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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给舅舅写了一封长信,极力形容我们在奇努克的噩梦般的生活。我感觉自己写得很逼真,但其实有点夸大其词了。在信的结尾,我恳求舅舅把我和母亲带到巴黎去。我写道,如果他肯提供一些帮助,我们很快就会在那里立足。我们会找份工作,偿还欠他的钱。我说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坚持多久——一切都取决于他。我往信封上贴完邮票,便寄了出去。
我等了几天回信,后来就忘了这回事儿。
有天下午,我刚送完报纸回来,发现母亲在台阶上等着我。她说想要和我一起散散步。离房子不远处有一座横跨河流的人行桥,我们走到那里时,她停下来问我到底给她哥哥写了什么。
我说我不太记得了。
“一定写了很糟糕的事。”她说。我没回答,她继续问道:“你怎么知道他地址的?”
我说我在她书桌上看到了那封信。她摇了摇头,望向水面。“我只是想帮帮忙。”我说。
“读一读这个。”她说道,递给我一个蓝色信封。里面是斯蒂芬舅舅的回信。他对我们的悲惨遭遇表示震惊和同情,但紧接着解释说,他没办法开展我所提议的那种大型救援行动。他们那边没地方给我们俩住,找工作的机会也很渺茫。我和母亲都不会说法语,就算会说法语,也没有哪家公司愿意要我们。何况我还得上学呢。整个提议都很荒谬。
尽管如此,他和妻子仍想尽其所能帮我们一把。经过讨论,他们提出了一个计划,希望我们考虑考虑。他们认为,我应该独自去巴黎,跟他们同住,和我的表亲们一块儿上学,其中一位叫凯茜,正好与我年纪相仿,能帮我结交朋友,融入学校生活。我和他们住一起,母亲就能无后顾之忧地离开德怀特,自己去找份工作。一旦她安顿下来,真正地安顿下来——比如说一年左右——我就可以重新回到她身边。
舅舅提到他随信附了一张支票,说很抱歉无法再多给了。他希望我母亲好好考虑一下他提的计划,他似乎觉得这计划还不赖。以后他希望她最好能自己给他回信。
“你怎么看?”母亲问。
“我不知道,”我说,“巴黎。”
她说:“就想象一下。你在巴黎的感觉。”
“巴黎。”我说。
她点点头:“感觉怎么样?”
“我不知道。你呢?”
“他有些地方说得还是挺在理的。如果能在巴黎住一段时间,对你来说将是个很棒的经历。我也能缓一缓,看看这里态势如何。”
我想冷静冷静,她也想冷静冷静,可最后我们俩还是对着彼此傻笑了起来。
“千万别说关于支票的事。”母亲说。
德怀特双手赞成我去巴黎。一想到我不久就要离开,他内心变得十分柔软,开始怀念起过去。他说,战争期间的游历刷新了他的人生观。他教我如何更好地与法国人相处,并建议我面对法国人时要胸怀宽广。我听说法国人很爱吃青蛙,这也是其他国家的人都管法国人叫“青蛙佬”的原因。德怀特拿出以前在庭院拍卖会中买的那套“一战”前的英文百科全书,给我读了书里对法国展开的长篇大论——包括法国历史(政局动荡、暴君专制,浓墨重彩地书写了高卢人的阴谋和背叛)、法国文化(洋溢着高卢人的机智风趣和昂扬斗志,但大多都是陈腐肤浅的论调,毫无新意,也不信仰上帝)以及法国的民族性(某种程度上体现了高卢人的热情和魅力,但措辞过于煽情、感性,总体而言并不可靠)。
珀尔气炸了。她无法相信我居然要去巴黎生活。我表现得傲慢自大,这让她更不高兴了。对于亚瑟和其他朋友,我也摆出一副屈尊的派头,仿佛他们已经完成自己的使命,如蒸汽一般消散,成为过去式了。在学校,我获准从常规学习中抽出部分时间,来研修一系列有关法国历史、文化和民族性的“特别项目”。
我对巴黎的印象都来自美国电影,里面每个人都戴着贝雷帽,穿着条纹针织衫,围坐着抽烟,电影的背景音还是用手风琴演奏的。我在母亲的皮雅芙<a id="jzyy_1_154" href="#jz_1_154"><sup>(16)</sup></a>唱片中也听过这种乐器声。但我不知道这是手风琴。我以为是口琴,以为在巴黎人人都会吹口琴。于是我也买了一把口琴,霍纳牌的,在路上边走边吹,心不在焉地模仿着《玫瑰人生》和电影《红磨坊》的主题曲,为自己在巴黎的新生活做准备。
按计划,我读完七年级就要前往巴黎,这样一整个暑假我都可以用来学习法语,在秋季开学之前熟悉熟悉环境。母亲为我预订了从西雅图到纽约,再转机到巴黎的飞机票。当舅舅改变主意时,她正要带我去弗农山申请护照。
他来信写道,他和妻子重新思考了一下之前的计划。如果让我离开家人,来到另一处社区和学校,重新学一门语言,来年还得再来一遍,简直是折腾。而且要熟悉像法国这样复杂的国家,一年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还有服从权威的问题。他们了解到我不太守纪律。我连自己母亲的话都不听,自从知道自己年底要离开家了,就越发无法无天,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怎么能指望我在巴黎当个乖小孩呢?
