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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地板踩得嘎吱作响,脸上汗津津的,一直练到我把动作记得滚瓜烂熟。然后我们就回到了厨房。德怀特喝了酒,教我对付亚瑟的小窍门,比如要如何等待时机成熟,确保只有我们两人在场,不要事先给他警告,等等。我能看出他把这些都当作我的权利和义务了。“要等待时机。”他告诉我。

那天晚上,有些客户打电话来抱怨说他们没收到报纸。德怀特接起电话,解释说这些报纸在一场搏斗中毁掉了,还补充道,他儿子杰克让这个叫盖尔的小鬼挂了彩。

我的确让他挂彩了。亚瑟的瘀青一开始并不明显,但慢慢变得严重起来,由黄色转成了紫色,最后变成乌青。他有时候死死地盯着我,仿佛知道我和别人谈论上次打架的事时没说实话。但他没有重启战火。我们都躲着对方。放暑假的时候,我们几乎都没碰过面,只有在棒球比赛和童子军会议上,才会在一堆男孩中看见对方。

然而,有一天下午,我正在送报纸,看见亚瑟在大路上朝我这个方向走来。这里离上次打架的地方不远。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我继续往前走,他也往前走,佩珀在他后面迈着小碎步。我们靠得越来越近,我太紧张了,脑子没法正常思考,只是突然想到说不定亚瑟也受到他人指点,在等待时机,准备偷袭我呢。不管怎样,我按捺得也太久了,如果德怀特在场,肯定要不耐烦。

当我们近到触手可及时,亚瑟停下来说道:“嗨。”

“嗨。”我说。

我们就站在那儿,看着对方。然后他低头望着佩珀。“你想摸摸我的狗吗?”他问。

“当然。”我单膝跪下,伸出了手。佩珀嗅了一下。

“它会说话。”亚瑟说。

“是哦,”我说,“我差点就信了你的鬼话。”

“嘿,佩珀,”他说,“树上有什么?”

它叫了两声。

“树皮<a id="jzyy_1_130" href="#jz_1_130"><sup>(5)</sup></a>!”亚瑟说,“对的,佩珀。很好,佩珀,这个世界待你怎么样呀?”

它抬头看着他。

“这个世界待你怎么样呀,佩珀?”

它再次叫起来。

“粗暴<a id="jzyy_1_131" href="#jz_1_131"><sup>(6)</sup></a>!宝贝真棒!”

这笑话很蠢,但我还是没憋住笑。我抚摩着毛茸茸的佩珀,它轻声哼哼着,热切地望着我,完全不记得自己之前咬过我。

斯基珀那辆车是1949年产的福特,是德怀特从马布尔芒特的一个乡巴佬那里买来的。这是为了方便斯基珀带女孩出去打猎钓鱼,不必借用德怀特的汽车,但没想到斯基珀将这辆福特放到营地边缘的铁皮波纹棚子里,开始将其肢解。我搬到奇努克住时,车已经支离破碎一年多了,六个月后,当斯基珀从康克立中学毕业时,那里还是一堆零件。

斯基珀毕业后并没有马上离开奇努克,而是在电力公司找了份兼职,并且继续住在家里,这样他就可以把所有钱都投在这辆车上了。有些晚上,我去客户那边收取订报费时,会顺路去看看这车。在家里,斯基珀几乎把我当透明人,但在棚子里,他会变得热情好客起来。他会关掉当时正在用的电动工具,将护目镜推到额头上。他拿可乐给我喝,向我介绍汽车的各种零件,还展示了他的组装计划。我点点头,仿佛真的听懂了,仿佛真的相信有一天这堆玩意儿他能靠自己组装好。

斯基珀本该在9月就到华盛顿大学上课,但他没有表现出任何要走的意思。德怀特开始数落他。他想知道斯基珀准备住在哪里,去哪里找钱来付学费。他想知道斯基珀都做了什么计划。斯基珀说他已经搞定了一切。

