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混乱的终结 The End of the Whole Mess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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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的,波比。”我说,我虽然还在微笑,但笑容已经没那么灿烂了,“把盖子放回去,用嘴说就行了,可以吗?回头再演示给我看。我的房东人很好,但公寓管理员是个大块头的男人婆,抽雪茄,比我重三十磅。她——”
“你会喜欢的。”波比说,就好像没听见我在说什么,这习惯和他的十指梳头法一样,我早已熟悉。他待人并不是缺少礼数,而是经常会完全沉浸在一件事情里。我拦得住他吗?该死,拦不住。再说,能看见他回来已经很让人开心了。我是说,我当时就觉察到会出乱子,但每次和波比待上五分钟,他就能催眠我。他是扶着橄榄球的露西,信誓旦旦说这一次肯定没问题,而我是查理·布朗,冲过去抬脚就踢。<a id="ch7-back" href="#ch7"></a>“其实你很可能早就见过了——杂志和电视上的野生动物纪录片里有这些画面。没什么特别的,但看起来很了不起,因为人类对蜜蜂有着完全非理性的偏见。”
奇怪的是,他说对了,我确实见过这种画面。
他把手伸进匣子,放在蜂巢和玻璃之间。不到十五秒,那只手就像戴上了一只黑黄相间的活手套。我有一瞬间陷入了全感回忆:坐在电视前,身穿连袜睡衣,抱着帕丁顿小熊,离上床睡觉还有半小时(波比还要过几年才会出生),看着一个养蜂人让蜜蜂覆盖他的整张脸,惊恐、厌恶和着迷五味杂陈。蜜蜂首先聚拢成刽子手的头罩,然后被他拨拉成怪诞的活胡子。
波比突然皱眉,然后咧嘴苦笑。
“被蜇了一下。”他说,“长途旅行害得它们还有点生气。我搭一位女保险推销员的飞机从拉普拉塔到韦科——她有一架古老的派珀小熊,然后搭某个通勤小公司的飞机到新奥尔良,好像叫什么混球航空。转机转了能有四十次,但我向老天发誓,真正让它们发疯的是从垃圾迪亚来这儿的出租车。德国投降后的城堡之路都比第二大道的路面平整。”
“我说,波比,你最好还是把手拿出来。”我说。我担心会有蜜蜂飞出来——我仿佛看见自己拿着卷起来的杂志,花几个小时满屋子追打蜜蜂,好像它们是老监狱电影里的逃犯。但蜜蜂没有飞出匣子,一只也没有,至少现在还没有。
“放轻松,老霍。你见过蜜蜂蜇花吗?听说过这种事吗?”
“你哪儿长得像一朵花了?”
他放声大笑。“妈的,你以为蜜蜂知道花是什么样子的吗?哈哈,不可能!它们不知道花是什么样子,就像你我不知道云朵是什么声音。它们只知道我有甜味,因为我的汗液中含有蔗糖二氧芑……还有另外三十七种二氧芑,这还只是我们有所了解的成分。”他若有所思地停了下来,然后继续说道,“我必须承认,今晚我存心把自己弄得有点儿甜。我在飞机上吃了一大盒樱桃夹心巧克力——”
“波比,我的天!”
“——在出租车上吃了两大块南瓜糖。”
他把另一只手也伸进匣子,小心翼翼地拨开蜜蜂。我看见他在清理干净蜜蜂前又皱了一下眉头,然后把盖子放了回去,不禁松了一口气。他的两只手上各有一个红色肿包:左手在虎口位置,右手紧贴掌根幸运线。他被蜜蜂蜇了,但我明白他要我看的是什么:至少有四百只蜜蜂落在他手上,但只有两只蜇了他。
他从牛仔裤兜里掏出小镊子,走到我的书桌前,推开文字处理机旁的一叠手稿,拉过聚光台灯,摆弄片刻,让灯光在红木桌面上聚成一个小光斑。
“写什么好东西了吗,老狗?”他随口问道。我后脖颈汗毛直竖。上次他叫我老狗是什么时候?四岁还是六岁?妈的,想不起来了。他用镊子从左手上轻轻夹出一根细如鼻毛的小刺,放在桌上的烟灰缸里。
“写一篇关于艺术品造假的文章,给《名利场》的。”我说,“波比,你这次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能帮我把另一根刺夹出来吗?”他把镊子和右手伸向我,露出抱歉的笑容,“我一直觉得,既然我这么聪明,应该能左右开弓才对,但我左手的智商依然不足六岁。”
还是我那个波比老弟。
我在他身旁坐下,接过镊子,拔出红色肿包上的蜂刺,肿包贴着的幸运线对他来说应该叫倒霉线才对。我给他拔刺的时候,他向我讲述蜜蜂和黄蜂有什么区别,拉普拉塔的水和纽约的水有什么区别,还有——该死!——有了他的神水,再加上我的小小帮助,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唉,于是我那个聪明而疯狂的大笑老弟又一次扶起了橄榄球,而我又一次冲了上去,但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蜜蜂只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蜇人,因为那样它们自己也会死。”波比淡然说道,“记得那次在北康威吗?你说人们自相残杀是因为原罪?”