总而言之,他们预见到了很多问题。
但他们仍想伸出援手,并相信在国外的游历、好的学校教育和纪律森严的家庭将会使我受益匪浅。因此他们提议让我跟他们住上五年,直到读完中学为止。为了确保我真正融入新家庭,他们想把我当成亲生的孩子。说白了,他们就是想收养我。他们将收养当作一切计划的前提,认为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当然了,母亲随时都能来看我,但收养必须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摆摆样子。从此以后,我就是他们的儿子了。
他们知道这封信里的信息量有点大,我们需要好好消化一下。他们无意施压催促,但想必我们清楚,他们也需要些时间做好准备来迎接我,毕竟夏季就快到了。
我问母亲为什么要告诉他们我不守规矩。
“因为这是真的。如果不告知这一事实,就贸然把你送到那儿,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谢谢您嘞。那我去巴黎的计划就这样泡汤了吧。”
“不一定。”
“哦,真棒。那就让他们收养我好了。”
她叫我考虑一下。他们很慷慨,她说。他们愿意与我共享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甚至包括他们的姓氏。
“他们的姓氏?也就是说我还得改姓吗?”
“这是个好姓氏。我以前也是这个姓。”
我问母亲她想让我怎么做,但她不告诉我。她说这是我的决定。她很少这样,面无表情的,让别人看不出她的想法。她什么也不说。就算我死死地盯着她,她也镇定自若,我无法对她连哄带骗,无法撕掉她的面具,然后傲慢地假装自己早已知道她没有说出的话。
德怀特倒是有很多要说的。得知可能不只一年内见不到我,甚至可以说永远都不会再见到我了,他便开始疯狂地诱导我,要挟我,给我洗脑。他说,如果放弃这样的机会,我将永远不会原谅自己。那如果他们要我叫他们爸爸妈妈怎么办?如果有机会住在巴黎,叫他们耶稣玛丽他都愿意。我害怕离开母亲吗?好,每年夏天他都会带她飞去巴黎,他向我保证,说话算话。还有什么问题呢?他催我快点想正经事儿,别胡说八道的。
每次别人让我好好想想时,我的大脑就会变得一片空白。但这一次我根本用不着思考,因为我早就知道答案了。我是母亲生的。我不可能变成别人的儿子。在我还小的时候,写字不利索,母亲就连续几个晚上坐在餐桌旁,手把手地教我写二十六个字母,再教我写单词和句子,直到这些书写都有了灵魂,部分来自她,部分来自我。如果没有她的陪伴,我到现在都不可能学会提笔写字。我也不可能学会游泳或者唱歌。我可以想象离开她的感觉。我知道这天终究会到来,但我绝不能称另一个人为母亲。
这些并不是我思考出来的,而是凭直觉。我还相信自己的其他直觉,譬如一听到舅舅形容他家里“纪律森严”,我就警觉起来。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口吻。
就算母亲不告诉我她的想法,不给我任何暗示,我也确信她希望我留在她身边。她装得深不可测,肯定是为了掩饰这一点。后来她承认的确如此,但或许那时候她的想法没这么简单。她应该还想着不惜一切代价保住那场婚姻。她无法接受自己的婚姻再次失败。但她可能也梦想过逃离和自由——无拘无束,身无长物,甚至连我也抛下。和别人一样,她一定也想过鱼与熊掌兼得。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座黑暗森林。
过了一周左右,我在吃晚饭的时候宣布我决定不去巴黎了。
“见鬼了才不去。”德怀特说,“你必须去。”
“他可以自己做选择。”珀尔第一次站在我这边,“不是吗,罗斯玛丽?”