德怀特还是不肯罢休,斯基珀就礼节性地笑了笑,很无所谓的样子,继续干他自己想干的事。后来,夏天快过去的时候,汽车开始像斯基珀说的那样变得完整起来。那天晚上,他和朋友们在安装改造后的发动机,我也在棚子里看着。斯基珀新装了个赛车化油器<a id="jzyy_1_132" href="#jz_1_132"><sup>(7)</sup></a>,加大了气缸,提升车子动力,还给它镀上铬。这辆车挺漂亮。斯基珀让他的朋友们用滑轮组把发动机放进去,不到一小时,车就隆隆启动了。

车身看起来完全无法修复。外壳凹陷,毫无光泽,由于斯基珀摘掉了一些装饰件,车上变得坑坑洼洼的。他把洞补上,用玻璃纤维填充凹处,涂上一层底漆,涂抹平整后,再涂上十六层太妃糖苹果色红漆。每涂完一层,他都要细细打磨,再开始涂下一层。他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等到完工之日,车身已经变成了深红色,油光发亮,就像色泽浓厚的红冰。车身线条流畅,干干净净,事实证明,他把那些装饰件摘下来是对的。

上完漆后,斯基珀给车装上了崭新的白壁轮胎,套着如镜面般闪光的铬合金轮毂盖,不是当时流行的那种带把手的轮毂盖。在两侧车门底下,他挂上了雷克铬合金排气管,排气管的末端略微弯曲,好像是为了排烟时不那么显眼。他在车前装了个重新镀铬的保险杠,在车后装了大陆式箱体——后保险杠特别长,附带内存备胎的后备厢。

车整洁得跟从没开过似的。唯一还需要整修的就是内部了。斯基珀告诉我,他手头剩的钱只够把汽车开到蒂华纳<a id="jzyy_1_133" href="#jz_1_133"><sup>(8)</sup></a>,在那儿给座椅装上软垫。他要装白色的皮垫,严丝合缝,光滑平整,印制花纹。

我问他是否可以带我一起去,他说考虑考虑。

我以为他是认真的。我以为他真的会考虑带我一起去,我想不出有什么不带我去的理由,所以我认为他不会拒绝我,可以说是十拿九稳了。我仿佛真的看见自己坐在斯基珀旁边的副驾驶位上,我们俩开着这辆漂漂亮亮的红色汽车,风驰电掣,一路探险,拯救他人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会希望我们留下来,但我们永不止步,他们望着我们在高速公路上渐渐远去,车后扬起了尘土。在我看来,墨西哥是个贫瘠的地方,默默无闻的小号手在不显眼的街头游走<a id="jzyy_1_134" href="#jz_1_134"><sup>(9)</sup></a>,那里很遥远,开过去得花很长时间。

我告诉亚瑟我要走了。我还把这消息告诉了其他几个孩子,以及一些订报客户。有一天,我们正吃着晚饭,德怀特说:“嘿,先生,听说你要去墨西哥了,这是怎么回事呀?”他看着我。

珀尔说:“如果他去了,我也要去。”

母亲笑了:“墨西哥!谁说要去墨西哥?”

“他说的。”德怀特答道。

“杰克,是真的吗?”母亲问,“你跟别人说你要去墨西哥了?”

“斯基珀说我可以去。”我告诉她。

“哈?”斯基珀叫道,“我说过吗?”

我看着他,这么多天来,我第一次意识到他并没有明确同意要带我去墨西哥。“你说你会考虑考虑的。”我对他说。

“没开玩笑吧?我真的说过吗?”

