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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id="jz_1_316" href="#jzyy_1_316">(228)</a>Louise Michel(1830—1905),法国女作家,无政府主义者,作品有《回忆录》等。

事实上,如果她既富有又独立,她就具有令人不安的重要性;因此,人们要竭力用一只手抽回另一只手让与的东西。禁止罗马人挥霍的奥契亚法,在汉尼拔<a id="jzyy_1_170" href="#jz_1_170"><sup>(82)</sup></a>威胁罗马时被投票通过了,危险过去以后,女人要求废除这一法律;加图在一篇著名的演讲中要求女人维持现状,但罗马女人聚集在公共广场上示威战胜了他。尤其因为风俗日益松弛,随之提出更为严厉的各种法律,但未获得重大成效,这些法律不断引起舞弊。只有韦利奥斯·帕特库洛斯<a id="jzyy_1_171" href="#jz_1_171"><sup>(83)</sup></a>提出的元老院法令取得了胜利,这个法令禁止女人为他人“缔约”<a id="jzyy_1_172" href="#jz_1_172"><sup>(84)</sup></a>,剥夺她几乎所有的世俗权力。正当女人实际上最解放的时期,人们却宣称她的性别低下,这是上述的男人为自身辩解过程的出色例证:虽然不再限制她作为女儿、妻子、姐妹的权利,却拒绝她作为女性与男人平起平坐;借口“女性愚蠢、脆弱”来侮辱她。

<a id="jz_1_317" href="#jzyy_1_317">(229)</a>René Viviani(1863—1925),法国政治家、社会党成员。

然而,在罗马法的历史中可以观察到一种变化,与我们刚才描述的事实相背离:中央权力让女人独立于家庭之外,又把她置于自己的监护之下;它使她处于各种各样合法的无权状态中。

<a id="jz_1_318" href="#jzyy_1_318">(230)</a>Ferdinand Buisson(1841—1932),法国教育家、政治家,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罗马女人的合法地位逐渐适应她的实际状况。在贵族寡头统治时代,每一个<b>家长</b>在共和国内部都是一个独立的君主;但是,当国家政权确立时,它要同财产的集中和强势家庭的傲慢作斗争。家庭法庭在公共法庭面前消失了。女人获得了越来越重要的权利。起先有四种权力限制着她的自由:父亲和丈夫控制着她本人,监护人和“夫权婚制”控制着她的财产。国家允许父亲和丈夫对抗,以便限制他们的权力,由国家法庭来判决通奸和离婚等案例。同样,人们用夫权摧毁了监护,又用监护摧毁了夫权。为了维护监护人的利益,已经将夫权和婚姻分开;随后,女人要么签订虚拟的婚约,要么从父亲或国家那里得到百依百顺的监护人,使得夫权婚制变成用以摆脱监护人的手段。在帝国的立法之下监护被完全取消了。与此同时,女人获得她的独立的积极保证:她的父亲不得不给她一笔陪嫁;在婚姻解除之后,这笔陪嫁不回到父系亲属手里,而且它决不属于丈夫;女人可以不时通过突然离婚,要求收回这笔陪嫁,这就置男人于她的控制之下。普劳图斯<a id="jzyy_1_165" href="#jz_1_165"><sup>(77)</sup></a>说:“在接受陪嫁时,他卖掉了自己的权力。”从共和国结束开始,母亲与父亲一样有权受到孩子们的尊敬;人们给予她在存在监护制度或者丈夫品行不端的情况下守护后代的权利。在哈德良<a id="jzyy_1_166" href="#jz_1_166"><sup>(78)</sup></a>时代,当她有三个孩子,而且死去的丈夫没有后代时,元老院法令赋予她继承每一个ab intestat<a id="jzyy_1_167" href="#jz_1_167"><sup>(79)</sup></a>孩子的财产。在马可·奥勒利乌斯<a id="jzyy_1_168" href="#jz_1_168"><sup>(80)</sup></a>时代,罗马家庭的发展完成了:从一七八年起,母亲以自己的孩子们为继承者,他们胜过了父系亲属;此后,家庭建立在conjunctio sanguinis<a id="jzyy_1_169" href="#jz_1_169"><sup>(81)</sup></a>的基础上,母亲与父亲并列;女儿像她的兄弟们一样有继承权。

<a id="jz_1_319" href="#jzyy_1_319">(231)</a>Albert Thomas(1878—1932),法国政治家、历史学家,著有《德国工团主义》。

正是家庭和国家的冲突确定了罗马女人的历史。伊特鲁里亚人构成一个母系血统的社会,很可能在罗马王国的时代仍然经历着与母权制相连的异族通婚,拉丁诸王并不互相继承王权。可以肯定的是,仅仅在塔奎尼乌斯<a id="jzyy_1_156" href="#jz_1_156"><sup>(68)</sup></a>去世后,父权才得以确立。农业所有制、私人领地、家庭成为社会的细胞。女人将紧紧地受制于财产,因而是受制于家庭,法律甚至剥夺了她一切希腊女人都拥有的保障;她生活在无能为力和奴役状态中。当然,她被排除出公共事务,凡是“男性职务”都严格地对她禁绝;她在公民生活中是一个永远的受监护者。人们不直接拒绝给她一部分父亲的遗产,但通过迂回的方式阻碍她拥有:人们将她置于监护者的权威之下。盖尤斯<a id="jzyy_1_157" href="#jz_1_157"><sup>(69)</sup></a>说:“监护制度是根据监护者的利益建立的,以便让他们作为她的推定继承人,使女人不能通过遗嘱从他们那里夺走遗产,也不能通过让与或者债务减少这笔遗产。”女人的第一监护人是她的父亲;没有父亲的话,父系的男性亲属完成这个职权。当女人结婚时,她过渡到丈夫“手里”;有三种婚姻形式:同盟婚,夫妻面对祭司向卡皮托利尼山丘上的朱庇特贡献一份双粒小麦做的点心;买卖婚,平民身份的父亲通过想象的出售,将他的女儿“作为财产转让给”丈夫;时效婚,先同居一年;这三种形式都是“夫权婚制”,就是说,丈夫代替父亲或者父系亲属监护人;他的妻子被看做他的一个女儿,今后是他对她本人和她的财产握有全权。但从“十二铜表法”<a id="jzyy_1_158" href="#jz_1_158"><sup>(70)</sup></a>时代起,由于罗马女人同时属于父系氏族和丈夫氏族,于是产生冲突,这是她的获得合法地位的起源。事实上,“夫权婚制”的婚姻剥夺了父系亲属监护人的权利。为了保护父系亲属的利益,可以看到出现了“非夫权婚制”的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女人的财产仍然在监护人的掌握之中,丈夫只对妻子本人享有权利;他同对女儿保持绝对权威的<b>家长</b>平分这个权利。家庭法庭负责解决父亲与丈夫之间可能出现的争端,这样的体系让女人从求助于父亲到求助于丈夫,或从求助于丈夫到求助于父亲;她不是一个个人的物品。再者,虽然氏族极其强大,就像这个法庭独立于公众法庭之外的存在本身所证明的那样,但是作为法庭首脑的家长首先是一个公民,他的权威是有限的,他绝对统治妻子和孩子们;但他们不是他的财产;更确切地说,他管理他们的生活,是为了公益;女人生孩子,她的家务劳动往往包括农活,她对国家十分有用,受到极大的尊敬。这里人们注意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事实,我们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都看得到:抽象权利不足以确定女人的具体处境;处境大半取决于她所起的经济作用;甚至往往抽象的自由和具体权力朝相反方向变化。罗马女人比希腊女人从法律上说受到更加严重的奴役,却更深地融合到社会中;在家里,她位于中庭,这是住宅的中心,而不是被打发到幽闭的内室中;是她主持奴隶们的劳动;她指导孩子们的教育,她对孩子们的影响时常延伸至岁数很大;她分担丈夫的劳动和忧虑,她被看做他的财产共有者;Ubi tu Gaius,ego Gaia<a id="jzyy_1_159" href="#jz_1_159"><sup>(71)</sup></a>,不是一句空话;人们把古罗马妇人称为“主理”;她是家庭主妇,参与祭祀,不是奴隶,而是男人的伴侣;把她和他结合在一起的联系是这样神圣,以至在五个世纪中没有出现过一起离婚。她没有被禁闭在她的房间里,她参加饭局、节日,她上剧院;在街上,男人给她让路,执政官和侍从官在她经过时站立一旁。历史上的传说给予她出色的作用,人们相当了解萨宾女人、卢克雷蒂娅<a id="jzyy_1_160" href="#jz_1_160"><sup>(72)</sup></a>、薇吉妮的传说;科里奥拉努斯<a id="jzyy_1_161" href="#jz_1_161"><sup>(73)</sup></a>向他母亲和他妻子让步;李锡尼<a id="jzyy_1_162" href="#jz_1_162"><sup>(74)</sup></a>认可了罗马民主的胜利,他的法律可能是由他的妻子给以启示的;是科涅利亚<a id="jzyy_1_163" href="#jz_1_163"><sup>(75)</sup></a>铸造了格拉古家族的灵魂。加图<a id="jzyy_1_164" href="#jz_1_164"><sup>(76)</sup></a>说过:“到处男人统治女人,而我们这些统治所有人的男人,是我们的女人统治我们。”

<a id="jz_1_320" href="#jzyy_1_320">(232)</a>Benedict XV (1854—1922),第二百五十六任教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保持中立。

