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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两个国定假日,“纪念”欧洲(白)人“发现”新世界的“丰功伟业”:哥伦布日(10月第2个星期一)与感恩节(11月第4个星期四)。可是印第安人早就“发现新世界”了,却没有节日纪念。根据考古学的发现,印第安人祖先殖民美洲这件事,哥伦布与1620年乘“五月花”号到达(美国东北新英格兰)普利茅斯的清教徒,怎么都无法比肩。也许他们用1000年的时间在一片北极冰原中发现了一条通道,到达今天的美加边界,印第安人到达南美洲南端,在两块先前空无一人的肥美大地上生养众多。印第安人“南进”,是人类史上规模空前的殖民探险事业,今后也不可能重演——至少在地球上不可能。

印第安人“南进”过程,另有一个戏剧性的场面。印第安猎人进入新世界之后,发现到处都是大型哺乳动物:类似大象的长毛象与乳齿象,体重达3吨的地树獭,体重达1吨的“哺乳类甲龙”——与现存南美犰狳有亲缘关系,体型似熊的河狸,体型似虎的剑齿巨猫,此外,还有狮、猎豹、骆驼、马,等等。可是它们都灭绝了。要是那些野兽都还活着,今天游客到美国黄石国家公园看到的,就不只是熊、野牛了,还会有长毛象、狮子。当年猎人与巨兽相逢,究竟发生了什么?目前考古学家与古生物学家仍在热烈争论。我个人觉得最可信的解释是:那些野兽遭遇了一场人类发动的“闪电战”,迅速灭绝了——在任何一个地点,也许只需要10年。如果那个看法是正确的,那就是地球生命史上,自一颗天外流星结束了恐龙王朝之后,最大的一次大型动物集体灭绝事件。美洲当年的“闪电战”,不过是使“黄金时代”蒙尘的第一个,从那时起就是人类的特色。

人类在美洲与许多巨兽对阵,其实是人类发源非洲、殖民全球这首壮烈史诗的终篇——再也没在大地可供人类征服、占据了。大约近100万年前,我们的祖先从非洲“走出去”,进入欧亚大陆:约5万年,从亚洲进入澳大利亚。于是地球上适于人居的土地,只剩下北美洲与南美洲仍旧空无一人。

今天的美洲印第安人,从加拿大到火地岛,体质上同质性非常高,其他大陆上的居民完全比不上,表示与他们最近才到达美洲,还没时间形成、累积遗传差异。即使在考古学家发现最早的印第安人遗骸之前,我们已经确定他们必然是从亚洲来的,因为现代印第安人与亚洲的蒙古人长相非常相似;最新的遗传学与人类学证据,也支持这个传统观点。在地图上,很容易看出:从亚洲进入美洲,最方便的路线就是越过白令海峡——在西伯利亚与阿拉斯加之间。白令海峡最后一次出现陆桥的时候,是在25000年前到10000年前(其间短暂中断过)。

不过——到新世界殖民,需要的不只是一座陆桥:首先,人得在西伯利亚居住。由于西伯利亚的北极气候极为严酷,人类很晚才到那里定居。最早的西伯利亚居民,必然是从亚洲或东欧的寒带地区去的,例如石器时代的乌克兰(乌拉山西部)猎人,他们的住屋是以整齐堆叠起来的长毛象骨搭建的。但是在西伯利亚(乌拉山以东),20000年前已有长毛象猎人活动,到了12000年前,类似西伯利亚猎人使用的石器,已经出现在阿拉斯加的考古遗址中。

冰河时代的猎人越过西伯利亚与白令海峡之后,并没有一头栽入丰饶的猎场,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片冰原,从太平洋岸到大西洋岸,横亘今日的加拿大境内。在冰河时代,沿着落基山脉东麓,冰原上偶尔会出现一条南北向的“走廊”,人与动物都可通行。20000年前,这条走廊被冰封住了,但是那时阿拉斯加并没有人,等在走廊北端准备进入美国。不过,12000年前这条走廊又开启了,那时猎人必然早已蓄势待发,因为不仅走廊南端出口(加拿大阿尔伯达省埃德蒙顿)附近有他们遗留的石器,冰原南部许多地方都出现了。换言之,猎人与美洲土著大型哺乳类对决的好戏,已经开演了。