我点点头。

“对不住,兄弟,”他说,“实在没办法带你去。”他肯定发现了这些话对我冲击很大,便赶紧解释,说他的朋友雷打算跟他一起出门。为了省钱,他们得在车上睡觉,这意味着车上容不下第三个人了。

“这是具有争议性的。”德怀特说。这是他喜欢重述的话之一,掷地有声,类似的还有“这是具有学术性的”。

“下次再带你去吧。”斯基珀说。

珀尔让他带顶草帽回来送给她。

“我想要响板<a id="jzyy_1_135" href="#jz_1_135"><sup>(10)</sup></a>。”诺玛说。她扭动肩膀,唱起了《蟑螂》<a id="jzyy_2_135" href="#jz_2_135"><sup>(11)</sup></a>,直到德怀特叫她安静下来。

斯基珀和我一起住在这栋房子里最小的房间。我们俩用同一张书桌、同一个梳妆台、同一个橱柜。我们的床只相距30厘米。不过,直到斯基珀出发去墨西哥了,我才意识到这地方有多逼仄。他之前占的大地盘现在空荡荡的,总在提醒着我他已经离开了,这又不免让我想到,他和他的朋友雷正在路上奔驰,像鸟儿一样自由。这么想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被困在这小地方了。我认为斯基珀应该带我去,而不是带雷去。先来后到嘛,是我先问他的,而且说到底,我还是他弟弟呢。这对我而言挺重要的,但我发现这对他来说毫无意义。我和这个哥哥并不总是相处融洽,四年来我们甚至都很少见面,但我仍然很想念他,并开始想象他会对我多么多么好。

我也想念我的父亲。母亲从来没有向我抱怨过他,但德怀特有时候会讽刺这位沃巴克斯老爸,这位高高在上的勋爵。他想要诋毁我父亲,说他富得流油,却住得那么远,跟我毫无往来。但是,所有这些特质,就连最后一种——或者说尤其是最后一种——却让父亲变得更加有魅力了。他总是缺席,我也就永远无法发现他的缺点。我可以把他塑造成我想看到的那种形象。我可以赋予他各种优秀的品质,并想出很好的理由——甚至是浪漫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他一点都不关心我,为什么他从未写信给我,为什么他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在我还懵懵懂懂时,我替他找了各种借口。后来,当我变得更加成熟时,我决定不再去想是他将我遗弃了。我去越南的时候,顺道拜访了他,返程时又跟他见了一次面,就这样跟他成了朋友。他不是什么大坏蛋——他也有自己的苦衷。说到底,只有爱哭鬼才会整天抱怨父母。

这种思维方式相当奏效,直到我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他比预产期早了三周出生,当时我不在家。我刚到医院婴儿室时,一位护士正要从他身上采血样。她找不到静脉在哪里。她不停地刺他,每一针都好像扎在我自己身上。我越来越不耐烦,她也就更加手忙脚乱,另一位护士不得不过来接手。等我终于能抱着他时,我感觉自己好像刚从狼群中把他救出来一样,我的内心开始变得柔软,比以往更强烈地体会到活着的感觉。但与此同时,我感觉到了一层阴影,略微心寒。我有点不安,我假装什么也没发生。直到那天晚上,我又体会到了这种尖锐的感觉,差点哭出声,我才反应过来这与我父亲有关,他已经过世十年了。好几天来我都处于分裂的状态,一边是被这种悲愤交加的情绪左右着,主要是感到愤怒,另一边则为儿子的出生和自我的重生感到高兴。

但该来的还是会来。小时候,我总觉得父亲是完美的。他只存在于我的梦里和回忆中。记得有一次,我去康涅狄格州拜访父亲和继母,坐在那座漂亮老房子的厨房里,看着他把一整盒武器都摆到桌上。那些都是致命的非法重武器。继母正在训他。她想知道他打算拿这些东西来干什么。他把一堆樱桃炸弹<a id="jzyy_1_137" href="#jz_1_137"><sup>(12)</sup></a>推给我,说道:“炸了它们,亲爱的,炸了它们。”

自从见证斯基珀成功地对福特进行了改装,我就开始对汽车产生强烈的探索欲。我送报纸时,会想着怎么拆解我看到的那些汽车,把它以更有趣的方式重新进行组装,比如降低整个车身、加装百叶窗、降低车身前部、降低车顶和底板<a id="jzyy_2_137" href="#jz_2_137"><sup>(13)</sup></a>。我阅读报纸上的二手车广告,比较了我现在赚的工资与这些车的价格之间的差距。我想象着自己拥有汽车,直接开了就走。