母亲点点头。“那就这么定了。”
“事情还没完,”德怀特说,“还没完。”他看着我。“你为什么不去?”
“我不想改掉自己的姓氏。”
“你不想改姓吗?”
“不想,先生。”
他把叉子放下了。他的鼻孔气得都张大了。“为什么不想?”
“不知道。反正我就是不想改。”
“呸,满嘴胡言,你不是已经改过一次名了吗,没错吧?”
“是的,先生。”
“那你最好把姓也改掉,来个彻底的。”
“但这是我的姓氏啊。”
“噢,看在基督的分上。你觉得会有人在乎你姓什么吗?”
我耸了耸肩。
“不要再纠缠不休了,”母亲说,“他都已经下定决心了。”
“我们谈论的可是巴黎啊!”德怀特大喊道。
“这是他自己做的选择。”她说。
德怀特用手指戳了戳我。“你必须去。”
“他自己决定。”母亲说。
“你必须去。”他重复道。
除了亚瑟,别人对我不去巴黎这事儿并不关心。他们可能一直以为那就是我编出来的又一个故事而已。有段时间亚瑟一直叫我法国佬,后来看我提不起兴趣,他也意兴阑珊,但其实私底下我还会想象着鹅卵石铺就的街道和绿色的屋顶,想象着咖啡馆,在那里,长着一副烟嗓的女人快活地唱着歌,唱着她们对过去的选择毫不后悔。
德怀特说他曾经在火车的餐车上见过劳伦斯·韦尔克,他一直走到韦尔克身边,说他是他最喜欢的指挥,这或许是真的,毕竟他对劳伦斯·韦尔克香槟音乐的喜爱程度远超其他音乐。德怀特收集了大量劳伦斯·韦尔克的唱片。当电视上播出《劳伦斯·韦尔克秀》时,他希望我们也一起安安静静地观看,只有在中途播放商业广告期间,他才允许我们站起来。德怀特把椅子拉得离电视很近。他会俯身向前,盯着气泡在香槟乐团中升起,劳伦斯·韦尔克登上舞台向各个方向行额手礼<a id="jzyy_1_159" href="#jz_1_159"><sup>(17)</sup></a>,用他那瑞典卡祖笛<a id="jzyy_1_160" href="#jz_1_160"><sup>(18)</sup></a>似的声音讲些谦恭之语,这声音矫揉造作,令人头痛欲裂。
德怀特睁大了眼睛,欣赏小比格泰尼·利特尔那高超的演奏技艺,他能够一边弹奏拉格泰姆钢琴曲,一边转过头来看着相机。德怀特纯情地凝望着可爱的香槟女士爱丽丝·朗,她唱歌的时候,自始至终都怯生生地笑着,后来她被炒鱿鱼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可爱的香槟女士诺玛·齐默尔。他得意扬扬地看着可爱的小列侬姐妹唱歌,就好像她们是自己的女儿一样。当劳伦斯·韦尔克无情地嘲笑流口水的爱尔兰男高音乔·费尼时,他也跟着哈哈大笑。乔·费尼是香槟乐团的最新成员,如履薄冰,尤其是看到爱丽丝·朗被解雇,而小比格泰尼·利特尔也被另一位拉格泰姆钢琴大师乔·安·卡索取代,乔·安·卡索使劲地敲打着琴键,就像屠夫正试图把肉捶得更加软嫩。乔·费尼唱歌时,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他唱得十分投入,几近落泪,唾沫横飞。你能感觉到乔·费尼是在用生命歌唱。
演出进行到约一半时,德怀特会拿出他那把老旧的康塞尔默萨克斯,跟着电视里音乐的节奏及时切换指法。有时候,如果他过于陶醉,就会忘乎所以地狂吹乱奏,发出刺耳的声音。
诺玛从康克立中学毕业后,就搬到了西雅图。她在一间办公室工作,遇到一个叫肯尼思的男人,他开着奥斯丁希利跑车,载她去长途旅行,还想跟她结婚。诺玛老给我母亲打电话,寻求一些建议。她该怎么办呢?她仍然爱着鲍比·克罗,但鲍比一事无成。他甚至连份工作都没找到。肯尼思则野心勃勃的。但从另一个层面来看,没人会喜欢肯尼思的。他十分强势,还是个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信徒<a id="jzyy_1_161" href="#jz_1_161"><sup>(19)</sup></a>。不过这么说有点过分了。肯尼思只是性格不太讨喜而已。
