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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位经济学家、政治学家或社会学家,一旦丢开自己所在的发达工业国家,去考察某种不同的社会结构里的制度,如中东、亚洲、非洲等地的制度,都会非常清楚一点:要理解一个社会,了解有关它的历史的知识往往不可或缺。他在研究“祖国”时,常常会暗自用到历史;有关历史的知识就体现在他研究中用到的那些概念中。当他考虑的范围更全面,当他展开比较,他就会更清楚地意识到,对于自己想要理解的东西而言,历史范畴属于题中应有之义,而不单单是“整体背景”。
其一,他们超越了有关单个有机体的生理学,开始研究那些发生令人恐惧的事件的小家庭圈子。不妨说,弗洛伊德从一个出乎意料的视点,即医学的视点出发,开启了对处在双亲小家庭中的个体的分析。当然,人们早就注意到家庭对于人的“影响”,但新鲜的是,在弗洛伊德眼中,家庭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成了个体的内在性格及其生活命运的固有影响因素。
早期的社会理论家试图梳理出永恒不易的社会法则,这些法则将适用于所有社会,就像自然科学中那些抽象化的步骤所引出的法则一样,能够洞彻“自然”表面上的质的丰富性。但我相信,没有哪一位社会科学家所提出的任一“法则”是跨历史的,可以不被理解为必然关联着某个时期的特定结构。其他“法则”最后也都被证明其实是空洞无物的抽象命题或相当含混的同义反复。“社会法则”的唯一意涵,乃至“社会规律”的唯一意涵,就是我们针对某个具有历史特定性的时代中的某个社会结构,可能发现的或者你也不妨称之为可能建构的这类“中介原则”。我们并不知晓有关历史变迁的任何普遍原则,我们的确知晓一些变迁机制,但这些变迁机制会随着我们考察的社会结构的不同而各见差异。这是因为,历史变迁就是社会结构的变迁,就是它的各个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变迁。一如社会结构纷繁多样,历史变迁的原则也是五花八门。
其二,在精神分析的透视之下,尤其是通过应该被称作有关超我的社会学研究,社会要素也被大大拓展了。在美国,精神分析传统中又融入了许多不同的源泉,在乔治·H. 米德的社会行为主义中,结出了早期的硕果。但此后,精神分析研究就陷入了束缚或徘徊。人们现在已经对“人际关系”的小范围场景看得很清楚了,但这些关系本身所处的更广阔的背景,以及个体本身,却还没有被看清楚。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尤其是埃里希·弗洛姆,他把经济制度和宗教制度联系起来,并探究它们对于各类个体的意涵。整体上徘徊不前的原因之一,就在于精神分析学者的社会角色受限,从职业角度上说,他的研究、他的视角都维系于个体患者;在他实践活动的专业化条件下,能够让他比较方便地意识到的问题也是有限的。不幸的是,精神分析尚未成为学术研究牢固而有机的组成部分。<a id="noteBack_5" href="#note_5">[5]</a>
历史的研究使我们更有机会意识到结构;不仅如此,我们要是不使用史料,也无法指望能理解任何一个社会,哪怕是一桩静态的事件。有关任何社会的意象都有其历史特定性。马克思所说的“历史特定性原则”,首先指的是如下方针:要理解任何一个给定的社会,都必须从它所处的特定时期的角度出发。不算怎么定义“时期”,在任一给定时期里盛行的那些制度、意识形态、众生男女的类型,所构成的东西都具有独一无二的模式。这并不等于说无法拿这种历史类型与其他类型相比,当然也不是说只能通过直觉来把握这样的模式。但它的确意味着,在这种历史类型中,各式变迁机制会交织成某种特定的关联,这正是该原则的第二层指涉。卡尔·曼海姆追随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脚步,把这些机制称为“中介原则”,而关注社会结构的社会科学家们希望把握的正是这些机制。
精神分析研究的下一步推进,就是将弗洛伊德开始在特选类型的亲属制度中出色完成的工作,充分推广到其他制度领域中去。这里所需要的观念,是将社会结构视作多个制度性秩序的组合,对其中每一个组合我们都必须展开心理学角度的研究,就像弗洛伊德对某些亲属制度所做的研究一样。在精神病学,即对“人际”关系的实际治疗中,我们已经开始质疑一个令人困扰的核心观点,就是将价值与规范根植于个体本身据说的需要当中的倾向。但是,如果说不紧密结合社会现实,就无法理解个体的性质,那么我们就必须在这样的关联中进行分析。这样的分析不仅包括将作为一个人生历程实体的个体定位于多种人际情境中,而且包括将这些情境定位于它们所组成的社会结构当中。