考古学家将这些美洲先驱拓垦族群的文化遗物(“叶形矛头文化”),称为“克洛维斯”(Clovis)人,因为他们的遗址最先在美国新墨西哥州克洛维斯城附近发现。不过,克洛维斯工具以及类似的工具,在美国本土48个州都发现了——埃德蒙顿以南、墨西哥以北。亚利桑那大学的考古学家海恩斯(Vance Haynes)强调:克洛维斯工具与东欧、西伯利亚的早期石器非常相似,只有一个显著的例外——一种扁平的石枪头,两面都经过打磨,可是每一面都凿出了一长条纵向沟槽,因此更容易绑紧在木柄上。至于这种枪头是装在一根长木柄上,用手抛射?还是用投射机抛出?还是装在用于端着冲刺的长矛上?目前仍不清楚。可是,在大型哺乳类骨骸上,却可以发现这种石枪头镶嵌在骨头上,或者穿透骨头,可见猎人使用这种武器,一点也不手软。考古学家也掘出过长毛象与野牛的骨骸,在它们的肋骨笼里(胸腔)找到了克洛维斯石枪头——亚利桑那州南部出土的一具长毛象,体内有8个石枪头。在克洛维斯遗址中,最常出现的猎物遗骨,是长毛象,但是也有野牛、乳齿象、貘、骆驼、马,以及熊。

关于克洛维斯人,我们发现的事实中,最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扩散的速度。在美国,所有克洛维斯遗址以最先进的碳14年代测定法断代——都是在几个世纪之内留下的,大约是11000年以前。甚至南美南端的一个遗址,也不过距今10500年。换言之,从冰原走廊进入美国的猎人,大约在1000年之内,就已经布满了新世界——从太平洋岸到大西洋岸、从美加边界到南美南端。

同样令人惊讶的,是克洛维斯文化的迅速转化。大约11000年以前,克洛维斯枪头突然被另一种枪头代替了。新型枪头较小,较精致,考古学家叫作“福尔瑟姆枪头”,因为是在新墨西哥州福尔瑟姆(Folsom)附近的遗址首先找到的。出现福尔瑟姆枪头的遗址,经常也有一种今日已经灭绝的野牛遗骨,从来没有发现过克洛维斯猎人喜好的长毛象。

福尔瑟姆猎人把目标从长毛象转移到野牛,理由也许很单纯:长毛象已经没有了。不仅长毛象,乳齿象、骆驼、马、巨型地树獭,还有几十种大型哺乳类都消失了。整体而言,北美洲的大型哺乳类,以属(genus)计算的话,灭绝了73%;南美洲灭绝了80%。这场生物大灭绝,许多古生物学家并不认为克洛维斯猎人必须负责。毕竟,学者没有找到大屠杀的证据,只不过发现了几具遭人类肢解了的动物遗骸,分布在这儿那儿。那些古生物学家认为:当时(冰后期)气候与栖境发生了变化,哺乳类才会大量灭绝,克洛维斯猎人不过碰巧在那时进入美国罢了。那套逻辑让我觉得困惑,理由不一而足:冰河、冰原退缩后,地面就被草原、森林覆盖,哺乳类的栖境因此扩张了,而不是缩小了:整个冰河时代(更新世),类似的冰河前进、退缩事件,在美国发生了不下22次,那些大型哺乳类没有因此灭绝;同一时段,欧洲与亚洲发生的生物灭绝事件,规模小多了。

