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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猩猩围攻落单同胞,以我们的水准来看,毫无效率,可是整体而言,它们从事“灭族屠杀”的过程,也毫无效率。卡哈马队群经过3年10个月才被消灭。它们是被一个一个干掉的,而不是一次给干掉了好几个。而澳大利亚的白人拓垦者,经常一次拂晓攻击就消灭了一个土著队群。当然,黑猩猩没有武器是部分原因。由于黑猩猩没有武器,成功的谋杀靠的是群殴,以数量决胜负。澳大利亚白人占了武器的上风,对付手无寸铁的土著,即使以寡击众,也游刃有余。一枪在手,所向披靡。但是,黑猩猩的脑力,比起澳大利亚白人显然也差劲多了。黑猩猩显然不会策划夜袭,或派出两个分遣队发动协同伏击。
如果你以人类凶手的水准来衡量黑猩猩的杀戮行为,你不可能不注意到它们那么的没有效率。一次动员3到6个杀手,围殴1个受害者,迅速将它撂倒,让它毫无还手余地,这么揍了10到20分钟之后,受害者从未当场毙命,它总是还活着。当然,凶手成功地让它暂时丧失行动能力,最后受害者还是伤重而死。受害者共同的反应模式,是蹲在地上,试着保护头部,保护不成后就放弃抵抗,可是凶手并不罢手——即使受害者完全屈服了。在这一方面,队群间的对抗,与队群中自己人不可避免的“争吵”不同。黑猩猩的凶杀行动缺乏效率,当然是因为它们没有武器。可是它们没能发展出“勒颈杀法”,它们做得到的——实在令人不解。
不过,黑猩猩的确表现出“灭族意图”与计划(虽然不算高明)。卡萨克拉队群杀害卡哈马成员,每次都是直接、迅速地进行的。它们朝向卡哈马地盘移动或进入,会花一小时左右坐在树上倾听,最后冲向它们侦察到的卡哈马成员。黑猩猩与我们一样,有仇外(惧外/排外)心态(xenophobia):它们了解自己人与外人的分别,采取不同的对待方式。
卡哈马队群剩下的成员,2头成年雄性以及2头成年雌性消失了,原因不明,另有2头年轻的雌性,加入了卡萨克拉。于是卡萨克拉队群占据了卡哈马的地盘。不过,1979年,南方另一个较大的队群卡兰德开始侵入卡萨克拉的地盘。卡兰德队群至少有9头成年雄性,几头卡萨克拉成员后来消失了,或受伤了,也许是它们的杰作。另一个长期田野研究团队,也观察到同样的群体对抗行为。不过,波诺波猿倒没有类似的例子。
简言之,所有的人类行为特征——艺术创作、说话、吸毒等中,直接从动物前驱衍生出来的,就是“灭族屠杀”。黑猩猩已经会谋杀、消灭邻居社群,为争夺地盘而开战,引诱邻居社群的年轻雌性。如果黑猩猩有长矛在手,受过简单训练,它们的杀戮行动,效率必然会提高,接近我们的水准。人类的特征之一是群居,黑猩猩的行为显示:人类群居的主要理由,是防御其他人类社群的攻击,尤其是人类发明了武器,又有足够的脑力计划伏击之后。如果我的推理是正确的,那么人类学家过去强调“人类猎人”的形象(人类演化的过程,受“人类狩猎的需要”驱动),也许是对的也未可知。只不过,我们狩猎的对象也是人,我们是猎人也是猎物,因此我们被迫群居。
1977年5月,5头卡萨克拉雄性杀了卡哈马雄性“查利”,但是细节没有人观察到。1977年11月,6头卡萨克拉雄性捉到了卡哈马雄性“斯尼夫”,揍它,咬它,拉扯,抓着它的脚在地上拖,打断了它的腿。第二天它还活着,然后就没人见过它了。
所以,人类“灭族屠杀”的两种常见模式,都有动物先例:不分男女,一律杀死——黑猩猩与狼;杀死男人,留下女人——大猩猩与狮子。不过,连动物界也找不出先例的,是1976年到1983年间阿根廷军政府采取的行为,当时约有10000名持不同政见者与其家属失踪了。罹难者通常是男人、没有怀孕的妇女,还有孩子,三四岁的都不放过,他们死前都遭到虐待。但是阿根廷的军人逮捕了怀孕妇女之后,为动物行为创造了一种新的模式:他们会让那些女性活命,直到生产之后,才开枪射击她们的头部,孩子则让没有子女的军人收养。