除了这些光彩夺目的例外,希腊女人被贬到半奴隶的状态;她甚至没有表示愤怒的自由:阿斯帕西娅,感情更激荡的萨福<a id="jzyy_1_145" href="#jz_1_145"><sup>(57)</sup></a>,几乎不能发出几声抗议。在荷马<a id="jzyy_1_146" href="#jz_1_146"><sup>(58)</sup></a>那里,还有一些英雄时代的模糊记忆;那时女人具有某些权力,然而,武士们无情地把她们赶回她们的房间。在赫西奥德<a id="jzyy_1_147" href="#jz_1_147"><sup>(59)</sup></a>的作品中,可以找到同样的蔑视:“信赖女人的人就是信赖盗贼。”在伟大的古典时代,女人绝对禁闭在内室中。伯里克利<a id="jzyy_1_148" href="#jz_1_148"><sup>(60)</sup></a>说:“最好的女人是男人提到最少的女人。”柏拉图提议建立一个女人委员会,管理共和国,给姑娘自由教育,这是一个例外;他激起阿里斯托芬的嘲弄;在《吕西斯忒拉忒》中,有个丈夫回答询问公众事务的妻子说:“这与你无关。闭嘴吧,否则你要挨打了……织你的布吧。”当亚里士多德宣称,妻子是有缺陷的女人,她应该幽禁在自己的家里生活、附属于男人时,他表达的是共同的见解。他断言:“奴隶完全被剥夺议事的自由;女人拥有这种自由,但能力不足、效率低下。”据色诺芬<a id="jzyy_1_149" href="#jz_1_149"><sup>(61)</sup></a>看来,妻子和丈夫完全格格不入:“有没有你与之交谈比你跟你妻子交谈更少的人?—极少……”在《经济论》中向妻子提出的一切要求,就是让她成为一个专注的、谨慎的、撙节的、像蜜蜂一样勤劳的家庭主妇,一个模范的管家。女人被降到平凡的地位,没有妨碍希腊人深深蔑视女人。在公元前七世纪,阿尔基洛科斯<a id="jzyy_1_150" href="#jz_1_150"><sup>(62)</sup></a>写过针对女人的辛辣的讽刺诗;在阿莫尔戈斯岛的西摩尼德斯<a id="jzyy_1_151" href="#jz_1_151"><sup>(63)</sup></a>的作品中可以读到:“女人是神创造出来的最大的恶,尽管女人有时看来有用,她们不久就变成主人的烦恼。”在希波纳克斯<a id="jzyy_1_152" href="#jz_1_152"><sup>(64)</sup></a>的作品中:“你的妻子给你快乐的生活只有两天:婚礼那天和她下葬那天。”在米利都传奇<a id="jzyy_1_153" href="#jz_1_153"><sup>(65)</sup></a>中,爱奥尼亚人表达了最多的恼怒,其中有以弗所的女人的故事。这个时期尤其谴责女人懒惰、刻薄、爱挥霍,就是说,正是缺乏人们要求女人应有的品质。米南德<a id="jzyy_1_154" href="#jz_1_154"><sup>(66)</sup></a>写道:“在陆地和海洋中有许多怪物,但所有怪物中最大的还是女人。”“女人是抓住你不松手的一种痛苦。”当通过建立陪嫁制度,女人具有某种重要性时,有人哀叹女人的狂妄;这是阿里斯托芬,尤其是米南德熟习的题材之一。“我娶了一个有陪嫁的女巫。我娶她是为了她的田地和房子,阿波罗啊,这是最大的恶啊!……”“创造了婚姻的那个人真该诅咒,然后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第四个人和所有模仿他的人都该受诅咒。”“如果你是穷人,却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这等于把你降低到既是奴隶又是穷人。”希腊女人受到过分严密的看管,以致无法指责她的品行;贬低的不是她的肉体。结婚的负担和束缚更多地落在男人身上,这让我们设想,尽管女人的处境严酷,尽管她几乎没有任何权利,她仍然应该在家庭中占据一个重要地位,享受到某些自主;她注定要服从,却可能不服从;她可以用吵闹、眼泪、絮叨的话语、咒骂来折磨丈夫,用于奴役女人的婚姻,对丈夫来说也是一条锁链。在克桑蒂佩<a id="jzyy_1_155" href="#jz_1_155"><sup>(67)</sup></a>这个人物身上,概括了希腊公民对泼妇妻子和夫妻生活不幸的责备。

<a id="jz_1_321" href="#jzyy_1_321">(233)</a>指英国女王维多利亚(Victoria,1819—1901)的统治时期。

在上文刚刚谈到的自由女人和生活在氏族内部的女奴之外—家长对女奴有绝对的所有权—在希腊还有妓女。原始民族实行宿娼,将女人出让给过路客人,这其中可能有神秘的理由。原始民族还实行神圣卖淫,目的在于释放生育的神秘威力,有利于集体。这种习俗存在于古代。希罗多德转述说,在公元前五世纪,每个巴比伦女人应该在她的一生中有一次在宁利尔神庙献身于一个外邦人,换取一枚钱币,交到神庙的金库里;然后她回来生活在圣洁之中。宗教卖淫在埃及的“舞女”和印度寺院的舞蹈女子身上延续至今,后者构成了受尊敬的从事音乐和舞蹈的女子的阶层,但是在埃及、印度、西亚,神圣卖淫往往会过渡到合法的卖淫,僧侣阶层在这种交易中找到一种发财致富的手段。在希伯来人中,甚至有捐纳的妓女。在希腊,尤其在海边、海岛和城邦,有许多外国人到来,那里耸立着一些神庙,可以看到“款待陌生人的年轻姑娘”,正像品达<a id="jzyy_1_141" href="#jz_1_141"><sup>(53)</sup></a>所说的那样:她们收到的钱用于宗教崇拜,就是说,给教士以维持他们的生活。事实上,是在虚伪的形式下利用—尤其在科林斯<a id="jzyy_1_142" href="#jz_1_142"><sup>(54)</sup></a>—水手和游客对性的需要;这已经涉及捐纳卖淫。是梭伦把它设立为一种制度。他购买亚洲的女奴,把她们关在雅典的维纳斯神庙附近的妓院中,离港口不远,交给“淫媒”管理,他们负责保证这个机构在财务上运转;每个妓女领工资,全部利润归国家。后来开辟了“kapailéia”,这是私人的妓院,红色的阴茎被用做招牌。不久,除了女奴,底层的希腊女人作为寄宿者收容其中。妓院被看做非常必要,以致被认为是不可侵犯的处所。但妓女臭名昭著,她们没有任何社会权利,她们的孩子不必供养她们;她们要穿一套五颜六色的特殊服装,装饰着花枝,头发染成藏红色。除了被关在那里的女人,还有一些自由妓女,可以把她们分为三类:与今日有牌照的妓女一样的妓院妓女;舞女和吹笛女组成的艺妓;一般来自科林斯的半上流社会的高等妓女,她们与希腊最显赫的男人有公开的关系,起着现代“上流社会女人”的社会作用。第一类妓女大多是被解放的女奴或者底层希腊姑娘,她们受到从事淫媒业者的盘剥,过着可悲的生活。第二类妓女由于她们的音乐才能,常常会发财致富,最著名的是拉米亚,她先是托勒密一世的情妇,然后是战胜他的马其顿国王德米特里一世<a id="jzyy_1_143" href="#jz_1_143"><sup>(55)</sup></a>的情妇。至于最后一类妓女,大家知道,有好几个因她们的情人而闻名。她们有人身自由,拥有财产,聪明,有教养,是艺术家,男人被她们所迷惑,受到另眼相看。由于她们逃离家庭,处于社会之外,她们也摆脱了男人,她们可以被男人看做同类人,几乎平起平坐。在阿斯帕西娅、弗丽内、拉伊丝<a id="jzyy_1_144" href="#jz_1_144"><sup>(56)</sup></a>身上,确立了被解放的女人对老实的家庭主妇的优势。

<a id="jz_1_322" href="#jzyy_1_322">(234)</a>Jane Austen(1775—1817),英国女小说家,最著名的作品是《傲慢与偏见》。

既然对女人的压迫其根源在于延续家族和保持财产原封不动的意愿,如果她摆脱家族,她就摆脱了这种绝对的从属状态;如果社会否认私有制并拒绝家庭,女人的命运就会大大改善。共同体制度占据优势的斯巴达<a id="jzyy_1_140" href="#jz_1_140"><sup>(52)</sup></a>是唯一一个这样的社会:女人几乎受到与男人同等的对待。姑娘像男孩子一样成长;妻子不关在丈夫的家中,她的丈夫只允许对她进行夜间短暂的拜访;他的妻子不怎么属于他,另一个男人用优生学的名义可以要求同她结合,通奸的概念本身在遗产消失的同时也消失了;所有的孩子共同属于整个城市,女人也不专门侍候一个主人:或者反过来,可以说,公民既不拥有自己的财产,也没有专门属于自己的后代,所以也没有妻子。女人忍受怀孕的束缚,就像男人遭受战争的束缚一样。但是,除了完成这个世俗的责任以外,没有任何束缚限制他们的自由。

<a id="jz_1_323" href="#jzyy_1_323">(235)</a>George Eliot(1819—1880),英国女小说家,著有《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等;Emily Brontë(1818—1848),英国女诗人、小说家,著有《呼啸山庄》等。

建立在父系亲属关系基础上的社会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在缺少男性后裔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继承。希腊人设立了父系族内通婚:女继承人应该嫁给她父系中最年老的亲属;这样,她的父亲遗留给她的财产,转移到属于同一群体的孩子身上;女继承人不继承财产,而仅仅是一部生产继承者的机器;这种习俗把女人完全置于男人控制之下,因为她自动地被送给她的家族男性中的头生子,这个人往往是一个老人。

<a id="jz_1_324" href="#jzyy_1_324">(236)</a>Emmeline Pankhurst(1858—1928),英国女政治家。

希腊人的风俗十分接近东方的风俗,然而他们不实行一夫多妻制。人们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事实上,维持一个内宫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只有奢侈的所罗门<a id="jzyy_1_138" href="#jz_1_138"><sup>(50)</sup></a>,只有《一千零一夜》中的苏丹,只有国王、首领、富有的地主,才能够给自己提供广大后宫的奢华;一般人满足于拥有三四个女人;农民很少有超过两个妻子。另外—除了在埃及,那里没有特殊的土地所有制—力图原封不动地保持财产,导致长子对父亲遗产享有特殊权利;女人之间的等级由此建立起来,主要继承人的母亲拥有远高于其他妻子的尊严。如果女人也拥有财产,有陪嫁,对她的丈夫来说,她是一个人,把他与她联系起来的纽带既是宗教的,也是排他的。也许由此出发,建立起只承认一个妻子的习俗,事实上,希腊男公民也在实行一夫多妻制,因为他能够在城市的妓女和内室的女仆那里满足他的欲望。狄摩西尼<a id="jzyy_1_139" href="#jz_1_139"><sup>(51)</sup></a>说:“我们有提供精神享受的高级妓女,有提供感官享受的小妾,还有给我们生儿育女的妻子。”在主人的妻子生病、不适、怀孕或者分娩后恢复期间,小妾便在主人床上代替他的妻子;这样,从内室到后宫,差异并不是很大。在雅典,女人被关在她的房间里,法律规定她受到严厉的束缚,由特别法官监视。她一辈子都要受到不断的监护;她处于她的监护者的权力之下:要么是她的父亲,要么是丈夫,要么是丈夫的继承人,这些人都不在时,是由政府官员代表的国家;他们是她的主人,他们拥有她,像拥有一件商品,监护者的权力同时扩展到人和财产上;监护者可以任意转让他的权力:父亲将女儿过继或出嫁;丈夫可以休妻,把她让给一个新丈夫。但希腊法律保证女人有一笔嫁妆,用来维持她的生活,如果婚姻解除,这笔嫁妆要全部归还她;在很少见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女人提出离婚;但社会给予她的只有这些保障。当然,全部遗产归于男孩子们。陪嫁不代表通过血统获得的财产,而是一种监护者必须承担的费用。由于可以利用陪嫁,寡妇不再被看做丈夫继承者手中可继承的财物,她回到父母的监护下。