有一天,送完报纸后,我将报童包折起来收好,走过通往营地外边的桥,竖起拇指求搭便车,我就这么等啊等,终于有辆车停住了。我不认识这个人——他是大坝上游的建筑工人。我坐上车,他问我要去哪儿。他补充说:“最远只能到西雅图。剩下的路你得自己走着去。”

西雅图。如果我愿意,我可以一直坐到西雅图。我说我要去康克立,这在当时看来已经够远了,可刚到马布尔芒特的时候,我就害怕起来,请求司机让我下车。过了一会儿,我又搭上另一辆便车回到了奇努克。这是我第一次搭便车。暑假的时候,我沿着山谷越走越远,搭别人的车到过康克立、伯德斯埃、范霍恩和塞德罗伍利,有一次,就在开学之前,我一直坐到了弗农山。我会在这些城镇的街道上闲逛几分钟,期待能发生点什么事,没有的话,我就会回到马路上去搭便车。等到德怀特和母亲下班的时候,我就已经到家了。从没有人发现我溜这么远。我偶尔会和亚瑟一起去,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一个人。独自一人的话,我可以更肆无忌惮地撒谎,能遇到更多的机会。我想着有一天,某个人会停下来对我说:“最远可以载你到康涅狄格州的惠尔通……”

斯基珀只离开了短短几周。他回到家里,打点行囊,第二天早上又不见人影了。在那之后,我很少见到他,只有在他回家过感恩节和圣诞节或者我们去西雅图看他的时候,才会偶尔碰上一面。他跟几个男的在小公寓里同住了几年,然后就结了婚,在电力公司新找了份工作。婚礼前的那个晚上,我和他围坐在一起。他哽咽了,我这辈子只见他哭过两次。这一次,他悲情难抑,不是因为想到自己从此失去了自由,而是因为新买的高保真音响所播放的那首歌曲——金斯敦三重奏乐队的《大沼泽地》。故事中,为争夺一个女人,那个男人在搏斗中把情敌杀死了。看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便走到林间空地。

哪里可供人藏身,永远不被发现,

也不必惧怕狂吠的猎犬,

但他最好一路向前,不要停下,

因为如果蚊子没有围攻他,鳄鱼也会吃掉他。

那个男人不知道的是——当然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陪审团裁定他自卫无罪。这个意外结局其实在上一小节中就有所暗示,每次唱到这里时,斯基珀都会垂下眼睛,悲伤地摇着头。

我看到他另一次哽咽,是他从墨西哥回来的时候,我们当时正在吃晚饭。外面响起了引擎声,毫无疑问是斯基珀回来了,珀尔、诺玛和我都跳了起来,跑到门外去。德怀特和母亲很快跟了出来。房子另一侧的那户家庭走到外面,其他一些邻居也走了出来,他们看到汽车,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辆车看上去好像经过了喷砂处理。油漆表面坑坑洼洼,失去了光泽。轮毂盖、保险杠以及雷克排气管上的油漆也都脱落了,甚至开始生锈。看上去很惨的样子。

斯基珀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装潢完汽车后,他与雷一起奔赴恩塞纳达<a id="jzyy_1_140" href="#jz_1_140"><sup>(14)</sup></a>,返程途中,他们遇到了沙尘暴。风沙太大了,能见范围不超过0.6米。他们不得不在路边停下,等着沙尘暴停止,一天中最好的时光就这样过去了。沙子把发动机搞得又脏又破——回家的路上,斯基珀就一直在修修补补。他开玩笑似的讲着整个过程,但其实他就快哭出来了。他一直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可能是为了在雷面前装得若无其事,但一回到家看到家人,他就卸下了盔甲。他没有哭出声,但已经有些哽咽了。

