翰的红酒里下了安眠药,误喝了红酒的哈定律师睡着了,约翰却还能四处走动,原因就是他当时已经死了。”
“约翰不是被刺死的吗?”
“嗯,这个我等下会说明。先回到刚刚的话题,罐子事件让我搞清楚了自己的死纯粹是个意外,于是我对整件事的看法也就必须完全改观。也就是说,为了谋夺遗产而连续杀人这种事,打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其实我和哈斯博士讨论过史迈利爷爷中毒身亡是否是他杀的问题,但完全说不通。哈斯博士曾说过,如果我不是被人故意害死的,那史迈利爷爷就是自杀。而最终我的死的确只是个意外,所以那个谋杀我和史迈利爷爷的虚构人物也就不存在了。巴里科恩家族成员的犯罪指数一下子变为零。”
“可是约翰确实是被杀掉的!”特雷西还是执拗地紧咬着不放。
“是的,那么约翰的情况要怎么解释呢?从砂糖罐里混入了砒霜这件事来看,我怀疑约翰在茶会时就已经死掉了。我决定带着这一观点,重新审视约翰的一举一动和整起事件。
“产生这种想法的那一刻,可以证明约翰已死的种种迹象就一一浮现了。那次茶会之后,约翰总是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史迈利爷爷都快断气了,他还窝在大理石镇的旅馆里。伊莎贝拉,你最后一次和约翰亲密接触是什么时候的事?”
伊莎贝拉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手足无措,结巴了起来。于是柴郡代替语无伦次的母亲回答道:“那次我引发棺材冲进餐厅事件时,约翰被撞到了下巴,妈妈不是在他的伤口上夸张地亲了一下吗?”
“啊,啊啊,对哦……”
“亲到的感觉如何?像不像亲到死人的感觉?”格林问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问题。
“啊?呃、嗯……不会啊,就很平常吧……”对伊莎贝拉而言,这个问题是前所未闻的吧。
“那么,那时可能就是约翰还活着的最后时间点了。之后约翰就开始避免跟人接触。我也是死人,约翰的心态我非常了解。因为体温变低了,所以不想被人碰触;因为害怕身体内部腐烂,所以不吃东西。说到腐烂,即使什么都不做,身体也是会逐渐腐坏的,想必约翰也对自己的身体做了防腐处理吧。詹姆斯曾发现地下室里的防腐剂被偷了一些,还询问过我,那时我还以为自己做防腐处理的事败露了,还慌张不已。后来才想到约翰应该也在偷偷地做防腐处理,所以偷了防腐剂,保存自己的肉体。”
“可如果单凭行为举止就判断他是死人,实在没有说服力啊。”特雷西反驳道。
“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证据——啊不,眼睛还是看不到的。我们不是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办公室里没有指纹吗,包括约翰的都被擦掉了。但如果从约翰是死人的角度去想,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因为是死人,所以根本就不会留下指纹。等于约翰的办公室一直维持着刚打扫过的干净状态,后来他又无法在任何物品上留下指纹。喂!博士,无法留下指纹就可以证明他是死人了吧?”
“嗯,活人的皮肤纹路隆线中会不断分泌微量汗液,手指头若碰触到手掌、脚掌以外有皮脂腺的部分,也会粘到油脂,当这些汗液或油脂留在物品表面时,就会形成指纹。但如果细胞已经死亡的话——”
“这些我都知道。”特雷西不太高兴地插嘴道,“所以,为了在办公室留下奥布莱恩的指纹,詹姆斯还拿尸体的手指去沾自己脸上的油脂吗?”
“不,就像刚才所说的,他这样做反而令人起疑。死后数日,连防腐处理都做过的尸体,就算醒过来了,有可能留下那么明显的指纹吗?”
“可是人刚死的时候还是会分泌汗液的,对吧?”
“那倒是。虽然个体已是临床死亡状态,但汗腺细胞还能存活一段时间,死后的十几个小时之内,皮肤还是会出汗。”
特雷西一副“你又知道了”的表情,但格林并没有因此而退缩,继续说了下去。
“这反而成了我们了解约翰身体状况的绝佳方式。约翰不是有一只怀表吗,他把那只怀表怎么了?”
特雷西依旧一脸狐疑地说:“那只坏了的怀表吗?约翰逃走前把它从西装背心里取出来,放在‘黄金寝宫’的小桌子上了,现在还在警署保管着。”
“没错。约翰是亲手把那只怀表放在小桌子上的,可是那上头却没有他的指纹,这你要做何解释?还在怀疑‘面具人’的时候我们就问过哈斯博士怀表上的指纹情况,哈斯博士的回答是没有指纹。从监控器拍到的约翰的动向来推测,他被害的时间应该是接近十一点的时候,那么他放怀表的时候才刚死不到一个小时,照理说汗腺还在工作,怀表上应该留下了指纹才对。而事实上那上面完全没有指纹,这也就意味着他已经死亡超过十个小时了,身体不再排汗,皮肤变干了。我觉得是这样的。”
“所以你是想说约翰早就死了,那晚的刺杀事件是场骗局喽?”
“等一下,在这之前,我想再探究一下约翰的心态。这次的事件和一般的谋杀案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存在死人复活。因为死人复活了,导致案情变得复杂。若是普通的谋杀案,只要钻研一下凶手的心理,就大致能找到破案的线索了。可是这次的事件中,被害者是早就死去但又活过来了的人,所以我们必须掌握这类人的心理,才能搞明白真相。我遵照哈斯博士的指示,试着推敲死者的心理——因为我也是个死人嘛!站在这个立场去思考,我就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那就是遗嘱。”
“遗嘱?你刚刚不是说这起谋杀案和遗产继承无关吗?”
“现在我所说的不是史迈利爷爷的遗嘱,而是约翰的遗嘱。是他事发当晚叫哈定过来仓促订立的。那份遗嘱实在匪夷所思。”
“约翰的遗嘱……怎么了?”
“那份遗嘱的内容是,他要把全部财产留给伊莎贝拉,并承认她腹中的胎儿是自己的骨肉。这不是很奇怪吗?如果想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和伊莎贝拉结婚就可以了啊。约翰是单身,也没有小孩,只要两人结婚,就算没立遗嘱,他因意外身亡后,财产也会顺理成章地由他们继承,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