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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说是貂皮。”
结果他是杀人犯。他是同性恋,一天夜里喝断片儿了,抓起厨刀捅了情人三四十刀。他平静地说,他模糊记得事情的经过,因为他时而清醒时而恍惚,恢复意识时发现手里拿着刀,惊恐之下重新落入黑暗的深渊。他在阿提卡监狱服刑七年,出狱后滴酒不沾,到现在已经三年了。
“染色的兔皮,”他说,“那件是我买给她的,我带她购物,用现金买下来的。是去年冬天的事情。邻居说是貂皮,妈的,我很想卖给她邻居几件那样的貂皮,给她一个好价钱。”
听他讲述这些委实令人不安。我无法判断我对他究竟有什么看法。对于他活在世上,而且已经出狱,我不知道我该感到庆幸还是抱歉。
“她说是养殖貂皮。”
休息时间,我去找吉姆聊天。也许刚才的见证触动了我,也许金的横死包围着我,总之我开始谈论天底下的那些暴力、那些犯罪、那些杀戮。“它们在影响我,”我说,“我拿起报纸,读到的尽是各种各样该死的烂事,这对我造成了影响。”
“毛皮?”他说,“你说的是那件兔皮大衣?”
“你知道那个小品段子吗?‘医生啊,每次我这么做就疼得厉害。’‘那就别这么做!’”
“一件毛皮衣服和几件珠宝。”
“所以?”
“拖屁敲门还真他妈管用。你从猫失踪了开始查,最后得到了一条线索。什么礼物?”
“所以你也许应该放弃看报纸的习惯。”我白了他一眼。“我说真的,”他说,“那些报道也让我烦恼。世界局势的报道也一样,好消息绝对不会上报纸。但有一天我忽然想到,也可能是其他人告诉我的,总之我想明白了,没有任何法律说我必须读那些狗屁东西。”
“一点不错。”