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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恶魔上身了!”其他人急忙往后退,一直躲到了骡车后面。

“快让她恢复正常。”杰普命令道,他两脚叉开以保持平衡,指指那女孩,又指了指兰德,“马上把恶魔从她身上赶走。我还没在她身上烙上我的印记哪,她还有些留下来的价值。”“快点啊,小伙子。”艾拉也指挥道。他是否真的相信这类事情真有可能,如今已经很难分辨,然而那也无关紧要了。

兰德装模作样地做出正在考虑他们的请求,思考应该进行哪些步骤的样子。女孩喃喃自语的声音越发响亮了,这种语言听来十分奇怪,夹杂了大量喉音,从某种层面而言,几乎称得上有些耳熟,然而他无法分辨是因为什么。

篝火突然闪了一下,传来了爆裂的声响。兰德和杰普都猛地把头转了过去。

兰德突然感到有些怪异,一时间甚至开始怀疑,内心的信仰似乎出现了动摇。他迅速摆脱这个念头,集中注意力,仔细分辨她那赞美诗般的呓语。“我需要去拿我的马鞍袋,里面放着我的《圣经》。”他转身面向骡车,刚准备迈步过去,便被杰普拿枪指了过来。

“哈克,把他的书拿过来。”

“我才不要碰它!”

“那就把整个包都拿过来!”杰普喝了口威士忌,对着骡车那边开了一枪,子弹射得尘土飞溅,把骡子吓得窜来窜去。布丁使劲拉扯引绳,拼命想把拴住自己的这棵树给拉倒。

“现在就动手!”杰普喝令,将手枪对准那个女孩,“我要看到她马上恢复正常。”

骡车那边,雷维被迫成为送包的人选。兰德等得十分心焦,默默数着他踏出的每个步子,直到那个包安全地送到了他的手里。手枪此时就在包里,可接下来该怎么办?他的枪法虽然又准又快,可杰普的武器已经握在了他的手上。

他首先把《圣经》取了出来,这个棕色的皮革装订本还是父亲亲手交给他的。它曾在众多教堂讲道台上出现,是他们家族世代相传的宝物。他翻开书页,想起自己小时候站在空无一人的教堂圣坛,装作正在布道讲经的情景。他那时的表现便已经很有说服力了。

他摊开手掌,将《圣经》平放上去,任由夜里的微风轻轻拂动书页,他意识到,杰普、他手下那帮人、雷维,甚至那个女孩,似乎都因为这个场面而暂时愣住了。

他所需要的,正是这片刻工夫。

没等杰普反应过来,兰德已经掏出手枪,指着他,瞄准好了。杰普迷蒙的醉眼在枪口处与他视线相交,这才慢慢醒悟过来。

艾拉立马把枪拿到了手上,其他人则还在四处摸索着武器。“那边的,别吵了。从现在开始,应该得换成我们说了算了,对吧?我骡车上的那些货物,你们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至于那个女孩,我一点也不关心。我只想要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你们大可以把那女孩一块儿带走。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我们就此分道扬镳,一切都一笔勾销,怎么样?”

兰德绕到马灯另一边,往后退了几步,将所有人的动静尽收眼底,也包括艾拉在内。“我们这就离开这里,”他大声宣告,“而且,还会把这个女孩也一块儿带走。”

我最终打电话给洁米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九点三十分了。在那之前,我将书稿那三章内容反复看了不下六遍,还搜索了故事标题、角色名称以及其他关键词组,试图找出相关的出版信息,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这份书稿,根据目前所知的情况,应该从来未曾出版。确定这一前提之后,我仿佛化身成了密码破译员,仔仔细细地查看起来,试图破解其中奥秘,理解它的真正意义。为什么我总觉得,在这层表象底下,似乎潜藏着什么内容,一个我尚未察觉的事实——为什么这份书稿会令我着迷至此呢?在此之前,我从未做过任何与阿巴拉契亚山有牵扯的选题。实际上,即便有经纪人主动过来找我,我也会有意回绝那些选题。那些故事过于真实,过于贴近我一心想要埋葬的过去。

