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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它可真是个绝色美人啊。”母亲每每提到“小姐”时都会这么说。“小姐”的确是个尤物,身材精瘦,四肢修长,姿态挺拔,活像女王一般雍容高贵。它的前额上有一簇呈星星状的白毛,除此之外,浑身的毛色都如我在雪中见到的那只狐狸一样呈漂亮的栗红色。
他是个面部轮廓分明的俊朗男人,身边坐着的男人和车后的两个男孩儿也是类似的长相。后座的男子是拉美人,蓄着长发,大腹便便。
我翻开《一本小说》,但无奈头灯的灯光忽明忽暗,我只得把书搁在了一边,躺在黑黢黢的帐篷中。我用双手抚摩着双臂,给了自己一个拥抱。我的右手触到了文身,隐隐摸到了那匹马的轮廓。为我的文身上色的女人告诉我,这文身会在我的皮肤上凸起来几周的时间。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凸起的地方还没恢复原样,仿佛这匹马不是文的,而是凸印上去的。这匹马并不是普通的马,而是“小姐”。在梅奥医院被医生告知时日无多时,母亲曾问医生她还能不能再骑马,她话中提到的,就是这匹马。“小姐”并不是马的真名,而是我们给它取的爱称。这是一匹受过美国骑乘马认证的马匹,在美国种马协会颁发的证书上,它那用烫金花体字印着的名字是那么抢眼:斯通沃尔·海兰德·南希。它的父亲名叫“斯通沃尔明星”,母亲叫作“马克金皇后”。买下“小姐”的疯狂决定,是母亲在终于与父亲一了百了后的那个严冬做出的。她在做招待的餐厅碰到了一对夫妇,他俩想要把自家一匹12岁的纯种母马贱价卖掉。虽然这所谓的“贱价”对于母亲而言仍是一笔不菲的开支,但她还是去看了马,并同意在接下来的六七个月里分期支付给这对夫妇300美元。之后,她又与一对在附近拥有一处马厩的夫妇达成了协议:她出劳力,作为回报,“小姐”可以住在马厩里。
“我们正要去那儿钓鱼呢。我们很想载你一程,但是车后已经堆满了。”他说着,向卡车的车斗指了指。果然,车斗被一辆露营车占得满满的。
我顺着步道走了20分钟,来到一处林间空地。我放下背包,趴在地上借着头灯的光亮寻找一处扎营过夜的地方。我扎好帐篷爬进去,然后钻入睡袋里,把拉链拉好。但是,被“扫地出门”的经历和深夜里的长途跋涉都让我精神头十足,困意全无。
“没关系,我喜欢走路。”
过了一会儿,我隐隐辨出了周围景物的大致轮廓。我置身于一片高耸的松树和云杉林中,树干笔直地插入云霄,在我的头顶上聚成一片枝繁叶茂的伞盖。我听到左手边有一股清泉的潺潺流水声,还听到了干枯的松针铺成的松软地毯在脚下发出的嘎吱声。我从未如此聚精会神地走过路,我对自己的身体和脚下步道的知觉是如此敏锐,仿佛是在裸身赤足地行走一般。儿时学习骑马的情景浮上心头,那时,母亲用她的一匹名叫“小姐”的马来教我。她让我骑在马鞍上,自己则站在一旁,手中握着一条连着马缰绳的绳子。刚开始学习的时候,我紧抓着马鬃不放,连马走动时都会战战兢兢的。但最终,我渐渐放松下来。母亲好说歹说地劝我闭上眼睛,去感受胯下马匹的动作以及我的身体同马一起运动时的感觉。之后,我不仅闭上了双眼,还把双手大大地张开,将整个身体都交付给了“小姐”,骑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
“好吧,我们今晚要喝夏威夷螺丝刀,欢迎你也来参加。”
我手拿着头灯往前走着,头灯的电池电力不足,几乎连眼前一步的路都照不亮。我顺着路走到卫生间,在卫生间后看到了老妇人刚刚告诉我的小道,试探着在上面走了几步。树林对我而言早已不再陌生,我能够从容自若地置身其中,即便是夜里也能安之若素。但在树林中两眼一抹黑地行走可就完全是两码事了,由于这里伸手不见五指,我说不定会碰上什么夜行动物,也可能被植物的根茎绊倒,或者因转错一个弯道而误入歧途。我蹑手蹑脚地、小心翼翼地走着,就像我在旅行的头一天时时提防着会有响尾蛇向我猛扑过来一样。
“谢谢你。”说完,我目送着几个人开车离去。