后来诺玛又打电话过来,说她要嫁给肯尼思了。她不愿解释为何这么做,只说就这么定了。她想邀请肯尼思来奇努克跟家人见见面,时间定在圣诞节期间,届时斯基珀也将回家。
那一年,德怀特意气风发。他在门上挂了个花环,客厅里装饰着松树枝。圣诞节前几周,他开车载我进山里砍了棵树。那天下午我们去得很早,冷雨飘落。在树林里四处搜寻时,德怀特喝了560多毫升酒。我们在空地中央发现了一整棵漂亮的蓝色云杉,德怀特让我把树砍下来,自己则继续喝着瓶子里的最后一点酒,眯眼看着周围云雾缭绕的山峰。把树弄倒后,我们就奋力将它弄出这片密林,回到泊车的消防车道处。我们走了好长一段距离,路很不好走。德怀特跌跌撞撞地往前走时,我能听到他喘着粗气,嘟嘟囔囔。我一直在等着他吼我,但他自始至终都没骂我。他心情就是这么好,因为诺玛要回家了。
那天晚饭后,德怀特拿着一罐喷漆走进客厅,开始摇晃罐子。他十分细致周到,在使用喷漆之前,严格按照使用指南进行操作,保证将漆液充分摇匀。来回摇动罐子时,能听到里面的搅拌器咯咯作响。我和珀尔在餐桌上做功课。我们假装没有偷看他上漆。母亲不在这儿,要不然她就会质问他这是在干什么,甚至有可能阻止他这么做。
德怀特不再摇动罐子了,他把树移到客厅中央,绕着它走了两三圈。接着,他开始自上而下地给这棵树喷白漆。我以为他只是随意喷几下,当作装饰的雪花,没想到他把整棵树都喷白了——不只是树干,别的地方也都白了。松针把油漆都吸收了,又变回浅蓝色。于是德怀特又往上喷了一层漆。他整整用了三罐油漆,树才彻底变得白苍苍的。
翌日,我们装饰圣诞树时,松针已经开始脱落了。只要触碰到一根,就会掉下一大片,像瀑布一样。大家都默默无言。母亲往树上挂了几个小球,然后坐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树。
松针还在不断掉落,轻轻地敲打着树干周围的白绉纸。等诺玛和斯基珀到家时,树已经处于半裸状态了。他们俩是从西雅图一起开车回来的,肯尼思还得工作,不过明天他就会过来了。
诺玛一定跟鲍比·克罗说过她要回来了。那天晚餐后,他出现在我们家,显得忧郁不安,斯基珀想跟他开玩笑,他却沉默寡言。他把诺玛带到某个地方去,几小时后又开车将她送回家。但她没有立马下车。我们都坐在客厅里,看着树上闪烁的灯光,畅所欲言,就是不提诺玛和鲍比·克罗待在外面的事。小灯泡不像星星那样一颗颗交错闪烁,而是全部亮起来,如同路边酒吧的霓虹灯牌一齐明明灭灭。
我去床上躺下,突然听到诺玛进了屋子,跑到她自己的房间,哀号了很长一段时间,对此我十分震惊,预感到场面会很难堪。我听到珀尔在尽力抚慰她,随后母亲也加入其中,我听到母亲在说话,比珀尔还要低声细语,她们俩有时候轮流发言,有时候同时讲话,喃喃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斯基珀在床上翻了个身,但没有被吵醒,渐渐地,诺玛不再哭喊,我也进入了梦乡。
翌日下午,肯尼思来了,还没等到吃晚饭的时候,我们就都讨厌起这个人了。他知道我们不喜欢他,他很享受这种感觉,甚至追求这种效果。他一走出奥斯丁希利跑车,便开始抱怨这个营地太偏远了,行车不便,诺玛给他指的路线也不准确。他的语气透着挑剔和委屈,薄嘴唇上透着失望。他戴着高尔夫球帽,戴着从手腕处扣上的微孔皮手套。他一边发牢骚,一边优雅地拽松一根根指套,再摘下整个手套。他以同样的方式慢吞吞地脱下另一只手的手套,全程小心翼翼,然后转向了诺玛。“不吻我一下吗?”