可这个故事一把掐住了我的咽喉。我急切的想要弄明白究竟是为什么。

我唯一能找的,也只有洁米了。真正的死党可以在周五晚上九点半钟,在你无法说清缘由的情况下召之即来,如果她碰巧还很聪明,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刚把洁米迎进门内,“星期五”便从它的椅子上跳下来,一下子冲到了门口。这个小霸王对来访者通常没有好脸色。对于我,也几乎是勉勉强强地才容忍和我同住一个屋檐。

洁米撇着嘴,朝它吼了回去:“‘星期五’,你知道吗?我其实完全是个动物爱好者,只不过,你这家伙实在是太招人恨了。我说,你要不要去做做心理治疗呀。”她解开时髦的围巾,扔在她那件设计师外套的一旁,里面穿一条小黑裙,蹬着款式夸张的小细跟高跟鞋。不用说,她刚才肯定是和室友在外面玩儿。

“这鞋真好看,我能偶尔借来穿穿吗?”

“当然可以,你什么时候也跟我们一块儿出去玩嘛。好像一个布莱恩就把你彻底毁了似的。要知道,虽然结果证明,他确实是个大笨蛋,可这并不代表,你遇到的每个男人都是窝囊废呀。”她两手叉在腰间,把头歪向一侧,“所以呢,你打电话给我,究竟是为了什么大事?”

我拿起那个信封,此时已经完全还原成我最初发现它那时的状态。我想让洁米充分掌握所有情况,“你看这个。我今早一到办公室,就看见它躺在我桌上。”

“你之所以把我叫来,就是为了这份投稿?不是吧?”

“这不是什么投稿。我是说,它并不是寄到我的收稿箱或者文件堆里的东西。我刚才说的是,我今天早上,在我办公桌的角上,发现了这个东西。完全是平白无故的。”

洁米摇摇晃晃地单脚站在那里,首先解开一只鞋扣,而后换脚,去解另一只鞋扣,终于把两只鞋都踢下来丢在了门边。

“哎哟,我的脚指头。”

她穿过房间朝厨房走去,绕过已经躺回专用睡椅上的“星期五”,来到冰箱面前,开始搜刮里面的外带食物,然后从里面端出一碗蛋花汤,“这个还能吃吗,会不会食物中毒呀?”

“百分之九十的概率,应该不会。”

“谢谢,那我就安心了。”她自己打开微波炉,晃着汤勺在一旁等候,“那什么,蔚达出版社新推出的邮递服务太过马虎,你想说的就是这个?”

“不是。这东西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了。据我猜测,它原本应该属于那个废稿堆。”

微波炉的提示音正好给我这句话画上了句点,但洁米根本没有伸手去按按钮,“你偷拿了废稿堆里的东西?就是那个,你根本不应该去碰,而且谁也不能乱碰的废稿堆?”

“不是。你仔细听我说。我说的是,它一夜之间突然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了。”

这下子,汤和微波炉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洁米抛下它们,走出厨房,伸手便要来拿书稿。我就知道她会这样。

“你把它留下来了?你真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害臊。”她接过信封,从里面拿出书稿,顺势坐到了椅子上。

到她看完所有内容时,她已经弓背伏在桌面,两脚压在身下,将随意垂落的金发全别到了耳朵后头。她坐在那里,盯着最后一页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放回了书稿堆里。她要喝的汤已经凉了,尽管我已备好勺子并端到了她的手边。

“嗯……”她终于开口说话了,“如果还有更多内容就好了。我过去就很喜欢这种感觉,我是说,在我还在文学部工作的时候。”多年前,洁米突然出其不意地,转职去了杂志社,是托了她一个熟人的关系,“要是放在那个时候,我肯定会主动要求剩余的书稿内容。故事节奏不错,表达手法也很出色。小说一开篇,我就觉得自己仿佛就和那女孩一起躲在木屋底下。现在,我很想知道,他们究竟有没有逃脱那群坏蛋的追捕。”