尽管上述的攻击针对的都是雄性,1975年9月卡哈马的年老雌性“比夫人”也受到了致命的攻击。其实它在前一年就遭遇过至少4次攻击,但是没有送命。这次动手的是4头卡萨克拉成年雄性,1头雄性少年与5头雌性作观众(包括“比夫人”被拐走的一个女儿)。那4个凶手不只揍“比夫人”,打它耳光,还把它打倒在地上拖拉,在它身上又跳又踢,从地上拉起又打倒在地上,打得它滚下山丘。5天后,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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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2月,5头卡萨克拉成年雄性与1头雄性少年,追踪到了卡哈马的戈利亚特(雄性),发动攻击,那时戈利亚特已经进入老年了。它们揍它,咬它,踢它,并踩在它身上,把它拉起来再摁到地上,在地上拖拽,并扭曲它的脚。最后,它连站都站不起身。然后,它消失了。
Liliana Carmen Pereyra Azzarri(21岁),人权组织试图跟踪的阿根廷去向不明的人中的第195例。1977年,当怀孕5个月时她被绑架了。她活着并被关押在一个拷问中心,直到1978年2月生下一名男婴,之后被来自近处的猎枪打中头部而死亡。她的头骨在一个埋葬其他去向不明的人的公墓中被发现,1985年被辨认出来。她的儿子还没有找到,或许已被某对军人夫妇收养了。她的遭遇印证了前阿根廷军政府经常为了给自己的行为做辩护所援引的荣誉观。
第二个月,3头卡萨克拉雄性与1头雌性再度南犯,攻击卡哈马的“德”(雄性),它当时身体虚弱,可能已经被揍过或者是因为生病。这些攻击者把它从树上拉下,摁在地上围殴,或踩、或打、或咬,毛皮都给撕下了好几块。一旁1头正值发情期的卡哈马雌性,被迫与凶手回到北方。一个月后,有人见过“德”,样子虚弱,还带着伤,脊柱与骨盆突出,有些指甲剥落,一根脚趾断了,阴囊缩到正常的1/5,以后它就消失了。
如果我们的谋杀潜能在动物界并不独特,那么我们的嗜杀倾向会不会是现代文明的病态成果呢?现代的作家,对“先进”社会摧毁“原始”社会的现象极为反感,因此往往将“原始”社会美化成“高贵的野蛮人”,他们假定那些社会的人爱好和平,或者最多只会干些零星的谋杀勾当,绝不会搞“灭族屠杀”。弗洛姆(Erich Fromm)相信狩猎采集社会的战争,特色是不流血。的确有些无文字族群(非洲的俾格米,北美的爱斯基摩)似乎比其他的(如新几内亚的、美国大平原上的,以及亚马孙的土著)不好战。甚至好战的族群——有人这么说——都将战争仪式化,一旦出了几条人命就停止了。但是这个美化的图景,不符合我在新几内亚高地与土著族群生活的经验,许多人征引文献,说那些人只打有限度的战争或仪式化的战争。虽然新几内亚大多数斗殴,多以伏击的形式发生,几乎不会有人丧生,但是他们也会成群结队地屠杀邻近社群。新几内亚土著与其他族群一样,会驱赶或屠杀邻居,只要他们发现有机可乘,或不干白不干,或攸关存亡。
1974年到1977年,发生在东非冈贝的一个案例特别引人深思。在那期间,有一个黑猩猩队群被邻近的队群消灭了,珍妮·古道尔做过非常详尽的报道。1973年底,那两个队群还算势均力敌。卡萨克拉队群在北边,有8头成年雄性,地盘大约15平方公里;卡哈马队群在南方,有6头成年雄性,地盘约有10平方公里。第一件有科学记录的致命事件,发生在1974年1月:6头卡萨克拉成年雄性,1头雄性少年外加1头成年雌性,向南进发,一旦超过“地界”,听见前头有黑猩猩的呼叫,就迎上前去,噤声疾行,结果遇上1头叫做戈迪的雄性少年,它是卡哈马队群的一员。戈迪吓了一跳,立刻想逃,但是它被1头卡萨克拉雄性捉住,按在地上,骑在头上,捉住了脚。其他的一拥而上,揍的揍,咬的咬,整整10分钟。最后,1头攻击者丢了一块大石头砸它,大伙儿就走了。戈迪好一会儿才站得起来,全身是伤,血不断地流,脸上、腿上、胸前都有巨大创口。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它,可能伤重而死。
至于文明社会,自有文字以来,“灭族屠杀”史不绝书。希腊与特洛伊的战争,罗马与迦太基的战争,亚述与巴比伦与波斯之间的战争,都以同样的结局收场:战败的一方,一律诛杀,不论男女;或者杀男人,留女人为奴,为妾。上帝吩咐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渡过约旦河,得到“要赐给他们作产业的地”——迦南。至于早就在迦南生活的人(“原住民”)呢?他们听说把这地上所有的居民都消灭是“耶和华的吩咐”。这不是流言,以色列人真的那么干。耶利哥、艾城、玛基大、立拿、希伯仑、底璧,以及其他的城,命运都一样:以色列人“杀了城中所有的人,不容一人脱逃”。事实上,《约书亚记》的作者根本不认为屠城值得大书特书,要不是耶利哥城中有位妓女藏匿过约书亚的探子,约书亚为了回报,执意保护她的家人,作者根本不会在屠城一事上多费笔墨。