她往前倾啄了啄他的脸颊,但他用手捧住她的脸,覆上双唇,吻了很久很久。显然他在跟她法式热吻。我们就站着看他们亲嘴,就像刚才到外面来欢迎他时那样傻笑着。
肯尼思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三明治,德怀特请他喝上一杯,这可犯了大忌。“哦,天哪,”肯尼思说,“我想你对我不太了解。”他说觉得自己有必要声明一下,还真的就这么做了。
“我不了解,”德怀特说,“偶尔喝杯酒,我觉得没啥坏处。”
“我敢肯定你不了解,”肯尼思说,“我敢肯定,瘾君子也会说,偶尔来一针,没啥坏处。”
他们就这样争辩起来了。我母亲介入其中,强颜欢笑,让我们别待在厨房了,到客厅去看看,她一定想着那里的圣诞树和礼物会提醒我们为何团聚在一起,唤回我们心中的温情。但肯尼思还在直抒己见,真是没完没了。最后斯基珀说:“嘿,肯尼思……你为什么不闭嘴呢?”
“你在害怕什么呀,斯基珀?”
“害怕?”斯基珀的睫毛扑动着,好像在确认这难以置信的画面。
“我跟你说这些都是因为我爱你,”肯尼思说,“但你太容易惊慌失措了,一点儿也不淡定。嘿,没必要这么害怕——我说这些都是为你好!”
“你以为自己是谁呢?”德怀特说。
肯尼思笑了。“继续,这吓不倒我。”
诺玛想要引开话题,但肯尼思能够从每句评语里找到破绽。只要他一说话,就难免和人论辩起来。如果你不认输,他就会自鸣得意地笑着,并向你表示怜悯,因为你是如此无知,误入歧途。他毫不犹豫地对我们展开了人身攻击。很快德怀特和斯基珀开始了反击,我和珀尔跟着推波助澜。侮辱肯尼思能带来极大的乐趣,想必他自己也这么觉得,言语越刻薄,越难反驳,他那苍白的脸就越兴奋泛红。听着他不停地说“如果你以为这会困扰到我,那可真是大错特错了”“不好意思,再试一次呗”以及“比这更难听的我都遇到过”,我们气得都想揍他了。
就这样争吵了好一会儿。当我们故意激怒肯尼思时,他只是诡秘地笑着,叼着一只黄木烟斗,里面没放烟草,后来他告诉我,这样做是在通过抵制吸烟诱惑来增强意志力。
诺玛沉默不语。她和肯尼斯紧靠着坐在沙发上,她盯着地板,他则心不在焉地抚摩着她的后背。他每触碰她一次,我就会感到一阵绝望。最后,母亲从厨房走进来,建议诺玛带肯尼思出去逛逛。诺玛点点头,站了起来,但肯尼思说他不想现在就离开,好戏才刚开始呢。
诺玛用恳求的双眼望着他。
他终于跟她一起出门了。他走之后,我们交换了又喜又羞的眼神。我们都沉默不安,一个接一个地溜到其他房间去。
但到吃晚饭的时候,又吵起来了。肯尼思管不住自己的嘴。就算他表面装得很安静,也好像在蓄势待发。只有电视能让他闭嘴。打开电视时,肯尼思就不说话了,静静地盯着电视,仿佛树上的猫头鹰。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母亲说服我们每个人都花些时间和他单独待会儿,增进互相了解。后来证明这是个错误的提议,有些人你最好永远都不要深交。不管是谁,只要跟肯尼思一起外出散步或者开车游玩,都会早早地返回家,以吼叫和摔门告终。多年后,母亲还告诉我肯尼思曾对她图谋不轨。
我们都看得出来诺玛其实并不爱肯尼思。但她还是待在他旁边,忍受他那火暴的脾气,从不说他坏话。最后,她甚至嫁给了他。在此之前,德怀特曾以自杀作为要挟来阻止她结婚。德怀特几乎每周末都开车去西雅图,有时候带上我们一起,但通常独自一人去劝诱她离开肯尼思,每次去都摆出新的理由,但从没奏效过。他会在周日深夜或周一清晨回到奇努克,由于开车时间过长,他眼球充血,疲惫而困惑,甚至都没力气闹腾了。