在斯基珀复述故事的时候,我绕着汽车转圈,看看整辆车损坏得有多严重。我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把头伸进里面看。车里铺了白色地毯。座椅、侧面板、车顶和仪表盘上都包着白色皮革。光照到车里,它们看起来就像奶油一样甜腻。我坐到驾驶位,关上了门。我嗅着皮革散发出的气味。我用手指抚摩着座椅,接着把一只手放到了方向盘上,另一只手则靠着变速杆。轻轻地,这样就没人能听到我的动静,我模仿发动机的声音,手动换挡,透过覆满沙尘的挡风玻璃望着路旁树木的模糊轮廓。如果不是因为装得太夸张,我差点就相信自己是真的在开车了。

我不断长高,鞋子很快就穿不下了,仅在七年级我就换了两双鞋子。德怀特大为光火。他觉得我是故意长这么快的。他迟迟不肯给我买第三双鞋,直到我实在没法走路了,他才同意带我去买,还强调这次不会再给我买运动鞋了。要等到我不再长高了,脚的大小固定了,他才愿意和我商量买运动鞋的事儿。我想用自己送报纸存下的工资来买运动鞋,但德怀特拒绝去银行把这些钱取出来。

要不是因为要打篮球,我也不会对运动鞋这么在意。奇努克初等学校里,男孩数量很少,参赛人数远远不够,这意味着我必须参加绝大多数体育比赛,并穿上时髦的比赛服——红色缎面,带有白色条纹。我猜,如果配上棕色休闲鞋,这套赛服就会逊色不少,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我们都是在晚上打比赛的。没人在家时,母亲通常会开车送我去,但如果她很忙,诺玛就会让鲍比·克罗开车载我去。当然了,诺玛也跟着一起去。这是他们偷偷约会的方式之一。在路上,鲍比跟我说了关于传球、射门、假动作等一些技巧。鲍比说话时,我就坐在副驾驶位上,很懂行似的点点头。鲍比曾在康克立中学打过橄榄球。他是校队的四分卫,也是队里个子最小但最厉害的球员,他比其他球员强太多了,在场上简直无人能敌。这种鹤立鸡群,让他显得既帅气又悲壮,因为你知道,他所使出的任何奇招,队友都接不上。他悄悄地把球传给中卫,可中卫是个“黄油手”,他来了个精准的长传球,结果后卫也没接住。不过,鲍比真正出神入化的是突破散开防守区的带球:急速冲刺,突然停止,从侧面绕过去,用脚跟转个身,像女孩儿似的扭动臀部,甩开穷追不舍的彪形大汉,灵活地穿来穿去,像一条鳟鱼在巨石遍布的溪流中游动。

鲍比骨架小,身材修长。他既不喝酒,也不抽烟。他像他的混血母亲那样脸窄窄的,还遗传了他内兹珀塞族血统的父亲的黑色眼睛和皮肤,据诺玛说,他父亲是约瑟夫酋长的直系后裔。鲍比没在康克立中学打过篮球,但我听取了他的建议,绞尽脑汁记住各种技巧,这样就能更好地打比赛。鲍比说话声音很轻,因而显得隐秘,甚至有点鬼鬼祟祟。

第一场比赛对阵范霍恩球队,当时我穿着休闲鞋。鲍比和诺玛在校门口把我放下,便驾车离开了。来的路上,他们俩就闷闷不乐,都快吵起来了。再过几个月,他们就要毕业了,可两人对未来的规划并不一致。

刚开始进行上篮热身训练,我就知道自己完犊子了。这鞋子是德怀特买来给我搭配学校制服和童子军制服的,鞋身重,鞋头方。我跑起来的时候,鞋子发出重重的踩踏声,光滑的新鞋底踩在清漆地板上,就好像在滑冰一样。比赛还没开始呢,我就摔倒了两次。开场跳球的时候,对方学校那群孩子早就开始嘲笑我了。我都不想上场了,但那天晚上我们队总共才五个人,我绝对不能临阵脱逃。我在球场上来回乱跑,鞋子重重地踏在地板上。有时候球会传到我手里。我运了一两次,又扔给另一个穿红衣服的队友。看到别人都跳起来时,我也跟着跳。我在场上跑来跑去的。如果猛地停下来,我就会摔倒。