为了了解我们“灭族屠杀”行为的根源,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我们的亲戚的行为——大猩猩与黑猩猩。近30年前,任何一个生物学家都会假定:人类能使用工具,以及策划协调的团体行动,所以比猩猩更嗜血,更会谋杀同类——况且猩猩会不会谋杀同类,还在未定之列,姑且假定它们也会吧。最近的田野资料,却发现无论大猩猩还是黑猩猩,也会遭到同类谋杀,几率至少与一般人类一样。举例来说,大猩猩的基本社会(生殖)单位,就是一头成年雄性,加上一群成年雌性。因此雄性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胜利者才能独享成群妻妾。大猩猩婴儿与成年雄性的死亡事例,雄性竞争是主因。根据统计,由于雄性的杀婴行动,雌性大猩猩一辈子至少会丧失一个婴儿;另一方面,大猩猩婴儿中,38%死于雄性的杀婴行动。
同样的事件,在十字军战史、太平洋岛民战争,以及其他族群的战争中都发生过。很明显,我并没有说:胜利者在全胜之后,一定会“屠杀战败的一方,不分男女”。但是,不论“一律诛杀”还是——比较温和一点的——男杀女不杀(留下当奴隶),史不绝书。由于频率太高了,我们难以将这类事例当作“人性”一时迷失的“例外”。1950年以来,已经发生了近20次“灭族屠杀”,其中两次丧命者达百万(1971年前东巴基斯坦独立为孟加拉国,发生暴乱;20世纪70年代柬埔寨),另外4次“十万人”等级的(20世纪60年代,苏丹、印尼;20世纪70年代,布隆迪、乌干达)。
“大约一打甲族鬣狗……堵上了一头乙族雄性,一拥而上就朝它身上咬——特别是在腹部、脚和耳朵。遭殃的雄鬣狗受到疯狂的围攻,毫无招架之力,任凭宰割,大约历时10分钟……‘分尸’是最写实的描述,后来我走近了,仔细观察它的伤势,我发现它的耳朵给咬掉了,脚与睾丸也一样,它脊椎受伤,瘫在地上,后腿与腹部的伤口,触目惊心,全身布满皮下出血的伤痕。”
很明显“灭族屠杀”在人类演化系谱源远流长,不知已有几百万年历史。明明“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我们反而觉得20世纪的“灭族屠杀”史无前例,怎么回事?当然,就死难者的数目而言,希特勒创下了新的纪录,因为他拥有三个条件,史无前例:一,受难者人口集中;二,精良的通讯技术——方便围捕受难者;三,精良的杀戮工具造成大量伤亡的力量,20世纪之前的人类无从想象。再举一个技术促成“灭族屠杀”的例子:太平洋西南的所罗门群岛上,罗维亚纳礁湖的土著以猎头的袭击闻名,附近岛屿的土著族群因此人口锐减。不过,我的罗维亚纳土著朋友告诉我:直到19世纪钢制斧头传入当地后,那类猎头袭击才开始盛行。以石斧砍人的头,非常困难,切口很快就钝了,重新打磨是很沉闷的活儿。
在“非社会性”物种中,也就是不过群居生活的物种中,谋杀当然是一对一进行的。不过,在社会性的肉食动物中,像狮子、狼、鬣狗,还有蚂蚁,谋杀似乎是一种组织行动——换言之,大规模杀戮或“战争”——涉及细密的分工、协调、呼应以及策划。至于战争的形态,各物种不同。雄性可能会放邻居雌性一条生路,与它们交配,杀掉婴儿,驱逐雄性(如亚洲长尾猴)或者杀死雄性(如狮子);或者不分雌雄,一律干掉(狼)。举例来说,动物学家克鲁克(Hans Kruuk)记录过一场在东非坦桑尼亚观察到的鬣狗族群斗争:
更难有定论的问题是:在心理层面上,先进的技术是否使人类更容易进行“灭族屠杀”?罗伦兹就是这么主张的。他的论证如下:人类由猿类演化出来后,食性改变了,越来越依赖狩猎果腹。但是,我们的居住社群越来越大,社群成员的合作成为社群存亡的关键,人类于是演化出抑制杀戮冲动的本能。人类在漫长的演化史上,使用的武器有效范围都不远,适于近战,因此只要我们“不忍”下手杀害面前的敌人,就足以维系社群。使用现代武器,只需要挂钮(扣扳机),我们不必看且看清敌人的面孔,根本不会触动先前演化出来的抑制机制。于是,技术解放了人类的杀戮冲动(本能),劳心者(而非劳力者——“黑手”)策划/执行的“灭族屠杀”就登场了,纳粹在奥斯威辛和特雷布林卡集中营集体处决犹太人,盟军轰炸德国德累斯顿,美国在广岛投掷原子弹,都是著名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