我转身走向帐篷,难掩胸中的愤懑。如此薄情的待遇,我在旅途中还是头一回遇到。我爬进帐篷里,打开头灯,颤抖着双手把取出来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塞回包里,早已顾不上什么条理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一轮半月正悬在空中。要说有什么能比在黑暗中独自一人在陌生的步道上行走更让人害怕的话,那就当数在黑暗中独自一人在陌生的公路上行走了。我背上“怪兽”,朝车里的两人挥了挥手。他俩是否也朝我挥了手,我没看清。
几个人走后,我整整一个下午一直在想着夏威夷螺丝刀。我并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样的鸡尾酒,但在我看来,它和斯纳普柠檬汁一样充满了诱惑。我走到道路的最高处,在斯里莱克斯西侧的湖岸上看到了那辆红色皮卡车和几个人的营地。远处,便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了。我顺着一条狭窄的小径沿着湖岸向东走了一段距离,从遍布湖边的大块卵石中找到了一处僻静的地点,在这里扎起了帐篷。然后,我一头钻进林中,把海绵中的血挤出来,又塞回原处。之后,我走下湖中取水,用饮水过滤器滤干净,又用湖水把手和脸洗净。我本想下湖洗个澡,但湖水如冰一般刺骨,加之我早已因山中的习习凉气而直打寒战,于是只得作罢。开始旅行之前,我本以为自己会在湖泊溪流中随心所欲地沐浴,但当真上了步道之后,我却几乎没在水中畅快地洗过澡。一天终了之时,我往往不是精疲力竭、浑身作痛,就是浑身出冷汗像发烧似的瑟瑟发抖。因此,我大多只是往脸上撩点儿水,然后脱下被汗浸透的T恤和短裤,穿上羊毛衫和裤袜,凑合着过夜。
“走过洗手间,有一条小道正好通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老妇人说完,往身后指了指,“或者你也可以顺着公路走上1英里。我觉得你走公路会少绕点儿路,你把东西收拾一下吧,我们把车灯给你开着。”说完,她回到车里在她老伴儿身旁坐下。在车灯后的两人的脸,此时已变得模糊不清。
我脱下靴子,把胶带和疤痕修复贴从脚上揭下来,然后把双脚浸在冰凉的水中。我揉搓双脚时,一片发黑的指甲随着我的手掉了下来。这是我在步道上失掉的第二片指甲了。这片澄澈的湖泊水波不兴,湖边生长着参天的树木,卵石之中点缀着葱翠的灌木。我在泥土中看到了一只浅绿色的蜥蜴,它先是纹丝不动地停了片刻,然后闪电一般地爬走了。几个人扎营的地点在湖岸边离我不远的地方,但他们还没有看到我。在去赴约之前,我刷了刷牙,涂上润唇膏,又用梳子在头上划拉了几下。
“我没钱。”
“她来了!”看到我朝他们走近,刚才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叫了一声,“赶早不如赶巧。”
“我们又没有非要让你走人。”她咆哮着,就像在叱责一只狂吠不止的狗似的,“我们只是要你交钱。”
他递给我一只装满黄色液体的红色塑料杯,估计这就是所谓的夏威夷螺丝刀吧。这鸡尾酒是由伏特加和菠萝汁加冰块混成的,我啜饮了一口,差点儿昏厥过去——不是因为被酒精冲昏了头,而是因为尝到了这糖水加酒精的琼浆玉露而陶醉了。
我垂下双眼,看着她衣服上的两只浣熊,轻声回话说:“我只是……不觉得我会妨碍到谁。你看,就算我走了,也不会有人在这儿扎营的。”这是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最后的请求了。
两个白人男子都是消防员。拉美男子是木工,利用业余时间作画。他本名叫弗朗西斯科,但大家都叫他帕科。他是其中一个白人的表亲,从墨西哥城回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探亲。三个人小时候是在萨克拉门托的一条巷子里一起长大的发小,两个消防员现在还住在那里,而帕科在十年前去墨西哥城探望曾祖母时爱上了当地的一个墨西哥姑娘,于是在那里定居了下来。篝火圈中的原木还没有点燃,我们围着火圈坐了下来。消防员的一双儿子正在玩打仗游戏,在我们的身边跑来跳去。他俩时而尖声叫喊,时而大口喘着粗气,以大卵石作掩护,用塑料枪相互射击,发出“砰砰”的开枪声。
“姑娘,不好意思,但是我们是营地的负责人,让每个人都遵守规矩是我们的职责。”老妇人说完,脸上掠过一丝抱歉的神情,但马上又抿了抿嘴补充道,“我们可不想打电话叫警察。”