<a id="jz_1_325" href="#jzyy_1_325">(237)</a>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1948),印度哲学家、政治家,倡导非暴力主义,被称为“圣雄”。

在埃及,女人的状况最为有利。女神—母亲在变成妻子时保留住威望;夫妻是宗教和社会的单位;女人仿佛是男人的同盟者和补充。她的魔力很少带有敌意,以致人们克服了对乱伦的恐惧,毫不迟疑地混淆姐妹与妻子。<a id="jzyy_1_137" href="#jz_1_137"><sup>(49)</sup></a>她和男人有同样的权利,有同样的司法权力;她继承和拥有财产。这种特殊的机遇不是偶然得来的,由于古埃及土地属于国王、教士和武士的高级阶层;对于个人来说,土地所有仅仅是用益物权;地产是不得转让的,通过继承转移的财产,只有很少一点价值,分享一部分财产不会有什么不妥。由于不存在私有财产,女人保留了人的尊严。她自由地结婚,寡妇也可以随意再婚。男性实行一夫多妻制,虽然他的所有孩子都是合法的,但是他只有一个真正的妻子,只有她能参加祭祀,并合法地与他相连,其他女人只是被剥夺一切权利的奴隶。为首的妻子在结婚时不改变状况,她仍然能掌握她的财产,并自由地缔结协约。当法老波克霍利斯建立私有制时,女人占有非常强大的地位,不会失势;波克霍利斯开辟了签订婚约的时代,结婚本身变成契约性质。有三种类型的契约:一种奴役性的婚姻;女人变成男人的物品,但是当他没有其他妻妾时,她有特殊地位;而合法妻子被看做与男人平等,他们共同拥有一切财产;丈夫往往在离婚的情况下,主动向她支付一笔钱。这种习俗稍后产生一种对女人特别有利的契约:丈夫同意给她一种人为的信誉。通奸要判重刑,但夫妻双方几乎都有离婚的自由。实行契约大大限制了一夫多妻制;女人获得财产,并转让给她的孩子们,这就导致富豪寡头阶级的产生。托勒密四世宣布,女人没有得到丈夫同意,再也不能变换她的财产,这就使她们处于永远的次要地位。但即使在她们拥有特殊地位的时代—在古代世界独一无二—她们在社会上与男人也不是平等的;她们能参加祭祀与政事,可以扮演摄政者的角色,不过法老是男性;教士和武士是男性;她们只是以次要的方式参与公共生活;而在私生活中,人们要求她们单向的忠实。

<a id="jz_1_326" href="#jzyy_1_326">(238)</a>Herbert Henry Asquith(1852—1928),英国政治家,自由党内阁首相。

父系制不是在所有地方都以这种彻底的形式建立起来的。在巴比伦,《汉穆拉比<a id="jzyy_1_135" href="#jz_1_135"><sup>(47)</sup></a>法典》承认女人拥有一定权利:女人获得父亲遗产的一部分,她出嫁时,她的父亲给她一笔陪嫁。在波斯,流行一夫多妻制;女人一到结婚年龄,父亲便为她选择丈夫,妻子对丈夫要绝对服从;但她比大多数东方女人更受尊重;不禁止乱伦,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是常见的;她负责孩子的教育,如果是男孩,教到七岁,如果是女孩,教到婚嫁。如果儿子不配获得遗产,女人可以获得丈夫的部分遗产;如果丈夫死时没有留下成年儿子,她是“有特权的妻子”,会让她监护未成年孩子和管理事务。婚姻法规清楚地表明家长拥有后代的重要性。似乎有五种婚姻形式<a id="jzyy_1_136" href="#jz_1_136"><sup>(48)</sup></a>:一,女人在父母的同意下结婚;称她为“有特权的妻子”;她的孩子属于她的丈夫。二,当女人是独生女时,她的第一个孩子要交给她的父母,成为她的替身;然后她变成“有特权的妻子”。三,如果一个男人死时是单身,他的家庭便给一个外来的女人陪嫁和送她出嫁,把她称为过继的女人,一半的孩子属于死者,另外一半属于她活着的丈夫。四,一个没有孩子的寡妇再婚,称为帮佣女人,她二婚的孩子一半归于死去的丈夫。五,未得到父母同意结婚的女人,在她已成年的长子让他父亲给予她“有特权的妻子”的名分之前,不能继承她父母的遗产;如果她的丈夫先死,她便被看作未成年,要接受监护。过继女人和帮佣女人的法规,确立了男人在不一定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后代中延续下去的权利。这就证明我们上文所说的:这个关系可以说是男人希望越过他有限的生命获得人间和阴间的不朽而创造的。

<a id="jz_1_327" href="#jzyy_1_327">(239)</a>Lloyd George(1863—1945),英国政治家,曾任首相;Edward Grey(1862—1933),英国政治家,曾任外交大臣。

这种<b>叔娶嫂制</b>的习俗在很多东方民族中可以看到。在女人要受监护的所有制度下,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寡妇的处境。最彻底的解决办法是让她们为丈夫殉葬。但即使在印度,法律也并非一定要强加这样的牺牲;《摩奴法典》同意妻子在丈夫死后可以活下去;惊心动魄的自杀从来只是一种贵族时尚。更常见的是,寡妇为丈夫的继承者所占有。<b>叔娶嫂制</b>有时具有一妻多夫制的形式;为了防止寡居的不稳定,将一个家庭的所有弟兄给一个女人做丈夫,这种习俗也用来保护氏族,防止丈夫可能的性无能。根据恺撒<a id="jzyy_1_134" href="#jz_1_134"><sup>(46)</sup></a>的一篇文字,似乎在布列塔尼,一个家庭的所有男人共同拥有一定数量的妻子。

<a id="jz_1_328" href="#jzyy_1_328">(240)</a>Lucretia Mott(1793—1880),美国妇女运动先驱。

《圣经》时代的犹太人的风俗差不多与阿拉伯人是一样的。家长是一夫多妻的,他们差不多能随意休妻;要求年轻的妻子送到丈夫那里时是处女,否则要严厉地惩罚;她如果通奸,要被石头砸死;她被禁闭起来,做家务劳动,就像“才德的妇人”的肖像所证明的那样:“她寻找羊绒和麻,甘心用手作工……未到黎明她就起来……她的灯终夜不灭……她观察家务,并不吃闲饭。”即使她贞洁和勤劳,仍然是不洁的,受到种种禁忌的包围;法庭不接受她的证词。僧侣以最深的蔑视提到女人:“我认为女人比死更苦涩,女人的心是陷阱和网,她的手是束缚……我在一千个人中找到一个伟大的男人,但我在所有人中找不到一个杰出的女人。”在丈夫死时,根据法律或者习惯,要求寡妇嫁给死者的一个兄弟。

<a id="jz_1_329" href="#jzyy_1_329">(241)</a>Harriet Beecher Stowe(1811—1896),美国女小说家,著有《汤姆叔叔的小屋》等,引起激烈争论,影响到南北战争。

当家庭和私有财产无可争议地成为社会的基础时,女人也完全被异化了。这正是在穆斯林世界中的情形。这个世界的结构是封建的,就是说,没有一个国家足够强大到统一不同的部落,并使之臣服,任何权力都不能击败家长的权力。正当阿拉伯人成为战士和征服者时,宗教产生了,它对女人表现了彻底的蔑视。《古兰经》说:“因为真主使他们比她们更优越,又因为他们所费的财产。”她从来没有真正的权力,也没有神秘的威信。贝都因女人艰苦地劳动,扶犁和扛重物,由此,她与丈夫建立起互相依存的关系;她自由地出门,不用遮住面孔。戴面纱和关在家里的穆斯林女人,今日在大部分社会阶层中还是奴隶。我记得在突尼斯的一个穴居人村子里的地下岩洞里面居住着四个女人:年老的妻子瞎了一只眼,没有牙齿,面孔憔悴得可怕,在发出呛人的烟的一小堆炭火上煮着面食;两个年轻一点、但也几乎脸容毁损的妻子摇晃着怀里的孩子,其中一个在喂奶;一个年轻的受宠女人坐在一部织机前,穿着绫罗绸缎,披金戴银,编织着一股股羊毛。我离开这个幽暗的岩洞—内在性的王国、子宫和坟墓—时,在升向亮光的过道里遇到了穿一身白衣服、干净而显得神采奕奕、微笑着的、像太阳般灿烂的男子。他从市场回来,刚才他在那里跟其他男人谈论事务;他要在他所归属的并与他不可分的广阔世界的中心里这属于他的隐居地度过几个小时。对憔悴的老女人和注定要同样迅速衰败的新嫁娘来说,没有别的世界,只有烟气腾腾的岩洞,她们只到夜晚才静悄悄地戴着面纱出来。

<a id="jz_1_330" href="#jzyy_1_330">(242)</a>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3),美国散文家、哲学家;Abraham Lincoln(1809—1865),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主张解放黑奴。