如果气候变迁是原因,我们也许应该观察到:偏好温暖栖境的物种与偏好寒带气候的物种,受到不同的影响。可是,大峡谷中的地树獭与山羊,是分别发源自热带与寒带的物种,可是11000年前都灭绝了,相距不到一两个世纪。地树獭发源于南美洲,在更新世开始之前侵入北美洲,而且站稳了脚跟,可是在冰后期突然一齐灭绝。它们的粪球,有足球那么大,美国西南的山洞中保存了一些,植物学家鉴定出它们赖以维生的主要植物是:麻黄(Ephedra,灌木/美国西南沙漠中的土著植物)与球葵(globe mallow,一年生草本/北美落基山以东大平原上的土著植物)。现在这两种植物在山洞附近仍能找到。大峡谷中两种饮食无虞的大型哺乳类,恰巧在克洛维斯猎人到达亚利桑那州的时候灭绝了,未免太巧了吧?美国陪审团依据更微弱的情况证据,都将谋杀嫌疑犯定过罪。如果气候真是凶手,那些巨兽也许就没我们想象的那么笨,因为它们巧妙地布下了疑阵,齐赴黄泉,诬陷刚到达的克洛维斯猎人,连20世纪的科学家,都上了当。

这个“巧合”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它的确是因/果的组合——猎人是因,灭绝是果。亚利桑那大学地球科学家马丁(Paul Martin),以“闪电战”描述“猎人遇上长毛象”的不寻常结果。根据马丁的看法,第一批通过冰原走廊,从埃德蒙顿进入美国的猎人,很快就生养众多,四方扩散,因为他们发现了大量的大型哺乳类,驯良又容易猎杀。一个地方的哺乳类杀光了之后,猎人与子女就四散开,进入新的地区,反正哺乳类到处都是。他们一路上消灭了所有大型哺乳类的族群。一旦他们到达南美洲的南端,新世界的大型哺乳类,大多数就都灭绝了。

马丁的理论遭到了强烈批评,大部分焦点集中在4个议题上。一、一个百来人的队群,到达埃德蒙顿后,能繁殖得那么迅速,在1000年之内就布满西半球?二、他们能散布得那么迅速?从埃德蒙顿到巴塔哥尼亚(南美洲南端)将近13000公里,1000年就到了?三、克洛维斯猎人真的是第一批进入新世界的族群?四、石器时代的猎人有能力将上亿头哺乳类消灭殆尽?一头也不剩,也没留下大屠杀的证据。

先讨论生殖率。现代狩猎采集族群,即使拥有他们最好的猎场,平均人口密度是每2.59平方公里1人。因此,狩猎采集族群必须有1000万人,才能占据整个西半球,因为在克洛维斯时代,新世界的土地除掉加拿大与其他冰河覆盖的地区,大约有2590万平方公里。在现代史上,移民到达一块无人居住过的土地上(例如《叛舰喋血记》中的水手定居皮特凯恩岛),人口成长率大约每年3.4%。以那个成长率——相当于一对夫妇养活4个孩子,每一世代平均20年——100个猎人只要340年就可以繁殖到1000万人。也就是说,克洛维斯猎人走出埃德蒙顿后,1000年内成为人口1000万的族群,应很容易。

那么,他们的后代能在1000年内抵达巴塔哥尼亚吗?从埃德蒙顿到巴塔哥尼亚,直线距离大约13000公里,所以克洛维斯猎人以及他们的后裔,每年平均得向南移动13公里。那有何难?任何一个猎人,只要身体还可以,无论男女一天就可以走上13公里,然后一年的其他364天在当地盘桓。克洛维斯猎人制造石器的石材,往往在当地采取,因此我们知道:石器移动的范围,可达320公里。19世纪,南非祖鲁人(班图语族)迁徙,50年之内移动了近5000公里。

