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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线索,来自重建的古印欧语词汇。我们已经讨论过,重建的词汇中,包括了在公元前4000年大家熟悉的事物,却没有直到公元前2000年大家才知道的事物,我们追溯古印欧语族兴起的年代,这样的讯息非常有帮助。我们找寻古印欧语族的家乡,也可以依样画葫芦吗?古印欧语词汇中有指涉“雪”的词根(与英语中的snow很接近),显示它的家乡在温带,而不在热带。词汇中的动、植物,大多数广泛地分布在欧亚大陆的温带,所以对确定家乡的纬度有帮助,但是经度仍是个问题。

在我看来,古印欧语词汇透露的最有力的线索,是它没有的,而不是它有的:许多农作物的名字,它都没有。说古印欧语的族群,有些从事农耕,殆无疑问,因为他们的词汇中有犁、镰刀。但是我们只发现了一种谷物的名字(难以确定是哪一种谷类)。相对地,我们重建的原班图语(非洲),以及原南岛语(东南亚),就有许多农作物的名字。原南岛语的历史比古印欧语还要长,所以南岛语族丧失祖先的作物名字,更有可能。然而现在的南岛语中,祖先给农作物取的名字,反而保留下来的比较多。因此,说古印欧语的族群,也许实际上没种过几种庄稼,他们的子孙后来迁移到农业地带后,不是自己发明了农作物的名字,就是采借了其他族群的起名字。

但是那个结论其实让我们面对了一个双重疑问。首先,公元前3500年前,农耕在欧洲与大部分亚洲地区,已经成为主流产业。这个事实限制了古印欧语家乡的可能地点:它必然在一个不寻常的地方,也就是农耕不是主要产业的地方。第二,一个不依赖农业的族群,为什么能够扩张?班图语族和南岛语族能够扩张,主要因为他们是农人,仗着人多占领了狩猎采集族群的家园,成为支配族群。而古印欧语不是地道的农耕族群,所以他们攻占了农耕族群的领土,改变了语言地图的历史功业,是“颠覆了历史常规”,有那回事吗?因此,我们非得认真问答“为什么古印欧语族能够改变语言地图”这个问题不可,不然,他们的发源地问题就无法解决。

在文字还没有发明以前,欧洲发生过两次——而不是一次——经济革命,影响非常深远,要是语言地图因而重划,也是自然的事。第一次是农牧业传入——大约1万年前农牧业在中东萌芽,到了8500年前,由土耳其传入希腊,然后北传斯堪的纳维亚,西传英伦。农牧业使人口大幅度增长,传统的狩猎采集产业比不上。英国剑桥大学考古学教授蓝富禄(Colin Renfrew),最近发表了一本书,教人要好好动动脑筋。他主张:当年从土耳其出发,到欧洲殖民的农人,就是说古印欧语的族群,是他们把印欧语带入欧洲的。

我读过他的书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那当然喽。他无疑是对的。”农业必然在欧洲语言地图上造成过巨变,非洲与东南亚都发生过同样的事。既然遗传学家已经发现:那些最早进入欧洲的农民是欧洲人基因库中的主流,所以蓝富禄的故事就更显得真实了。

但是——蓝富禄忽视了或者根本没把语言学证据当一回事。农民早就进入欧洲了,比我们推定的古印欧语族兴起的时间,早了几千年。最早的农民没有犁、轮子以及人工畜养的马,这些古印欧语族全都熟悉。古印欧语中反而没有几个农作物的名字,他们会是最早进入欧洲的农民?那未免太奇怪了。赫梯语是土耳其最古老的印欧语,如果蓝富禄的理论是对的,赫梯语与古印欧语应该非常亲近,其实不然,在所有已知的印欧语中,赫梯语是与古印欧语最不相似的一种。蓝富禄的理论,其实依赖的不过是三段论法:农业可能会造成语言地图的巨变;古印欧语族在欧洲造成了语言地图的巨变,凭什么?因此农业是答案。

但是在公元前5000年前到公元前3000年前——正是古印欧语族兴起的时候——欧亚世界发生了第二次经济革命(在这当儿冶金术正开始发展)。随着这一次革命,利用家畜的范围大大扩大了,不只是吃肉、剥皮——那是人类利用动物的老把戏了。经过这一场革命,动物产生了新功能,包括产奶、产毛,拉犁,拉轮车和骑乘。古印欧语词汇丰富地反映了这一场革命:例如轭、犁、奶、奶油、羊毛、纺织这些字,还有一些字,与轮车有关(轮、轴、车辕、上马具、轮辖)。

这一场革命的经济意义,是使人口、人力都增加了,增加的幅度仅凭农耕与畜牧是怎么也达不到的。举例来说,乳牛生产奶,再加上奶制品,长期而言,生产的热量比把乳牛的肉吃下肚大多了。以动物犁田,使农夫能栽种更大面积的田地,锄头与掘棒是比不上的。畜力车使人类能够开发更多的土地,把更多的收成带回村子处理。