女人由于私有制的到来而被赶下台,她的命运在多少世纪中始终与私有制相连,她的历史大部分与继承史有关。如果人们在脑中保留这种想法:物主在财产中异化了自身的存在,便会明白这种制度的极端重要性;物主对财产比对生命本身更加看重;财产超越了暂时生命的狭窄界限,越过身体的毁灭而存在下去,是不朽灵魂在人间的感性的象征;但只有财产依然留在拥有者的手里这种延续存在才能实现,只有财产属于拥有者的后代、并确认这后代<b>属于他</b>的情况下,才能超越死亡,仍旧属于他。耕耘父亲的领地,崇拜父亲的神力,对继承者来说,这是唯一的、也是同一的责任:他保证了祖先在人间和冥界的延续。男人于是既不同意与妻子分享财产,也不同意平分孩子。他做不到完全和永远强加他的意图。但在父系制强大的时期,他从妻子那里夺取了所有占据和转移财产的权利。再说,否认她有这些权利看来是符合逻辑的。认为一个女人的孩子不再<b>属于她</b>的,孩子一下子就与女人所出自的群体没有任何联系了。女人今后不再通过婚姻从一个部落借到另一个部落了,她彻底脱离她所出生的群体,归并到她的丈夫的群体中;他买下她,就像买下一头牲畜或一个奴隶那样,他把自己在家庭的神圣地位强加在她身上,她生下的孩子属于丈夫的家族。如果她是继承人,她就会没有通融余地把娘家的财产转移到丈夫的财产中,所以人们小心地把她排除出继承。但反过来,由于女人一无所有,所以到不了一个人所享有的尊严的高度;她本人属于男人的财产,首先是她父亲的财产,然后是她丈夫的财产。在严格的父系制下,父亲可以在他的男孩或女孩出生时就判处他们死亡;但社会往往限制他杀男婴的权力,凡是正常出生的男婴,都可以活下去;而遗弃女孩的习惯十分普遍;在阿拉伯人那里,存在大量杀婴的例子:女孩一出生,就被扔到壕沟里。接受女孩是父亲十分宽容的行为;女人只有在获得某种恩惠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群居生活,而不是像男性那样合法。无论如何,当孩子是个女儿时,对母亲来说,生孩子的耻辱显得更加严重:在希伯来人那里,《利未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净身要比生男孩时间长两倍。在存在“血的代价”习惯的群体中,当牺牲者是女孩时,只要求一小笔款子,因为她的价值与男孩相比,如同奴隶的价值与自由人相比。父亲对少女有一切权力;通过婚姻,他把她完全转让给她的丈夫。既然她是他的财产,像奴隶、役畜和东西一样,那么很自然,男人乐意要多少妻子,便可以有多少妻子;只有经济理由才限制一夫多妻制;丈夫可以随便休妻,社会几乎不给予她们任何保护。反过来,女人要受到严格的贞操管束。尽管有禁忌,母权制社会允许风俗极其随便;很少要求婚前贞洁,也不把通奸看得十分严重。相反,当女人变成男人的财产时,他要求她是处女,完全忠实,否则要严加惩罚;继承权有可能给予外来子嗣,是最严重的罪,因此,pater familias<a id="jzyy_1_131" href="#jz_1_131"><sup>(43)</sup></a>有权处死有罪的妻子。私有制存在的时间有多长,女人对丈夫的不忠实就有多长时间被看做严重的叛逆罪。至今在通奸条款上表现得不平等的一切法规,都认为女人犯下的错误是严重的,因为她有可能把一个私生子带到家庭中。虽然自奥古斯都<a id="jzyy_1_132" href="#jz_1_132"><sup>(44)</sup></a>以来,丈夫自行审判妻子的权利被取消,拿破仑法典还允许陪审团赦免自行审判的丈夫。当女人既属于父系部落,又属于夫婿的家庭时,在互相纠缠、甚至互相对立的两种关系中,她成功地保有相当大的自由,两个系统的每一个都给她支持,去对抗另一个,比如,她常常可以随意选择丈夫,因为婚姻只不过是一件世俗的事,不影响社会的深层结构。但在父系制中,她是她父亲的财产,他按自己的意愿把她嫁出去;然后,她被缚在丈夫家中,只是他的物品,她所进入的genos<a id="jzyy_1_133" href="#jz_1_133"><sup>(45)</sup></a>的物品。

<a id="jz_1_331" href="#jzyy_1_331">(243)</a>Susan Brownell Anthony(1820—1906),美国女权主义先驱。

<a id="jz_1_332" href="#jzyy_1_332">(244)</a>Marie Baker Eddy(1821—1910),美国基督教科学派的创始人。

<b>他者、女性</b>的这种双重性,随后反映在她的后续历史中;女人顺从男人的意志直至如今。但这种意志是模棱两可的:女人完全被归入了东西的行列,而男人力图用他征服和拥有的东西装饰自己的尊严;<b>他者</b>在他看来保留着一点原始的魔力;怎样把妻子同时变成女仆和伴侣,这是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他的态度随着一个个世纪的流逝而变化,这也带来了女性命运的变化。<a id="jzyy_1_130" href="#jz_1_130"><sup>(42)</sup></a>

<a id="jz_1_333" href="#jzyy_1_333">(245)</a>Alice Paul(1885—1977),美国女权运动领袖。

然而,<b>恶</b>是<b>善</b>必不可少的,正如物质对精神,黑夜对光明一样。男人知道,为了满足他的愿望,为了延续他的存在,女人对他是必不可少的;必须让她融入社会,在她屈从于男性建立的秩序的情况下,她清洗了她原有的污秽。这个思想在《摩奴法典》中表达得很清晰:“一个经过合法婚姻的女人,具有同她的丈夫一样的品质,就像消失在大海里的河流那样,她在死后被接受进入同一天堂。”《圣经》也这样赞赏地描绘“才德的妇人”的肖像。基督教尽管仇恨肉体,却尊敬作牺牲的处女和贞洁顺从的妻子。女人与崇拜结合,甚至能起重要的宗教作用:印度的婆罗门的妻子,罗马的女祭司和她们的丈夫一样神圣;在一对夫妇中,统治的是男人,但男女本原的结合对生育、生命和社会秩序来说,仍然是必要的。

<a id="jz_1_334" href="#jzyy_1_334">(246)</a>Woodrow Wilson(1856—1924),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男人把这种征服看做激烈斗争的结果。最古老的宇宙起源论之一,也即亚述—巴比伦的宇宙起源论,在一篇七世纪记载的、但再现了古老得多的传说的文字中,向我们叙述男人的胜利。<b>大洋和大海</b>,阿普斯姆和迪亚马特生出了天界、人间和众神;但是他们感到众神太好动,决定统统消灭;是女人—母亲迪亚马特与最强壮和最俊美的孩子贝勒—马尔杜克进行搏斗;后者挑战她,经过可怕的战斗,杀死了她,把她的身体切成两段;他将一半造成天穹,用另一半建造地界的支柱;然后他组成了宇宙,创造了人类。在阐述父系制战胜母权制的《复仇女神》中,俄瑞斯忒斯<a id="jzyy_1_127" href="#jz_1_127"><sup>(39)</sup></a>也杀死了克吕泰涅斯特拉。通过这些流血的胜利,男性力量、主宰秩序和光明的太阳神的威力,战胜了女性的混沌。众神法庭在赦免俄瑞斯忒斯时,宣称他首先是阿伽门农之子,然后才是克吕泰涅斯特拉之子。古老的母权死亡了,是男性的大胆反叛杀死了它。可以看到,事实上,到父权的过渡是缓慢完成的。男性的征服是一次重新征服,男人只是占有他已经占有的东西;他使权利与现实相一致。既没有斗争、胜利,也没有失败。但这些传说具有深刻意义。在男人确定自己为主体和自由时,<b>他者</b>的概念传布开来。从这时起,同<b>他者</b>的关系成为一出戏剧:<b>他者</b>的存在是一种威胁、一种危险。柏拉图没有否认这一点,希腊的古老哲学指出,他性与否定,因此与<b>恶</b>是同一回事。确立<b>他者</b>,就是确定善恶二元论。因此,宗教和法规带着极大的敌意对待女人。在人类上升到用文字书写神话及其法律的时代,父系制最终确立了,制定法规的是男性。很自然,男性给予女人一个从属的地位,但是,有人会设想,他们以对待孩子和家畜一样的善意去看待她。没有这回事。立法者筹划对女人的压迫,对女人是恐惧的。对于女人具有的双重性,人们尤其记得的是不利的一面:她从神圣变成不洁,被献给亚当、要成为他妻子的夏娃,贻害了全人类;当异教神明要向人报仇时,便创造了女人,是女人的头生子潘朵拉放出了人类要忍受的一切罪恶。<b>他者</b>,就是面对主动的被动,就是粉碎统一的复杂,就是与形式相反的内容,就是抗拒秩序的混乱。因此,女人注定<b>作恶</b>。毕达哥拉斯说:“有一个产生了秩序、光明和男人的好本原和一个产生了混乱、黑暗和女人的坏本原。”《摩奴法典》将女人定义为卑劣的人,让她处于奴役状态是合适的。《利未记》<a id="jzyy_1_128" href="#jz_1_128"><sup>(40)</sup></a>将女人列入族长拥有的役畜之中。梭伦<a id="jzyy_1_129" href="#jz_1_129"><sup>(41)</sup></a>法不给女人任何权利。罗马法把女人置于受监护的地位,宣示她的“愚蠢”。教会法把女人看做“魔鬼之门”。《古兰经》极其轻蔑地对待女人。

<a id="jz_1_335" href="#jzyy_1_335">(247)</a>Louise Otto(1819—1895),德国女权运动先驱。

在原始时代,没有比父系亲属关系代替母亲血统更重要的意识形态的革命了;此后,母亲被贬低到乳母、女仆的行列,而父亲的主宰地位受到颂扬;父亲掌握大权,并传递给后代。在埃斯库罗斯<a id="jzyy_1_126" href="#jz_1_126"><sup>(38)</sup></a>的《复仇女神》中,阿波罗宣布新的真理:“并不是母亲产生所谓她的孩子,她只是流入她的怀中的种子的乳母;生育的人是父亲。女人作为一个外来的保管人,接受种子,如果神乐意,她就保存它。”显然,这些论断不是来自科学的发现,它们是公开主张一种信念。无疑,男人从这种技术因果律的经验中汲取对自身的创造力的自信,这种经验引导他认为,他同母亲一样,对生育必不可少。观念指导了观察,但是,这种观察局限于给父亲与母亲平等的作用:它引人设想,在自然方面,怀孕的条件是精液与月经相遇;这是亚里士多德表达的观点:女人只是物质,“在一切生育的人中,男性的活动本原是最好的和更神圣的”,这个观点表现了超越一切认识的力量意愿。男人特别要把后代归属于自己,最终摆脱了女性的控制,他从女人手中获得了世界的统治权。女人注定生育,完成次要的任务,被剥夺了实际的重要性和神秘的威信,只作为女仆出现。