克洛维斯猎人是第一个进入加拿大冰原以南地区的族群吗?那倒是个比较困难的问题,考古学家也争论不休。主张“克洛维斯猎人是最早的美洲人”,不可避免地依赖的是默证:加拿大冰原以南的新世界,没有找到公认比克洛维斯猎人更早的人类遗骸与文化遗物。但是我必须提醒诸位,的确有许多人宣布他们找到了更早的美洲人,这样的报告不下几十个。但是他们的发现——至少可以说——大部分经不起严格的推敲,例如用碳14年代测定法测定的标本受过污染,因此产生比较古老的年代;或者用碳14年代测定法测定的标本,与人类遗留物没有关联;或者自然形成的物品,给当作人工制品。其中两个最有说服力的遗址,一个在美国宾州梅多克罗夫特(Meadowcroft),年代在16000年前,另一个在智利维德山(Monte Verde),年代至少有13000年。维德山遗址据说出土了许多不同的人工制品,保存状况良好,但是由于正式报告尚未出版,我们无法评估。至于梅多克罗夫特遗址的碳14年代测定法测定,学者仍在辩论:遗址中的植物与动物,似乎生存在比较晚的年代,而不是16000年以前。

另一方面,“克洛维斯猎人很早就在美洲生活”的证据,无可否认,美国48个州都发现了,而且考古学家对那些证据都没有疑问。其他大洲在更早的时候,有更原始的人类定居,铁案如山,众议咸同。每一个“克洛维斯遗址”都有一个“克洛维斯文化层”,出土“克洛维斯石器”与许多已经灭绝的大型哺乳类遗骨;这一层之上,有一个比较年轻的文化层压叠在上面,其中有福尔瑟姆石器,以及野牛遗骨,此外任何大型灭绝动物的遗骨都没有:“克洛维斯文化层”之下的那一层,代表“克洛维斯猎人”来到之前的那几千年,反映的是温和的环境情况,所有大型灭绝动物的遗骨都找得到,但是没有人类遗物。要是新世界在“克洛维斯猎人”之前已有人活动、居住,他们怎么可能不留下一丁点儿证据?例如石器、火塘、居住过的洞穴,甚至骨骸,以及可用碳14年代测定法测定的标本。在那些“克洛维斯遗址”,他们怎么没有留下“到此一游”的迹象,当时的环境情况不是很温和吗?要是他们从阿拉斯加到过美国宾州与智利,怎么能够不在其间的土地上留下足够的证据,让人知道他们光临过?难道他们搭直升机空降!为了这些理由,我觉得梅多克罗夫特与维德山的碳14年代测定法测定有问题,搞不好根本错了,也未可知。“克洛维斯猎人最早到达美洲”是最合理的结论;“克洛维斯猎人到达之前,美洲已有人居住”,我觉得一点都不合理。

马丁的“闪电战”理论引起的另一个热烈辩论的议题,涉及所谓“过度猎杀”与大型哺乳类灭绝的关系。石器时代的猎人如何猎杀长毛象?我们实在难以想象,更别说把它们赶尽杀绝了。即使那些猎人有杀戮长毛象的本领,他们为什么要出手?而且为什么没有留下大量杀戮的证据?例如:大量长毛象的骨骼到哪里去了?

如果你到博物馆,站立在一具长毛象的骨架下面,想象自己手提长矛,攻击这头长鼻獠牙的庞然大物,尽管石枪头尖锐得看一眼都觉得扎人,心中仍然难免觉得这是自杀之举。然而,现代非洲人与亚洲人的确能猎象,他们配备着同样简单的武器,集体行动,采用伏击或火攻。但是,有时一个人凭长矛或毒箭,也能干下大事。不过,这些现代猎象人,只能算业余玩家,克洛维斯猎人可是靠石器猎具讨生活的,几十万年不知多少世代累积的经验,不可小看。博物馆艺术家,往往将旧石器时代晚期的猎人,描绘成光着身子的野人——他们冒着生命的危险,朝狂奔而来的长毛象丢石头,已经有一两名同伴,给踩翻在地上。那真荒谬!如果捕猎长毛象的行动会让猎人送命,计算一下,全灭绝的是猎人,不是长毛象。比较符合实情的画面,应该是身着保暖劲装的职业猎人,埋伏在狭窄的溪流边,长毛象渡水的时候,他们突然现身,向吓坏了的长毛象抛掷长矛。

