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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反正没坏处。”
“这位珠宝商,”我继续道,“要是我没弄错,刚开始他只是金的嫖客,但后来情况不一样了。总而言之,他爱上了她。”
“随你便。”
“随你便。”
“我们已经尽力了,马特,要是咱们能把那个狗娘养的骗出来,这么折腾一场当然很值得,因为天晓得全城搜捕祖母绿走私犯能有什么结果。运气这东西,有时候有,有时候就是没有。”
“丹尼男孩,我告诉你的这些又不是秘密。”
“我知道。”
“马特——”
“我们迟早会逮住那个王八羔子。你知道的。”
“哎,让她坐着好了,”我对他说,“我看她的妆好得很。”
“当然。”
“布莱娜,”他说,“不如你去补个妆吧,几分钟就好。”
“很好。”他说,尴尬地换只脚站着,“呃,那什么,你去睡一觉吧,好吗?”
“好,我想告诉你金的事情,”我说,“还有她的男朋友。你看,他是做珠宝生意的。他没有发财,但也饿不死。他靠这个过日子。”
“当然。”
“你嗓门很大,我好奇而已。”
我乘电梯上楼。凶手不在南美洲,我心想。我他妈打心底里清楚,他不在南美洲。他就在纽约,他还会杀人,因为他喜欢杀人。
“你算老几,宗教裁判所?我喝没喝酒关你什么事?”
也许他以前也杀过人;也许金是他的第一次,让他发现杀人的感觉很好。但他确实喜欢杀人,因为他以同样的方式再次行凶,而下次他就不需要借口了。只需要一个猎物、一个旅馆房间和他忠实可靠的大砍刀。
“马特,你喝酒了是吧?”
喝两杯吧,德金是这么建议我的。
“我很好,”我说,“你知道打听金的男朋友的消息为什么这么困难吗?因为他不喜欢出来活动,这就是原因。不去夜总会,不赌博,不在外面瞎混,没有关系网。”
但我根本不想喝酒。
“马特,你没事吧?”
十天了,我心想。你滴酒不沾去上床,那就是十天了。
我拖出一把椅子,重重地坐下。我说:“丹尼男孩,替我传个话。金·达吉南的男朋友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了。我知道是谁杀了她,也知道她为什么被杀。”
我从口袋里掏出枪,放在梳妆台上。象牙手链还揣在另一个口袋里,我把它拿出来,放在枪的旁边,手链还用金的厨房纸巾包着。我脱掉长裤和上衣,挂在衣柜里,然后脱掉衬衫。防弹背心脱起来麻烦,穿起来不方便,我认识的大多数警察都不喜欢穿它。但另一方面,也没人喜欢中弹。
他已经有伴儿了。同一张台子旁有个狐媚子脸的苗条姑娘,头发和丹尼男孩的一样白,但要为她的白发负责任的不是大自然。她的眉毛都快被拔得一根不剩了,额头闪着亮光。丹尼男孩介绍说她叫布莱娜。“和安吉娜(angina,心绞痛)押韵,”他说,“当然还有其他的娜。”她微笑,露出细小尖利的犬牙。
我脱掉防弹背心,搭在梳妆台上,紧挨着枪和手链。防弹背心不但笨重,而且隔热,我在它底下汗流浃背,内衣的腋窝底下有两团汗渍。我脱掉内衣、短裤和袜子,有什么东西咔嗒一响,我脑袋里的警报器顿时狂叫,我转向卫生间,它的门刚好被踹开。
我向左转,走向鸟冠。我看见丹尼男孩坐在里面的一张台子旁,但还是走到吧台前问他在不在。我的嗓门肯定太大了,因为人们都在扭头看我。酒保指了指店堂后面,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
他扑了出来。一个魁梧男人,橄榄色的皮肤,眼神狂乱。他和我一样浑身赤裸,手里抓着一把大砍刀,一英尺长的刀锋寒光闪烁。
街对面停着一辆水星轿车,引擎没有熄火。
我抓起防弹背心扔向他。他挥动大砍刀,拍开防弹背心。我从梳妆台上抓起枪,躲开他的攻击。刀锋划着弧线下落,与我擦身而过,他再次举起手臂,我把四颗子弹打进他的胸膛。
晚上十点半左右,我走进西七十二街的普根夜总会,又走了出来。差不多一小时前,细雨开始纷纷扬扬地洒落。街上的大多数人打着雨伞。我没带伞,但我有帽子,我在人行道上站住,扶正帽子,拉直帽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