<a id="jz_1_336" href="#jzyy_1_336">(248)</a>Clara Zetkin(1857—1933),德国女权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共产党领袖。

如果生产劳动适合女人的体力,女人也许能<b>同</b>男人<b>一起</b>征服自然;人类也许会通过男性和女性的个体相对于神来确定自身;但是女人不能把工具带来的希望变成自身的希望。恩格斯只是不完整地解释了女人的失势:发明了青铜器和铁器深刻地改变了生产力的平衡,由此女人的劣势确定下来了,这样说是不够的;这种劣势本身不足以解释她忍受的压迫。对她来说不利的是,对男工来说,她没有成为一个劳动伙伴,而是被排除出人类的<b>共在</b>:认为女人是弱者,生产能力低一等,都不能解释这种排除;这是因为她不参与他的工作和思考方式,因为她受到生命秘密的控制,因为男性不承认她是一个同类;一旦他不接受她,她在他眼里保留着<b>他者</b>的维度,男人就只能变成她的压迫者。男性要扩张和统治的意愿,把女性的无能变成了一种诅咒。男人希望通过新技术开辟新的可能性,他召唤顺从的劳动力,迫使自己的同类成为奴隶。由于奴隶的劳动比女人能够提供的劳动成效多得多,她便失去了她在部落中所起的经济作用。主人在同奴隶的关系中,感到他的主宰作用,要比他对女人以往含混的权威彻底得多。女人由于生育而受到尊敬和畏惧,是异于男人的<b>他者</b>,具有<b>他者</b>的令人不安的特点,即使在她依赖男人的时候,仍然以某种方式掌握男人;主人与奴隶的关系的相互性对她来说<b>如今</b>已存在,因此她并不被贬为奴隶。奴隶不受任何禁忌保护,只是一个被奴役的人,与他人没有不同,但却低下,奴隶同主人的关系的辩证作用要花几个世纪才变为现实;在已形成的父系制社会中,奴隶只是一头人面牲畜:主人对它滥施权威,由此激起主人的骄傲,骄傲使他转而反对女人。他所获得的一切,用来反对她;他越是变得强大,她就越是失利。尤其是当他变成土地的所有者时<a id="jzyy_1_124" href="#jz_1_124"><sup>(36)</sup></a>,他也要求拥有女人。不久以前,他被<b>神力和土地</b>所占有,如今,他拥有<b>一个灵魂和一片土地</b>;他从<b>女人</b>那里解放出来,要求拥有一个女人和他的后代。他期望在他在田地运用的劳动完全<b>属于他</b>,为此,劳动者必须属于他:他奴役他的妻子和他的孩子们。他必须有继承人,他把自己的财产遗留给孩子,在孩子身上,他的世俗生命得以延续,并使他死后获得灵魂安息的必要荣耀。崇拜家神与私有制的建立重叠,继承人的作用既是经济方面的,又是神秘的。因此,一旦农业不再是主要受到魔力影响的活动,变成一种创造性劳动时,男人就发现自己的生殖能力;他要求得到自己的孩子,同时要求得到自己的收获。<a id="jzyy_1_125" href="#jz_1_125"><sup>(37)</sup></a>

<a id="jz_1_337" href="#jzyy_1_337">(249)</a>Rosa Luxembourg(1871—1919),波兰裔德国工人运动女活动家,著有《群众罢工、党和工会》、《俄国革命》等。

因此,父系制的胜利既不是偶然的,也不是暴烈革命的结果。从人类的起源开始,生理上的优势使男性独自确立为至高无上的主体;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这个特权;他们把自己的生存部分交付<b>自然</b>和<b>女人</b>;但他们随后重新夺取过来;女人注定要扮演<b>他者</b>的角色,就这样注定只拥有暂时的威力,无论是奴隶还是偶像,都从来不是自己选择命运。弗雷泽说过:“男人造神,女人崇拜神。”正是男人决定他们最高地位的神是女性还是男性;女人在社会中的位置,总是男人给她们指定的;在任何时代,女人都没有强加自己的法律。

<a id="jz_1_338" href="#jzyy_1_338">(250)</a>Karl Liebknecht(1871—1919),德国社会民主党人,著有《军国主义和反军国主义》等。

男人逐渐地把他的经验传播开来,在他的描述和他的实际生活中,是男性本原取得胜利。<b>精神</b>战胜了<b>生命</b>,超越性战胜了内在性,技术战胜了魔力,理性战胜了迷信。女人的贬值代表人类史上一个必要的阶段,因为她不是从自己的积极价值中,而是从男人的弱点中获取威信;令人不安的自然神秘体现在她身上:当男人从自然中解放出来时,也摆脱了她的控制。是从石器到青铜时代的过渡让男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对土地的征服和对自身的征服。农业劳动者是服从土地、发芽、季节摆布的,他是被动的,他祈求,他等待,因此,图腾崇拜的精神遍布人类世界;农民要忍受包围着他的力量的播弄。相反,工人根据自己的意图模仿制造工具;他用双手通过工具实现自己的计划;面对抗拒他、但被他征服的无活力的自然,他确定自己为至高无上的意志;他敲打铁砧,加快造出工具,而什么也不能加快麦穗的成熟;他按照造出的东西领会他的责任;他灵活或者笨拙的动作造出它或打碎它,他谨慎而灵巧,使之达到完美,为此而骄傲,他的成功不取决于神灵而是取决于自己;他向同伴挑战,他为自己的成功感到自豪;即使他还对仪式做出某些让步,准确的技术对他来说更加重要;神秘的价值退居第二位,实际的利益进到第一位;他没有完全从神灵中解放出来,但他与神灵分离,也就使神灵与他分离;他把他们放逐到奥林匹斯的天庭,给自己保留人间的领域;当第一下槌声响起时,伟大的潘神<a id="jzyy_1_113" href="#jz_1_113"><sup>(25)</sup></a>开始萎缩,人类的统治由此开始。男人学会掌权。在他有创造力的手臂同制造出来的物件的关系中,他试验因果律:播下的种子发芽或者不发芽,而金属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对火、淬火、机械作用作出反应;这个器皿世界任其封闭在明晰的概念中,于是,理性思想、逻辑和数学出现了。宇宙的整个面貌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女人的宗教与农业的时代相连,这是不可约减的时间、偶然性、命运、期待、神秘的时代;<b>劳动的人</b>的时代是能够战胜空间的时代,是必然性、计划、行动、理性的时代。即使男人要面对大地,今后则要作为工人面对大地;他发现,人能够使土地肥沃,休耕是好的,必须以某种方式播种某样作物,是他使收获增加;他挖掘河渠,他灌溉土地或者给土地排水,他开辟道路,建造庙宇,是他创造新世界。那些在母亲—女神的形象下存在的民族,那些以母系延续的民族,在某个原始文明阶段也止步了。这是因为女人只有在男人成为自身恐惧的奴隶,听任自己无能时才受到尊敬,他是在恐惧中,而不是在爱中,对她给以崇拜。他只有以把她赶下台来开始行动,才能发挥自己的才干。<a id="jzyy_1_114" href="#jz_1_114"><sup>(26)</sup></a>他要将标举创造力、知识、智慧、秩序的男性本原认定为主宰。在母亲—女神旁边,出现一个神,儿子或情人,比她要低级,但形神酷似她,与她联合起来。这个神也体现了繁殖的本原:这是一头公牛,是弥诺陶洛斯<a id="jzyy_1_115" href="#jz_1_115"><sup>(27)</sup></a>,是使埃及平原肥沃的尼罗河。他在秋天死去,在刀枪不入但哀伤不已的妻子—母亲贡献出她的力量,寻找他的身体使之复活以后,春天他又再生了。不仅在克里特岛,在地中海的所有沿岸都可看到这一对:在埃及,这是伊希斯和何露斯<a id="jzyy_1_116" href="#jz_1_116"><sup>(28)</sup></a>、腓尼基的阿斯塔特和阿多尼斯<a id="jzyy_1_117" href="#jz_1_117"><sup>(29)</sup></a>、小亚细亚的库柏勒和阿提斯<a id="jzyy_1_118" href="#jz_1_118"><sup>(30)</sup></a>,还有古希腊的瑞亚和宙斯。随后,“伟大母亲”退位了。在埃及,女人的境况异乎寻常地有利,象征天空的女神努特,还有伊希斯,丰饶的大地的象征,即尼罗河俄赛里斯<a id="jzyy_1_119" href="#jz_1_119"><sup>(31)</sup></a>之妻,都是极为重要的女神。不过,太阳、光和雄性精力之神拉<a id="jzyy_1_120" href="#jz_1_120"><sup>(32)</sup></a>才是最高的王。在巴比伦,伊什塔尔只是贝勒—马尔杜克<a id="jzyy_1_121" href="#jz_1_121"><sup>(33)</sup></a>之妻;是后者创造万物,并保证万物的和谐。闪米特人的神是男性的。宙斯在天庭统治时,该亚、瑞亚、库柏勒必须退位,只剩得墨忒耳<a id="jzyy_1_122" href="#jz_1_122"><sup>(34)</sup></a>作为一个虽然还很庄重却是次要的神。吠陀的神有妻子,但人们不像崇拜他们那样崇拜她们。罗马的朱庇特没有与他比肩的神。<a id="jzyy_1_123" href="#jz_1_123"><sup>(35)</sup></a>