同时,请读者别忘了:如果克洛维斯猎人真的是“最早的美洲人”,新世界的大型哺乳类遇上他们之前,可能从来没有见过人。南极洲与加拉帕戈斯群岛的经验告诉我们:动物在没有人的情境中演化,遇上了人之后,温驯而无惧。我到新几内亚福贾山调查过,那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人在那里居住、活动过,那里的大型树袋鼠非常温驯,我可以接近它们,距它们1米左右,也不会把它们吓跑。也许新世界的大型哺乳类也同样的天真,没来得及演化出应付人类的策略,就灭绝了。

即使克洛维斯猎人有猎杀长毛象的本领,他们猎杀的速度,足以使长毛象绝种吗?让我们再一次提笔算算看。记得吗?我们前面假定过:平均每2.59平方公里有1名猎人。根据现代非洲象的资料,长毛象的分布密度也一样。再假定克洛维斯猎人族群中,约有1/4是成年男性猎人,每人每两个月猎1头长毛象。于是每年每10平方公里有6头长毛象遭到猎杀,也就是说,长毛象每年至少生出6头才足以补充损失。可是现代象繁殖得非常缓慢,要20年才能成熟,其他大型哺乳类,没有3年内就成熟的。因此,克洛维斯猎人每到一处,也许不消几年就能消灭那里的长毛象,然后再迁居。考古学家今天想要找寻大屠杀的证据,无异大海捞针:克洛维斯猎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消灭了长毛象,在长毛象化石史上,那不过是一瞬间——一瞬间发生的事,为什么会留下较多的证据?难怪考古学家只找到几头长毛象尸体,身上带着凶手使用的凶器(克洛维斯石枪头)。

为什么克洛维斯猎人每两个月就要杀1头长毛象?1头长毛象体重可达2吨,刳剥后可以得到1吨肉,要是1人1天消耗4.5公斤,一家4口吃上2个月不成问题。1人1天吃掉4.5公斤肉!听来似乎颇为奢侈,但是这个数字接近19世纪美国边疆的肉食消耗量。此外,我们假定克洛维斯猎人把那吨肉都吃掉了,才算出这个数字。但是肉要保存两个月的话,就得风干、烤干,或费一番工夫才能防腐。可是,老天爷,肉有1吨哪!干脆出门再猎杀一头长毛象算了,新鲜的肉,不是更好吃?海恩斯指出过:克洛维斯猎人并没有充分利用猎到的长毛象——长毛象的尸体并没有被完全肢解,表示他们挑嘴又浪费。猎场丰饶,有恃无恐的猎人,才敢那么奢侈。他们出猎,有时可能不是为了果腹,而是为了象牙、皮毛,甚至只是显显男子气概罢了。现代人猎杀海豹与鲸鱼,也是为了它们脂肪或皮毛,至于肉呢,任其腐烂。在新几内亚渔村,我偶尔看见大型鲨鱼的尸体给弃置一旁,渔民杀它们,只是为了取鳍做美味的鱼翅汤。

现代欧洲猎人发动的“闪电战”几乎灭绝了野牛、鲸鱼以及许多其他大型动物,这些故事我们太熟悉了。最近在许多大洋海岛上,考古学家发现:不论什么时候,只要人类猎人遇上天真烂漫的动物,就会发生这样的“闪电战”结果。既然人类与天真烂漫的大型动物接触,总是以“灭绝痉挛”收场,克洛维斯猎人到了“纯真的”新世界,怎么会有不同的结果?

不过,到达埃德蒙顿的第一批猎人,几乎不可能预见这个结果。他们从阿拉斯加来,家乡人口已嫌过多,猎物已嫌稀少,乍然见到大批驯良的长毛象、骆驼,以及其他野兽——那必然是令人惊疑不定的一刻。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大平原,绵延无际到天边。他们一旦开始探查四方,必然很快就发现:那里先前空无一人,他们是第一批站在这块肥美土地上的人类。(不像哥伦布与“五月花”号上的移民。)那批到达埃德蒙顿的先民,也有理由纪念他们的“感恩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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