她把书稿翻转过来,盯着那张浅蓝色的标题页,又随便往后翻了几页,“不过,感觉相当业余。要不然,有谁会在封面上头直接手绘?而且还是彩色封面?内行人有谁会这么做吗?但凡参加过一次图书馆写作小组的人都会知道这一点。这可怜的人恐怕还住在山洞里吧,大概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如此外行的表现。我很好奇,是什么人最先打开的这个信封,当时又做出了怎样的处置。这上面既没有作家名字,也没有投稿信……”

“我也很想知道,可是我又不能直接开口去问人。”洁米兴奋的样子也激发了我的热情,“我也觉得,这书稿是出自外行之手,尤其是整个封面的设计,虽然故事的写作水平相当不赖。不过,有个声音一直困扰着我,不知什么地方令我感到有些熟悉……好像我本该知道作者会是谁。但怎么可能呢?它的历史比我当上编辑的时间可要长多了。”我把桌上的信封转过去,伸手一指,“邮戳上面有日期,其他内容太过模糊,已经看不太清了。”

洁米拿起信封,凑到自己面前,“好像是北卡罗来纳州。你这有放大镜之类的东西吗?”

“没有。等等,等我一分钟,说不定还真有。”

我急忙穿过客厅,绕到隔出卧室区域的柳条屏风后面。角落处完全被黑暗所笼罩着,可自从我搬进这间公寓以来,那个带绕线木手柄,绘有朴实枫叶图像的圆柱形盒子,就一直没有挪过地方。我打开盒盖,把所有东西都倒在床上。

“我针线包里头有一个。”

“你竟然有针线包?你知道怎么用吗?”

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都觉得自己真是个大骗子。我童年的大半时间是在缝缝补补中度过的。“嗯,我知道。”

“所以这么些年里,我那些折边或者缝补的活,其实根本用不着花钱送到干洗店去,只要拿过来交给你就行了?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

“这东西我都好多年没打开过了。”不过那个古董放大镜仍然待在我之前藏好的地方,自从薇尔达同意我从她位于蜂蜜溪的家中将它拿回来开始。那天,我干完她家农场的活,准备偷偷将它装进包里去,结果却被她抓了个正着。镜框十分华美,搭配采用银丝工艺并镶有各色宝石的手柄。这么漂亮的宝物,竟然和丢弃的坚果、螺栓还有花园标牌一起,随意地扔在窗台上,实在令人觉得可惜。我默默地对自己说,没准她根本不会发现它已经不在了。

“你只要开口就好,珍妮·贝丝·吉布斯。没必要把自己弄成小偷,答应我?你拿着它吧……记住,不论我们曾经犯过多少过错,从现在开始改邪归正总是不会晚的。不要让过去的经历影响你未来的选择。”

我一边回想着这段记忆,一边把放大镜递给洁米,她马上凑到信封跟前,试图从邮戳中寻找蛛丝马迹,并晃动手肘叫我让开不要碍事,“站开点儿……等等……你正好把光挡住了。可恶。我看不……再等一……你这有……手电筒或者小台灯吗?”

我拿起手机,打开一个软件,“手电筒。”

“聪明。”我们同时凑了过去,像两个爱丽丝正好奇地打量兔子洞似的。

“试试把手电放到信封里面。有时候透过光线,可以看见残留在纸上的笔迹。我好像在哪本小说里看到过。”

“那是上个月‘典当之星’①里的内容,小傻瓜。我们当时一起看的,你不记得了?”洁米提醒我。

“啊……也许是的。”我向来无法抗拒关于各种未被发现以及重新发现的古董的电视节目。在我的遗愿清单里,其中有一项就是环游世界寻找失落的宝藏。

洁米小心地撑开信封口,我把手机滑了进去。

“看到什么了吗?”她的视力肯定比我好多了。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相当于半个瞎子了,直到一位老师发现我视力有问题,帮我在狮子会②集市买了个二手眼镜。我在几年前做了视力矫正手术,视力才终于接近了正常水平。

