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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在餐厅里坐了半个钟头,除了给那外籍女侍应酬出来,指指点点之外,也没有什么成绩,她只好结帐出来。
却看见我铁青着脸色,以为又有什么人惹怒了我,便问:"怎么了?"我只猛吸着烟。
俟餐厅打烊的时候,餐厅里的员工全换了平常的衣服,关上铁闸,各自回去,我盯住那名厨房杂役,穿过马路。
过几条街弄。到了比较幽静的巷里,我突然追近他,离开他背后五、六尺之遥,陡然站住,他也有所警觉,回过身来。
我大声道:"是你!"他吓了一大跳:"你说什么?你是谁?"我冷笑道:"你还不承认?"他凶巴巴地道:"承认什么?"我单刀直入:"你杀了王鹏鸣!"他吓了一大跳,左右四顾,叱道:"你才是凶手!""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杀的?""你又有什么证据!""有!"我把公事包一扬,道:"你偷了我公事包里的名片!""我偷你的名片干啥?"他比我还凶,活似要走过来把我扼死。
我壮着胆。"我的皮包放在柜台上,就靠你们厨房最近,不是你拿?是谁拿?"他吼道:"胡说!你的公事包明明摆在桌上,谁拿你的!"我也怪叫起来:"你偷了我一张名片,发现我是伊士曼公司的老板,你有意要勒索我"他马上切断了我的话。"少装了!什么伊士曼公司,谁不知道你只是个杂志社的美术编辑,谁有胃口勒索你。"谈到这里,他已感觉到不对劲,所以脸孔扭曲,冲了丈来,想把我压倒。我死缠着他,皮包里的录音机掉了下柜,跌在地上。
于是,我们的扭打又成了录音机争夺战。
幸好,警察很快的就过来解围,否则,我决不是年轻而孔武有力的他之敌。
警察当然是妻叫来的。
我在冷巷里准备行动的时候,已经嘱妻去把警察叫来。
我只是要在警察来之前套出他几句话。
包括他无意间承认了那天确实知道我的公事包放在何处,以及知道我的身分职衔。
我当然不认识他,而且从来没给过他名片,他的反应使他跌入了罗网,也使我沉冤得雪。
在被押走的时候,他曾狠狠地跟我说:"你知道吗?她也侮辱过我,比辱你还甚!"在夜风里,这句话使我更不寒而栗。
我终于明白了那幸灾乐祸的神情,以及确实可以预料会有争执发生的神色,她辱过他什么,我不知道,但作为客人的我,尚且被她骂得如此不堪,身为杂役而可能性好渔色的他,更不可想像。语言伤人,一向比利刃还深。
我在踱上警车之前,妻及时的为我添上一袭暖暖的川衣。
已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