<a id="jz_1_339" href="#jzyy_1_339">(251)</a>德文<b>,厨房,教堂,孩子。</b>

这些事实使人设想,在原始时代,存在一个真正的女人<b>统治时期</b>;巴霍芬提出的这个假设,恩格斯重新引用;从母权制到父权制的过渡,在他看来,就像“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但事实上,<b>女人</b>的这个黄金时代只是一个神话。要说女人是<b>他者</b>,就是说在两性之间不存在相互性的关系,作为<b>大地、母亲、女神</b>,她对男人来说不再是一个同类;她的威力正是<b>超越</b>人的范围才确定下来的,因此,她在此<b>之外</b>。社会始终是男性的;政权总是落在男人手里。列维—斯特劳斯在他对原始社会的研究的结论中断言:“公共权威,或者简而言之社会权威,总是归于男人的。”同类,另一个人,和他一样,同他建立起相互关系,对男性来说,这总是一个雄性个体。在集体的中心,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显示出来的二元性,使一部分男人反对另一部分男人,而女人属于男人拥有的财产,是男人之间的一个交换工具。错误来自人们混淆了互相激烈排斥的他性的两种形态。在女人被看做绝对<b>他者</b>的情况下,就是说—不管她的魔力如何—她被看做是非本质,准确地说,不可能把她看做另一个主体<a id="jzyy_1_108" href="#jz_1_108"><sup>(20)</sup></a>。因此女人从来没有建立起一个分离的群体,而是面对男性群体<b>自为地</b>构成的;她们同男人从来没有直接的和自主的关系。列维—斯特劳斯说:“构成婚姻的相互关系不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建立的,而是利用女人在男人之间建立的,女人只不过是形成这种关系的主要理由。”<a id="jzyy_1_109" href="#jz_1_109"><sup>(21)</sup></a>女人的具体状况不受血统类型的影响,而血统在女人所属的社会中具有头等重要性;无论是以父系制、母系制、双边制还是不区分制(不区分制从来不是严格的),女人总是在男人的保护下;唯一的问题是,要知道在结婚后,女人是否还屈从于父亲或者哥哥的权威—这种权威也扩展到她的孩子们—或者转到丈夫的权威之下。无论如何:“女人,她从来只是她的后裔的象征……母系制,这是女人的父亲或兄弟的手一直伸展到丈夫的村子。”<a id="jzyy_1_110" href="#jz_1_110"><sup>(22)</sup></a>女人只是权利的媒介,而不是权利的掌握者。事实上,是两个男性群体的关系被血统制所确定,而不是两性的关系。实际上,女人的具体状况不是以稳定的方式与这样或那样的权利联结起来。在母系制中,有时女人占据一个很高的地位,还必须留意的是,一个女人当首领,一个女王处于部落之首,绝对不意味着女人在那里是至高无上的:俄国的叶卡捷琳娜<a id="jzyy_1_111" href="#jz_1_111"><sup>(23)</sup></a>登基丝毫没有改变俄国女农奴的命运;这样的女人也有可能经常生活在屈辱之中。再说,女人待在她的部落里,而她的丈夫只能短暂地、甚至秘密地去拜访她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她总是生活在丈夫的家中,这个事实足以表明男性的优越地位。列维—斯特劳斯说:“在血统形态变动的后面,入住夫家的常规表明了标志人类社会特点的两性不对等的基本关系。”由于她把孩子们留在自己身边,部落的领土结构因此不与它的图腾崇拜的结构相吻合:图腾崇拜的结构是严密地建立的,而领土结构是偶然形成的;但实际上,领土结构最为重要,因为人们劳动和生活的地方,要比神秘的附属更为重要。在传播最广的过渡形态中,有两种权利,一种是宗教的,另一种建立在土地的占有和田地劳动之上,两者互相渗透。婚姻作为一种习俗,仍然具有巨大而重要的社会意义,而夫妇家庭尽管排除了宗教意义,就人际这方面而言,却显得非常重要。即使在性关系十分自由的集体中,也要求女人结了婚再生孩子;她不能单独同自己的子女组成一个自主的群体;她的兄弟的宗教保护是不够的;要求有一个丈夫存在。他对孩子们往往负有重大责任;孩子们不属于他的部落,但是,是由他抚养他们长大;在丈夫和妻子、父亲和儿子之间,形成共同生活、劳动、有共同利益和亲情的关系。在世俗的家庭和图腾崇拜的部落之间,关系非常复杂,结婚仪式多种多样即可为证。最初,丈夫向另一个部落买来妻子,或者至少在这两个部落之间有一种人与物的交换。第一个部落提供它的一个成员,第二个部落出让牲畜、收成、劳动。但由于丈夫要负担他的妻子和妻子的孩子们,有时他从妻子的兄弟们那里收到一笔报酬。在神秘实体和经济实体之间,平衡是不稳定的。男人往往更关心他的儿子们而不是他的侄子们;他正是作为父亲去选择确定自己的位置,只要这种确定一旦可能实现。因此,当一个社会的发展导致人意识到自身,并要强加自己的意愿时,这个社会便趋向于父系制。但有必要强调,即便面对<b>生命、自然和女人</b>的神秘,男人还处于混沌不清之中,他也从来未曾放弃自己的权力;女人身上危险的魔力使他害怕时,他便把她确立为本质,是他把她置于这样的地位,这样,他在自己同意的异化中成了本质;尽管繁殖的能力进入到女人身上,但男人仍然是她的主人,正如他是富饶的土地的主人那样;女人注定是屈从的,被占有的,被利用的,就像她体现其丰沛魔力的<b>自然</b>那样。她在男人眼中所享有的威信,是从男人身上获得的;他们跪在<b>他者</b>面前,他们崇拜<b>母亲</b>—<b>女神</b>。但是,不管后者多么强有力,却是通过男性意识创造的概念被把握的。男人创造的一切偶像,不管塑造得多么可怕,事实上都附属于他,因此,他也可能摧毁这些偶像。在原始社会,这种附属没有得到承认,也没有被确立,可是,它本身直接存在;一旦男人更清晰地意识到自身,一旦男人敢于自我确定和反对,这种附属便很容易变得间接。其实,即使男人自视为既定的、被动的、要忍受日晒雨淋的命运,他也自我确认为超越性、计划;在他身上,精神、意志已经得到确认,与生命的混沌和偶然性是相对立的。由女人代表的各种图腾崇拜的祖先,或多或少清晰地在其动物或树木的名字上表明了男性本原;女人延续着这个本原的肉体存在,但她的作用仅仅是抚育,而不是创造;在任何一个领域她都不创造;她给部落孩子和面包,维持部落的生命,如此而已,她仍然注定处于内在性中;她仅仅体现社会静态的、封闭于自身的面貌。而男人继续占据将群体引向自然和整个人类的职能;与男人相称的工作,只有战争、狩猎、捕鱼,他获得外来的战利品,使之归于部落;战争、狩猎、捕鱼,代表存在的扩张和朝向世界的超越;男性是超越的唯一体现。他还没有实际的方法,完全统治<b>女人</b>—<b>大地</b>,他还不敢起来反对她,但是,他已经想摆脱她。据我看来,正是应该在这种意愿中寻找在母系血统的社会中流传极广的异族通婚的有名习俗的深刻原因。即使男人不知道他在生育中所起的作用,对他来说,婚姻也有重要意义:他正是由此达到成年人的尊严,平分世界的一部分;他通过母亲与部落、祖先和一切构成他的实质的东西相联;但是,在他所有的世俗作用,即劳动、婚姻中,他想摆脱这个圈子,确定超越性,对抗内在性,开辟一个不同于过去的未来,虽然他植根于过去;根据不同社会承认的隶属类型,禁止乱伦采取了不同形式,不过这种禁止从原始时代至今仍保留同样的意义:男人期望拥有的是他<b>不是</b>的东西;他与在他看来不是自身的<b>他者</b>相结合。因此,妻子不应分享丈夫的<b>神力</b>,她应该与他属于不同家族,也就是不属于他的部落。原始婚姻有时建立在要么真实要么象征性的抢亲之上,这是因为对他人的暴力是对他性最明确的确定。战士用暴力获得妻子,表明了他善于归并外来的财富,突破了他的出生给他确定的命运范围;不同形式下的买卖—支付战利品,提供各项服务—表现出同样的意义,却少了很多光彩<a id="jzyy_1_112" href="#jz_1_112"><sup>(24)</sup></a>。

<a id="jz_1_340" href="#jzyy_1_340">(252)</a>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奥尔嘉·米莎科娃在1944年的一次访问中宣称:“苏联妇女应当力图使自己像本性和优雅情趣所允许的那样吸引人。战后,她们应该像女人那样穿着,具有女性的举止……人们告诉姑娘们,要像姑娘那样表现自己和走路,出于这种理由,她们会穿也许很紧身的裙子,迫使她们举止优雅。”—原注

我们已经说过:男人只有通过思考<b>他者</b>,才思考自己;他以二元论去把握世界;这二元论先是没有性别特征。但自然而然地,由于不同于自以为相同的男人,女人被列在<b>他者</b>的范畴中;<b>他者</b>包括女人;她先是地位不够重要,不能单独体现<b>他者</b>,以至在<b>他者</b>的中心再分出一部分:在古老的宇宙起源论中,同一个元素往往既体现出雄性又体现出雌性;因此,在巴比伦人那里,大洋和大海是宇宙混沌的双重体现。当女人的作用增长时,她几乎占据了<b>他者</b>的范围整体。于是出现了女神,人们通过女神,崇拜繁殖的观念。在苏萨<a id="jzyy_1_95" href="#jz_1_95"><sup>(7)</sup></a>,人们找到了“大母神”最古老的形象,穿长裙戴高帽的“伟大母亲”的形象,其他塑像展现的女神头上缠得高高的;克里特岛发掘出好几个女神的肖像。女神有时是臀部过肥的蹲姿,有时是苗条些的站姿,有时穿着衣服,往往是裸体,双臂抱紧在肥大的乳房下。她是天后,一只鸽子象征着她;她也是地狱的皇后,她从地狱爬出来,蛇象征着她。她出现在高山、森林、大海和泉水中。她处处创造生命;如果她杀生,她也使生命复活。她像<b>大自然</b>一样任性、淫荡、残忍,既慈悲又使人恐惧,统治着整个爱琴海、弗里吉亚<a id="jzyy_1_96" href="#jz_1_96"><sup>(8)</sup></a>、叙利亚、安纳托利亚<a id="jzyy_1_97" href="#jz_1_97"><sup>(9)</sup></a>和整个西亚。她在巴比伦名叫伊什塔尔<a id="jzyy_1_98" href="#jz_1_98"><sup>(10)</sup></a>,在闪米特人<a id="jzyy_1_99" href="#jz_1_99"><sup>(11)</sup></a>中叫阿斯塔特<a id="jzyy_1_100" href="#jz_1_100"><sup>(12)</sup></a>,在希腊人中叫该亚、瑞亚或库柏勒<a id="jzyy_1_101" href="#jz_1_101"><sup>(13)</sup></a>;在埃及以伊希斯<a id="jzyy_1_102" href="#jz_1_102"><sup>(14)</sup></a>的特点出现;男性的神附属于她。女人作为在天堂和地狱的遥远区域中最高的偶像,在人间就像所有的神一样被禁忌环绕,她本身就是禁忌;由于她掌握的权力,人们把她看做魔女、女巫;人们把她同祈祷结合起来,她有时变成女祭司,就像古代凯尔特人<a id="jzyy_1_103" href="#jz_1_103"><sup>(15)</sup></a>中的德鲁伊特<a id="jzyy_1_104" href="#jz_1_104"><sup>(16)</sup></a>一样;有时她参与部落的统治,甚至她会独自进行统治。这些远古时代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文学。但是父系制的重要时期在神话、纪念性建筑物和传说中保存着女人占据很高地位的时代的回忆。从女性的观点看来,婆罗门时代是《梨俱吠陀》<a id="jzyy_1_105" href="#jz_1_105"><sup>(17)</sup></a>时代的倒退,而后者又是在它之前的原始阶段的倒退。伊斯兰之前的时代的贝都因女人<a id="jzyy_1_106" href="#jz_1_106"><sup>(18)</sup></a>有着远远高于《古兰经》为她们指定的地位。尼俄柏和美狄亚的伟大形象令人想起那个时代:母亲们将孩子们视为自己的财产,以自己的孩子们为骄傲。在荷马史诗中,安德洛玛刻、赫卡柏<a id="jzyy_1_107" href="#jz_1_107"><sup>(19)</sup></a>占有重要地位,古希腊已不再承认藏在闺房阴影中的女人有相同的重要性。