“E……什么,”洁米沉思道,“是两个字。说不定是EmeraldIsle(翡翠岛)?那地方就在北卡罗来纳州。我小时候去过几次,和家人过去度假。它就位于外滩群岛的南部。咦,不对,是三个字,而且也不是E,那是个L,Look什么,后面是什么。第二个词的首字母是G……最后一个词是O……或者也可能是个G。”

“LookingGlassGap(镜面谷)。”

“这你都猜得出?”洁米往后一靠,又恢复原来的姿势,“不过,这地方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呢?它也在海滩附近吗?也许我曾去过那里。”

“不,它不在海边,是在山上。”我能猜出这几个字的唯一原因在于,那地方就位于我家乡附近。我们高中的橄榄球队在镜面谷比赛过。虽然我从没看过任何一场,可只要是在镜面谷比赛,我当时都非常想去,因为……

这想法来得太过突然,我猛地夺过信封,接口处都有点撕开了。“天哪!噢,天哪,不会吧,不可能是……”种种线索如同顺着窗玻璃往下流去的雨水一般,逐渐相交,汇集,而后加速向下流去,这关联是如此明显,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直到此时方才发现。我拿起书稿,重新翻转过来,开始一页页地快速浏览,并不时留心某些段落,找寻隐藏其中的证据。

“怎么了?怎么了,到底怎么了?”洁米使劲挥动双手,“你究竟在惊叹些什么?”

“星期五”在房间那头咆哮起来,抗议自己的美梦被我们打断了。

“把我的电脑拿来。就在我的公文包里,哦,不,就在这里。”我太过着急,忘了自己已经把它从公文包里拿了出来,忘了自己已经用了一个晚上,试图解开《守护故事的人》的秘密,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原来答案一直就在我眼皮底下。

而且离我的故乡近得可怕。

我打开网页,按回退键浏览上面列出的书名,而后仔细看向一份试读样章。

洁米跟着挪到了我身后的位置,“你准备什么时候把话说清楚呀,难道还要让我继续猜下去?你打开顶峰出版社的网页做什么,又为什么在看《时空过客》的页面?难不成,你觉得这份书稿和外星人绑架之类的有关系?还是说,你的挑书品味突然变了?”

我点了点显示屏,“我觉得写出这份书稿的人就是他,埃文·哈尔。”媒体信息一栏那里登有作者的照片,如今看来大概已有些历史了。埃文·哈尔已经有十年没出新书。自从《时空过客》系列一夜爆红之后,他就彻底沉寂了,那套书衍生出了相关的一系列电影,许多疯狂书迷甚至愿意相信蓝岭山脉里真的藏有外星人留下的时空穿梭门。

这是《时空过客》系列第一本书封面上的照片,他一脸沉思地望着镜头,深色头发搭在额前,一双深蓝色的眼睛,看起来相当紧张。他当时只有十八九岁,年纪轻轻就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实际上,这也是出版社当时主推的卖点之一。听起来就很有吸引力——默默无闻的工程学学生空降文坛,初次写作便一鸣惊人!

他在青少年中间掀起了一股科幻幻想狂潮,到处都是他的崇拜者,也包括我在内。我十三岁那年,曾把《时空过客》系列的第一本书从学校图书馆偷了回来,藏在祖父母家门前下游处的旧式冷藏间里。从那里取出挂在里面的肉类和装罐蔬菜一直都是我的任务。偷拿这本书,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叛逆行为。阅读这本书,不仅是为了抗议,也是我当时生活的唯一寄托——能够逃离残酷现实的唯一出口。母亲不久前在夜里突然消失,和她一起离开的,还有父亲、祖父母以及我们几个孩子之间那薄如蝉翼的保护膜。以往母亲所担负的重任,一下子落到了我的身上。一旦出现任何裂痕,便要立马伸展、拉扯、重新黏合,如此反反复复。

“埃文·哈尔?”洁米的声音突然升高了,“啊,不会吧。”

“真的,你听我说。”我把书稿掉转头,推到电脑旁边的位置,“你看这里的用词。还有他常用的表达方式。每个作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偏好。还有这个邮戳——镜面谷,那里正是《时空过客》系列故事发生的地点,是他出生的地方。”

