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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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十三苦笑一声:“这事儿啊,赖名医李时珍。”
陈矩问:“哦?这又怎么说?”
林十三又给陈矩解释了一通。
原来名医李时珍写了一部医书。在书中他写名了吃狗肉的种种好处,譬如安五脏、壮气力、补五劳七伤之类。
但李时珍在里面补了几句“凡食犬不可去血,去则力少,不益人”。
狗肉馆听说这事儿,纷纷将屠狗方式由刀宰改为棒打。
用棒子把狗活活打死之后,还要倒掉起来。因狗属土命,怕死狗躺在地上沾了地气儿诈尸咬人。
大棒挂在羊头边上,是向食客表明本店杀狗一律用棒打,不去血,卖的狗肉符合医理有益身心。
林十三讲完这一切,陈矩道:“怪不得你家这黄狗到了此处便浑身颤抖。”
孙越在一旁道:“坏了。高老爹家的掖乌龙别是被偷狗贼偷了,卖到高丽街做成了狗肉吧?”
陈矩怒道:“活要见狗,死要见狗尸!真是那样,你们得找出偷狗贼。我把他大卸八块!”
林十三道:“陈公公稍安勿躁。线索到了高丽街,以犬寻犬的法子就不灵了。全天下胆子最大的狗进了高丽街也会吓作一滩烂泥。孙越,你将猫儿带回狗瘠薄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