这些发展项目有些很难找出发源地,因为它们传播的速度实在太快了。举例来说,在公元前3300年,世上还没有轮车,可是不过几百年后,欧洲与中东许多地方都出现轮车了。但是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发展,我们能够找出它的发源地:人类成功地驯化了马。在家马出现之前,中东与南欧从来没有过野马,北欧也很罕见,只有在东方的俄罗斯大草原上,才能发现成群的野马。最早的驯马证据是在黑海北部的草原发现的,那是公元前4000年左右的Sredny Stog文化遗址。考古学家在出土马骨的嘴里,发现了绳“衔”留下的磨痕,表示那些马在生前有人骑乘过。

环顾世界,不论马何时何地引进,都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利益。人类演化史上头一遭,人类可以很快地穿州越界,两条腿怎么也赶不上。马的速度,让猎人得以追赶猎物,让牧民容易管理大群牛、羊。最重要的是,速度让战士可以发动远距奇袭,并在敌人有效动员集结之前,迅速脱离战场。因此,马在世界各地都使战争的面貌巨变,让骑马族群威吓四邻、无不披靡。美国西部片上凶猛的“红番”骑士,事实上是近代的产物,大概是1660年到1770年间的事。因为美国西部的马,是欧洲人带来的马野放后出现的,它们赶在欧洲人和其他欧洲事物的前头,进入美国大平原,所以我们可以确定:马是改变美国平原印第安人社会的惟一肇因。

考古证据清楚地显示了:家马同样地改变了俄罗斯草原上的社会,时间大约在6000年前。草原开阔的环境,单凭人力难以开发,直到马出现了,距离与运输问题都解决了。人类占据大草原的速度,掌握了马之后就加快了,然后(5300年前)牛拉的轮车发明了,大草原上人口暴增。于是草原经济的基础,是绵羊与牛(供应奶、毛、肉),加上运输用的马与轮车,农业扮演的只是辅助角色。

在那些早期草原遗址里,没有发现过精耕农业与储存粮食的证据,在欧洲与中东同时代的遗址中,才有丰富的证据。草原族群没有永久性的大型部落,过着游动的生活——再一次与当时的东南欧部落遗址成强烈的对比,在那里几百个二层房屋成列地出现。骑马族群缺少给活人住的建筑物,但是他们用军事狂热弥补了——他们为男性建筑的阴宅(坟墓),塞了许多短剑与其他武器,有时墓坑中还有马车与马殉葬。

所以俄罗斯的涅伯河(Dnieper River),等于是地面上的一条文化疆界:以东,是武装的骑马族群;以西,是谷仓充溢的富裕农村。试问:狼与羊比邻而居,会“从此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吗?一旦轮子发明了,骑马族群的经济工具就成套了,各地的考古遗址,都可以发现他们使用的事物,显示他们非常迅速地随着中亚草原向东进展了几千公里。托加利人的祖先,也许就是在那东进过程中兴起的。草原族群的西进,最显著的结果是:欧洲最接近草原的农村,形成守势防御的布局,颇有农战合一的态势,然后那些农村社会都崩溃了,典型的草原墓葬在欧洲出现,分布直到草原的西端——匈牙利。

草原族群顺利扩张,凭借着许多利器,其中惟一他们可以独享发明头衔的,是“驯化了马”。他们可能独立发展出轮车、挤奶与羊毛技术,而不是从中东的文明采借来的,但是他们的确采借了绵羊、牛、冶金技术,还可能从中东或欧洲引进了犁。因此,草原族群扩张,并非仗着什么特定的“秘密武器”。真相是:草原族群驯化了马之后,就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有能力合“军事/经济”于一体的族群,因为合“军事/经济”于一体的必要条件与工具,只有他们掌握了。这个“军事/经济”复合体此后支配了世界历史,达5000年——特别是在他们侵入东南欧后,又采借了精耕农业。所以他们的成就,与印欧语族下一次成功的扩张(公元1492年开始)一样,是生物地理的意外。他们刚好降生在一个特别的地点,那里有野马,有开阔的草原,又接近中东与欧洲的文明中心。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考古学家金普塔(Marija Gimbutas)主张过:公元前4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之间,俄罗斯乌拉山以西的草原族群,与学者勾画出的古印欧语(PIE)族群,颇为符合。首先,时间对;其次,文化——根据学者的推测,对古印欧语族群非常重要的经济要素(如轮子与马),以及他们缺乏的要素(如战车与许多作物的名字),都指向草原文化;最后,地理位置也对:温带,芬乌语族群之南,接近后来立陶宛语与其他波罗的语的家园。

印欧语族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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