馆内人声鼎沸,但我特别清楚地听到一个女人的叫声,可以说是全场最尖锐的。就像那种疯狂的配景笑声<a id="jzyy_1_143" href="#jz_1_143"><sup>(15)</sup></a>。一旦注意到了,这声音就总是萦绕在耳边。我心灰意懒,动作甚至变得更笨拙了。只要我一滑倒或摔跤,她的声音就会变得更尖更响,后来有好长一段时间,她就没停下来过,声音变得沙哑,都快喘不过来气了,丝毫不像在笑。我并不是唯一一个注意到这声音的人。体育馆里慢慢安静下来。最后,馆内只剩下她的声音在回荡着。她还在不停尖叫着。教练喊了暂停,我们就到场边擦擦汗,喝点水。看台上的观众骚动起来,都抬头望着她。她就站在看台最顶排,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女人,她膀大腰圆,戴着卷发夹,穿着紧身裤。她用手捂着脸,还在吼叫着,肩膀也跟着一抽一抽的。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脸颊涨得通红,双目低垂,正拉着她的手肘往外走。他们从最后一排走出来,下了台阶,穿过体育馆比赛场地,迈向出口,通过那女人的手指,仍然看到她在不由自主地吼叫着。

比赛继续进行,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现在人群安静了,场上几乎听不到一点声音。当对方球员抢到球时,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声礼节性的加油;当他们进球时,也几乎没有掌声。整个体育馆的目光都聚焦到了我身上。我歇了歇,找到节奏,慢慢融入比赛。我仍然没法控制自己的脚,但当我摔倒时,再也没人发出嘲笑声了。现在观众都站在我这边,对方球队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打球时毕恭毕敬,仿佛欠了我们什么似的。我开始想象我在观众台上看自己打比赛,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高贵,多么勇敢,感情也受到了触动。我摔了一跤,稍微扭到了膝关节,我顺势装出跛脚的样子,赢得了大家的同情,但又不至于让裁判员叫停比赛。我在场上一瘸一拐的,对方球员也放慢了脚步,表明他们不愿乘人之危。

他们大获全胜。当蜂鸣器响起时,他们的教练冲上球场,带着球员朝我们欢呼三声。

诺玛和鲍比迟到了。他们开车进来接我时,停车场几乎空无一人。

“哪个队赢了?”诺玛问。她为我打开门,往前倾了倾身子,我挤进车里,坐到后座上。

“他们赢了。”

“下次再来。”鲍比说。

诺玛关上车门,又坐回鲍比旁边。他们互相看着对方。他挂挡启动汽车,开始慢慢开出停车场。车内又闷又热。诺玛舒展身体,摆弄着收音机,玩着鲍比脖子上的头发。她叫他鲍鲍,这是她对他的爱称,还说些话逗他笑。她声音很低,动作也慢悠悠的。我看着他们。车开动后,我就一直看着他们。我很警觉,疑神疑鬼,却不知道自己在怀疑什么。然后我突然一下就明白了。并不是思考出来的,而是生理反应提醒了我。我以前从未真正想过,他们单独相处时都做些什么。我知道他们鬼混在一起,但我以为他们就只是普通朋友。她对我是绝不可能这么亲密的。

后座一片黑暗,我身体僵直,安安静静地坐着,想象着自己痛揍诺玛,抽她耳光,辱骂她。我带走了本要送给她的蓝色敞篷车、皮草和时髦衣服。我把她赶出了豪宅。

可是我又让她回来了。我别无选择。后来,每次听到雷·查尔斯唱《我无法停止爱你》时,我都不得不停下来,悲伤一会儿。

母亲加入步枪俱乐部时,还召集了其他几位家庭妇女,日子一天天过去,更多的夫妇加入其中。俱乐部里原本都是些爱喝啤酒的懒汉,只喜欢对着罐子射击,但现在不同了。一些新会员射击起来非常认真,当别的俱乐部开始抹黑这个俱乐部时,老会员们要么变得认真起来,要么就退出俱乐部。

