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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达的时候已是下午3点多。我们五个人占了休息室里两张对坐的沙发,点了超级贵的三明治,然后把百利甜酒兑到咖啡里小口小口地喝。我们还从吧台借了一副牌,玩起了扑克游戏。从窗户里就能看到外面的胡德山。胡德山海拔11 240英尺,是俄勒冈州最高的山。虽然它也是火山,跟我在7月进入喀斯喀特山脉之后的山没什么区别,但是这是我途经的最后一座大山,对我的意义也最为重大,不仅因为我已与它近在咫尺。在波特兰时,天气好时就能目睹其雄伟壮丽。所以,它就像我的一个老友。等我抵达胡德山,我有了一种快到家的感觉——距波特兰只有60英里之遥了。尽管在过去两年里,我曾因为种种原因在波特兰待了八九个月,但从未安顿下来。
几天后我们到了天伯伦度假屋,但不再仅仅是我跟道格两个人,汤姆已经赶上我们,还有两个女生也加入了我们。这两个女生二十来岁,之前曾经同行,后来分开了,计划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的一小部分。我们五个人就一起徒步,两个人一组或三个人一组,但都是随机组合,不过有时又五个人前后一排,有说有笑,好不热闹。大家的心情都像在度假一般放松,一方面是人数够多,路上不会寂寞;另一方面是因为天气晴朗,但十分凉爽。休息时间长的时候,我们会玩儿丢沙包,或光着身子在冰冷的湖泊里游泳,抑或去捅马蜂窝,然后又笑又叫地纷纷跑开。到我们爬上位于胡德山南坡、海拔6 000英尺的天伯伦度假屋时,我们已经好得像一个部落一般,就像夏令营的孩子们在经过一个星期的嬉笑打闹以后的那种感觉。
远远望去,胡德山的远景总是美得让我陶醉,但是近景却不同,好像二者不是同一座山一样。从近处看,胡德山并没有远观那么冷峻雄奇,突然变得平凡无奇,但更深不可测了。从数英里外看的时候,山峰积雪皑皑,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但是从度假屋北面的窗户看去,山体的颜色变成了灰色。山坡上凌乱地散落着一些松树,石块间星星点点地长着羽扁豆和紫菀,略显荒凉。山上架着滑雪索道,直通到山顶的积雪处,显得格外扎眼。不过,我现在很高兴,因为我可以暂时不再受爬山之苦,只需舒服地坐在屋内,享受这荒原中的美妙世界了。这个度假屋是一座木石建筑,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当时公共事业振兴署的工人们一石一木盖起来的。这个地方的每一处都有一段故事。无论是墙壁上的艺术设计,还是建筑的格局,抑或是家具上的手工织物,做工都很精美,彰显了太平洋沿岸美国西北地区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
但是,我并没有烧掉,而是紧紧地把它抱在怀里。
我暂时离开其他人,自己慢慢地在度假屋里转悠,然后又走到外面宽敞向南的露台上。晴空万里,视野极好,我能看到之前经过的很多山——三姐妹峰中的两座、杰斐逊山以及三指杰克峰。
我合上书,看着它米色的封面。没有理由不把这本书也烧掉。
“蹦一下,转个身,再跳一大步,完事儿。”我在心里默念着这四步,知道现在已经到了第三步。要想完成第四步,还得再走50英里到达“众神之桥”。
书烧成了灰烬时,我从拉链包里抽出另一本书——《共同语言之梦》。这一路上我都背着这本诗集,不过从第一天起就不曾打开过,也不必打开。我熟悉书中的内容。里面的词句在我脑海的电台里播放了一夏天。书中各种诗篇的片段,甚至有时书名本身都会在我脑中萦绕,因为书名本身就取自其中的一首同名诗——《共同语言之梦》。我打开书,前倾着身子,借着火光,一页页地翻看着。每首诗我只读一两句,然后这样跳读了十几首。每一首诗都很熟悉,让我有种莫名的安全感。有时,我会边走路边默背这些诗句。通常,我并不清楚每句的确切意思,但是我却明白诗句的整体意境。诗句的含义虽然能看得清,却抓不到,就像我能看到水中有鱼儿在游来游去,离我那么近,感觉就要抓到手了,但是我一伸手,它们却溜走了。
第二天早上,我跟他们四个道别。从度假屋出来,爬上一段很短但很陡的路,我重新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来,开始了我的独自徒步。我从滑雪索道下面经过的时候,看了度假屋最后一眼,然后沿着胡德山的窄路开始向北又向西走。路上满是因山上冬日气候恶劣风化而成的碎石。20分钟之后,我走进了胡德山荒野,再一次进入森林,一下子被静谧包裹起来。