我向消防员说明了我的来意,把只剩下八个脚指甲的伤痕累累的双脚给他们看。“你在开玩笑吧!你在开玩笑吧!”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地惊呼着。两人一边一个劲儿地为我添酒和玉米片,一边连珠炮似的向我发问,被我的回话惊得瞠目结舌、连连摇头。
“规矩就是规矩。”老汉喘着粗气说完,转身回到卡车上,不再和我费什么口舌了。
“最‘爷们儿’的其实非女人莫属。”帕科边说,边做了一碗鳄梨沙拉酱,“我们男人总以为自己才是爷们儿,但自古巾帼不让须眉啊。”他的长发从上至下扎着浅色的橡皮筋,粗粗的辫子活像一条蛇一般垂在后背上。几个人把篝火点燃,我们一起吃了他们在湖中捕到的鳟鱼,又吃了用去年冬天射杀的鹿做成的炖肉。饭后,两个消防员回到帐篷里给各自的儿子读书去了,篝火旁,只剩下我和帕科。
“这里又没有人!再说这可是大半夜啊!就算我在这儿过一夜,也没有碍谁的事……”
“你想不想和我一起抽一支?”帕科从衬衣口袋中掏出一支大麻烟问我。他把烟点燃,吸了一口,然后把烟递给我,“原来这里就是内华达山脉啊。”说完,他望向漆黑一片的湖水,“我从小在这附近长大,却从没来过这里。”
“要是不付钱,你就必须打包走人了。”老妇人说道。她身穿一件运动衫,胸前的图案是一棵大树,树洞中,两只浣熊宝宝羞答答地向外张望着。
“光之山脉,”我边说边把烟递给他,“这是约翰·缪尔给这山取的名字。我能理解他的意思,这里的光真是世间难觅的。山峦中日出日落的这种场景,我还是头一次看到。”
“小姐,不管你怎么解释,钱终归还是要付的。”老汉的声音如洪钟一般出奇地响亮,惊得我哑口无言。
“这算不算是你的精神之旅?”帕科望着篝火问。
“事情是这样的,”我辩解说,“我身上刚好没带钱。我正在长途旅行呢,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你们听说过这条步道吗?山上都是积雪,今年的积雪量都破纪录了。我从步道上下来,没打算要来这里,要不是让我搭车的两个姑娘让我下错了地方,并且它……”
“不知道,”我回答说,“可以这么说吧。”
“一晚上12美元。”老汉吁吁带喘地补充道。
“那么说来,这就是你的精神之旅了。”他紧紧地盯着我说,“我有件东西要送给你。”说完,他站起身,在卡车的车斗里取来一件T恤递给我。我把T恤举起来,正面是一幅巨大的鲍勃·马利画像,他的长发四周,满是电音吉他以及前哥伦布时期诸神的侧面画像。T恤的背面是一幅被拉斯塔法里教徒奉为神灵化身的海尔·塞拉西的画像,画像的周围,是红绿以及金色的旋涡。我借着篝火的火光仔细地打量着T恤,帕科说:“这件T恤是有神喻的,我想把它送给你,因为我从你的步态看出,你的身上带着动物和天地的灵气。”
“要在这里住,你就得付钱。”老妇人重复了一遍。
我默默地点点头,心头百感交集。虽然我已经被酒精和大麻麻痹得晕晕乎乎,但我坚信不疑,这件T恤的确是神圣之物。“谢谢你。”我对帕科说道。
“要付钱?”我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吃惊地问,“我还以为只有开车的人才需要付钱呢。我是走路来的,身上只带着一个背包而已。”两个人默默地听着,沟壑纵横的脸上显出愤愤不平的神情。我接着说,“我明天一早就走了,最晚6点。”
回帐篷的路上,我手拿T恤驻足仰望了一会儿天上的繁星,然后钻回了帐篷中。离开了帕科,被凉气沁醒之后,我思忖着帕科所说的我与万物灵气同行的话。他是什么意思呢?我的脚步中真的带着万物灵气吗?母亲也能吗?死后的她到哪里去了呢?“小姐”到哪里去了呢?他们真的一起跨过大河,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吗?理智告诉我,死亡就是死亡。尽管,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我的梦中。有关“小姐”的梦和有关母亲的梦截然相反,在梦中,母亲总是逼着我把她一次又一次地杀死,而梦到“小姐”时,我不用对谁下毒手。它用柔软的嘴巴衔着一大束五彩斑斓的鲜花,用鼻子不住地轻轻抵着我,让我接受它的鲜花。看到它的礼物,我明白它已经原谅了我。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梦中出现的,究竟是它的灵魂,还是只是我的潜意识导演的一出戏?
