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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着胸膛,抵受那些有的鄙夷、有的同情,甚至有的惊喜。有的畏惧的眼神,一面用粗话破口大骂,以壮声色。
我一面绕到原来坐的椅子,取回公事包。还好,公事包还安然无恙。
店里的客人终于明白了我的意图,而那女侍应更快的就看破我的意图,所以她也用恶毒的语言,像冰刃冷箭一般的刺戳我,直至我行出店门,还听到她骂:"有本领就不要走!懦夫!""我会找你的,你等着瞧!"我边走边说,一一副逆我者死的样子。
"放马过来啊,我等着!"我还听到她这样说。
在电梯角会合了妻,俩人讨了一鼻子没趣。幸亏妻已是我的太太,要不然,她目睹我这等举止,一定对我的印象大打折扣。大年初二,遇上这样子的事,自然是忿忿不平,我磨拳擦掌说要报仇,但过了一段日子,跟许多人的一时忿怒一样,觉得犯不着和这等女人一般见识,只是设法把这件倒霉事从记忆中淡忘,来使自己活得更愉快些。
自己更尽量避免去那餐厅或附近,就算我不要报复,也不想被人报复。
一周后,我被"请"到了警察局,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问话。
原因很简单。
那女侍应原来名叫王鹏鸣。她死了,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人奸杀。而尸首旁有我一张名片。
如果我不是在她毙命的当晚,有明显而无可置疑的不在场证明,恐怕我这一进警署,就要"一进衙门深似海"了。
就算是这样,我也不好受,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调查,各种怀疑的眼光,不信任的语气,而且,我也成了同事朋友的话题和笑柄。
王鹏鸣死了也罢,偏偏她是被人奸杀致死的,这罪名任何一个男子汉都担当不起。
那在大年初二的一场骂战后,她和我结果都不好:她死了,我却在活受罪!
凶手一日没有抓到,我就一日不能抬起头来做人。她死了,我反而可能是最巴望能替她找出凶手的人。良心话,一时的冲突在所难免,我可不想她死,更不希望她死得如此之惨。
人世间这种关系,想来也真荒谬,我觉得多要好好把这件事的始末从头想一想。
我曾与王鹏鸣发生冲突,甚至警告她下班小心,而后她真的被人奸杀,就算我有不在场的证据,但任何人都会怀疑是我指使人去干这种下流事的。
想到警员讥讽的语言、轻蔑的眼光,真是心丧欲死。
不过,在王鹏鸣尸首旁的名片,虽然是我的,但却为我洗脱了不少嫌疑。因为作案的人断无理由这般"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此粗心大意,这反而是摆明了有人存心陷害。
是谁会这样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