<a id="jz_1_341" href="#jzyy_1_341">(253)</a>参阅米达尔《美国的困境》。—原注

但是许多原始人不知道父亲在生育后代中所占的份额;他们把孩子看作飘浮在某些树、某些岩石四周,某些神圣的地方,降落到女人体内的祖先亡灵化身再现;有的部落认为,女人不应该是处女,以便让这种潜入成为可能,但是其他部族认为,也可以通过鼻孔或口潜入;无论如何,破坏童贞在这里是次要的,出于神秘的理由,这很少成为丈夫的特权。显然,母亲对孩子的出生是必不可少的;正是她在怀中保存和供养胚胎,因此也是通过她,部落的生命散布于可见的世界上。所以,女性起到头等重要的作用。孩子往往属于他们母亲的部落,用她的名字,参与她的权利,特别参与享有部落拥有的土地。于是,共同体的财产由女人传递,通过她们,田野和收获确保给予部落的成员,反过来,通过他们的母亲,孩子们被分派到这样或那样的土地。因此可以认为,土地神秘地属于女人,她们对土地和收获既有宗教的又有合法的控制力。将二者结合起来的联系比隶属关系还要紧密;母权制以女人真正掌握土地为特征;生命的延续,也即本质上代代相传的生命,通过变形,在女人与土地之间完成。在游牧部落中,生育只是一个意外,土地的财富未被认识;但是农业劳动者赞美在田垄间和母腹内繁殖的神秘;他知道自己像牲畜和收获一样产生出来,期望部落产生其他的人,他们在延续田野的丰饶的同时也延续了部落;在他看来,整个大自然就像一个母亲;土地是女人;女人身上盘踞着像土地一样晦暗不明的威力<a id="jzyy_1_93" href="#jz_1_93"><sup>(5)</sup></a>。部分出于这个理由,农业劳动托付给女人,她能够把祖先的亡灵召唤到自己怀里,她也有让播种过的田野迸发出果实和麦穗的能力。在这两种情况下,关系到的不是创造活动,而是有魔力的咒语。在这个阶段,人不再限于捡拾土地的产品,但是人还不了解土地的威力;人在技术和魔法之间犹豫;人感到自己是被动的,附属于随意分配生与死的<b>大自然</b>。当然,人多少承认性行为和耕作土地的技术的用处,但是,孩子和收获仍然是像超自然的恩赐一样;正是属于女人体内神秘的气息在这世界上吸引了埋藏在生命的神秘根源中的财富。这样的信念今日在印第安人、澳大利亚人、波利尼西亚人的许多部落中依然根深蒂固<a id="jzyy_1_94" href="#jz_1_94"><sup>(6)</sup></a>;尤其因为这种信念与集体的实际利益相一致,所以更具有重要意义。母亲这一职能使女人只能在家里生活;当男人去打猎、捕鱼、打仗时,她自然而然待在家里。但在原始群体中,只能经营小规模的、包括在村子范围内的园地;种植是家务活;石器时代的工具不要求高强度的劳动;经济和神秘观念都一致同意把农业劳动交给女人。在家庭工业开始产生的情况下,这也是她们的事儿:她们编织毯子和被子,她们制造陶器。时常是她们主持商品交换,商业掌握在她们手里。因此,部落的生活通过她们得以维持和扩大;孩子、畜群、收获、器皿,整个群体的繁荣都取决于她们的劳动和有魔力的能耐,她们是群体的灵魂。那么多的本事使男人产生混杂着恐惧的尊敬,这反映在他们的崇拜中。整个格格不入的<b>自然</b>就集中在她们身上。

<a id="jz_1_342" href="#jzyy_1_342">(254)</a>参阅让-保罗·萨特《对犹太人问题的思考》。—原注

当游牧民族在土地上定居下来,变成农民时,可以看到制度和法律出现了。人不再限于与敌对力量作艰苦的搏斗;人开始通过强加于世界的面貌具体地表现自己,设想这个世界和自我设想;这时,性别差异反映在集体的结构中,具有特殊性:在农业共同体中,女人往往具有不同寻常的威信。这种威信主要可以通过孩子在建立于土地劳动基础上的文明中有着全新的重要性来解释;人安居在一片土地上,将土地变为私有;所有制以集体的形式出现;它要求土地所有者有后代;怀孕变成一种神圣的功能。许多部落生活在共同体制度中,这并不意味着女人属于集体中的所有男人;今日人们不大相信,曾经实现过群婚;男女只是作为群体才有宗教的、社会的和经济的生活,他们的个体性仍然是一个纯粹的生物学现象;婚姻不管是什么形式: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也只不过是世俗的偶然事件,不产生任何神秘的联系。对妻子来说,这不是受任何奴役的源泉,她仍然融入部落中。在同一图腾下汇聚起来的部落整体,神秘地具有同一神力,物质上共同享受同一片土地。根据上文谈过的异化过程,部落以客观和具体的形式在这片土地上把握自己;由于土地的永久性,部落自我实现为一个在时间的流逝中得以长存的单位。唯有采用存在主义的观点,才能让人明白在部落、氏族、家庭和所有制之间延续至今的同一性。农业共同体以植根于往昔、与未来相连的观念代替只存在一时的游牧部落观:人们尊敬图腾祖先,这祖先将名字赋予部落的成员;而部落极为关注它的后代,它通过遗留给后代、让他们去开垦的土地,得以延续下去。共同体考虑它的统一,期望生存能超越现时:它在孩子中认出自己,将孩子认做亲人,在孩子身上自我完成和自我超越。

<a id="jz_1_343" href="#jzyy_1_343">(255)</a>由共和三年的宪法建立的政权(1795年8月),至共和八年雾月十八日(1799年11月9日)拿破仑上台为止,其时,经济和社会危机加剧。

我们刚才看到,在原始群体中,女人的命运是十分艰难的;在雌性动物身上,生育作用是自然而然地受到限制的,在生育时,个体多少被免除了其他疲劳;只有雌性家畜有时作为繁殖工具之外,还要承担劳作,被苛求的主人盘剥到精疲力竭,体能耗尽。这无疑是在与敌对世界斗争、要求充分利用群体资源的时期女人的状况;不断和无节制的生育产生的疲劳,还要加上艰苦的家务劳动产生的疲劳。但某些历史学家认为,正是在这个阶段,男性的统治最不明显;必须更确切地说,这种优势是被直接体验的,还没有被提出和被要求;人们并没有想方设法弥补损害女人的严酷的不利状况,但也不谋求侮辱她,像后来在家长制下发生的那样。任何制度都不认可性别的不平等;况且没有制度:没有私有制,没有继承制度,没有法律。宗教是中性的:崇拜某种无性别的图腾。

<a id="jz_1_344" href="#jzyy_1_344">(256)</a>Judith,《圣经》外典《犹滴传》中的女英雄,她为了挽救贝图利亚,引诱敌将荷罗孚尼,将他灌醉后,割下他的头颅。

<a id="jz_1_345" href="#jzyy_1_345">(257)</a>Marie Curie(1867—1934),法国女物理学家,原籍波兰,与丈夫一起发现了钋和镭,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和化学奖。

存在主义观点让我们明白,原始群体的生物学和经济的处境必定导致男性的统治。女性比男性更受到物种的折磨;人类总是寻求摆脱特定命运;通过发明工具,对人来说,维持生命变成活动与计划,而在怀孕时,女人像动物一样被身体所束缚了。正是因为人类在存在中对自身提出了问题,就是说更偏爱生存理由而不是生命,所以面对女人,男人确立为主人;人类的计划不是在时间中重复自己,而是主宰现时和创造未来。男性的活动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将存在本身构成价值;男性活动战胜了生命的错综复杂的力量,也奴役<b>自然</b>和<b>女人</b>。如今我们必须明白,这种处境如何延续下来,世世代代发展下去。人类给予内部确定为<b>他者</b>的这一部分什么位置呢?给予她什么权利呢?怎样界定她呢?