“在这地方扎营是要付钱的。”老妇人冲我吼道。
第二天早晨,我穿上帕科送我的T恤回到了太平洋屋脊步道,沿着步道继续往贝尔登镇步行。途中,拉森火山的身影时隐时现。这是一座海拔高达10 457英尺的积雪火山,屹立于我的北方大约50英里处。从贝尔登镇向北走一小段路,我就要登上这座火山了。拉森火山可谓我旅途中的一座里程碑,不仅因为它千岩万壑的壮美,还因为这是我在喀斯喀特山脉中攀登的第一座山峰。从拉森火山往北走,喀斯喀特的群山与其他山脉的几百座低矮些的山峰参差不齐地连成一排,这些,都是我在接下来的几周中要挑战的目标。在我的脑海中,这一座座山峰就像我儿时爬过的猴架,每爬过一根杆儿,都需要努力去够才能抓到下一根杆儿。从拉森火山到沙斯塔山(Mount Shasta),从麦克劳克林山(Mount Mchoughin)到蒂尔森山(Mount Thielsen),从三姐妹峰(Three Sisters)的南、中、北三座山峰到华盛顿山(Mount Washington),从三指杰克峰(Three Fingered Jack)到杰斐逊山(Mount Jefferson),最后在胡德山(Mount Hood)穿越50英里的距离,才能到达“众神之桥”。这些山峰都属于火山,海拔从8 000英尺到14 000英尺不等,它们组成了环太平洋火山带的一小部分。环太平洋火山带由一系列的火山和海沟构成,呈马蹄形沿着太平洋绵延25 000英里,以智利为起点,沿着中美和北美的西部延伸至俄罗斯和日本,又向南连接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一直蜿蜒至南极地区。
“你好。”我试探着打招呼。
下山,下山,在内华达山上度过的最后一整天,我走的几乎都是下山路。从贝尔登镇到斯里莱克斯虽然只有7英里的距离,但步道竟在其中5英里的跨度中无情地下降了4 000英尺的高度。到达贝尔登镇之后,我的双脚已饱受折磨。这次负伤的方式是我从未遇到过的,因为下山时每走一步我的脚趾都会向前滑动,抵在靴子的前端,因而这次磨出水疱的地方转移到了脚趾尖上。我本以为这一天的行程会是小菜一碟,但到达贝尔登镇时,我却已经因剧痛而一瘸一拐、步履艰难了。我发现,这里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镇子,而是沿着铁道建成的一组布局凌乱的建筑群。这里有一家酒馆,一家兼做邮局的狭小的商店,一家小型自助洗衣店,以及一家澡堂。我在商店的门廊上脱下靴子,换上运动凉鞋,然后一跛一跛地进店去取我的箱子。不一会儿,我便拿到了那只装着20美元钞票的信封。看到这信封,我如释重负,连脚趾的疼痛都暂时忘却了。我买了两瓶斯纳普柠檬汁,回到门廊上,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我支起帐篷,做好了晚餐,然后借着头灯的灯光在野餐桌上舒舒服服地饱餐了一顿,又在厕所舒适地方便了一下。之后,我钻进帐篷,打开了《一本小说》。谁知只读了大概三页,一道强光便射入了我的帐篷。我拉开门上的拉链,走出帐篷。在一辆皮卡货车的头灯发出的刺眼强光中,站着一对老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