母亲在射击比赛中表现不错。她喜欢当赢家。获胜之后,她兴高采烈的。她的射击服上满是徽章和绶带,但德怀特的外套上却啥也没有,因为他总是败北。他声称自己买的雷明顿狙击步枪平衡性太差。他又买了一把,可那把也不好使,于是他又买了第三把。他依旧打偏,但这并非练得太少的缘故。他每周都会花两三个晚上在俱乐部练习,还把我们家长长的走廊当作空发练习场地。他将靶子固定在一端门上,然后从另一端瞄准,手臂跨进枪背带里,脸颊靠在枪柄旁。吸气,呼气,开枪。吸气,呼气,开枪。当我送完报纸回家时,老是发现德怀特举着新枪管对着我,他这样做违背了武器使用法规,就算枪里头没子弹也不能这样对着人呀,真是令人发指,在我走出射程范围之前,他丝毫没有要把枪放下的意思。

当俱乐部在其他小镇举行比赛时,德怀特还会带上我和珀尔一起去。这些比赛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母亲赢了,德怀特输了。他假装不在乎,但开车回家的路上,他就开始生闷气了。他沉着脸,噘着下唇,脑袋耷拉着。珀尔和我在后座上一言不发,如果我俩有谁突然忘乎所以地哼起了歌,或者说了些话,德怀特就会怒吼起来,母亲便不得不说些安慰的话。他开始非难她,说据他了解,他还算是一家之主吧,但不知她是否另有备胎。

“德怀特……”她说。

“德怀特。”他学着母亲说话,但模仿得十分拙劣。

就这样,在我们到达马布尔芒特之前,他不停地抱怨,说她无视他与她这种带着拖油瓶的女人结婚所做出的牺牲,更不用提还得忍受我这个骗子、小偷和娘娘腔了。如果母亲反驳几句,他就指责她不忠;如果她不吭声,他就愤愤自语。只有看到了马布尔芒特小酒馆,他才会安静下来。

他驶入停车场,踩下刹车,滑过松散的砾石。他下了车,又将头伸回车里,给我们下了最终判决,然后“砰”地关上车门。母亲跟我和珀尔在车里坐了一会儿,她面无表情地望着小酒馆。她从来不哭。最后她下了车,也进了酒馆。

我的确是个骗子。就算周围的人都知道我的底细,我还是忍不住会编些自我介绍,有时候是兴之所至,有时候是因为之前的版本失灵了。我也的确是个小偷。德怀特说我是小偷,是因为我未经允许就私自拿了他的猎刀,仅此而已。但其实我偷的东西可不少。最开始,我从住在单身公寓的订报客户家里偷糖果。这些人家里大多都放着糖果。我就养成了坏习惯,常常在这家拿一块,在那家再拿一块。后来我还从他们那里偷钱。我本来只偷些零钱,用来买可乐和冰淇淋,但慢慢地我偷起了五十美分硬币,甚至美元钞票。我把这些钱都藏在某个营房底下的弹药箱里。

我打算等偷到足够的钱就逃离这儿。我准备不择手段地除掉德怀特。我甚至想过杀了他,在他故意刁难我母亲的某个晚上,把他毙了。

有时候,我听到德怀特又开始责骂母亲了,我就把温彻斯特步枪拿下楼,但他只是惹人厌烦,并没有做出什么危险的举动。她不尊重他,她瞧不起他。都是我们毁了他的幸福生活。她以为她是谁啊?……我想毙了他,主要是为了让他安静下来。

德怀特称我为骗子和小偷并没有错,但这些指控伤不了我,因为我从来不这么看自己。不过,他的另一项指控深深刺痛了我——他居然说我是娘娘腔。我最好的朋友是个彻头彻尾的娘娘腔,我担心其他人会因为我们的友谊而认为我也是个娘娘腔。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我总是习惯性地在背后嘲笑亚瑟,模仿他讲话和走路的样子,甚至泄露他的秘密。我还跟别人打架。我没有再和亚瑟搏斗,但别人侮辱我的时候,我也学着像他一样歇斯底里地发疯。我知道被打几次不会死,而打我的人——就连德怀特——也会在打架后的几天内给予我一定的尊重。当然,这也让其他男孩学会了三思而后行,懂得为自己的话负责。