“记得。你别乱动。”
“好,假如真的存在原罪,假如真的存在上帝,他爱我们,愿意让自己的儿子上十字架,但同时又要送我们下导弹满天飞的地狱,只是因为某个蠢女人咬了一口坏苹果,那么,诅咒其实就在这儿:祂把我们造得更像黄蜂,而不是蜜蜂。——嘿,老霍,你怎么不拔?”
“你别乱动,”我说,“我就能给你拔出来。你要是特别想指天画地,那我先等着好了。”
“好吧。”他安静下来(相对而言的),我努力给他拔刺。“蜜蜂就像神风敢死队,老狗。你看那个玻璃匣子,蜇我的两只蜜蜂已经死了。蜜蜂的刺就像钓钩,是有倒刺的,刺进去很容易,但向外拔的时候会带出它们的内脏。”
“好恶心。”我说,把第二根刺扔进烟灰缸。我看不见倒刺,因为我的眼睛不是显微镜。
“这正是蜜蜂的特殊之处。”他说。
“那还用说。”
“但黄蜂就不一样了,黄蜂拥有光滑的蜇刺,愿意蜇你多少下就蜇多少下。蜇到第三或者第四下,毒液就用完了,但只要它们愿意,就能继续在你身上扎窟窿……它们确实就是这么做的,尤其是虎头蜂,就像我带来的这一种。必须用镇静剂才行,我用的这种叫诺可松。会让它们难受很久,因为它们每次醒来时都特别疯狂。”
他严肃地望着我,我这才看清他的黑眼圈,意识到我从没见过弟弟这么疲惫的样子。
“这就是人们彼此争斗的原因,老狗。没完没了,不停争斗。因为我们有光滑的蜂刺。但现在你看。”
他起身到背包前翻找片刻,取出一个眼药水瓶,打开蛋黄酱瓶,用眼药水瓶吸了几滴他提纯的德州水。
他拿着眼药水瓶走向装有黄蜂窝的玻璃匣子,我注意到这个匣子的顶盖有点儿不一样,上面有一小块能拉开的塑料滑门。我不需要他告诉我那是为什么;处理蜜蜂的时候,他敢直接取掉顶盖,但若要和黄蜂打交道,他就不想冒险了。
他捏了一下眼药水瓶上的黑色橡胶球。两滴水落进蜂窝,被水打湿的黑点几乎立刻消失。“等三分钟左右。”他说。
“什么——”
“别问,”他说,“到时候你自然能看到。三分钟。”
趁着这三分钟,他读了我那篇写艺术品造假的文章,虽说我已经写了二十多页了。
“很好。”他放下稿纸,“还真不错,老哥。不过你应该读一下十九世纪商业大亨杰伊·古尔德用赝品莫奈画作装饰私人火车会客车厢的事情,太他妈逗了。”他一边说,一边掀开了黄蜂匣子的顶盖。
“天哪,波比,别闹了!”我喊道。
“还是那么胆小。”波比笑着说,把蜂窝从匣子里拿了出来,蜂窝呈暗灰色,和保龄球差不多大。他用双手抓着。黄蜂飞出来,落在他的手臂、面颊、额头上。一只黄蜂飞向我,落在我的前臂上。我一巴掌打死了它,尸体落在地毯上。我吓坏了——魂不附体。肾上腺素流遍全身,眼珠子都快从眼窝里钻出来了。
“别弄死它们。”波比说,“从它们可能对你造成的伤害来说,你这么做和杀婴儿没什么区别。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他把蜂窝在两只手之间扔来扔去,仿佛那是个超大号的垒球。他把蜂窝抛到半空中。我惊恐地看着他,黄蜂在客厅里飞来飞去,仿佛巡航的战斗机群。
波比小心翼翼地把蜂窝放回匣子里,坐进我的沙发。他拍拍身旁的位置,我走了过去,精神已经被他催眠。黄蜂到处都是,地毯上,天花板上,窗帘上。有五六只在大屏幕电视上爬来爬去。
在我坐下之前,他赶开了沙发坐垫上的两只黄蜂,免得被我的屁股压死。它们立刻飞走了。黄蜂快活地飞来飞去,快活地爬来爬去,动作敏捷,没有半点拖泥带水的感觉。就在波比说话的当口,它们渐渐找到了飞回纸质蜂窝的路,在上面爬了一会儿,纷纷钻进顶部的洞口,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