这世界太复杂,人们永远无法知晓其中奥妙。事物的条件、因果、生灭、荣衰以及改变,都是无法参透的。但是我能确定的一点是,如果没有艾迪,那天晚上我就不会坐在那里,也不会鼓起勇气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尽管我对他的感觉如鲠在喉,但是意识到这一点后这种压迫感小了很多。虽然他没有好好地呵护我,但是在我需要的时候,他都做到了。
一个人感觉很好。现在已经进入9月中旬,但是阳光仍然温暖而明亮,天空格外湛蓝。路上一会儿视野开阔,能看见数英里外的景色,一会儿又进入遮天蔽日的森林,什么都看不见。我一口气走了10英里,穿过了沙河才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坐下来休息,看着低处奔涌的河水,心里开始平静下来。《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二辑: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大部分都已经撕掉了,剩下的可以直接折叠一下塞进短裤口袋里。我把剩下的几页拿出来,又读了一遍,这次一直读到最后。一想到快要抵达喀斯喀特洛克斯,我心里就万分激动,但也万分悲伤。经历了户外生存,每晚睡在帐篷里,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徒步穿越荒野,我不知道这会对我的正常生活有什么影响,但确定无疑的是,肯定有影响。一想到自己即将结束这种生活,我的心里就一阵恐慌。
他离开后,我就开始一页页地撕书。书装订得很好,所以撕起来有点费劲。然后我又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用木棍儿挑着完全烧尽。看着火光,我想到了艾迪。其实每次坐在篝火边,我就会想到他,因为是他教会了我怎么生火,也是他带我第一次去宿营。他曾经教过我怎么搭帐篷,怎么在绳子上打结。我还跟他学会了用折叠刀开罐头、划独木舟,以及跳过湖面的石头。他爱上妈妈之后的三年里,从6月到9月,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在明尼苏达河、圣克罗斯河或者纳姆卡冈河河畔宿营。后来,艾迪又用他背伤所得的抚恤金在北部买了地,我们一家人搬到那里去以后,他教给了我更多的丛林知识。
我走到河边蹲下来,捧起河水洗了洗脸。这里河道很窄,河水很浅。我禁不住想,母亲在哪里呢?我已经背负着她走了这么久,在她的重量之下蹒跚前行。可是,我突然感觉不到这种重量了。她去哪儿了?
“我先把火扑灭了再睡。”
“她留在河的另一边了吧。”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对自己说。
“我想去睡觉了。”道格手里拿着空酒瓶,有些醉意加困倦地说,“汤姆大概明天就能赶上我们了。”
然后,我的心释然了。
我们最后把一整瓶红酒都喝掉了。我走到背包旁,抽出装着书的拉链包。“你想读书吗?”我把手里的《万物有灵》递到他面前,但是他摇了摇头。其实几天前我就已经读完了,但是因为下雨所以没法烧掉。我在路上读的大部分书,上路之前我就已经读过了。这本小说的情节设定在印度尼西亚的摩鹿加群岛上,故事情节浪漫,人物感情奔放。原著是荷兰语,在1955年出版的时候受到一致好评,不过现在已经渐渐被人淡忘。反正我是没看到过别人读这本书,只是小说工作坊的教授布置让我们读,我才知道这本书的存在。母亲生病时,我刚刚加入小说工作坊。在母亲的病榻前,我就是拿着这本书,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下周的课堂讨论要引用的篇章上,这样就不用为母亲的病担惊受怕了。不过,这一切都是徒劳。我脑子里想的全是母亲。而且,我已经了解了这世间万物,无论是有名字的还是没有名字的,加起来都比不上母亲对我的爱,也比不上我对母亲的爱。所以当我为上路做准备的时候,我就决定要在路上重读一下这本书。这次我可以全身心地投入了。而从第一页,我就明白书中点点滴滴。德茂特写的每一句话就像一把把温柔的匕首,直击我的内心深处;书中刻画的那片遥远的土地就像我曾经深爱过的每一个地方,在我的血液里开始涌动。
随后的几天里,我经过了蕾梦娜瀑布,穿过了哥伦比亚荒野,路上还看到了最北边的圣海伦山、瑞内尔山和亚当山。到达华图姆湖的时候,我从太平洋屋脊步道上下来,转到旅行手册上推荐的一条替代线路,可以往下直通鹰溪,到达哥伦比亚河大坝,最后到达环绕喀斯喀特洛克斯镇的哥伦比亚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