非历史的研究通常倾向于对有限情境做静态或相当短期的研究。但这只能是一种期望,因为当更大的结构发生变迁时,我们很容易就会意识到它们的存在;而只有当我们开阔眼界,涵括足够合适的历史跨度时,我们才有可能意识到这类变迁。因此,我们要想有机会理解较小的情境和较大的结构如何相互作用,要想有机会理解作用于这些有限情境的较大的原因,就必须处理历史材料。无论结构这个关键术语的意涵是什么,要对结构有所意识,要充分陈述有限情境中遭遇的那些困扰与问题,都要求我们承认社会科学是历史学科,并依此付诸实践。
五
说前工业世界里的农民“在政治上漠然”,和说现代大众社会里的人“在政治上漠然”,传递的并不是一个意思。一方面,在这两类社会里,政治制度对于人们的生活方式及其境况的重要性有着天壤之别。另一方面,人们参政议政的正式机会也不一样。再说,现代西方世界中资产阶级民主的整个进程引发了对于政治参与的期待,而这在前工业世界中并不总能被激发出来。要理解“政治漠然”,要说明这种现象,把握其对于现代社会的意义,我们必须考察漠然的纷繁多样的类型与条件,而这就要求我们考察历史和比较性质的材料。
说完了精神分析领域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心理学的发展,我们现在可以简单谈谈社会科学的心理学关怀了。我在此尽可能简要概括,开列出的那些命题只是我认为最富成果的启发,或者至少是从事实际研究的社会科学家所认为的合法假设。<a id="noteBack_6" href="#note_6">[6]</a>
例如,如果不进行这类工作,就无法搞清楚政治学中诸如“公共”和“公共舆论”之类的核心主题的意涵。如果我们在自己的研究中不把范围弄得更充分一些,往往注定会得出浅薄且有误导性的结论。比如,我想任何人都不会反对说,政治漠然的现状是当代西方社会政治景观的重要事实之一。然而,那些有关“选民政治心理”的研究一无比较视角,二无历史视角,我们在里面甚至都找不到一种能够真正考虑这类漠然的有关“选民”或“政治人”的分类。实际上,以这类选举研究通常的角度,根本就无法梳理这种具有历史特定性的政治漠然观念,更不用说它的意涵了。
要充分理解个体的生活,就必须结合他的人生历程在其间展开的那些制度。原因就在于,这样的人生历程记录了他如何获得、失去、调整某个角色,并以非常切近的方式记录他在不同角色之间的转换。你可以是某类家庭里的孩子,某种孩童群体里的玩伴,一个学生,一名工人,一个工头,一位将军,一位母亲。人的生活大部分就在于在特定制度里扮演上述种种角色。我们要想理解一个个体的人生历程,就必须理解他过去和现在扮演的种种角色的意涵和重要性。而要理解这些角色,我们就必须理解它们所属的那些制度。
各个社会在内部特定现象的变化范围上,以及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就其社会同质性的程度而言,都互见差异。莫里斯·金斯伯格尝言,如果我们正在研究的东西“展示出同一社会中或同一时段内个体之间足够的差异,就有可能确立起真切的关联,而不必超出该社会或时段”<a id="noteBack_2" href="#note_2">[2]</a>。很多情况下的确如此,但通常又不那么确定,可能只是假定而已。我们要想知道是否的确如此,往往必须把自己的研究设计成对各种社会结构的比较。要想把这种比较做得充分,通常要求我们利用历史提供的多样性。如果我们不以比较的方式考察一定范围内的当代社会与历史社会,甚至都不能对社会同质性的问题做出恰切的陈述,遑论充分的解答,对于现代大众社会是这样,抑或相反,对于传统社会亦是如此。
但是,把人看成一种社会性生物,这样的视角使我们的探究大大深入,而不仅限于作为一系列社会角色的外在人生历程。这样看问题,要求我们理解人身上最内在、最具“心理性”的特性;具体而言,就是他的自我意象,他的良知,其实就是他的心智的成长。晚近心理学和社会科学最激进的发现很可能是,人身上最私密的那些特性有如此之多受到社会性因素的调整安排,甚至直接灌输。在腺体和神经系统的宽泛限制下,要理解恐惧、憎恨、爱恋、愤怒等各式各样的情绪,都必须始终紧密结合人们体验和表达这些情绪时所处的社会生活历程和社会背景。在感觉器官的生理机制的宽泛限制下,我们对于自然世界的知觉本身,我们所分辨的颜色、所察觉的气味、所听到的声音,都受到社会性因素的调整和限制。要理解人的动机激发,甚至是不同类型的人一般会察觉到的这些东西的不同程度,也都要看一个社会里通行的动机词汇,看这些词汇当中的社会性变化与混淆。
如果我们仅限于研究某个当代社会的某个国族单位,就不可能指望捕捉到各种人的类型和社会制度之间许多真切存在的根本差异。这是一条泛泛的真理,但对于社会科学的工作而言却有着相当具体的意涵:无论哪个社会,在其典型解剖的时刻上,往往都能找到信仰、价值、制度形式等方面的如此众多的共同特性,乃至于无论我们研究得多么细致,多么精确,都找不到在这个社会,在这一时刻,人群与制度当中有什么真正显著的差异。事实上,局限于一时一地的研究往往假定或隐含了某种同质性,而就算真的存在这样的同质性,也亟须被视作问题来研究。在目前的研究实践中,基本上都是将它化约为一个抽样步骤的问题,这样做不可能取得有益的成果。我们不能把它梳理成仅从一时一地的角度出发来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