洁米深吸一口气,“啊,我知道那个地方。几年前,我专门写过一篇文章,介绍以电影作品为设计灵感的时装——你记不记得,我还接受《视觉》杂志邀请,参加了他们举办的小型时装秀。那篇文章中就介绍了《时空过客》,以及那些,呃,痴迷其中的狂热粉丝。他们会穿上不同年代的服装,到镜面湖去进行朝圣。有的人甚至还会带上古代的武器和钱币,到山里四处游荡,寻找隐藏其中的时空门。就我而言,我在调查相关信息时,着实有一点被吓到了。”她用审视的目光看了看那份书稿,“可是,这又不是科幻小说,不像埃文·哈尔会写的风格。”“如果说,他过去曾经写过呢?他是因为《时空过客》突然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根据他的个人经历,他在那之前从未有过写作经历。《时空过客》那套书的灵感也是他在物理课堂上突然想到的。可是,如果这些只是书商在推广新书时,为了给作家增加神秘气息,而刻意塑造出来的呢?‘准太空工程师脑子发热,一举写出畅销书籍’,这种说法相当吸引眼球,然而实际上,他很可能在那之前已经有过写作和投稿的经历。”

洁米用手指敲击桌面,认真思索起来,“嗯……那倒是挺有意思的。当时的轰动盛况令许多人大赚了一笔。可以肯定的是,他后来突然宣布封笔,绝对让好多人的希望落了空。那简直是出版商最害怕的一场噩梦。”

我再次看回书稿,翻了翻其中几页,又对着显示屏上埃文·哈尔的相片研究了一番。“如果这是真的,肯定会让《时空过客》的出版商大跌眼镜的。”

“还有他的书迷。要是他们发现,埃文·哈尔并不是什么天赋异禀的天才科幻作家,只是又一个志在打造畅销作品的平凡作家,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

房间那头,听到垃圾车经过外面街道传来的声响,“星期五”突然叫唤起来,把洁米和我都吓了一跳,像被当场抓了个现形的小偷似的,我们面面相觑,大笑起来。

“你打算怎么处理它?”我重新趴回电脑面前,洁米也跟着凑了过来,“照眼下这个情形,你既不能在周一上班时向全公司公然宣告,也没办法打电话去向作者求证。埃文·哈尔从不搭理他的书迷、记者、编辑或者其他任何人——经过那次电影时尚活动,我已经见识过了。自从他宣布封笔并向他的出版商提出诉讼以来,他就一直与世隔绝地住在那座山上。即便这份书稿真的出自他的手笔,也会受到出版合同中任择条款的限制。你根本就没法把它买下来。这么一来,你准备怎么办呢?”

我还没有想出什么满意的答案,也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如何发展,然而,这种感觉令我回想起了我和汤姆·布兰登被困在雪山里的那个夜晚。这件事情绝对非同小可。

“我还不太确定,不过,首先我得知道,他如今人在哪里,又是什么人在帮他处理相关事务。”

上瘾带来的最大问题在于,当你意识到自己上瘾时,便已经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了。追查埃文·哈尔简直就像是在找寻“幽灵”。他和原先的出版商早已没了来往,跟经纪人之间也已多年没有联系。推出《时空过客》电影的公司极尽可能地将原版的九本小说翻拍成了一系列电影——基于小说内容的其实只有最开始那几部——到现在,连系列电影也已经走向终结。根据他的业务经理所说,埃文·哈尔如今仍然居住在镜面谷那座山上,而且拒绝接触任何与出版相关的商业策划或业务来往。

就连洁米都觉得我实在太傻,还在继续深入追查,“你是不是昏头了?”在我因为处处碰壁冲她连发四天牢骚之后,她终于爆发了,“你这才刚进蔚达出版社,这样做实在太冒险了。”

我知道她说的有道理,可这个故事总萦绕在我心头,我整个人都变得魂不守舍的。这周一的例会上,我完全没法集中精神。视线一直在会议室里四处打量,默默思索着:“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守护故事的人》?把它放到我桌上的究竟是这当中的哪一个?”

是否已有人解开了其中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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