<a id="jz_1_346" href="#jzyy_1_346">(258)</a>值得注意的是,在巴黎,一千个塑像中(如果排除出于纯粹建筑上的原因、构成卢森堡花园的圆形花坛的王后塑像),只有十个塑像是女性。有三个是献给贞德的。其他几个是德·塞居尔夫人、乔治·桑、萨拉·贝因哈特、布里柯夫人和德·希尔施男爵夫人、玛丽亚·德雷姆、罗莎·博纳尔。—原注

黑格尔通过辩证法界定主仆关系,其中某些段落更适用于男女之间的关系。他说,<b>主人</b>的特权,来自通过以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的事实,确认<b>精神</b>,并以之作为<b>生命</b>的对立面,但事实上,被战胜的奴隶经历过同样的冒险;而女人原本就是一个给予<b>生命</b>的生存者,并没有以<b>她的</b>生命来冒险;在男人和她之间,从没有过战斗;黑格尔的定义尤其适用于女人。“另一个(意识)是从属的意识,对它而言,本质的现实是动物的生命,就是说,由另一个实体给予的存在。”但这种关系与压迫不同,因为女人追求、也承认男性具体达到的价值;正是男性开辟了未来,她也朝这个未来超越;事实上,女人从来不以女性价值去反对男性价值,创造这种分裂的是希望维持男性特权的男人;他们只是为了禁闭女人,才想创造一个女性领域—生命和内在性的法规;生存者正是越过性别的一切规范,在超越的活动中自我辩解,女人的屈从就是证明。她们今日所要求的,就是作为与男人同样的生存者得到承认,而不是让存在屈从于生命,让人听命于动物性。

<a id="jz_1_347" href="#jzyy_1_347">(259)</a>Maria Bashkirtseva(1860—1884),俄国女画家,有日记存世。

我们这里掌握着整个秘密的关键。根据生物学,一个物种只有自我更新才能维持下去,但这种更新只不过是同一<b>生命</b>以不同的形式重复再现。正是通过<b>存在</b>来超越<b>生命</b>,人类才保证<b>生命</b>的重复再现,通过这种超越,人类创造了价值,而纯粹的重复不具有任何价值。在动物身上,雄性活动的无动机和多变是徒劳的,因为它没有任何计划;它不为物种效劳,它所做的事便什么也不是;而男人在为物种效劳时,是在塑造世界的面貌,他创造新工具,他发明,他铸造未来。他把自己确立为统治者,得到女人的协助,因为她也是一个生存者,超越性驻足于她身上,她的计划不是重复生命,而是超越到另一个未来;她在自己存在的核心确认男性意图。她在庆祝男性的成功和胜利的节日中与男人联合起来。她的不幸,从生物学上说,就是注定要重复<b>生命</b>,而在她自己的眼中,<b>生命</b>自身并不承载存在理由,而这些理由比<b>生命</b>本身更加重要。

<a id="jz_1_348" href="#jzyy_1_348">(260)</a>这里,反女性主义者仍然在玩弄模棱两可的词句。有时,他们认为抽象自由一无是处,赞扬被奴役的女人能够在这个世界上起到伟大作用,因此,她们还要求什么呢?有时,他们不承认这个事实:否定性的放荡开辟不了任何具体的可能性,他们责备抽象地获得解放的妇女没有表明过自身价值。—原注

他的活动有另一个维度,这维度给予他最高的尊严:他的活动往往是危险的。如果血液只是一种养料,那么它的价值不比牛奶更高;但猎人不是肉店老板,在同野兽的搏斗中,他要冒危险。战士为了提高他所属的群体和部落的威信,要拿自己的生命当赌注。由此他出色地证明,对人来说,生命不是最高价值,生命应该为比它更重要的目的服务。落在女人身上的最厉害的诅咒,就是她被排除在这些远征之外;男人不是因为献出生命,而是因为冒生命危险,才高出于动物之上;因此,在人类中,优越性不是给予生育的女性,而是给予杀生的男性。

<a id="jz_1_349" href="#jzyy_1_349">(261)</a>在美国,巨额财产往往最终落在女人手里:她们比丈夫年轻,比他们活得久,继承丈夫的财产;但是她们已经年老了,很少主动进行新的投资;她们宁可食利,而不做老板。实际上是男人<b>掌握着</b>资本。无论如何,这些富有的享有特权的女人,只是很少一部分人。在美国更甚于欧洲,一个女人要当律师、医生等等,爬到一个很高的社会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原注

原始群体并不关心后代。他们并不束缚在一块领土上,一无所有,不体现在任何稳定的东西中,不能形成任何永恒的具体思想;他们不考虑延续生命,在他们的后裔中认不出自己;他们不怕死亡,不要求有继承者;对他们来说,孩子构成一个负担,而不是财富;证明是,在游牧民族中,杀婴行为总是很多的;许多没有被杀的新生儿由于卫生条件堪虞,在普遍的无所谓中死去。生育的女人因而没有创造的骄傲;她感到自己是无形力量的玩偶,痛苦的分娩是无用的,甚至是讨厌的事。后来,人们渐渐给予孩子重视。但无论如何,生育、喂奶,不是<b>活动</b>,这是自然的作用;其中没有任何计划;因此,女人在其中感觉不到对自身生存高傲地肯定的理由;她被动地忍受自身的生理命运。她投身于家务劳动,因为只有这种劳动与做母亲的负担相协调,它们把她束缚在重复性和内在性中;它们日复一日以相同的形式再现,这种形式世世代代延续下去,几乎不改变;它们不生产任何新的东西。男人的情况完全不同;他不像工蜂那样通过一个简单的生命过程,而是通过超越动物状态的行为抚育集体。Homo faber<a id="jzyy_1_92" href="#jz_1_92"><sup>(4)</sup></a>自开天辟地以来就是一个创造者:他的手臂武装起来,为了打落果实、攻击野兽的棍和棒是他用来扩大掌握世界的能力的工具;他不只将海里捕到的鱼运回家里,首先必须挖成独木舟,征服水域;为了将世界的财富据为己有,他吞并世界本身。在这种行动中,他感受到自己的能力;他提出目的,设想通往目的的道路,他作为存在者自我实现。为了维持,他创造;他超越了现在,他展开未来。因此,捕鱼和狩猎具有神圣的性质。人们用节日和欢呼迎接他的成功;男人在其中看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今日,当他建造了堤坝、摩天大楼、原子反应堆时,他更加表现出这种骄傲。他不仅致力于维持既定的世界,还要突破边界,投下一个新的未来的基础。

<a id="jz_1_350" href="#jzyy_1_350">(262)</a>至少根据官方的理论。—原注

生产—生育的平衡最终总会建立起来,哪怕要付出杀婴、牺牲、战争的代价,从集体得以继续存在的观点看来,男女都是必不可少的;人们甚至可以设想,在食物丰盛的某些阶段,女人的保护和哺育作用,使男性从属于女人—母亲;有些雌性动物在怀孕期间获得完全自主;为什么女人不能成功地使自己成为台柱子呢?即使在人类最需要新生儿的年代,劳动力的需求也超过原材料的需求,甚至在怀孕最受尊敬的时期,做母亲也不允许女人获得首要地位<a id="jzyy_1_91" href="#jz_1_91"><sup>(3)</sup></a>。理由是,人类不是一个简单的自然物种,并不追求作为物种延续;它的计划不是停滞,它要趋向于自我超越。

<a id="jz_1_351" href="#jzyy_1_351">(263)</a>在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国家,卖淫问题从来未被解决。直至1900年,英美的习惯法规定只有在卖淫成为丑闻,并且产生混乱时才被看做是轻罪。后来,卖淫或多或少被严厉地制止,在英国和美国的各个州或多或少取得成功,美国的立法在这一点各不相同。在法国,随着长期的废奴运动,1946年4月13日颁布的法律下令关闭妓院和加强整顿拉皮条:“理由是,妓院的存在与人类尊严的基本原则和给予女人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不相调和……”然而卖淫依然继续存在。显然不是通过否定性的和虚伪的措施,就能改变局面的。—原注

人种志学者提供的关于人类社会的原始形态的资料,是极为矛盾的,尤其是他们很了解情况,却非常缺乏系统,因此矛盾更显突出。特别困难的是要设想在农业时期之前女人的处境。人们甚至不清楚,在与今日截然不同的生活条件下,女人的肌肉组织及呼吸器官是否不像男人那样发达。女人要做艰苦的劳动,特别是女人要肩负重担;但后一个事实模糊不清,也许是,之所以女人要承担这个作用,这是因为在队列中,男人要保持双手能自由活动,以对付可能出现的野兽或人之类的侵犯者;因此男人的角色更危险,它要求更强壮有力。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女人似乎相当强壮和有足够的抵抗能力,可以参加征战。根据希罗多德<a id="jzyy_1_89" href="#jz_1_89"><sup>(1)</sup></a>的叙述,根据有关达荷美的亚马孙<a id="jzyy_1_90" href="#jz_1_90"><sup>(2)</sup></a>的传说,以及许多其他的古代和现代的见证,女人有时参加战争,或者参加血腥的家族复仇;她们表现出与男性一样的勇气和残忍,可以举出她们大口吃敌人的肝的例子。尽管如此,当时同今日一样,男人确实体力占优势;在大棒加野兽的时代,在大自然的阻力达到最高点、工具最简陋的时代,这种优势应该具有极大的重要性。无论如何,不管女人当时多么强壮,对她们来说,在与敌对的世界作斗争时,生殖的束缚代表可怕的障碍:据叙述,亚马孙割掉她们的乳房,这意味着至少在打仗时期,她们拒绝怀孕。至于正常的女人,怀孕、分娩、月经削弱她们的工作能力,迫使她们长时期肢体不灵便;为了抗击敌人,为了保存自身和她们的后代,她们需要战士的保护,需要男性从事的狩猎和捕鱼得来的物品;由于她们显然无法控制生育,由于大自然并不保证女人有不育期,就像其他雌性哺乳动物那样,重复怀孕要占据她们的大部分精力和时间;她们不能保证自己生下的孩子能存活。这是第一个带来严重后果的事实:人类的肇始是艰难的;捡拾食物、狩猎和捕鱼的民族,只能从土地获得微薄的财富,而且要做出艰苦努力;按照集体财富来说,出生孩子太多;女人不合逻辑的生育,妨碍她积极参与财富的增长,而她却在无限制地产生新的需要。她对物种的延续是必不可少的,却生育得太多了,保证生育和生产平衡的是男人。因此,女人面对身为创造者的男性,甚至没有维持生命的特权;她不起与精子相对的卵子的作用,也不起与男性生殖器相对的子宫的作用;她在延续人种的努力中,只占有一分子,正是由于男人,这种努力才达到具体的结果。

<a id="jz_1_352" href="#jzyy_1_352">(264)</a>参阅菲利普·怀利《蝮蛇的一代》。—原注

这个世界总是属于男性的,人们为此提出的任何理由,我们都觉得不够充分。正是根据存在主义哲学,重新捡起史前和人种志的论据,我们才能明白性别的等级是怎样建立的。我们已经提出过,当人的两个范畴出现时,每一个都想把自己的统治权强加给另一个;如果两者都能够坚持这种要求,那么两者之间要么是在敌意,要么是在友谊中创造出一种相互的关系,不过始终处在紧张状态;如果两者之一享有特权,一个就战胜另一个,设法让后者处在被压迫状态。因此,人们明白,男人具有统治女人的意愿,但是,什么特权使男人实现这种意愿呢?

<a id="jz_1_353" href="#jzyy_1_353">(265)</a>我们在卷Ⅱ还要详尽地回到这一点上来。—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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