诺玛与肯尼思结婚后,有了孩子,搬到了博塞尔附近的联式房屋。每次我们去拜访她,她都装得高高兴兴的,从不抱怨。但她看上去脸色苍白,骨瘦如柴,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懒洋洋的少女了。她的脸太苍白了,映衬得绿眼睛格外闪耀。她开始学会抽烟了——只在小露台上抽,这样肯尼思回家时就不会闻到气味——在我们拜访期间,她总说不好意思她要出去一下,然后走到露台上贪婪地抽着烟,跺跺脚,一会儿抬头望着天空,一会儿透过自动玻璃门回望我们。
大约一年后,我刚到康克立读中学的时候,就碰到了鲍比·克罗。他和其他一些人(大多数是印第安人)站在卡车旁边。鲍比的橄榄球戏法在当时还是很出名的,我觉得如果同行的两个男孩知道我和他熟识,定会对我刮目相看。于是当我们走过卡车时,我喊道:“嘿,鲍鲍,最近怎么样?”这些人安静下来,看着我们。鲍比盯着我。“你和谁说话呢?”他说。他的眼里冒着想杀人的怒火。
平安夜的时候,我们几乎都在看电视。等天黑了,德怀特就把屋里的灯关掉,这样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到圣诞树上的灯光。中途我们去吃了个晚饭,然后又回到电视前。当《劳伦斯·韦尔克圣诞节特辑》播出时,我们呆住了,下巴也惊掉了,因为演出实在是太过精彩。香槟乐团演奏了圣诞节热门歌曲串烧,雅俗共赏,气氛活泼欢快,随后有人穿着膝裤,戴着三角帽,扮演起弗朗兹·格鲁伯,而劳伦斯·韦尔克自己则当起了吟诵者:“奥伯恩多夫小镇迎来了平安夜,雪簌簌落着,手风琴家弗朗兹·格鲁伯正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向小教堂,这座小教堂不久后将名扬四海……”饰演格鲁伯的那人在教堂台阶处停下了脚步,他突然抬头,眼里闪着灵感之光,旋即冲进教堂,弹奏起《平安夜》。他反复推敲一些音符,弄好之后,就转入香槟乐团的管弦改编曲,曲子终了,乔·费尼还泪眼婆娑地来了段无伴奏清唱。
舞台切换了场景。我们发现自己置身于优雅的房间,在微光闪烁的树下,可爱的小列侬姐妹唱起了独家串烧曲。她们的脸上映照着火光。雪花缓缓飘落在她们身后的窗户上,钢琴伴奏也随之响起。她们唱到《篝火上烤着栗子》的时候,德怀特轻轻推了我一下,示意我跟他出去。他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现在是时候吃些栗子了。”他说。
那些栗子。自从我给它们剥壳储藏以来,已经快两年了。这两年来,没有人提起过它们。除了我,别人都忘记了它们的存在,我也什么都不说,因为我不想提醒德怀特再给我派活儿。
我们爬上阁楼,一直走到之前存放箱子的地方。阁楼里十分逼仄,一股霉味。我能听到下面客厅传来的微弱歌声。德怀特带路,拿着手电筒在黑暗中摸索。找到箱子时,他就停了下来,用手电筒照着。硬纸盒四周全是霉菌,盒子顶部也长满了霉菌,就像烤面包盘里的面团开始发酵一样。霉菌表面黑黑的,看上去像固体,就如花菜一般沟沟壑壑、皱皱巴巴,在手电筒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德怀特用手电筒照了一下箱子,又照了一下浴缸,里面那只被腌制的海狸被遗忘了两年。只剩下一团肉浆了,上面也长满了霉菌,但与栗子上的霉菌不同。这种霉菌是一簇簇白色透明的丝状物,在浴缸上方60厘米左右的高度开出一团花。就像棉花糖一样,但更松散些。当德怀特用手电筒四处照时,我看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霉菌当然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但其轮廓以某种方式还原了被腐蚀的海狸——一只蹲伏在空中的海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