德怀特指控我这样那样,都是为了给我下定义。这些定义起的作用是他万万没想到的。他怎么说,我就怎么反着干。在过去,即使没做错事,我也总觉得自己一定犯了什么罪。现在我真的做了亏心事,反倒无所谓了。

我和珀尔在车上等着时,故意惹得对方心烦意乱。珀尔哼哼唧唧的。这不是在哼曲子。它没有任何旋律或节奏,只是不断重复,我则把指关节掰得咔咔作响,以此来惹她恼火,我们俩都一样幼稚。咔咔。咔咔。

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如果感到无聊了,我就下车沿着马路散步,走得不远不近,刚好可以看到小酒馆,而珀尔又看不到我,我希望她以为自己被遗弃了,从而惊慌失措。我站在路边,竖起衣领,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来往车辆的灯光。我想象自己是个流亡的杀人犯,是个等着寂寞女子来热情相拥的浪子……

当我对此也感到厌倦时,就回到汽车上。现在我也感到寂寞了,想要找人聊天,但明面上,我和珀尔是互相厌恶的。我们俩坐在各自的角落里,望向窗外,直到我忍无可忍,然后我会往前倾,打开收音机。珀尔警告我不要这样做,但她只是说说而已。她和我一样也很想听广播。我们俩都是美国音乐台和本地西雅图电台的狂热粉丝。她在家里会看这些节目。我送报的时候,会在沿途的小孩家里和他们一起看这些节目,听完一首歌,我就赶紧冲到下一个客户家,奔跑着把报纸举过头顶甩出去。

我知道这些曲子的歌词。珀尔也知道。车里一片黑暗,音乐流淌着,我们忍不住跟着唱起来,一开始各唱各的,后来就唱到一块儿去了。珀尔歌喉不佳,但我从未因此嘲笑她,否则就好像嘲笑她是个秃头一样无耻下流。再说了,我们心爱的这些歌曲对嗓音要求并不高,重要的是掌握时机,唱得抑扬顿挫。珀尔懂得这些,她会伴唱,会和声。要唱好和声,就得靠得很近,从对方的点头、突然眯起的眼睛和吸气中得到暗示,要顺利唱完,就必须微笑。没有办法不微笑。有些歌我们合唱起来很好听——《理解他就是去爱他》《我的幸福》《布鲁先生》以及埃弗利兄弟的大部分歌曲——我们像唱给彼此听似的,全程面对面微笑着。

直到德怀特从小酒馆里走出来。我们就关掉收音机,缩回各自的角落。德怀特向汽车走来,母亲在后面几步远的地方跟着他,双臂交叉着,眼睛盯着地面。她现在看上去可不像个赢家。德怀特身上有波旁威士忌的味道。母亲站在车外。她说除非德怀特给她钥匙,否则她不会上车的。他就坐在那里不动,过了一会儿她进来了。他把车开出停车场,母亲咬着下唇,看着面前的路。

“拜托了,德怀特。”她说。

“拜托了,德怀特。”他模仿道。

当我们进入第一个弯道时,我感觉珀尔手指都快掐进我小臂的肉里去了。

“拜托了,德怀特。”我说。

“拜托了,德怀特。”他说。

他载着我们急速转弯,悬崖下边就是河流,轮胎呼啸着,大灯一会儿照到悬崖,一会儿照回道路,我们越哀求他开慢点,他就故意开得越快,只有在太靠近悬崖时,他才会稍稍放慢车速,笑一笑,表明他并不害怕。

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时,我就会去窥探大家的私事。有一天,我在母亲的书桌上发现了一封信,是她那住在巴黎的哥哥斯蒂芬写来的。整封信都在描述巴黎这座城市和住在那里的乐趣。我读了好几遍,抄下薄薄的蓝色信封上的地址,再将其放回抽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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